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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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太阳的一日,寒风凛冽的草原上。
“秦将军,前面就是探马口中所说的那个匈奴部落了。”
两者之间大概只有三、四里的距离,那是一个不算大的部落,看其规模,部落的人数最多只有三五百左右。
秦军的马蹄声甚大,所以部落里的匈奴人早已听到,在探知到对方是秦国的骑兵后,所有人惊慌失措,什么也不顾不得的狼狈逃窜。
“将军,我们不追吗?”看着那些拼命四处逃窜的匈奴牧民,一人不解的问道。
“不用,不过是一些普通牧民,跑了就跑了。”秦良玉根本不在意那些逃走的普通匈奴人,再者说,她并非是一个嗜杀之人。
发现这个部落只是偶然,毕竟此处距离大秦边境不算远,附近罕有匈奴人的部落。
既然遇到了,自然不能放过。
只听秦良玉下令道:“将那些未来得及逃跑的匈奴人都杀了,然后将部落里的牛羊牲畜聚到一起。”
既然匈奴人可以南下劫掠秦国百姓的村庄,那她秦良玉自然也可以让人将他们赖以生活的牛羊运送回大秦,无论是用来赏赐部下,还是补偿那些受损的百姓,都不失是一个好的选择。
只是过了一小会儿,就有手下上前回报成果,不仅有上千头牛羊的收获,还有数百匹草原马,可以说,这次的收获非常丰厚。
本来秦良玉有过一把火将这里化为灰烬的想法,但仔细思考,这样做太过伤天害理,一个把握不好,甚至火烧千里,寸草不剩。
当天下午,已经行进了一天的秦军找好地点,准备安营扎寨了。
这时忽然有探马来报,不过那人却是面带喜悦之色,他拱手对秦良玉行了个礼,然后兴奋的说道:“秦将军,我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一个马群,有近百匹良马。”
周围诸将听到这个消息同样一喜,高兴说道:“真是天赐良缘。”
一匹好马对于一名将士作用不可谓不大,战场上,两方斗将之时,若实力、力量相差无几,良驹宝马能帮助武将更轻松的获得胜利。
草原马群,每一个大马群都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马家族,每个家族都有一匹儿马子。
当众将数十人到达马群所在之地后,更有人眼睛发出了亮光,“这个马群质量不错啊!”
马群中近百匹马,除去一些老马、小马,其余十之*竟都可以充当精锐战马。
秦良玉同样眼神一亮,她的目光是被马群中一匹焰红色的马所吸引,在看到马群后的瞬间,她便瞧见了这匹马,不仅是因为其马鬃鲜红的颜色,更是因为这匹马比其他马足要高出一头。
他们一群秦将到来时,这匹马正在集体过一条小河,那匹红马,也就是这个家族中的儿马子,雄赳赳、气昂昂的,甚有气势。
良将还需好马伴,秦良玉也不矫情,直言道:“那匹马是我的了。”
其他人识趣,自然不会与其争,还有人笑着说:“秦将军这样的巾帼女将,自然要好马相衬。”
随即其他人开始争抢。
“那匹黑色的马是我的,你们可不要跟我抢啊!”
“我要那匹白色的,就是秦将军的马旁边的那匹。”
“不行,我也看上那匹马了,这可不能让给你。”
“好,那咱就凭实力说话。”
一时之间,嘈嘈杂杂。
同时,花荣也与其中一将争起了其中一白马,他胯下的乌骓毕竟是自家公子的,虽然这马群之中除了那匹红马外,其他的都要差上一些,但也称得上良驹了。
虽说互不相让,但花荣并没有将其视为对手,对方实力他略为知晓,和自己相比还差了些。
当秦良玉轻松将那匹焰红宝马降服后,她高兴的抚摸着这匹马那鲜红的鬃毛,对它轻声说道:“以后你就叫红鸢好了。”
之后,其他诸将各自得到了一匹不错的良驹,中间虽有一些不愉快,但总的来说,算得上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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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大秦帝都咸阳。
宫城之内,始皇嬴政勤于朝政,集大权于一身。
“三千人破五千人?匈奴人的武器盔甲远不如我大秦精良,这样的胜利理所应当。”始皇帝看着蒙恬从上郡而来的竹简,自语道。
“不过没想到我大秦能出现一名女将,不错。”
这时他忽然脸向侧前方问道:“你之前说匈奴单于头曼让自己的儿子来对付这秦良玉?”
“是,就是头曼早些年想要借月氏之手除掉的大儿子冒顿。”
一道身影忽然出现在房中,原来是影秘卫的人。
“余武手底下还有个叫典韦的吧?”声音虽轻,却蕴含威严。
“是的,这次余武殿下只派出了手下的秦良玉和花荣两将。”影密卫之人回答。
只见始皇帝拿起桌上毛笔,刷刷刷的在一空白竹筒中书写,然后等字迹干了之后,用玉玺盖过,对身前单膝跪在那里的影密卫之人说道:“将这个带到上郡,交给蒙恬。”
“遵命!”
“朕倒是要看看,你的这些属下能做出什么样的成就来。”
----------
于此同时,肤施城。
余武手中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脸上带着笑容,他的身前是蒙恬和扶苏两人。
两人颇为奇怪,余武竟然将他们两个一起邀请过来,两人在碰面之后有些吃惊,以为是有什么要紧事情与他们商谈,但现在看来,并不是如此。
难道就是为了他手上的这个东西?蒙恬与扶苏对视了一眼,看出了对方心中的疑惑。
“你们一定很奇怪我手上是什么东西吧?”余武微笑着说道,同时又有些得意。
“……”两人摇头,确实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你们猜。”余武今日拿到这东西起,就高兴的不着调了。
“……”两人摇头。
见他们两个这般不懂乐趣,余武也不再自找没趣,言道:“好吧,既然你们猜不出来,那我就告诉你们好了,这东西,我将它称之为‘马镫’!”
不见太阳的一日,寒风凛冽的草原上。
“秦将军,前面就是探马口中所说的那个匈奴部落了。”
两者之间大概只有三、四里的距离,那是一个不算大的部落,看其规模,部落的人数最多只有三五百左右。
秦军的马蹄声甚大,所以部落里的匈奴人早已听到,在探知到对方是秦国的骑兵后,所有人惊慌失措,什么也不顾不得的狼狈逃窜。
“将军,我们不追吗?”看着那些拼命四处逃窜的匈奴牧民,一人不解的问道。
“不用,不过是一些普通牧民,跑了就跑了。”秦良玉根本不在意那些逃走的普通匈奴人,再者说,她并非是一个嗜杀之人。
发现这个部落只是偶然,毕竟此处距离大秦边境不算远,附近罕有匈奴人的部落。
既然遇到了,自然不能放过。
只听秦良玉下令道:“将那些未来得及逃跑的匈奴人都杀了,然后将部落里的牛羊牲畜聚到一起。”
既然匈奴人可以南下劫掠秦国百姓的村庄,那她秦良玉自然也可以让人将他们赖以生活的牛羊运送回大秦,无论是用来赏赐部下,还是补偿那些受损的百姓,都不失是一个好的选择。
只是过了一小会儿,就有手下上前回报成果,不仅有上千头牛羊的收获,还有数百匹草原马,可以说,这次的收获非常丰厚。
本来秦良玉有过一把火将这里化为灰烬的想法,但仔细思考,这样做太过伤天害理,一个把握不好,甚至火烧千里,寸草不剩。
当天下午,已经行进了一天的秦军找好地点,准备安营扎寨了。
这时忽然有探马来报,不过那人却是面带喜悦之色,他拱手对秦良玉行了个礼,然后兴奋的说道:“秦将军,我在前方不远处,发现了一个马群,有近百匹良马。”
周围诸将听到这个消息同样一喜,高兴说道:“真是天赐良缘。”
一匹好马对于一名将士作用不可谓不大,战场上,两方斗将之时,若实力、力量相差无几,良驹宝马能帮助武将更轻松的获得胜利。
草原马群,每一个大马群都有大大小小十几个马家族,每个家族都有一匹儿马子。
当众将数十人到达马群所在之地后,更有人眼睛发出了亮光,“这个马群质量不错啊!”
马群中近百匹马,除去一些老马、小马,其余十之*竟都可以充当精锐战马。
秦良玉同样眼神一亮,她的目光是被马群中一匹焰红色的马所吸引,在看到马群后的瞬间,她便瞧见了这匹马,不仅是因为其马鬃鲜红的颜色,更是因为这匹马比其他马足要高出一头。
他们一群秦将到来时,这匹马正在集体过一条小河,那匹红马,也就是这个家族中的儿马子,雄赳赳、气昂昂的,甚有气势。
良将还需好马伴,秦良玉也不矫情,直言道:“那匹马是我的了。”
其他人识趣,自然不会与其争,还有人笑着说:“秦将军这样的巾帼女将,自然要好马相衬。”
随即其他人开始争抢。
“那匹黑色的马是我的,你们可不要跟我抢啊!”
“我要那匹白色的,就是秦将军的马旁边的那匹。”
“不行,我也看上那匹马了,这可不能让给你。”
“好,那咱就凭实力说话。”
一时之间,嘈嘈杂杂。
同时,花荣也与其中一将争起了其中一白马,他胯下的乌骓毕竟是自家公子的,虽然这马群之中除了那匹红马外,其他的都要差上一些,但也称得上良驹了。
虽说互不相让,但花荣并没有将其视为对手,对方实力他略为知晓,和自己相比还差了些。
当秦良玉轻松将那匹焰红宝马降服后,她高兴的抚摸着这匹马那鲜红的鬃毛,对它轻声说道:“以后你就叫红鸢好了。”
之后,其他诸将各自得到了一匹不错的良驹,中间虽有一些不愉快,但总的来说,算得上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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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后,大秦帝都咸阳。
宫城之内,始皇嬴政勤于朝政,集大权于一身。
“三千人破五千人?匈奴人的武器盔甲远不如我大秦精良,这样的胜利理所应当。”始皇帝看着蒙恬从上郡而来的竹简,自语道。
“不过没想到我大秦能出现一名女将,不错。”
这时他忽然脸向侧前方问道:“你之前说匈奴单于头曼让自己的儿子来对付这秦良玉?”
“是,就是头曼早些年想要借月氏之手除掉的大儿子冒顿。”
一道身影忽然出现在房中,原来是影秘卫的人。
“余武手底下还有个叫典韦的吧?”声音虽轻,却蕴含威严。
“是的,这次余武殿下只派出了手下的秦良玉和花荣两将。”影密卫之人回答。
只见始皇帝拿起桌上毛笔,刷刷刷的在一空白竹筒中书写,然后等字迹干了之后,用玉玺盖过,对身前单膝跪在那里的影密卫之人说道:“将这个带到上郡,交给蒙恬。”
“遵命!”
“朕倒是要看看,你的这些属下能做出什么样的成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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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此同时,肤施城。
余武手中拿着一个奇怪的东西,脸上带着笑容,他的身前是蒙恬和扶苏两人。
两人颇为奇怪,余武竟然将他们两个一起邀请过来,两人在碰面之后有些吃惊,以为是有什么要紧事情与他们商谈,但现在看来,并不是如此。
难道就是为了他手上的这个东西?蒙恬与扶苏对视了一眼,看出了对方心中的疑惑。
“你们一定很奇怪我手上是什么东西吧?”余武微笑着说道,同时又有些得意。
“……”两人摇头,确实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你们猜。”余武今日拿到这东西起,就高兴的不着调了。
“……”两人摇头。
见他们两个这般不懂乐趣,余武也不再自找没趣,言道:“好吧,既然你们猜不出来,那我就告诉你们好了,这东西,我将它称之为‘马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