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不心疼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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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能够有这样的秉性不容易啊!以后早晚会变成靠山村数一数二的人物。
袁氏见沈怀箬回来,整个人都有了主心骨,将早就买好的孝带裁剪好,来的人发上一条,绑在额头上。
作为儿子,沈怀箬则是穿上一身孝服。
白色挂满一身,抱起沈婆子把人放在棺材里,盖上棺材,开始哭孝,守孝,用了三天的时间将沈婆子送到土里。
沈家的祖坟过了一个新的土包。
靠山村则是再次回来热闹。
夏季虽然炎热但是也是收货季节,忙完沈家的事情,其他人该收割的收割,改劳作的劳作。
生活在村子里的人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下地。
如果能够把地里的杂草锄干净,如果地里的粮食收成好,一年下来都是开心的,都是有成就感的。
沈怀箬坐在院子里,整个人晦暗了很多。
袁氏把孩子塞到沈怀箬手里:“都过去了,以后还很长。”
“为难你了。”沈怀箬盯着袁氏的肚子看了几眼,这几天差不多该清楚的都清楚了,袁氏曾经怀孕了,据说还有可能生个儿子,结果呢,却被沈珍珠一下子踢没了。
他对不住袁氏。
牵住袁氏的手,抱着孩子……
一家人似乎和谐了很多。
“相公,你要不要去读书,就算没看考上也没事,都已经是举人,下一场肯定会金榜题……”
“考上了。”沈怀箬嘴角勾起笑来。
只是,碍于母亲去世,并不能大肆操办,不然也是一个极为欢喜的事情。
袁氏乐得站起来,从身上摸出几个铜钱:“这,这是高兴的事儿,我去买些酒水给你用。”
“不用了,孝期不能吃酒肉。”沈怀箬拦下袁氏,把孩子放在袁氏手里:“我出去走走。”
“好。”袁氏收回手里的钱,看着沈怀箬离开家门。
跟着走了两步,又停下脚步,慢慢的嘴角勾出笑来,最终赢了的还是她啊!陪着沈怀箬,以后一起生活,能够心贴心的。
沈怀箬走出家门,脚步不受控制的走到宋家。
此刻宋家大门变成朱红色的,一看就很贵,站在门前,轻轻叹口气,不敢敲门。
沈怀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
转身离开的瞬间,身后的大门打开,发出咯吱的声音,沈怀箬回头,对上宋时初的倩影。
此刻的宋时初比他午夜梦回,梦里的那个青涩美丽的少女还要娇艳,曾经突然发胖仿佛就是一场梦,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腰肢不过盈盈一握,该凸的地方凸起,该瘦弱的地方瘦弱,脸颊红润白皙,嘴角含笑,整个人的状态非常的好。
仿佛依旧青春年少,依旧二八年华一般。
沈怀箬停下脚步,转身往宋时初走去:“我回来了?”
“??”宋时初点点头,回了就回了,跟她有关系吗?
“我要去地里了,你还有事儿?”宋时初摸出镰刀,眼里带着不耐,她的玉米快熟了,种的早的收成也早。
把玉米收了,可以让家里的人感受一下玉米粑粑的美味。
当然,也就只能感受一下,剩下的玉米还得挑选比较饱满的留成种子,来年开始大规模种植。
歪瓜裂枣的玉米可以蒸馒头,做饼子,还有各种甜点,宋时初想到耕耘以后的收货,喉咙就开始分泌叫嘴馋的东西。想吃!
沈怀箬没有让看,盯着宋时初说道:“我已经是进士了,被特意提拔在京城翰林院编修,你……”
“哦,恭喜啊!”宋时初点点头,客气的道喜。
随即换了个方向,朝着自己家的玉米地走去。
翰林编修是什么鬼?
能吃到玉米吗?
想多了!皇帝都吃不到的东西。
她才不在意,而且进士?算啥,她家院子里养着一个状元,一个国子监的祭酒。
哪个不比进士更有影响力。
见宋时初转身离开,理都不理他,沈怀箬心里产生一种落空感。
年少时候的梦,似乎真的没了。
盯着宋时初的背影,慢慢跟在宋时初身后。
少年时候的女孩依旧美丽,而他……即使达成当年的追求,但是心累了,满心全是创伤。
看着宋时初在地里拿着小镰刀割草,刚想走过去帮忙,就被一个一身腱子肉的男人给提溜起来,扔到一遍。
大壮盯着沈怀箬,一股子书生气息,怪烦人的。
凑到女人身边做什么,一看就知道没安好心:“你一边儿去,别往女人身边凑,就算想凑也得排队!”
将军只是去驻守西部,又不是不回来了。
这么快就有人黏上来。
作为顾景垣忠诚的下属,在知道宋赟就是将军儿子的时候,就在心里自己给自己安排了一件事儿,保护宋时初。
踢走所有的狂蜂浪蝶。
沈怀箬从地上站起来,皱起眉头,盯着大壮身上腱子肉:“你是谁?”
“管你屁事,你们读书人一个比一个烦,觉得自己读过几年书,就听不懂人是不,就可以任性妄为随意扭曲别人想法了是不?”大壮似乎想到了被祁文承欺负的日常。
把心里的心酸全都发泄出来。
捏着拳头对着沈怀箬。
沈怀箬皱眉,瞅着大壮激动的时候肌肉鼓起来,额头带着闪光的汗水。
心道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转身离开!
他还在村里,还有机会让宋时初回心转意。
县城得去一趟,回来这么多天他大概已经查清楚沈珍珠住在哪里,就算断绝关系,也得有个流程。
这种弑母的人,不断绝关系,还留着被杀吗?
果然是同样的米养育百样的人。
宋时初盯着玉米秸秆上长出来带着嫩.嫩玉米须的棒子,口水不停的分泌,现在的玉米正好鲜嫩,不管水煮还是蒸一下啃着吃,都好吃。
只是,今年就这么一点儿收获。
宋时初吞咽一下口水,闭眼掰下来十几个玉米,忍不住了,那就不忍了,总归玉米新鲜的时间就那么短,她不可能一直都没有毅力。
抱着一包袱的玉米回到家里。
身后还跟着大壮。
大壮一脸苦涩,他一个看管不慎,玉米就少了好几根,虽然玉米是被宋时初掰的,但是同样是他辛辛苦苦从小看到大的,都有感情了,不心疼才怪!
年轻人能够有这样的秉性不容易啊!以后早晚会变成靠山村数一数二的人物。
袁氏见沈怀箬回来,整个人都有了主心骨,将早就买好的孝带裁剪好,来的人发上一条,绑在额头上。
作为儿子,沈怀箬则是穿上一身孝服。
白色挂满一身,抱起沈婆子把人放在棺材里,盖上棺材,开始哭孝,守孝,用了三天的时间将沈婆子送到土里。
沈家的祖坟过了一个新的土包。
靠山村则是再次回来热闹。
夏季虽然炎热但是也是收货季节,忙完沈家的事情,其他人该收割的收割,改劳作的劳作。
生活在村子里的人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就是下地。
如果能够把地里的杂草锄干净,如果地里的粮食收成好,一年下来都是开心的,都是有成就感的。
沈怀箬坐在院子里,整个人晦暗了很多。
袁氏把孩子塞到沈怀箬手里:“都过去了,以后还很长。”
“为难你了。”沈怀箬盯着袁氏的肚子看了几眼,这几天差不多该清楚的都清楚了,袁氏曾经怀孕了,据说还有可能生个儿子,结果呢,却被沈珍珠一下子踢没了。
他对不住袁氏。
牵住袁氏的手,抱着孩子……
一家人似乎和谐了很多。
“相公,你要不要去读书,就算没看考上也没事,都已经是举人,下一场肯定会金榜题……”
“考上了。”沈怀箬嘴角勾起笑来。
只是,碍于母亲去世,并不能大肆操办,不然也是一个极为欢喜的事情。
袁氏乐得站起来,从身上摸出几个铜钱:“这,这是高兴的事儿,我去买些酒水给你用。”
“不用了,孝期不能吃酒肉。”沈怀箬拦下袁氏,把孩子放在袁氏手里:“我出去走走。”
“好。”袁氏收回手里的钱,看着沈怀箬离开家门。
跟着走了两步,又停下脚步,慢慢的嘴角勾出笑来,最终赢了的还是她啊!陪着沈怀箬,以后一起生活,能够心贴心的。
沈怀箬走出家门,脚步不受控制的走到宋家。
此刻宋家大门变成朱红色的,一看就很贵,站在门前,轻轻叹口气,不敢敲门。
沈怀箬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恐惧什么。
转身离开的瞬间,身后的大门打开,发出咯吱的声音,沈怀箬回头,对上宋时初的倩影。
此刻的宋时初比他午夜梦回,梦里的那个青涩美丽的少女还要娇艳,曾经突然发胖仿佛就是一场梦,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腰肢不过盈盈一握,该凸的地方凸起,该瘦弱的地方瘦弱,脸颊红润白皙,嘴角含笑,整个人的状态非常的好。
仿佛依旧青春年少,依旧二八年华一般。
沈怀箬停下脚步,转身往宋时初走去:“我回来了?”
“??”宋时初点点头,回了就回了,跟她有关系吗?
“我要去地里了,你还有事儿?”宋时初摸出镰刀,眼里带着不耐,她的玉米快熟了,种的早的收成也早。
把玉米收了,可以让家里的人感受一下玉米粑粑的美味。
当然,也就只能感受一下,剩下的玉米还得挑选比较饱满的留成种子,来年开始大规模种植。
歪瓜裂枣的玉米可以蒸馒头,做饼子,还有各种甜点,宋时初想到耕耘以后的收货,喉咙就开始分泌叫嘴馋的东西。想吃!
沈怀箬没有让看,盯着宋时初说道:“我已经是进士了,被特意提拔在京城翰林院编修,你……”
“哦,恭喜啊!”宋时初点点头,客气的道喜。
随即换了个方向,朝着自己家的玉米地走去。
翰林编修是什么鬼?
能吃到玉米吗?
想多了!皇帝都吃不到的东西。
她才不在意,而且进士?算啥,她家院子里养着一个状元,一个国子监的祭酒。
哪个不比进士更有影响力。
见宋时初转身离开,理都不理他,沈怀箬心里产生一种落空感。
年少时候的梦,似乎真的没了。
盯着宋时初的背影,慢慢跟在宋时初身后。
少年时候的女孩依旧美丽,而他……即使达成当年的追求,但是心累了,满心全是创伤。
看着宋时初在地里拿着小镰刀割草,刚想走过去帮忙,就被一个一身腱子肉的男人给提溜起来,扔到一遍。
大壮盯着沈怀箬,一股子书生气息,怪烦人的。
凑到女人身边做什么,一看就知道没安好心:“你一边儿去,别往女人身边凑,就算想凑也得排队!”
将军只是去驻守西部,又不是不回来了。
这么快就有人黏上来。
作为顾景垣忠诚的下属,在知道宋赟就是将军儿子的时候,就在心里自己给自己安排了一件事儿,保护宋时初。
踢走所有的狂蜂浪蝶。
沈怀箬从地上站起来,皱起眉头,盯着大壮身上腱子肉:“你是谁?”
“管你屁事,你们读书人一个比一个烦,觉得自己读过几年书,就听不懂人是不,就可以任性妄为随意扭曲别人想法了是不?”大壮似乎想到了被祁文承欺负的日常。
把心里的心酸全都发泄出来。
捏着拳头对着沈怀箬。
沈怀箬皱眉,瞅着大壮激动的时候肌肉鼓起来,额头带着闪光的汗水。
心道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
转身离开!
他还在村里,还有机会让宋时初回心转意。
县城得去一趟,回来这么多天他大概已经查清楚沈珍珠住在哪里,就算断绝关系,也得有个流程。
这种弑母的人,不断绝关系,还留着被杀吗?
果然是同样的米养育百样的人。
宋时初盯着玉米秸秆上长出来带着嫩.嫩玉米须的棒子,口水不停的分泌,现在的玉米正好鲜嫩,不管水煮还是蒸一下啃着吃,都好吃。
只是,今年就这么一点儿收获。
宋时初吞咽一下口水,闭眼掰下来十几个玉米,忍不住了,那就不忍了,总归玉米新鲜的时间就那么短,她不可能一直都没有毅力。
抱着一包袱的玉米回到家里。
身后还跟着大壮。
大壮一脸苦涩,他一个看管不慎,玉米就少了好几根,虽然玉米是被宋时初掰的,但是同样是他辛辛苦苦从小看到大的,都有感情了,不心疼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