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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第183章 夕阳落山,那是一个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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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煜松了一口气,真害怕顾笙会拒绝,见她一言不发的跟在他身后,倒有些感激顾笙了。
陈煜打开后车门,阿笙坐进去的时候,看了一眼陆子初,他正在低头翻看文件,侧脸轮廓清晰,就是有些情绪不明。
阿笙说:“下午两点,我还要上班。”
他的目光划破十月空气,就那么毫无遮拦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吃完饭,我送你回来。”
向露订的餐厅,满桌子的菜,对于阿笙来说,似乎太过于奢侈浪费了。
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来到杭州后,习惯了勤俭节约,很多菜都不曾再尝过。她现在对一日三餐没什么讲究,只要能吃饱就行。
眼看阿笙面前的碟子里被他夹满了菜,陆子初这才放下筷子,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静静的看着她吃。
她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比以前更加寡言了,偶尔抬眸看他,眼眸沉静,无波眼神是她这个年纪少有的。
用餐沉默,多是她在吃,他在一旁看着。他和她相恋一场,曾经成就了T大学子眼中的爱情神话。一路走来,爱情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却细水深流。
他是陆氏集团继承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就备受瞩目,若不是遇见她,他待人或许会永远淡漠疏离,眉目间也不至于沾染了那么多的沧桑。
若她不曾遇见他,是否可以人淡如菊,心素如简?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她正走在大街上。天气有些凉,气候适宜,很适合饭后走一走,街上人来人往,难免会摩肩接踵,阿笙走路习惯盯着路面,很少会看前方,好几次险些撞到人。
冰凉的手指被他牢牢握住,阿笙指尖微微蜷缩了一下,抬眸看他,他安闲自若的散着步,纵使到了人烟稀少的路面上,依然没有松开。
这么一牵手,又在阿笙没有挣开拒绝的情况下一直维持到了盛景公司对面。
顾笙问自己:男女朋友可以像他们这样安静的牵手吗?
忽然想起了爸爸,小时候也曾像陆子初一样牢牢的牵着她的手,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不知历经了多少四季变迁。
上班时间快到了,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看着她眸色清邃:“去吧!”
回到法务部,阿笙发呆将近半小时,一顿饭下来,他和她之间的对话加起来好像还不到十句。
黄昏回去,阿笙在小区超市里买了一袋干面条,几只番茄,外加几颗鸡蛋,她的晚餐一向简单,有时候会煮面,有时候会熬简单的稀饭。
一个人生活,吃住不讲究,很好打发。
小区里不时有人朝一棵梧桐树望去,阿笙走近才发现中午才见过的人,此刻竟出现在了梧桐树下。
单手插在裤袋里,似是等了许久,见她回来,笑容撩人。
这还是杭州见面后,他第一次对她笑。
她没说话,收回目光径直上楼,陆子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跟了上去,到了三楼门口,见防盗门开着,刚收敛不久的笑意不其然浮上了唇角。
房子很小,二室一厅,老房。
客厅里放着旧冰箱,房东遗留下来的沙发……陆子初心里是什么滋味呢?总归是不好受的,眼睛刺痛,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时候委屈过她?
好在茶几上摆放着茶具,应该是她自己购买的,她一向喜欢煮茶,不管在哪里生活,煮茶是少不了的。
几本法学方面的书籍杂乱的堆放在茶几上,页面中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小标签,客厅阳台上摆放着一盆盆绿色小植物……
厨房里传来水流声,他迈步走过去,最先入目的是一个小餐桌,上面铺着亚麻粗布,颜色素雅,上面放着一个白色陶瓷杯。
厨房虽然小,但是很干净,他进来时,她正在洗菜,见他进来,轻声问他:“吃饭了吗?”
“还没有。”原想带她一起出去吃的。
她在橱柜里摸索了一会儿,找出几根葱和蒜,蹲在地上有条不紊的择着:“番茄鸡蛋捞面,可以吗?”
“好。”
他要帮忙,她却开口说道:“你去客厅坐着吧,我一个人可以。”
陆子初没有离开,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切着西红柿,熟练的打着鸡蛋,眼眶竟是一片湿润,仿佛回到了旧时,他有很多年没有吃过她做的饭菜了。
偶尔品尝,也是在梦中。
阿笙正在炒菜,忽然有手臂搂住了她的腰,紧接着有下巴搁在了她的肩上,阿笙抿了抿唇,可能是被烟气熏得,声音有些哑:“还在炒菜。”
他抱得更紧了,把脸埋在她的肩窝处,轻声道:“再抱一会儿。”
阿笙心里一紧,站着不动了。
菜糊了,他却把一碗面吃的干干净净,她看着,眸光如水,傻气。
饭后他去厨房洗碗,出来时,餐桌上已经放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花茶,不是她之前用过的瓷杯,应该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多年过去,她话语越来越少,但很多话不说,他都明白。
这天晚上,她送他离开,门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就这两天。”
他不让她下楼送他,道了声晚安,转身走远了。除了那个拥抱,似乎真的谨守朋友本分,绅士有礼到了极致。
隔天晚上,抛开施工地血案不谈,盛景几年来成绩斐然,陆子初难得来一次杭州,宴请盛景员工聚餐是难免的。
盛景员工自是不能跟陆氏总部相比,但人员也不少,足有百来位,当晚场面很热闹。
陆子初和盛景几位老总坐在一起,偶尔谈话应酬,有些意兴阑珊,目光偶尔会不动声色的望向一方角落。
她平时就不太爱和别人聊天,这种场合她无法回避,静静的吃着水果,旁边有人谈话,也不插嘴,偶尔看似歪头倾听,怕是左耳进,右耳出。
那个叫章小贝的女孩子,看起来应该和她关系还不错,至少阿笙不排斥她。
她在这里交了新朋友,他觉得挺好。
汤总等人喝了几杯,借着酒胆一一起身跟陆子初敬酒,陆子初如此一推拒,再朝那边望去,却是再也寻不见阿笙的踪影。
抬手示意向露过来,悄声吩咐了几句,向露沿着饭店找了一大圈,愣是没找到顾笙,回来俯身凑近陆子初,把这事给他说了,陆子初却是再也坐不住了。
找了借口,有向露在,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陈煜开着车,陆子初在车上给顾笙打电话,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你好,我是顾笙。”
清清淡淡的嗓音,陆子初好笑之余又有些无奈。
这才记起,他的手机号码,她是不知道的。
“是我。”
手机那端沉默了,过了几秒,大概以为他在等她回复,就轻轻的“哦”了一声。
“回家了?”
“嗯。”
这时,陈煜小声说道:“先生,您看那是不是顾小姐?”
路边,有人一边接电话,一边正慢吞吞的走着路,陆子初靠着椅背,笑了笑,抬手扯开领口,打开了车窗,有夜风吹进来,似乎被夜风包裹的人,正被暗夜无声厚待。
他在路口下了车,跟在顾笙身后,饭店离她住的小区并不远,隔了两条街,他看到她在回家前去了一家小超市,买了一瓶水,拎在手里也不急着喝。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见她上了楼,身影渐渐吞噬在黑暗中,又开始觉得烦躁了。
那天晚上,他敲响了顾笙的房门,在她开门的瞬间,身体逼近,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么一进一退,阿笙的背早已贴在了墙壁之上。
陆子初双臂撑在了她的身体两侧,看着她苍白的唇,俯首欲吻,被她避开了,他紧追而上,这一次直接吻上了她的唇。
阿笙没反抗,默默承受着他的急切。
饱经思念的吻,他怕吓坏她,压抑克制。
她问:“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
竟开始学会了谎言,她以为他醉了,扶他回卧室休息,他干脆借着酒劲紧紧抱着她,不肯撒手。
她只得趴在他身上,不敢乱动,过了一会儿,她轻声问道:“你在装醉,对不对?”
他把她的脑袋按在胸前,不让她看他嘴角流露的微笑。她若见了,怕是要生气了。
这夜,顾笙虽质疑他是否在装醉,但他在席间喝酒,她是知道的,见他似是睡着了,方才离开卧室。
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女子裹着夜风出了小区,不多时回来,手里似是提着一个袋子,他知道,袋子里一定装着醒酒药。
靠着窗户,他笑中带泪。
——你让我怎能不爱你?
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
陈煜松了一口气,真害怕顾笙会拒绝,见她一言不发的跟在他身后,倒有些感激顾笙了。
陈煜打开后车门,阿笙坐进去的时候,看了一眼陆子初,他正在低头翻看文件,侧脸轮廓清晰,就是有些情绪不明。
阿笙说:“下午两点,我还要上班。”
他的目光划破十月空气,就那么毫无遮拦的落在了她的身上:“吃完饭,我送你回来。”
向露订的餐厅,满桌子的菜,对于阿笙来说,似乎太过于奢侈浪费了。
都是她平时爱吃的菜,来到杭州后,习惯了勤俭节约,很多菜都不曾再尝过。她现在对一日三餐没什么讲究,只要能吃饱就行。
眼看阿笙面前的碟子里被他夹满了菜,陆子初这才放下筷子,倒了一杯水放在她面前,静静的看着她吃。
她吃饭的时候很安静,比以前更加寡言了,偶尔抬眸看他,眼眸沉静,无波眼神是她这个年纪少有的。
用餐沉默,多是她在吃,他在一旁看着。他和她相恋一场,曾经成就了T大学子眼中的爱情神话。一路走来,爱情虽称不上惊天动地,但却细水深流。
他是陆氏集团继承人,从出生的那刻起就备受瞩目,若不是遇见她,他待人或许会永远淡漠疏离,眉目间也不至于沾染了那么多的沧桑。
若她不曾遇见他,是否可以人淡如菊,心素如简?
有这种想法的时候,她正走在大街上。天气有些凉,气候适宜,很适合饭后走一走,街上人来人往,难免会摩肩接踵,阿笙走路习惯盯着路面,很少会看前方,好几次险些撞到人。
冰凉的手指被他牢牢握住,阿笙指尖微微蜷缩了一下,抬眸看他,他安闲自若的散着步,纵使到了人烟稀少的路面上,依然没有松开。
这么一牵手,又在阿笙没有挣开拒绝的情况下一直维持到了盛景公司对面。
顾笙问自己:男女朋友可以像他们这样安静的牵手吗?
忽然想起了爸爸,小时候也曾像陆子初一样牢牢的牵着她的手,陪她走过了春夏秋冬,不知历经了多少四季变迁。
上班时间快到了,他终于松开了她的手,看着她眸色清邃:“去吧!”
回到法务部,阿笙发呆将近半小时,一顿饭下来,他和她之间的对话加起来好像还不到十句。
黄昏回去,阿笙在小区超市里买了一袋干面条,几只番茄,外加几颗鸡蛋,她的晚餐一向简单,有时候会煮面,有时候会熬简单的稀饭。
一个人生活,吃住不讲究,很好打发。
小区里不时有人朝一棵梧桐树望去,阿笙走近才发现中午才见过的人,此刻竟出现在了梧桐树下。
单手插在裤袋里,似是等了许久,见她回来,笑容撩人。
这还是杭州见面后,他第一次对她笑。
她没说话,收回目光径直上楼,陆子初在原地站了一会儿,这才跟了上去,到了三楼门口,见防盗门开着,刚收敛不久的笑意不其然浮上了唇角。
房子很小,二室一厅,老房。
客厅里放着旧冰箱,房东遗留下来的沙发……陆子初心里是什么滋味呢?总归是不好受的,眼睛刺痛,以前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什么时候委屈过她?
好在茶几上摆放着茶具,应该是她自己购买的,她一向喜欢煮茶,不管在哪里生活,煮茶是少不了的。
几本法学方面的书籍杂乱的堆放在茶几上,页面中可以看到各色各样的小标签,客厅阳台上摆放着一盆盆绿色小植物……
厨房里传来水流声,他迈步走过去,最先入目的是一个小餐桌,上面铺着亚麻粗布,颜色素雅,上面放着一个白色陶瓷杯。
厨房虽然小,但是很干净,他进来时,她正在洗菜,见他进来,轻声问他:“吃饭了吗?”
“还没有。”原想带她一起出去吃的。
她在橱柜里摸索了一会儿,找出几根葱和蒜,蹲在地上有条不紊的择着:“番茄鸡蛋捞面,可以吗?”
“好。”
他要帮忙,她却开口说道:“你去客厅坐着吧,我一个人可以。”
陆子初没有离开,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她切着西红柿,熟练的打着鸡蛋,眼眶竟是一片湿润,仿佛回到了旧时,他有很多年没有吃过她做的饭菜了。
偶尔品尝,也是在梦中。
阿笙正在炒菜,忽然有手臂搂住了她的腰,紧接着有下巴搁在了她的肩上,阿笙抿了抿唇,可能是被烟气熏得,声音有些哑:“还在炒菜。”
他抱得更紧了,把脸埋在她的肩窝处,轻声道:“再抱一会儿。”
阿笙心里一紧,站着不动了。
菜糊了,他却把一碗面吃的干干净净,她看着,眸光如水,傻气。
饭后他去厨房洗碗,出来时,餐桌上已经放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花茶,不是她之前用过的瓷杯,应该是特意为他准备的。
多年过去,她话语越来越少,但很多话不说,他都明白。
这天晚上,她送他离开,门口问他:“什么时候回去?”
“就这两天。”
他不让她下楼送他,道了声晚安,转身走远了。除了那个拥抱,似乎真的谨守朋友本分,绅士有礼到了极致。
隔天晚上,抛开施工地血案不谈,盛景几年来成绩斐然,陆子初难得来一次杭州,宴请盛景员工聚餐是难免的。
盛景员工自是不能跟陆氏总部相比,但人员也不少,足有百来位,当晚场面很热闹。
陆子初和盛景几位老总坐在一起,偶尔谈话应酬,有些意兴阑珊,目光偶尔会不动声色的望向一方角落。
她平时就不太爱和别人聊天,这种场合她无法回避,静静的吃着水果,旁边有人谈话,也不插嘴,偶尔看似歪头倾听,怕是左耳进,右耳出。
那个叫章小贝的女孩子,看起来应该和她关系还不错,至少阿笙不排斥她。
她在这里交了新朋友,他觉得挺好。
汤总等人喝了几杯,借着酒胆一一起身跟陆子初敬酒,陆子初如此一推拒,再朝那边望去,却是再也寻不见阿笙的踪影。
抬手示意向露过来,悄声吩咐了几句,向露沿着饭店找了一大圈,愣是没找到顾笙,回来俯身凑近陆子初,把这事给他说了,陆子初却是再也坐不住了。
找了借口,有向露在,他没什么不放心的。
陈煜开着车,陆子初在车上给顾笙打电话,她过了好一会儿才接通:“你好,我是顾笙。”
清清淡淡的嗓音,陆子初好笑之余又有些无奈。
这才记起,他的手机号码,她是不知道的。
“是我。”
手机那端沉默了,过了几秒,大概以为他在等她回复,就轻轻的“哦”了一声。
“回家了?”
“嗯。”
这时,陈煜小声说道:“先生,您看那是不是顾小姐?”
路边,有人一边接电话,一边正慢吞吞的走着路,陆子初靠着椅背,笑了笑,抬手扯开领口,打开了车窗,有夜风吹进来,似乎被夜风包裹的人,正被暗夜无声厚待。
他在路口下了车,跟在顾笙身后,饭店离她住的小区并不远,隔了两条街,他看到她在回家前去了一家小超市,买了一瓶水,拎在手里也不急着喝。
他在楼下站了一会儿,见她上了楼,身影渐渐吞噬在黑暗中,又开始觉得烦躁了。
那天晚上,他敲响了顾笙的房门,在她开门的瞬间,身体逼近,她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这么一进一退,阿笙的背早已贴在了墙壁之上。
陆子初双臂撑在了她的身体两侧,看着她苍白的唇,俯首欲吻,被她避开了,他紧追而上,这一次直接吻上了她的唇。
阿笙没反抗,默默承受着他的急切。
饱经思念的吻,他怕吓坏她,压抑克制。
她问:“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
竟开始学会了谎言,她以为他醉了,扶他回卧室休息,他干脆借着酒劲紧紧抱着她,不肯撒手。
她只得趴在他身上,不敢乱动,过了一会儿,她轻声问道:“你在装醉,对不对?”
他把她的脑袋按在胸前,不让她看他嘴角流露的微笑。她若见了,怕是要生气了。
这夜,顾笙虽质疑他是否在装醉,但他在席间喝酒,她是知道的,见他似是睡着了,方才离开卧室。
陆子初站在窗前,看着女子裹着夜风出了小区,不多时回来,手里似是提着一个袋子,他知道,袋子里一定装着醒酒药。
靠着窗户,他笑中带泪。
——你让我怎能不爱你?
早晨醒来,窗外一片清濛,阳光穿过淡淡的雾气照进房间里,晃得眼睛热热的。
昨晚她把卧室留给了他,小房间,干净温暖。
深夜十点左右,他开门走进客厅,发现她裹着被子在沙发上睡着了,睡颜安静。
琐碎平淡的日子里,她学会了随遇而安,远离T市的每一天,她都尽可能把生活过的安稳妥帖,再也不愿像以前那样浑浑噩噩的活着,他觉得这样挺好,心里是为她感到高兴的。
她起的很早,在厨房里煮粥炒菜,他当时正站在洗手间里,有一个崭新的水杯放在她的杯子旁边,杯口横放着一支新牙刷,上面早已挤好了牙膏。
陆子初双手撑着洗手台,镜子里似乎可以隐约看到男子睫毛微微颤动着……
这天早上,吃饭的时候,陆子初问她:“喜欢这里?”
沉默片刻,她说:“称不上喜欢,这里生活节奏缓慢,适合安定下来,过最简单的生活。”
这座城市有着自己独有的沉静,其实人和地方一样,很多东西都是需要岁月沉淀的。
陆子初漆黑的眸子对上阿笙:“要不要换房子?”
“不用,这里挺好。”
他并没有坚持,好像也只是随口问问,她若同意,那是再好不过,若是拒绝,也没什么关系。
“法务工作还满意吗?”
“空闲太久,我只是想有份工作。”随便做些什么都可以,只要证明她能工作就行。
阿笙在厨房洗碗的时候,门铃声响起,陆子初开的门,是向露。
向露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阿笙,面带微笑,“早上好,顾小姐。”
阿笙点点头算是应了,见她把一个大纸袋递给陆子初,阿笙猜想应该是换洗衣服,就转身进了厨房。
阿笙洗好碗,倒了一杯水递给了向露。
向露双手接过,含笑道谢,坐在沙发上,拿着水杯,看着阿笙拿着水壶在阳台上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