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功用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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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荒野的地貌很简单,为典型的温带平原,最高峰哨兵岭,垂直高度200来米……距离月溪镇约一个马拉松的路程,三面悬崖,领主府就建在山顶上。
民兵们急行军了两个小时后,前方已能看见那座小山,后面却不见了追兵。并非是贾米尔等人放弃了追击,而是因为他的部下实在是跑不动了,那些人虽然自称“复仇军”,实则只是些地痞流氓,身体素质和农夫相比差的太远了。
到这时候,民兵的几位将领终于看出了些端倪,经过这一番急行军后,追兵被远远抛下,为民兵部队赢得了至少一个小时。对于战争来说,这一个小时极其宝贵,用的好,完全可能令战局发生某些变化。
“大人,那就是我的家。”跑在程晓天前面的民兵指着一座民房说道,说完那栋房子里走出一位妇人,他急忙大喊:“雪莉,快跑,这里就要打仗啦!”
“别让他们乱跑,让他们跟着大部队。”程晓天连忙阻止,说完又想起来一件事,喊道:“带上铁锹锄头。”
带上老弱妇孺打仗?这事前所未闻,这不是徒增伤亡吗?不过出于对程晓天的绝对信任,大伙倒也没有多说,开始一路跑一路召集家属,等跑到哨兵岭下的时候,队伍已经聚集起了2000多人。
山脚下,唯一的上山路口前,程晓天集合部队,开起了战前动员大会,他是这样说的:
“等会大家好好干,使劲干,一定要抢在敌人行动之前完工。放心,不会白干的,你们的领主会发工钱,是吧?菲米伯爵。”程晓天转向唐佳-菲米问到。
居民们期盼的注视中,菲米伯爵领着刚下山的全家老小,毫不犹豫一口答应,并许诺,谁干的卖力重重有赏!不过,还有一个问题……
“子爵阁下,您一个人真的能行?”菲米伯爵凑在程晓天身边,担忧问道。
程晓天满不在乎,“我会飞,到时候溜之大吉就是。”
唐佳-菲米:“……”
程晓天见伯爵脸色有点不太好看,连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我开玩笑的,放心吧,完全不会有问题。”
菲米伯爵狐疑的盯着程晓天,半晌后,终于一把握住程晓天的手,饱含着深情说道:“这里就拜托给大人了。”
“走吧走吧。”程晓天满不在乎挥了挥手,菲米伯爵退后一步,抚胸一礼,转身离去。
不光是他,所有民兵包括聚集来的老弱妇孺们,全都扛着镐头铁锹离去,他们在菲米伯爵和托伦的带领下,分成两队,沿着哨兵岭山脚开始向山后撤。20分钟后,所有人离开,上山的路口只剩下了程晓天一人。
程晓天见一切妥当,就地在上山台阶上坐了下来,盘腿打坐调息,静静等待敌人的到来。
哨兵岭三面绝壁,只有北坡比较缓,生满了林木,环境清幽,一条台阶直通山顶,掩映在茂密的绿荫中。一般的修真者都讲求冲虚宁静,喜欢避世,程晓天却偏爱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地方,譬如西部荒野,可惜现在这里也不太平。
等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何况对方还迟到了很久,程晓天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远处方才出现了那一大票匪军。看来,这些家伙比自己预判的还要不堪。
终于盼来了敌人,程晓天起身开始上山,边走边往地上扔东西。这些都是从村民那里搜集来的,乱七八糟什么都有,程晓天边扔边“啧啧”称奇,这都神马啊……
铜角子、发卡、手帕,还有豁了口的饭碗,这些都还算正常,等从乾坤袋里拽出个布条后,程晓天是彻底迷惑了。此物体呈长条形,两端系着布绳,中间还缝着个小口袋,似乎是用来装草灰布头之类的物体。
“搞不懂。”研究了半天后,程晓天摇头放弃,随手把布条丢在了台阶中央。
而此时,贾米尔终于领着疲累不堪的迪菲亚匪军杀到了山脚下。
“头领,我们需要休息,否则没法战斗了。”赛门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扔了手里的刀子哀求。其他人立刻连声附和,就地一倒,横七竖八躺了一地。
贾米尔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这些人都是轻装,才慢行军了四十公里,居然就趴下了,这样一群人该怎么打仗?好在这次的对手是老实巴交的民兵,否则他只能撂挑子走人。
所谓法不责众,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小舅子都趴下了,这立刻进攻的命令实在没法下,他只好也坐在台阶上闭目养神,等部下恢复了体力再说。
坐了没一会,一名匪军从贾米尔身边爬了过去,举止有些鬼鬼祟祟,不过他也没往心里去,反正自己的部下就这德行,指望他们不鬼鬼祟祟那是不可能的。
过了一会,又有一人鬼鬼祟祟爬了过去,这回他还是没在意,不过他的小舅子赛门却留了个心眼,看了过去。
“你们手里拿的是什么?”赛门断喝一声,一个箭步跨了过去,尚未站定就呵斥道:“说的就是你,还藏?你还往怀里藏!”
“二头领,这是我捡到的,我的!”那名匪兵抓着自己的腰包,委屈的喊道,特意加重了“我的”俩字。那意思很明显,谁捡到归谁,就算你是二头领也不能抢部下的东西啊!
“我知道,我不就是看看嘛,你拿出来!”赛门掰开部下的手,在他欲哭无泪的注视中掏出那件事物抛了抛,不屑说道:“不就一个烂铜角子嘛,看把你宝贝的。”
说完,赛门随手把那个“烂铜角子”揣进自己兜里,向台阶上看,一个亮闪闪的物体映入了眼帘。大晴白天,只要眼睛不瞎,谁都能认出来,那竟然是个银角子!三人同时发现,同时启动,以百米冲刺的气概扑了过去。
匪兵都猴精猴精的,三人这一番动静,焉能不被关注?他们刚顺着台阶蹿上去,立刻就有一大票察觉异常的匪兵跟了过来。接下来的情况就顺理成章了,大伙一拨带一拨,轻手轻脚从头领身边绕过,等贾米尔察觉后,已经上去了一大半。
“谁让你们上去的?”贾米尔察觉后,抓住一名部下问道。
那名瘦猴般的匪兵嗫嚅一番回道:“是二头领带着大伙儿上去的,说是……发现了大量敌军的痕迹。”
“鲁莽!”贾米尔怒哼一声,心说你怎么这么不成器?要上也是让这些家伙当炮灰,你领头就上,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你姐交待?!
“走,全部攻上去,一鼓作气拿下唐佳-菲米,只要死的不要活的!”贾米尔一招手,领着余下的匪兵也冲了上去。
上方不远处,一众匪兵在找到那根布条后,情绪终于沸腾到了顶点。
“上面还有女人!”赛门拎着那根布条,邪邪笑道。
就在这时,台阶上传来“隆隆”震动,似乎有一个沉重的物体滚了下来,众匪兵立刻拔出兵刃戒备。
嗵嗵嗵!
山摇地动,匪兵们面面相觑,这么大动静会是什么?下一刻,答案揭晓。
“是石头,快躲开!”赛门扯着脖子大喊一声,慌慌张张蹿进了台阶边的树林里,其他匪兵也不细看,钻进林子里紧张兮兮向上望。
只见一块足有好几百斤重的大石头,磕磕碰碰从台阶上滚了下来,砸得台阶石屑乱飞。(未完待续。)
西部荒野的地貌很简单,为典型的温带平原,最高峰哨兵岭,垂直高度200来米……距离月溪镇约一个马拉松的路程,三面悬崖,领主府就建在山顶上。
民兵们急行军了两个小时后,前方已能看见那座小山,后面却不见了追兵。并非是贾米尔等人放弃了追击,而是因为他的部下实在是跑不动了,那些人虽然自称“复仇军”,实则只是些地痞流氓,身体素质和农夫相比差的太远了。
到这时候,民兵的几位将领终于看出了些端倪,经过这一番急行军后,追兵被远远抛下,为民兵部队赢得了至少一个小时。对于战争来说,这一个小时极其宝贵,用的好,完全可能令战局发生某些变化。
“大人,那就是我的家。”跑在程晓天前面的民兵指着一座民房说道,说完那栋房子里走出一位妇人,他急忙大喊:“雪莉,快跑,这里就要打仗啦!”
“别让他们乱跑,让他们跟着大部队。”程晓天连忙阻止,说完又想起来一件事,喊道:“带上铁锹锄头。”
带上老弱妇孺打仗?这事前所未闻,这不是徒增伤亡吗?不过出于对程晓天的绝对信任,大伙倒也没有多说,开始一路跑一路召集家属,等跑到哨兵岭下的时候,队伍已经聚集起了2000多人。
山脚下,唯一的上山路口前,程晓天集合部队,开起了战前动员大会,他是这样说的:
“等会大家好好干,使劲干,一定要抢在敌人行动之前完工。放心,不会白干的,你们的领主会发工钱,是吧?菲米伯爵。”程晓天转向唐佳-菲米问到。
居民们期盼的注视中,菲米伯爵领着刚下山的全家老小,毫不犹豫一口答应,并许诺,谁干的卖力重重有赏!不过,还有一个问题……
“子爵阁下,您一个人真的能行?”菲米伯爵凑在程晓天身边,担忧问道。
程晓天满不在乎,“我会飞,到时候溜之大吉就是。”
唐佳-菲米:“……”
程晓天见伯爵脸色有点不太好看,连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我开玩笑的,放心吧,完全不会有问题。”
菲米伯爵狐疑的盯着程晓天,半晌后,终于一把握住程晓天的手,饱含着深情说道:“这里就拜托给大人了。”
“走吧走吧。”程晓天满不在乎挥了挥手,菲米伯爵退后一步,抚胸一礼,转身离去。
不光是他,所有民兵包括聚集来的老弱妇孺们,全都扛着镐头铁锹离去,他们在菲米伯爵和托伦的带领下,分成两队,沿着哨兵岭山脚开始向山后撤。20分钟后,所有人离开,上山的路口只剩下了程晓天一人。
程晓天见一切妥当,就地在上山台阶上坐了下来,盘腿打坐调息,静静等待敌人的到来。
哨兵岭三面绝壁,只有北坡比较缓,生满了林木,环境清幽,一条台阶直通山顶,掩映在茂密的绿荫中。一般的修真者都讲求冲虚宁静,喜欢避世,程晓天却偏爱充满了人间烟火气的地方,譬如西部荒野,可惜现在这里也不太平。
等人是一件很无聊的事,何况对方还迟到了很久,程晓天足足等了一个半小时,远处方才出现了那一大票匪军。看来,这些家伙比自己预判的还要不堪。
终于盼来了敌人,程晓天起身开始上山,边走边往地上扔东西。这些都是从村民那里搜集来的,乱七八糟什么都有,程晓天边扔边“啧啧”称奇,这都神马啊……
铜角子、发卡、手帕,还有豁了口的饭碗,这些都还算正常,等从乾坤袋里拽出个布条后,程晓天是彻底迷惑了。此物体呈长条形,两端系着布绳,中间还缝着个小口袋,似乎是用来装草灰布头之类的物体。
“搞不懂。”研究了半天后,程晓天摇头放弃,随手把布条丢在了台阶中央。
而此时,贾米尔终于领着疲累不堪的迪菲亚匪军杀到了山脚下。
“头领,我们需要休息,否则没法战斗了。”赛门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扔了手里的刀子哀求。其他人立刻连声附和,就地一倒,横七竖八躺了一地。
贾米尔脸色已经很不好看了,这些人都是轻装,才慢行军了四十公里,居然就趴下了,这样一群人该怎么打仗?好在这次的对手是老实巴交的民兵,否则他只能撂挑子走人。
所谓法不责众,所有人包括自己的小舅子都趴下了,这立刻进攻的命令实在没法下,他只好也坐在台阶上闭目养神,等部下恢复了体力再说。
坐了没一会,一名匪军从贾米尔身边爬了过去,举止有些鬼鬼祟祟,不过他也没往心里去,反正自己的部下就这德行,指望他们不鬼鬼祟祟那是不可能的。
过了一会,又有一人鬼鬼祟祟爬了过去,这回他还是没在意,不过他的小舅子赛门却留了个心眼,看了过去。
“你们手里拿的是什么?”赛门断喝一声,一个箭步跨了过去,尚未站定就呵斥道:“说的就是你,还藏?你还往怀里藏!”
“二头领,这是我捡到的,我的!”那名匪兵抓着自己的腰包,委屈的喊道,特意加重了“我的”俩字。那意思很明显,谁捡到归谁,就算你是二头领也不能抢部下的东西啊!
“我知道,我不就是看看嘛,你拿出来!”赛门掰开部下的手,在他欲哭无泪的注视中掏出那件事物抛了抛,不屑说道:“不就一个烂铜角子嘛,看把你宝贝的。”
说完,赛门随手把那个“烂铜角子”揣进自己兜里,向台阶上看,一个亮闪闪的物体映入了眼帘。大晴白天,只要眼睛不瞎,谁都能认出来,那竟然是个银角子!三人同时发现,同时启动,以百米冲刺的气概扑了过去。
匪兵都猴精猴精的,三人这一番动静,焉能不被关注?他们刚顺着台阶蹿上去,立刻就有一大票察觉异常的匪兵跟了过来。接下来的情况就顺理成章了,大伙一拨带一拨,轻手轻脚从头领身边绕过,等贾米尔察觉后,已经上去了一大半。
“谁让你们上去的?”贾米尔察觉后,抓住一名部下问道。
那名瘦猴般的匪兵嗫嚅一番回道:“是二头领带着大伙儿上去的,说是……发现了大量敌军的痕迹。”
“鲁莽!”贾米尔怒哼一声,心说你怎么这么不成器?要上也是让这些家伙当炮灰,你领头就上,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你姐交待?!
“走,全部攻上去,一鼓作气拿下唐佳-菲米,只要死的不要活的!”贾米尔一招手,领着余下的匪兵也冲了上去。
上方不远处,一众匪兵在找到那根布条后,情绪终于沸腾到了顶点。
“上面还有女人!”赛门拎着那根布条,邪邪笑道。
就在这时,台阶上传来“隆隆”震动,似乎有一个沉重的物体滚了下来,众匪兵立刻拔出兵刃戒备。
嗵嗵嗵!
山摇地动,匪兵们面面相觑,这么大动静会是什么?下一刻,答案揭晓。
“是石头,快躲开!”赛门扯着脖子大喊一声,慌慌张张蹿进了台阶边的树林里,其他匪兵也不细看,钻进林子里紧张兮兮向上望。
只见一块足有好几百斤重的大石头,磕磕碰碰从台阶上滚了下来,砸得台阶石屑乱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