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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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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岭城曾经拥有几十万人口。

    这数字今天看来不多,甚至有点少,但当时,可说得上是个相当庞大数字了。几十万人口栖息这片终年被白雪覆盖山城里,因为紧贴北方沿边关口,卡着关道咽喉,所以是当时一处相当重要边防重地。大半老百姓都是关内军人,其余那些,靠山吃山,气候不那么恶劣时候砍砍柴,打打猎,靠贩卖兽皮和山珍为主要谋生职业。到了隆冬季节,就窝家里不太出门了,因为一到秋冬,北陵城气候是相当可怕,可怕到什么程度?霜花只用了一句话淡淡概括:凝霜成冰。

    凝霜成冰,气温低得可以把霜也冻成冰。

    于是我想,这北岭城到底是现哪里。哈尔滨么?还是……黑龙江。但哈尔滨附近并没什么古代关口,黑龙江……也不是什么山城。

    胡思乱想,终因地理学得太差而放弃,我继续听他往下说。

    由于地处国土北,北岭城又有‘北龙足一说,因为它是当年明朝龙脉延伸出来一个分支。状似足,因此被称作龙足,它是永乐皇帝朱棣侄子朱允文封地。

    听到这里我不仅愣了愣。

    朱允文是被朱棣亲手拉下皇座,那场有名靖难之役开始前,他才是名正言顺大明皇帝。可惜他生性懦弱,空掌朝廷百万大军,竟然敌不过燕王区区五千兵力,一夜间凭空南京紫禁城内消失。有人说他被迫游走远方,有人说他当了和尚,有人说他**于宫里,也有人说,他早就被朱棣密谋暗杀。种种猜疑,总之,他后事是个谜,只‘下落不明’四个字以概括。因此听霜花这么一说,实是没法不让人诧异。

    年轻建文帝朱允文被永乐皇帝朱棣拉下台后,没自杀,没被谋杀,没游走四方,没有当和尚……而是生活北岭城里,那座无论历史,还是民间传说里都没有留下过任何痕迹城市。

    那城市还是朱棣赐给他封地。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而说故事,高明就高明,你不想听,他说了,你听好奇了,他却停了。

    我刚刚开始好奇,霜花却把故事停了这里,话题忽然一转,他对我说:“听说你开了家点心店,是么。”

    我突兀间点了点头。

    “明天这个时间,能给我带样点心来么。”他再道。

    “什么点心?”

    “青叶酥。”

    青叶酥是种用芭蕉叶包着蒸出来松糕,口感很酥,入口就化,因此叫它酥。

    霜花说它味道就和他记忆中一样。

    我问他过去还什么地方吃到过。他说,你知道么,如果朱允文不是个皇帝话,也许他一辈子会是个好厨师。

    镇守北岭城岁月毋宁说是种被幽禁岁月,虽然没有枷锁和刑具,但有时候环境会用一种为残酷方式去折磨一个人心智。

    每年十月到四月,对于朱允文来说是难熬。自小南方娇生惯养长大他从没有面对过这样寒冷天气,因此,初两年他备受风寒折磨。风寒摧残了他原本健康身体,一度令他无法步行,甚至无法直立。但同气候与风寒相比令他无法忍受,是独自守那地方孤独感。

    不是身边无人,身边总是充斥着太多人。

    但落难皇帝身边是没有朋友,哪怕是亲信。

    每个跟随他身侧人同朱允文谈话时,无一不小心翼翼,因为整个北岭城里布满了朱棣眼线。而当地人,不知道是被这严寒所影响,还是根本就同这气候融为了一体,他们性子也是相当冷漠,那种冷漠由内而外,充斥他们整个儿生活里,即使每次同他们交谈时,他们看起来都那么善意和恭敬。

    那就像同一面镜子交谈,你可以看见他们,听见他们,却永远无法走近他们。

    这种孤独感令朱允文病得不清,不是身体,而是心理。

    他开始害怕同人接触,交谈,看对方眼睛,甚至包括他妻妾。他无法去碰触她们,即使是他再寂寞,再压抑时候。那些声音和身体接触会令他压心里那些日益孤独感变得加强烈,呼之欲出。有时候甚至会忍不住当着那些女人面痛哭出来,于是那些女人也渐渐地开始看不起他,疏离他,漠视他……直至后来,完全地忽略他存。

    他就好像游走那座庞大城市里一缕虚无缥缈烟,因为朝廷需要他存,于是他不得不存,可是太过渺小,所以即使存着,却又令周遭对此毫无察觉。

    唯一能让他暂时忘记这折磨,就是日复一日厨房里日子,他对烹饪所表现出异乎寻常热心令周围人嗤之以鼻。但他不乎,因为那是他这种非人孤独中所能抓牢唯一伴侣,唯一不会嫌弃他失势,嫌弃他软弱,嫌弃他消极唯一东西。那些温热而香甜感觉,是唯一可以让他那被北岭城风雪吹僵了心脏回过一丝温暖东西,因此他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那时候他想,也许他这一生就是如此了。冰冷而苍白雪,冰冷而苍白风,冰冷而苍白周遭一切……

    直到有一天一辆大车拉着队人从北岭城南面那扇大门里缓缓驶进来,他发现他看到了一些不太一样色彩。

    和这整座被冰雪所覆盖城市所突兀反差色彩。

    而那个时候,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生命里将会要发生些什么。他站钟鼓楼顶端朝那方向痴痴呆呆地看着,不晓得自己究竟有多久没见到过那种色彩了……

    燃烧着,火一样色彩……

    它包裹着一个妩媚,如同火一般妖娆人,那辆缓缓前行着马车上,一路北行,朝着城池中心方向悠然而来。

    后来才知道,那是一队流浪艺人。

    北岭城百姓称他们狐仙,因为说是艺人,别人卖艺不卖身,他们卖身不卖艺。说白了,就是一些靠身体吃饭妓。

    领头红衣人,他们叫他红老板,红老板长得相当好看,就像初见那天远远带给朱允文那一刹无法忘却震颤。他北岭城人群里,就好像雪地间一株开得艳红牡丹。很少有男人会长成那样美貌,也很少有男人会长得那样苍白,白得就好像这男人通体没有一点血液似,那种雪瓣似色彩,偏偏着装却喜欢那样红得浓烈颜色。

    红得让人窒息颜色,罩他白得寂寞,瘦得单薄身体上,令他远远看去像死人般苍白。唯有两片唇,还带着稍许血颜色,像两片淡淡丹蔻,随着嘴角时不时牵扯出一道生动俏然弧度。

    ‘那笑叫人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

    不知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说他,说他嘴上那道唯一充满了生机笑。可是每天揣着大把银票去狐仙阁里专为了看他这一抹让人不安笑,亦是这些人。

    人真是种奇怪动物不是么。

    那些不知从什么地方来到北岭城外乡艺人,为自己安顿地方起名叫狐仙阁。

    阁子里几乎夜夜笙歌,日日欢闹。有时候,离得很远,朱允文都能从那高挂着无数华灯楼阁里听见他们丝竹与喧闹并缠声音,这声音令他想起那些京城里浮华如梦般岁月,虽然现它们离他已经很遥远了。一杯酒,一碟自己做点心。有时候能听见一曲琴,从那方向时断时续地传来,那是红老板给那些大把挥洒金银豪客以犒赏。

    听说红老板琴棋书画无一不能,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行走风尘里这么一个人,笑容却能那样不屑于人。

    出世,入世,才貌双绝。

    只是如此美好一个人,却有着世上低贱身份,终不免让人为之可惜。

    但后来朱允文想,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和可惜别人。无论高贵或者低贱,至少,别人是自由,而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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