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八卦(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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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客人,许薇姝看了看玉璧,又长了一点儿白芒,似乎最近积攒的功德,够她活蹦乱跳个把月,这才心满意足地吃饭。
家里早就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当年在归墟,许薇姝就是想找人一块儿吃饭说话也找不到,只有白鲸一头,相陪左右,这会儿难道还不能热闹热闹?
她一边吃,宝琴就坐在一边絮叨从外面听来的各种八卦消息——什么前太子重病,太子的三王子返京侍疾,大王子,二王子动作频频,还给英国公府送了重礼,不过,现任英国公许静岩,也就是许薇姝那个便宜叔叔好像没收。
这下连许薇姝都来了精神。
许家和前太子之间的牵连太深,可以说,成也太子,败也太子,许薇姝落到今天的境地,主因也是太子,哪里能不关心?
宝琴兴致勃勃,滔滔不绝。
说起前太子家的三公子,还颇有些传奇色彩,三公子方容,十三岁那年,便被太子妃指为妖孽,后来还被送到清澜山清修,从此就没了音信。
如今太子坏了事儿,他到不远千里,要回来照顾父亲,据传闻,连皇上都觉得这个孙子仁孝,京城里上下,对这事儿议论纷纷的。
“那位三爷也就罢了,奴到挺敬佩他身边的幕僚高哲公子,据说他在万寿节上因为变法的事儿,一人舌辩群儒,气昏了许相爷,却得了万岁的赞誉,连君卓的风头也让他压了去。”
说起君卓,便直呼其名,显然是对这个没担当的,不说一句就舍弃自家小娘子的混蛋,相当不满,不过,宝琴的心思并不都在这个已经从自家主人身边消失的男人身上。
“奇怪,高哲,高哲……如此秀杰人物,婢子怎打听不来他的跟脚?五年前高哲便名满北疆,羌王古良言他才智无双,一人便可抵十万雄兵,当年咱们国公爷接太子还朝,唯独他被羌人扣住,无论如何也不许他离开,却没想到,高先生在羌国三年,愣是折腾到羌国大乱,部族分离,还拐带了人家羌王最信重的大将军袁琦。”
宝琴的眼睛里忍不住冒出来一连串的小星星。
许薇姝莞尔,看来天底下叫高哲的高人还真不少,她也认识一个高哲,不过不是这里那个。
在她前生所在的开皇王朝,高家是世代簪缨,显赫之极,那个文化鼎盛的北宋,苏家乃是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世人皆以为奇。
就如古龙在‘小李飞刀’里写的,李寻、欢一家,三代也就是七位进士,父子三个探花。
可高家,又岂止是七个进士,光是第三代的子孙中,进士便有二十三个,嫡系一门,高父当年便是探花,高哲的大哥高逸,曾经高中榜眼,到了高哲,所作文章,惊才绝艳,令圣上不忍释手,当时便点他为状元。
子虚哥哥也盛赞他——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他虽然体质孱弱,无法修行,但天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惊世的天才,愿意在他面前俯首。
许薇姝一笑,她还是九微的时候,对那个人可是心向往之,十分崇拜,按照二十一世纪的提法,那就是她的男神,唔,这说法实在贴切,神之一字,形容的入髓入骨,高高在上,只能远观不能亵玩。
哪怕高哲其实陷入皇族争斗中,在权谋里浮沉,哪怕他被开皇王朝四个皇子称为乱臣贼子,将皇帝气得吐血,哪怕他就是害得子虚哥哥被他的师尊打入归墟,永不能入世的罪魁祸首,九微还是觉得,他就是男神!
后来男神死了,她不开心,子虚哥哥面上高兴,却一连三天都不肯吃饭,饭食怎么送去,又怎么送回来,想必,高哲其实是个好对手。
如今又遇上一个‘高哲’,还同样是聪敏之辈,命运果真奇妙。
许薇姝也只是感叹一下,细嚼慢咽地把自己的早饭吃了,素绢也把球球的食物端过来,是两条烤好的小鱼,没有加任何调料,所有的刺都挑得干干净净,小东西蹲在盘子前面,和它的主人一样细嚼慢咽。
宝琴却坐着发呆,盯着脚底下的炭盆,显得心事重重,许薇姝看了她一眼,知道她是担心家里的钱不够用。
哎,日常开销其实还好,只是……
趁着今日日头好,许薇姝干脆带着人收拾收拾东西,除服之后,无论如何得回国公府,提前准备,省得忙乱。
一收拾东西,丫头宝琴就陪着掉了一回眼泪。
“当年夫人还在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就给姑娘打造首饰,上等的玉石珠宝都是成箱成箱地用车来拉,还记得夫人曾笑言,姑娘光平时里扔着玩的珠宝,加起来就比一般大户人家女孩子所有的嫁妆,都要多出几倍。”
许薇姝愣了愣,记忆里,她父亲也笑道——这点儿哪里够?女孩子就要养得娇贵,越娇贵越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荣华,省得将来眼皮子太浅,随便哪只阿猫阿狗哄一哄,就哄走了我们的宝贝姑娘。
尤其是及笄礼,不知国公夫人从何处得来的十二天珠冠,连皇后也羡慕。
那是一双世间最疼爱女儿的父母,只是太会炫富,恐非吉兆。
许薇姝叹气,无论是吉是凶,这也算是歪打正着,家里二婶可能心思不正,可叔叔并不是那等不讲究的人,即便对待侄女不算好,也绝不会去碰侄女自己的首饰衣物,毕竟是世家,脸面名声才是最要紧的。
她那叔叔,即便因为是次子,从小就不似嫡长子一般,接受最好的教育,基本的道理,却不是不明白。
有了这些从小到大积攒下来的首饰傍身,将来的生活总不会太难过。
只是,在宝琴眼里,她家姑娘一旦除服,重新出现在交际场合,现在这个样子,必然要受委屈。
主辱臣死!宝琴摩拳擦掌,早就准备好要为自己的主子冲锋陷阵。
那个在她心里,一直在等着她冲锋陷阵的主子,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又摸了摸底下刻了精美云纹的银锭,想着再拿出一批来换成铜钱,铜钱越来越贵呢。
也就略一思索而已,趁着日头好,抱着自家小猫球球,躺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晒起了太阳。
宝琴对她那个如今已经被认为不存在的未婚夫,充满了恶感,可许薇姝到觉得,前未婚夫君卓,退亲的时候没有退还笨重无用的定亲礼物,而是送了银子过来,不管心态到底如何,这种做法对现在的她,却是再妥当不过了。
怀里抱着球球,暖和的很,连冬日里的寒风也不那般刺骨,许薇姝脑子也不愿意过多的转动,不一会儿便昏然欲睡,迷迷糊糊间,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许薇姝皱眉,能在她这儿横冲直撞的,怕也就娘亲留下的那几个丫头……一睁开眼,果然看见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直接扑倒在她的膝前,纵声大哭:“……小娘子,您救救小郎君吧,您是他亲姐姐,可不能见死不救!奴婢求您,奴婢给您磕头了!”
小丫头蓬头污面,浑身全是泥浆,身上都湿透了,脸上冻得又青又紫,声音嘶哑,似乎已经支撑不住,整个人匍匐在地上抖作一团。
许薇姝挑眉:“玉珍?”
丫鬟一边磕头,一边哭着道:“小郎君和睿王爷家的小王子打架,还把小王子的一颗门牙打掉,国公爷大怒,动了家法,打了小郎君十杖,还罚他去跪祠堂,他的身子骨一向孱弱,受了杖责,再去祠堂冻一下,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说着,玉珍一副快昏过去的模样,显然是把自己吓得不轻,许薇姝微微一叹,亲手端了一杯热水,就是纯净的温水而已,递过去温声道:“别急,喝杯水。”
也不知是她的声音太温柔,还是这杯水不同一般,玉珍喝了两口,本来一团乱麻似的心绪,居然还真略略有些平复,只是依旧抽泣落泪。
许薇姝却有点儿心疼,如今不是过去,她控制水的能力大打折扣,真正能让一个人从身到心,完全舒畅到极致的吉水,每天也只有一点细流,浇灌家里新弄的菜田、药圃都不大够,如今为了哄小丫鬟,却白白浪费了半滴。
送走了客人,许薇姝看了看玉璧,又长了一点儿白芒,似乎最近积攒的功德,够她活蹦乱跳个把月,这才心满意足地吃饭。
家里早就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当年在归墟,许薇姝就是想找人一块儿吃饭说话也找不到,只有白鲸一头,相陪左右,这会儿难道还不能热闹热闹?
她一边吃,宝琴就坐在一边絮叨从外面听来的各种八卦消息——什么前太子重病,太子的三王子返京侍疾,大王子,二王子动作频频,还给英国公府送了重礼,不过,现任英国公许静岩,也就是许薇姝那个便宜叔叔好像没收。
这下连许薇姝都来了精神。
许家和前太子之间的牵连太深,可以说,成也太子,败也太子,许薇姝落到今天的境地,主因也是太子,哪里能不关心?
宝琴兴致勃勃,滔滔不绝。
说起前太子家的三公子,还颇有些传奇色彩,三公子方容,十三岁那年,便被太子妃指为妖孽,后来还被送到清澜山清修,从此就没了音信。
如今太子坏了事儿,他到不远千里,要回来照顾父亲,据传闻,连皇上都觉得这个孙子仁孝,京城里上下,对这事儿议论纷纷的。
“那位三爷也就罢了,奴到挺敬佩他身边的幕僚高哲公子,据说他在万寿节上因为变法的事儿,一人舌辩群儒,气昏了许相爷,却得了万岁的赞誉,连君卓的风头也让他压了去。”
说起君卓,便直呼其名,显然是对这个没担当的,不说一句就舍弃自家小娘子的混蛋,相当不满,不过,宝琴的心思并不都在这个已经从自家主人身边消失的男人身上。
“奇怪,高哲,高哲……如此秀杰人物,婢子怎打听不来他的跟脚?五年前高哲便名满北疆,羌王古良言他才智无双,一人便可抵十万雄兵,当年咱们国公爷接太子还朝,唯独他被羌人扣住,无论如何也不许他离开,却没想到,高先生在羌国三年,愣是折腾到羌国大乱,部族分离,还拐带了人家羌王最信重的大将军袁琦。”
宝琴的眼睛里忍不住冒出来一连串的小星星。
许薇姝莞尔,看来天底下叫高哲的高人还真不少,她也认识一个高哲,不过不是这里那个。
在她前生所在的开皇王朝,高家是世代簪缨,显赫之极,那个文化鼎盛的北宋,苏家乃是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世人皆以为奇。
就如古龙在‘小李飞刀’里写的,李寻、欢一家,三代也就是七位进士,父子三个探花。
可高家,又岂止是七个进士,光是第三代的子孙中,进士便有二十三个,嫡系一门,高父当年便是探花,高哲的大哥高逸,曾经高中榜眼,到了高哲,所作文章,惊才绝艳,令圣上不忍释手,当时便点他为状元。
子虚哥哥也盛赞他——积石如玉,列松如翠,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他虽然体质孱弱,无法修行,但天底下不知道有多少惊世的天才,愿意在他面前俯首。
许薇姝一笑,她还是九微的时候,对那个人可是心向往之,十分崇拜,按照二十一世纪的提法,那就是她的男神,唔,这说法实在贴切,神之一字,形容的入髓入骨,高高在上,只能远观不能亵玩。
哪怕高哲其实陷入皇族争斗中,在权谋里浮沉,哪怕他被开皇王朝四个皇子称为乱臣贼子,将皇帝气得吐血,哪怕他就是害得子虚哥哥被他的师尊打入归墟,永不能入世的罪魁祸首,九微还是觉得,他就是男神!
后来男神死了,她不开心,子虚哥哥面上高兴,却一连三天都不肯吃饭,饭食怎么送去,又怎么送回来,想必,高哲其实是个好对手。
如今又遇上一个‘高哲’,还同样是聪敏之辈,命运果真奇妙。
许薇姝也只是感叹一下,细嚼慢咽地把自己的早饭吃了,素绢也把球球的食物端过来,是两条烤好的小鱼,没有加任何调料,所有的刺都挑得干干净净,小东西蹲在盘子前面,和它的主人一样细嚼慢咽。
宝琴却坐着发呆,盯着脚底下的炭盆,显得心事重重,许薇姝看了她一眼,知道她是担心家里的钱不够用。
哎,日常开销其实还好,只是……
趁着今日日头好,许薇姝干脆带着人收拾收拾东西,除服之后,无论如何得回国公府,提前准备,省得忙乱。
一收拾东西,丫头宝琴就陪着掉了一回眼泪。
“当年夫人还在的时候,隔三差五地就给姑娘打造首饰,上等的玉石珠宝都是成箱成箱地用车来拉,还记得夫人曾笑言,姑娘光平时里扔着玩的珠宝,加起来就比一般大户人家女孩子所有的嫁妆,都要多出几倍。”
许薇姝愣了愣,记忆里,她父亲也笑道——这点儿哪里够?女孩子就要养得娇贵,越娇贵越好,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荣华,省得将来眼皮子太浅,随便哪只阿猫阿狗哄一哄,就哄走了我们的宝贝姑娘。
尤其是及笄礼,不知国公夫人从何处得来的十二天珠冠,连皇后也羡慕。
那是一双世间最疼爱女儿的父母,只是太会炫富,恐非吉兆。
许薇姝叹气,无论是吉是凶,这也算是歪打正着,家里二婶可能心思不正,可叔叔并不是那等不讲究的人,即便对待侄女不算好,也绝不会去碰侄女自己的首饰衣物,毕竟是世家,脸面名声才是最要紧的。
她那叔叔,即便因为是次子,从小就不似嫡长子一般,接受最好的教育,基本的道理,却不是不明白。
有了这些从小到大积攒下来的首饰傍身,将来的生活总不会太难过。
只是,在宝琴眼里,她家姑娘一旦除服,重新出现在交际场合,现在这个样子,必然要受委屈。
主辱臣死!宝琴摩拳擦掌,早就准备好要为自己的主子冲锋陷阵。
那个在她心里,一直在等着她冲锋陷阵的主子,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又摸了摸底下刻了精美云纹的银锭,想着再拿出一批来换成铜钱,铜钱越来越贵呢。
也就略一思索而已,趁着日头好,抱着自家小猫球球,躺在躺椅上舒舒服服地晒起了太阳。
宝琴对她那个如今已经被认为不存在的未婚夫,充满了恶感,可许薇姝到觉得,前未婚夫君卓,退亲的时候没有退还笨重无用的定亲礼物,而是送了银子过来,不管心态到底如何,这种做法对现在的她,却是再妥当不过了。
怀里抱着球球,暖和的很,连冬日里的寒风也不那般刺骨,许薇姝脑子也不愿意过多的转动,不一会儿便昏然欲睡,迷迷糊糊间,耳边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许薇姝皱眉,能在她这儿横冲直撞的,怕也就娘亲留下的那几个丫头……一睁开眼,果然看见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踉踉跄跄地跑过来,直接扑倒在她的膝前,纵声大哭:“……小娘子,您救救小郎君吧,您是他亲姐姐,可不能见死不救!奴婢求您,奴婢给您磕头了!”
小丫头蓬头污面,浑身全是泥浆,身上都湿透了,脸上冻得又青又紫,声音嘶哑,似乎已经支撑不住,整个人匍匐在地上抖作一团。
许薇姝挑眉:“玉珍?”
丫鬟一边磕头,一边哭着道:“小郎君和睿王爷家的小王子打架,还把小王子的一颗门牙打掉,国公爷大怒,动了家法,打了小郎君十杖,还罚他去跪祠堂,他的身子骨一向孱弱,受了杖责,再去祠堂冻一下,那岂不是要了他的命!”
说着,玉珍一副快昏过去的模样,显然是把自己吓得不轻,许薇姝微微一叹,亲手端了一杯热水,就是纯净的温水而已,递过去温声道:“别急,喝杯水。”
也不知是她的声音太温柔,还是这杯水不同一般,玉珍喝了两口,本来一团乱麻似的心绪,居然还真略略有些平复,只是依旧抽泣落泪。
许薇姝却有点儿心疼,如今不是过去,她控制水的能力大打折扣,真正能让一个人从身到心,完全舒畅到极致的吉水,每天也只有一点细流,浇灌家里新弄的菜田、药圃都不大够,如今为了哄小丫鬟,却白白浪费了半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