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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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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一个众所周知的吃货,对于长期混迹在街角巷陌寻找美食的行为,应该是能得到充分理解的。东到罗汉寺的铺盖面,西到双碑的豆鼓鱼,南到黄角垭的泉水鸡,北到人和的水上漂。有人说,有江和湖的地方就有一个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必然就有地道的江湖菜。虽然大半生都游走觅食是我向往的幸福生活状态,不过我似乎不是那种豪华品味的人,因为我热爱的是街头小吃,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的。

    所以今天说的这个,缘自一碗米线。

    那是2007年的夏天,听朋友说在渝北区龙溪镇,有一家非常销?魂的米线,叫做李米线,据说店堂非常小,但是排队吃米线的人足以把堂子挤爆。越是这样的小店,就越是我的最爱,听说这家店的当日,我就迫不及待地前去尝试。于是对于味道和生意的火爆,都向我证明了它的名不虚传,尤其是那一碗销?魂异常的泡椒鱿鱼,实在令人难忘。在席间我听到邻桌的另外一男一女两个吃货聊到一个重庆关于吃喝的论坛,据说上面分享了很多大街小巷的美食,于是我暗暗记下了那个网址,当晚回去就开始在这个网站上翻查。却在一条关于李米线的美食推荐的跟楼里,意外看到了一条消息。

    那是一条发在别人帖子里的求助信息,内容是自己在龙溪镇遇到“不可解释的荒唐事”,这是他自己描述的,而看他对事情的大概叙述,我发现他遇到的只是他无法解释的,而我却能够说明的撞鬼事件。本来还有一丝怀疑,因为网上瞎胡说的人太多了,我相信他也是因为他留下了自己真实的电话。这回却轮到我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他打了电话。

    接通电话后,我向他表明来意,说我在某某论坛上看到了你的求助,于是想帮帮你,如果帮不到我分文不收。他说在电话里他不会告诉我,需要跟我见面,认得我的样子,也免得自己上当受骗。

    这年头,有点防范也是好事。

    于是我和他约在观音桥商圈的一个快餐店里见面,不用花销太大,也就一杯可乐就能把事情给谈了。他来了,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多少,头发不长也不断,戴着黑色外框的眼镜,大热天穿的白衬衫也被汗水打湿,方方正正的脸,留着些小胡茬,个子估计也就170的样子,从他的穿着和外形上来看,他应该只是个公司的职员,没有丝毫出众的地方,丢到人群里会瞬间被湮没,绝对不具备我这般能够引起惊鸿一瞥的潜质。于是我暗暗心想完了这趟可能赚不了个什么钱了,但是人家已经来了,而且礼貌地跟我握手,我也就琢磨着就当帮忙吧,能赚点是一点。

    他坐下以后,我替他点了可乐,小杯的。然后请他告诉了我所遇到的事情。

    他姓孙,是重庆一家知名外企的销售人员,不是本地人,多年前在重庆念完大学后,就在重庆找到了工作,几年下来因为各种原因跳槽了多次,却始终发觉自己没能找准自己的职业定位,最近几个月才跳槽到这家外企,也仅仅是因为看到收入还不错。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叫做“糊里糊涂的过日子”,因为他的职业方向至今还没找到,都三十好几的人了,没有存款,没有女人,没有车,连房子也是跟几个大学生合租的,总体来说,就是一个中国标本式的落魄男人。原本我很想告诉他他所没有的东西我全部拥有,但又害怕他因为收刺激和嫉妒从而用手里的可乐袭击我的面门,于是还是忍住没说。

    他告诉我,他的收入大概是每月3000多块,公司偶尔还发点奖金补贴什么的,如果说只是生活,他还是能过下去的,直到三个月之前遇到了一个女人,他才开始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这个女人身上。

    我听到这里就有点莫名其妙了,我心想你给女人花钱你找我干什么呀,又不是我的女人花了你的钱。他说,那个女人是他有一天晚上跟我一样去到龙溪镇吃米线,吃完以后不知道该干什么而满街溜达遇到的,在龙溪镇的武陵路上,那天他觉得尿急,但是又到处找不到厕所,就在个老巷子里打算趁人没有发现赶紧解决了,却在尿完的时候,发现附近的一个楼道的楼梯口,坐着女人,大概有20多岁,面带嘲笑地看着他。孙先生当时有点不好意思,本来自己转头走了就好,他却很不识趣地对那个女人说,嘿嘿,人有三急。那个女人当时捂着嘴笑了,然后走过来,不由分说的,就开始在那个小巷子里开始调戏孙先生。

    我叫他打住,因为我实在不愿去想象他的香艳场面。

    对于龙溪镇,重庆的人几乎都该知道,在几年前,是重庆非常红火的红灯区。菜园坝、弹子石、龙溪镇并称重庆的三大风月场所,尤其是龙溪镇,整个一条武陵路几乎被各种各样的发廊和按摩店占据,因为一到晚上,店里的灯光总是那么挑逗的发着红光,大概红灯区的含义就是指的这个。我记得在很多年前,我那时候还在念高中,跟着一群同学在这条路上找录像厅打算进去看会录像,就发现很多特殊职业的女性,甚至把沙发搬到了店外,霸占了人行道的一半,然后对每一个过往的老中青三代男性抛来魅惑的眼神,也时不时会在这条街上碰到那些皮条客,那二年,实在太过猖狂。直到后来的几年,随着扫黄打非的活动,渐渐的很多都收敛了,这条街才渐渐稍微正常了许多。但是没人能够保证现在那条街上,一个做色情行业的都没有。

    所以当孙先生告诉我那个女人开始调戏挑逗他的时候,我觉得他是遇到一个欲求不满的妓女了。本着先娱乐后付费的人性化服务精神,主动推销自己。

    我问孙先生,那个女人是个“小姐”吧?孙先生说,他一开始也觉得自己是遇到小姐了,但是那个女人并没有收取他一分钱。于是他说他只是觉得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一夜情”。孙先生告诉我,自己的事业和生活都非常不得意,内心的压力也很大,再加上自己是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了,也确实需要发泄一下,于是那晚他就带着这个女人在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间,并一开始就摸出几百块打算给那个女人,但是那个女人却不要,把钱塞回了他的钱夹,期间两人甚至没什么交流,就这么稀里糊涂的上了床,跟个牲口一样。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已经离开了。我问他你们一整晚都聊了些什么?他说就东拉西扯的聊了下那个女孩的身世什么的,他只知道这个女孩是农村的,高中毕业后没能考上大学,于是就来了城里打工,为了给弟弟妹妹赚点学费。她目前在龙溪镇上一家足浴上班,她说她也是因为寂寞了,就一个人坐在楼梯口发呆,正好看见孙先生撒尿,觉得好玩,也觉得孙先生那句苍白的解释非常可爱,在夜色霓虹下,谁都容易变得意乱情迷,发生点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也就显得特别理所当然了。

    孙先生说,他把那次和这个女人的一夜情当成是一种“奇遇”,因为他搞不懂这个女人为什么会选择了他这么一个什么都很平凡的人。从那以后,他便经常有事无事就到那附近转悠,也多次再去过那个留下过他小便的巷子,他希望能够再找到那个女人,因为之前走得匆忙,互相没有留下什么联系方式。终于有一天她再次在巷子口遇到了这个女人,那天她穿着一样的衣服,正打算出门,听说孙先生是来找她的,于是她就推掉了自己的安排,陪孙先生吃饭喝酒,然后开房睡觉。这一次她半夜离去了,临走前她告诉孙先生,她不愿意留给孙先生自己的电话号码,因为大家彼此是在这样的环境下相识的,也不够了解对方,说如果孙先生以后想找她,就在那个最初巷子口遇到她的那个楼梯对着楼上叫小丽,如果她在的话就会出来陪他。

    虽然没有留下电话,但是孙先生觉得自己总算是有了个能够找到她的办法。于是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时间里,他常常去找这个女人,但是有时候能找到,有时候却找不到,他猜想可能是去上班了吧,于是就在楼下等,甚至等过一个通宵。我问他你疯了啊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说当他找不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会着急和思念,最后他认为自己爱上这个女人了。

    我见过很多种爱情的方式,有青梅竹马的,有不打不相识的,有欢喜冤家的,有父母介绍的,有聚会偶遇相见恨晚的,有网上聊天然后落入陷阱的,等等等的,种类繁多,数不胜数,而孙先生这种爱上一个人的方式,坦白说我之在电影或者电视剧里面看到过,太过梦幻,太过不真实。对于一个深夜初次相遇便彼此发生身体关系的女人,哪怕她再空虚寂寞,估计也不是什么正派做法。而孙先生爱上这样的一个女人,最终的结局多半都是飞蛾扑火,死得壮烈。

    孙先生说,这两个多月是他从离开老家来城市求学开始,过得最开心的日子,这期间小丽并没有找他要过一分钱,这让孙先生对这份感情加大了信心,至少能够证明她不是从事色情行业的人,和他在一起共度良宵,往小了说大不了就是各取所需,往大了说彼此了解有限,也就没有太多的顾虑。但是孙先生作为一个男人还是觉得自己表示得似乎不够,他应该更大方一点,于是这段时间以来,他常常都给小丽买花买礼物,自己一个月也没赚到多少钱,除了自己必要的生活开支以外,基本上都花在了给小丽买这买那上,小丽虽然从不收取也不向孙先生索要钱财,但是对于化妆品和鲜花首饰一类的礼物,她还是开开心心的收下了,孙先生说,其实她收下了自己心里更好过一些,否则总是觉得有种亏欠,即便他爱着这个女人,但他不知道这个女人是否爱着他。

    我看着眼前的这个萎靡的男人,却还是有点佩服他的专情。因为我想换做是我,我可能不会这样对小丽,因为我会很快意识到最初的激情其实是源自于一场彼此的冲动,在我看来是错误的,既然方向走歪了,也就没有任何理由继续歪着走下去。

    孙先生继续说,直到大半个月前的一个晚上,他还是下班去找小丽,故意没吃晚饭,因为他想跟小丽一起吃饭。然后带她看场电影什么的,电影是没看成,因为那天的小丽显得有些不开心,于是早早的他们就去了酒店,在酒店房间里,孙先生想方设法的想要让小丽开心一点,于是就给她说笑话,自拍逗她。每次给小丽用手机拍照的时候,她总是勉强挤出一个微笑。

    我问孙先生,你手机里现在有她的相片吗?能不能给我看看。他说有,于是拿出手机,翻到小丽的照片把手机递给了我。

    相片上的女人谈不上是很漂亮,但是有一种惹人疼爱的感觉,看到她的样子,就好像是看到一个柔弱得很容易被人欺负的女人,于是有种想要当她的肩膀保护她的冲动,我算是有点理解为什么孙先生能够对这个女人这样痴迷,这个照片看上去,小丽似乎是有点精神不振,而且我发现她的左脸下面,有一块硬币大小黑色的东西,不知道是痣,还是胎记。穿着白色的连衣长裙,双手按住膝盖上的裙子,坐在床上。我把手机还给孙先生,处于礼貌还是赞美了一句说这女孩长得挺漂亮的。

    孙先生告诉我,那一天晚上他怎么逗都逗不开心她,最后到是小丽主动说咱们洗澡睡觉了吧,关了灯在床上,孙先生鼓起勇气对小丽说,我希望正式做你的男朋友,我还想带你去看烟花。

    本来一句很让人动容的话,小丽听后竟然趴在孙先生的身上哭了,于是那一晚就这么既平淡又酸楚地过了。从那以后,孙先生就再也没有找到过小丽。

    我觉得很奇怪,我说是她搬走了吗?还是你叫她她不再回应你了。孙先生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然后叹了口气说,一开始他还是常常去楼下喊小丽,却接连好多天都没有能够找到,他通常去的时候都是晚上,心想也许是足浴城的工作忙起来了,晚上业务好。于是他特别挑了个白天去楼下喊小丽,那天却在喊的时候,二楼的一个老太婆伸出头来,大声骂他问他鬼吼鬼叫个什么,孙先生说想找这栋楼里住的一个叫小丽的女孩子,那个老太婆却没好气的说,快滚,不认识这个人,不要打扰我们休息。孙先生不死心,就在楼道下等着,心想她再忙也一天也总得回家一次,于是在楼道口整整等了一整天加一整晚,到第二天白天实在是忍不住了,恰好有个这栋楼的住户大婶经过,孙先生就问她,这栋楼里住了个叫小丽的女孩,想请问下她住在哪一户,他还告诉这个大婶这个小丽是在附近的足浴会所上班。大婶没有想得起来,于是孙先生就把手机里的照片给她看,看到照片后,那个大婶吓了一跳,连忙说不知道不知道,然后就夺路而逃上了楼。孙先生看到大婶这反常的表情,于是似乎好像是联想到了什么,于是一股寒意直贯脊梁。

    我说,你觉得你见到鬼了是吧?他说是,而且非常确定,因为他当时虽然心有怀疑,但是还是再等了等,直到之前二楼骂他的那个老太婆下楼来,他又凑上去询问,那个老太婆看到照片后,反应和之前的那个大婶差不多,不过老人毕竟更淡定了,她告诉孙先生,这个叫小丽的女人的确住在这栋楼里,不过那是一年以前的事情了。因为一年之前,她已经在自己租的房子里吸毒过量死了。

    当时对孙先生来说肯定是一个晴天霹雳,我想像得到他当时的心情。孙先生说这就是他发帖求助的原因,发在那个网站,是因为这件事就发生在龙溪镇,也许大家会看到,看到后也许能帮他的人就会出现。他还说,当下他就逃离了那里,于是开始仔细回想这么两个多月以来,发生在他和小丽之间的点点滴滴,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我问他怎么个让你觉得不对劲法,他说,有几件事,第一件事就是我每次带她出去吃东西她总是陪着我吃,自己却不吃,而且从来没听到她说饿了。第二件事就是每次跟小丽上床的时候,总是觉得她的身体冰凉的,他也曾经问过小丽,问她为什么身上这么冷,小丽告诉他一年前她生过一场病,之后就这样了,是体质的问题。当时孙先生并没有太过在意,后来才联想到原来她说的那场病,很有可能就是说自己当时已经死了。再有一件事,是他自从认识小丽以后,确实觉得自己的身体比以前虚弱了好多,也去医院检查过,医院也就给他开了些保健类的药物,说只是体虚没什么大碍。在他意识到自己是撞鬼以后,也去道门口一带找过一个阴阳师傅给他看过,结果师傅说的是他被厉鬼缠身,那个女鬼和他发生关系,其实就是在吸取他的阳气,来跟自己的阴气对抗,能拖一天是一天,能吸一口算一口。而他在听到这些以后,就开始反复在心里回想,想得越多,思想压力就越大,又没办法不去上班,上班也集中不了精力,于是精神愈发萎靡,工作也是节节下降。而最让他觉得想不通的是,他花钱请宾馆的登记小妹调出了几晚他带小丽入住的时候的监控录像,录像里却真的有他和小丽的身影,问小妹还记得跟他一起入驻的那个女人吗的时候,小妹却说每天客人太多,不记得了。

    我问他当时道门口的那个师傅为什么不给你把这件事办了?孙先生说,他付不起那个费用。

    看吧,该来的还是来了,果然是没钱就办不了事啊。不过我对道门口的那个师傅还是非常鄙视的,虽然有时候我们干这些是要高收费,但是也要视实际情况而来呀,怎么能因为人家付不起钱就拒之门外?于是我当下还是决定帮他一把,不管钱多钱少,总算是在救人。

    我告诉孙先生,我帮你了解这个事,至于酬劳是多少就你自己看着办了,你给多少我拿多少,我不坑你,想来你也不会亏我。他连连道谢,于是我跟他走出快餐店,找了家打印店,把他手机里小丽的照片都打印了出来,印了很多份。鬼害怕看到自己的样子,我想我要孙先生带我去一趟他们激情相遇的地方,用我的方式打听到小丽一年前的住所,然后把这些照片都贴出来,迫使她离开或是现身。

    在路上孙先生问我,如果小丽经常出现在楼道口,那么大家看到这个一年多以前就死去的人,难道就不怕吗?我告诉他,除了你他们都看不到的。孙先生又问,那既然看不到为什么监控和手机都能拍到呢?我告诉他,那是因为电子设备的频率跟人眼是不同的,就跟收音机一样,不同的频段有不同的声音,你难道要去追究为什么这么些声音怎么会从小小的收音机里发出吗?而且鬼可以让她希望被看到的人看到,你应该庆幸你遇到的这个不算是害人很严重的,吸你一些阳气,没要你的命,你就偷笑吧。然后孙先生问我要怎么才能防止鬼不靠近,我告诉他,鬼这种东西,最害怕的就是电,而且达到一定电伏的电流,能够让鬼魂直接灰飞烟灭,永远不复存在,但是你总不能每天都缠根高压电线在身上吧。

    说话间已经到了他说的那个巷子,这地方以前我来过,我是指当年找录像看的时候。附近有个以往的火电厂,不过后来好像是荒废了。那个巷子两侧的房屋都是80年代的老房子了,单元楼也是黑漆漆的,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要说这样的地方,闹个鬼什么的就不奇怪了。

    我带着孙先生在楼里挨家挨户的敲开门打听,虽然很多人对这件事都不愿多说什么,因为很忌讳,但是还是有人告诉了我们小丽之前的楼牌号,并且他还告诉我们,先前租房子给小丽的那个房东是他的老街坊了,但是由于发生了小丽横死家中的事情以后,事情就传开了,这个房子怎么都租不出去,自己也不敢回来住,于是就一直空着,如果你们要去看房间的话我可以把房东的电话告诉你们。

    要到电话号码以后,我连连道谢,于是我就以租客的身份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看我是个不明真相的群众,就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答应把房子租给我,于是就风尘仆仆的赶了过来。我也不算个好人,至少在欺骗房东的这件事上是,等到房东打开房门要我们进去看房子的时候,我才告诉她,我已经知道这里以前死过人,并且死得很惨,我故意吓她,我说要是你不告诉我这件事情的真相的话,我想她会来找你的。

    房东是个40多岁的胖女人,手上脖子上都挂了佛珠一类的东西,这说明她其实再度打开这个门,是经过了很强大的心理建设的。我也不算是在威胁恐吓她,我告诉她,我就是个阴阳师,我能够给这个房子驱邪。她才肯把这个她本不愿提起的事情说了一遍。她说这个女孩是从3年前就一直租住在这里的,住了好几年,也没发生过什么事,这姑娘人还是很亲切很和善,也从来不会拖欠房租。后来发现她的尸体的时候,是在去年的夏天,天气热,有邻居闻到一股腐臭的味道,发现是从她家里传过来的,敲门也没人答应,就给房东打了电话,房东来开门一看,发现人已经死了,都开始腐烂了。吓得大家赶紧报警,警方勘察后得出结论,这是半个月前就已经死了的,死因是吸毒过量。于是很快就收拾了现场,把房东带回去做了笔录,也不知道有没有联系小丽的家人,反正事情就这么结束了。说到这里,房东太太唏嘘了一句,人倒是不错一个人,做这个的都没个好下场。于是我问她,这姑娘是做什么的,房东太太说,做小姐的。

    我撇到孙先生皱了下眉头,她果然是个小姐。

    龙溪镇是个流动人口很大的地方,在那几年,色情行业的带动下,很多误入歧途的女性从各地来到这里,希望在这里靠着出卖身体获得报酬,于是沦落为**的小姐,当然其中也有不少是因为错信了坏朋友,或是被人诱骗到了这里,世间百态,还能活着就成了一种自我宽慰的理由。如果问这些小姐为什么要从事这个职业,她们大概大多会回答说是因为觉得打工的钱赚得太少,做小姐能够赚得多一点,多了的钱可以把自己打扮漂亮,也能适当的给自己家里寄回一部分去。也许还会说,女人的青春就是这么短短的几年或者10年,趁着年轻自己辛苦点,多挣点,将来也有点存款能够自己做点小生意什么的,找个老实人嫁了,日子也就接着往下过了。听上去好像有点道理,反正自己每天都要花那么些时间来晚上睡觉,干嘛不睡着赚钱呢。

    我并不了解这群特殊人群的生活,所以除了道义上的不认同之外,我没有任何反驳和歧视她们的理由,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我更宁愿相信她们是迫于生活,只能这样活着,用自己的方式,来赢得属于她们的尊重。

    我问房东太太,这个房间你们之后来打扫过吗?她说没有了,都不敢回来,警方收拾了尸体以后,就叫人清洗了一下地板,连那个小丽生前的东西都全部堆放在阳台上没敢丢掉,害怕被鬼缠上。我想这样也好,我们看看那些她的东西再说,于是我打发房东太太先回去,完事能住人了我会给她打电话的。等到房东走了以后,我和孙先生开始找阳台。这间屋子的阳台就在卧室的外面,而这里就只有一间卧室,换句话说,我们要去阳台,就必须经过小丽横死在床上的那个房间。

    孙先生显然是有心里压力,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危,他还是跟着我进了卧室,在快要走到阳台的时候,他突然惊恐地指着床边靠窗的一个小梳妆台颤抖地说:

    “这….这些不就是我送给她的礼物吗?”

    我转头一看,梳妆台上已经沉淀了一层灰尘,但是却整整齐齐的摆放着一些化妆品和首饰盒,按孙先生的说法,这些东西都是孙先生送给她的,她处于某些原因没有使用,也不舍得丢弃,就把它放在自己的梳妆台上。

    于是我开始安慰孙先生,别担心,这是正常的,这说明她跟在意你送给她的东西,而且你现在活得好好的,她要害你早就害你了。

    我是真的这么认为的,我不知道是我的固执还是怎样,我从孙先生的表达中,我始终感觉小丽不是个要存心害人的恶鬼,甚至还是个身世可怜的人。于是在我自己的感情里,我更愿意相信我这次来是来带她离开,而非赶她离开。

    我在阳台上找到一个旅行箱,此外阳台上也没别的东西,我把箱子拉进屋,然后开始检查衣柜床头柜等地方,最后在床头柜两层抽屉之间,找到一个小本子。大概是放进去的时候,因为抽拉的关系卡在了夹缝里。翻开一看,发现那是一本日记。

    从这本日记里,记录了从2004年1月开始的日记,从第一篇日记来看,这应该是她记录的第一本,因为她在第一则日记中便写道,

    “我来到了重庆,开始换了一种新的生活。我并不喜欢现在的我,但生活逼着我更加疼爱我的身体。因为如果这具身体也失去了价值,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这一条还有很多,是她记录她成为小姐后,自己警惕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是谁的内容,看得出来她是个苦命的女人,就如同她告诉孙先生的那样,她来自农村,没考上大学,家里还有弟弟妹妹,为了生活她来城里打工给家里寄钱,但是微薄的收入根本连自己的生活都成问题,更不要说给家里寄钱了。于是这期间她认识了几个“姐妹”,看她长得年轻,虽然脸上有胎记,但是青春就是资本,于是在这些坏朋友的带动下,她也想早点走出自己的困境,于是放下自己的尊严,做了一名小姐。

    后面整本日记的内容,都记录了今天接了多少客,赚了多少钱,言语间对男人的痛恨和对爱情的期待。也许是因为她觉得是男人的欲望导致了她们这样职业的存在,也或许是自己对自身的鄙夷导致她非常渴望爱情。但是她深知没有人会爱上这样的自己,于是她不断的在矛盾和自责里纠结,人一旦钻了牛角尖,就很难再钻出来。她的日记里充满了忿恨,也充满了怨怼,因为生活的关系,她无数次自己打败自己,告诉自己既然别人可以为了一些并不高尚的理由而生活,而自己又为什么不可以。

    日记并不是每天都在记录,厚厚的一本,写到2006年的时候,出现了这样一件事,就是她在一次接客的时候,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于是把自己赚的钱给他用,却被他拿去买了毒品,而且不但他自己要吸食,甚至带着她一起吸食。从那以后的日记,渐渐就非常麻木了,偶尔会怒喊几句,但大多数的字句里,开始渐渐默认了自己的生活,似乎她才是正常的,而除了她以外的其他人,都是不正常的。

    房东告诉我,她是7月死的,于是当我读到7月的最后一则日记的时候,读到一种深深的绝望。她说:

    “当这个世界选择了抛弃你,别害怕,因为你一样可以抛弃这个世界。”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她的遗言,或是她已经不再计较死亡带来的可怕,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吸毒过量,是无意识的,还是有意的。而且这一切都还没完,再翻了几页后,我竟然还看到一则短短的日记,日记的日期就是2007年的7月,也就是发生在前不久。我深知执念带来的恶果,所以当我看到这个日期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是她的鬼魂写下的。

    “我爱你,但我不能爱你,你找我,你也不该找我。美丽的烟花,留给美丽的人吧。”

    孙先生一直跟着我一起在翻看小丽的日记,看到这句,他情难自抑,紧紧咬着自己的下嘴唇,肩膀起起伏伏的哭泣。我知道他想起了自己对小丽的承诺,在他并不知道他爱上的是个鬼的时候。而我也愿意相信小丽的鬼魂写下这一句的时候,也想到自己必然要辜负孙先生的承诺,当她知道自己爱上一个活人的时候。

    这则日记的日期,和孙先生手机里相片上的拍摄日期是一样的。我无法用我自己的情感来衡量他们之间这段畸形又无法言说的爱情。不过我倒是肯定了小丽绝非恶鬼,我必须善待她。

    孙先生手里一直拿着先前打印的相片,此刻却因为激动,把它们揉捏成了一团,并且他慷慨的忘记了打印费是我出的。

    我对孙先生说,你还是兑现你的承诺吧,带她看过烟花以后,我再带她离开。于是孙先生含泪答应,我提议晚上到洋人街去,因为花山那里晚上总是会有人放烟花,而且那里有个巨大的love,也算是你们爱情的见证和说明吧,哪怕你们相遇太晚,能够拥有,也是值得的。选择这个地方,也是为什么我后来会在花山跟彩姐求婚的原因之一。

    当晚我带着小丽的日记,开车带孙先生去了花山,我陪着孙先生坐在华山前的长椅上,在烟花绽放的时候,我起身走开,让孙先生默默陪着那本只有一段属于他们俩的日记本,说说心里话。随后我开始给小丽带路,烧掉了她的日记本。同时也烧去了那些打印出来的相片,希望她能够记得自己美丽的样子,而不是死亡和生活的痛苦。

    孙先生事后,给了我2000块钱,我只拿了200,当作车马费吧,送他回去的路上,他告诉我,他今后不会再选择沉沦,而是要积极的生活,也算是不辜负他在心里对小丽做的承诺。

    我并不知道他到底在心里跟小丽说了什么,因为我也不方便问,但我相信他会积极乐观的重新生活。

    送他到家的时候,我告诉他,如果因为和小丽发生过那段不正常的肉体关系,要是身体出现什么例如尿尿分叉等奇怪的现象的话,记得给我打电话。

    因为我真的认识一个不错的泌尿科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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