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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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秦莹那陌生的眼神,夏宇心中也来气了,说道:“什么意思?我能有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是这样的人吗?难道你不喜欢别人的追捧?喜欢别人的关注?”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想到了前世的重重,可尽管心中底气十足,眼睛却依然不敢看他,所以他也没看到对方已经湿润的眼眶。
“夏宇,你混蛋。”秦莹骂完这句话,就转身过去,似乎是不想被他看到自己的软弱。
可是,争吵到底是不可避免的爆了,或许是重生之后的种种让他有了底气,或许只是单纯地为了泄前世的不快,怎么样都好,事实就是事实。
“我混蛋,是,我是混蛋,谁让我没事儿去关心你,没事儿大晚上去给你捉什么萤火虫,我就是犯贱,行了吧?你满意了吧?”这句话他是吼出来的。
“你…”秦莹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转过身对着他,一把把那玻璃瓶摔倒了地上,“谁稀罕你的萤火虫,夏宇,你就是个流氓,混蛋,不可理喻,从今往后,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谁也不认识谁。”
破笼而出的萤火虫呼啦啦地飞上了空中,十分欢乐,微弱地荧光洒在黑夜里,照耀着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你站住。”夏宇跑了上去,一把拉住了往前走的秦莹,问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哪里流氓?哪里混蛋?哪里不可理喻?”
秦莹气势丝毫不弱,声嘶力竭地吼道:“你哪里都流氓,哪里都混蛋,哪里都不可理喻。”
果然,男女之间的剧情都是琼瑶,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但是旁观者却是看得清。
夏宇越听越来气,气得都说不出话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假装镇定地说道:“好,我流氓是吧?我混蛋是吧?我不可理喻是吧?今天,我就让我你的骂名实至名归,免得平白遭了你的辱骂。”
看着夏宇那火辣的眼神,秦莹有些害怕,语气顿时弱了不少,迟疑地问道:“你想干…”
可惜,他的话还没说完,夏宇就一把将她拉近了怀中,对着她鲜红的嘴唇咬了下去。
“唔唔…唔唔…”
秦莹被他的举动吓到了,脑子顿时当机,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是身体本能地反应,让她开始挣扎,开始反抗。
夏宇左手抱着她的头,右手把他左手按住,不让她乱动,可是他毕竟只有两只手,秦莹的右手使劲地拍打着他的后背,刚开始是捶打,后来变成了抓,挠,各种各样的招式轮番上阵。
“哎哟。”夏宇吃痛,不得已放开了她,用手擦了擦舌头,鲜红的血液在黑夜里是那么地耀眼。
这却是原来秦莹回过神来,牙齿一口咬在了他的舌头上,十分用力,给咬出血了。
“你咬舌自尽也咬你自己的啊,很痛的,知不知道。”这时候夏宇倒是不生气了,满心的愤怒也泄了出来,相反对她有些愧疚,于是苦笑着说道。
秦莹退后几步,也不说话,眼睛恶狠狠地看着他,就像是一头饿极了的狼看着小羊羔一般。
夏宇的舌头很痛,可是秦莹的心更痛,她静静地看着他,过了半晌,才缓缓地说道:“夏宇,以后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
说完,她便转身向前面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夏宇心下一沉,慌了,不过男人的自尊让他不会因为吻了女生去给她道歉,所以刚刚迈出的步子又收了回来,看着那个渐渐远去地背影,心中很不是滋味儿。
“靠!”
他慢悠悠地回到了家里,也不管外婆的招呼,便把自己所在了房间里,一声不响。
他做错了吗?
或许是吧。
可是,他是一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尊严。也许他并不爱秦莹,他只是不甘,一种得不到的不甘。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他的双眼看着天花板,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初夏的清晨,五月一号,他和她约定,在也西湖边相见,接头的暗号是一句宋词。
“同学,你知道落花人独立的下一句是什么吗?”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合上了手中的书卷,回头一看,来人穿着粉红色的长裙,在阳光的照射下,随风起舞。
长裙比较复古,在那个年头很少有人穿了,可是穿在她的身上,竟是显得那么地美丽,让人着迷。
“当然是微雨**了。”遗憾的是,那一天是个艳阳天,并没有下雨,只有一个夏宇。
两人初次见面就聊得十分投机,竟然坐在湖边聊了六个时辰,忘去了时间,忘去了空间,当然也忘却了那些心中的牵念。
过程很浪漫,结果却很狗血,一个多月的接触,就像是背着丈夫出轨的妻子,终于良心现,回到了原本的家庭之中。
只是那些美好的记忆,却侵入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丝毫不愿意提起,不愿因想起,却又每时每刻都饱受着它的折磨。
那个女生叫做赵琳,江南人,小学六年级开始生病,一直到了高考,她本是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可最后无奈只能进入了一所三流学校中海电力学院,进入核工程系学习。
当时一心上进的她,面对着人人懒散的环境,她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那就是蒋明哲。
蒋的家室很好,爷爷是做官的,还不小,父母是做生意的,可是他当时因为年轻不懂事,没好好学习,最后也进入了中电。
两人在大一的时候就恋上了,一直到大四,蒋要出国,但赵琳留在了国内。他们的恋爱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祝福,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订婚了。
她在恋爱中不管是经济还是人格,都很独立,这也是遗传自母亲,她的父亲是参加过越战的军医,后来退役后,家里条件不好,母亲也在家务过农。用她的话来说,她是吃得了馒头咸菜,也能过山珍海味的生活。
或许正是这样的气质,吸引了蒋吧,只是因缘际遇,都说人不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因为他若真爱前面的人,就不会爱上后来的人。
夏宇和她相处的时候,她觉得生活可以那么诗意,原来真的有种情怀叫做诗和远方。而一直落寞的夏宇,也现原来真有人欣赏他的才华,他一下子找到了知己。
可是,最终,当蒋即将回国的时候,她不安,她惶恐,他不忍心看着她憔悴,最后两人分开了。
“我若早些认识你该多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她比他大三届,可年龄只大了一岁,虽未老,却已嫁,她不是一个敢于突破传统,冒着让父母失望,情人决裂,去追求幸福的人。
何况真到了那种地步,这份感情也许已经变了质了,它还很幼小,经不起舆论的风吹雨打。
“罢了,罢了,秦莹本来就不适合我,就当做是一个梦吧,不如归去。”
的确,放别人一马,又何尝不是放自己一马呢,他还年轻,他还有很多梦要去完成。
身上再无倦意,他起身下床,来到电脑面前,打开,开始回忆爱情公寓第一集的剧情。
第一集讲的是婚礼大乱斗的故事:麻省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天才青年6展博学成归国,被一家网络公司看中担任网络工程师。他在机场巧遇林氏企业出走的富家女林宛瑜,两人粗心大意,毫无社会经验,不知不觉中上了一辆开往郊区的巴士。
展博本想去投奔自己的姐姐胡一菲,等停车了才现已经迷失在人烟稀少的乡村公路边……胡一菲此时正在所住的公寓中筹备一场婚礼,却和另一位爱情公寓的住客——担任本次婚礼主持人的曾小贤,为了婚礼的执行方案生了激烈矛盾。在一场“终生难忘”的婚礼之后,新人提议,将这家公寓命名为——爱情公寓。并且房东为了庆贺提出了房租减半水电全免的优待。
回忆着这些剧情,夏宇键指如飞,一幕幕场景出现在了文字之中。
深夜写作,灵思泉涌,这个时候他是幸福的。
他不知道,远在中海,有一个编辑也同样为他的小说失眠了。
“华胥引,‘黄帝昼寝,梦游华胥之国’,有些意思。”看着那句华胥一引,乱世成殇,编辑周海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华胥引一共四个篇章,夏宇只寄了第一部分浮生尽,一共五章。
第一章
我死在冬月初七这一日,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第二章
事隔三年,我其实已记不得他的声音,只是那些古琴的调子还会时不时响在耳旁,袅袅娜娜,是我不会唱的歌。
第三章
“君拂,爱一个人这样容易,恨一个人这样容易。”
第四章
苍鹿野的雪山里,那个沈岸对她说:“若姑娘不嫌弃,待在下伤好,便登门向姑娘提亲。”
第五章
那一刹那,似乎雨中飘来清冷梅香,盈满狐裘,盈满衣袖,多半是记忆中难以磨灭的幻觉。
看完这五章,周海点燃一根烟,眼中的兴奋难以自制,他已经能想到,这本小说火遍大江南北的场景了。
只是,看着作者的介绍,他有些意外和担心,不由得点开了一个网站,搜索一个叫遮天的书名。
看着秦莹那陌生的眼神,夏宇心中也来气了,说道:“什么意思?我能有什么意思?难道你不是这样的人吗?难道你不喜欢别人的追捧?喜欢别人的关注?”
说这些话的时候,他想到了前世的重重,可尽管心中底气十足,眼睛却依然不敢看他,所以他也没看到对方已经湿润的眼眶。
“夏宇,你混蛋。”秦莹骂完这句话,就转身过去,似乎是不想被他看到自己的软弱。
可是,争吵到底是不可避免的爆了,或许是重生之后的种种让他有了底气,或许只是单纯地为了泄前世的不快,怎么样都好,事实就是事实。
“我混蛋,是,我是混蛋,谁让我没事儿去关心你,没事儿大晚上去给你捉什么萤火虫,我就是犯贱,行了吧?你满意了吧?”这句话他是吼出来的。
“你…”秦莹被气得说不出话来,转过身对着他,一把把那玻璃瓶摔倒了地上,“谁稀罕你的萤火虫,夏宇,你就是个流氓,混蛋,不可理喻,从今往后,咱们桥归桥,路归路,各走各的,谁也不认识谁。”
破笼而出的萤火虫呼啦啦地飞上了空中,十分欢乐,微弱地荧光洒在黑夜里,照耀着两个熟悉的陌生人。
“你站住。”夏宇跑了上去,一把拉住了往前走的秦莹,问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哪里流氓?哪里混蛋?哪里不可理喻?”
秦莹气势丝毫不弱,声嘶力竭地吼道:“你哪里都流氓,哪里都混蛋,哪里都不可理喻。”
果然,男女之间的剧情都是琼瑶,即便当事人不承认,但是旁观者却是看得清。
夏宇越听越来气,气得都说不出话来,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假装镇定地说道:“好,我流氓是吧?我混蛋是吧?我不可理喻是吧?今天,我就让我你的骂名实至名归,免得平白遭了你的辱骂。”
看着夏宇那火辣的眼神,秦莹有些害怕,语气顿时弱了不少,迟疑地问道:“你想干…”
可惜,他的话还没说完,夏宇就一把将她拉近了怀中,对着她鲜红的嘴唇咬了下去。
“唔唔…唔唔…”
秦莹被他的举动吓到了,脑子顿时当机,不知道该怎么办。
只是身体本能地反应,让她开始挣扎,开始反抗。
夏宇左手抱着她的头,右手把他左手按住,不让她乱动,可是他毕竟只有两只手,秦莹的右手使劲地拍打着他的后背,刚开始是捶打,后来变成了抓,挠,各种各样的招式轮番上阵。
“哎哟。”夏宇吃痛,不得已放开了她,用手擦了擦舌头,鲜红的血液在黑夜里是那么地耀眼。
这却是原来秦莹回过神来,牙齿一口咬在了他的舌头上,十分用力,给咬出血了。
“你咬舌自尽也咬你自己的啊,很痛的,知不知道。”这时候夏宇倒是不生气了,满心的愤怒也泄了出来,相反对她有些愧疚,于是苦笑着说道。
秦莹退后几步,也不说话,眼睛恶狠狠地看着他,就像是一头饿极了的狼看着小羊羔一般。
夏宇的舌头很痛,可是秦莹的心更痛,她静静地看着他,过了半晌,才缓缓地说道:“夏宇,以后我们还是做陌生人吧。”
说完,她便转身向前面走去,再也没有回头。
夏宇心下一沉,慌了,不过男人的自尊让他不会因为吻了女生去给她道歉,所以刚刚迈出的步子又收了回来,看着那个渐渐远去地背影,心中很不是滋味儿。
“靠!”
他慢悠悠地回到了家里,也不管外婆的招呼,便把自己所在了房间里,一声不响。
他做错了吗?
或许是吧。
可是,他是一个男人,他也有自己的尊严。也许他并不爱秦莹,他只是不甘,一种得不到的不甘。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夜深人静,躺在床上,他的双眼看着天花板,心里想的却是另外一个人。
那是一个初夏的清晨,五月一号,他和她约定,在也西湖边相见,接头的暗号是一句宋词。
“同学,你知道落花人独立的下一句是什么吗?”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合上了手中的书卷,回头一看,来人穿着粉红色的长裙,在阳光的照射下,随风起舞。
长裙比较复古,在那个年头很少有人穿了,可是穿在她的身上,竟是显得那么地美丽,让人着迷。
“当然是微雨**了。”遗憾的是,那一天是个艳阳天,并没有下雨,只有一个夏宇。
两人初次见面就聊得十分投机,竟然坐在湖边聊了六个时辰,忘去了时间,忘去了空间,当然也忘却了那些心中的牵念。
过程很浪漫,结果却很狗血,一个多月的接触,就像是背着丈夫出轨的妻子,终于良心现,回到了原本的家庭之中。
只是那些美好的记忆,却侵入了他的每一个细胞,丝毫不愿意提起,不愿因想起,却又每时每刻都饱受着它的折磨。
那个女生叫做赵琳,江南人,小学六年级开始生病,一直到了高考,她本是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可最后无奈只能进入了一所三流学校中海电力学院,进入核工程系学习。
当时一心上进的她,面对着人人懒散的环境,她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那就是蒋明哲。
蒋的家室很好,爷爷是做官的,还不小,父母是做生意的,可是他当时因为年轻不懂事,没好好学习,最后也进入了中电。
两人在大一的时候就恋上了,一直到大四,蒋要出国,但赵琳留在了国内。他们的恋爱得到了双方父母的祝福,在大四毕业的时候,订婚了。
她在恋爱中不管是经济还是人格,都很独立,这也是遗传自母亲,她的父亲是参加过越战的军医,后来退役后,家里条件不好,母亲也在家务过农。用她的话来说,她是吃得了馒头咸菜,也能过山珍海味的生活。
或许正是这样的气质,吸引了蒋吧,只是因缘际遇,都说人不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因为他若真爱前面的人,就不会爱上后来的人。
夏宇和她相处的时候,她觉得生活可以那么诗意,原来真的有种情怀叫做诗和远方。而一直落寞的夏宇,也现原来真有人欣赏他的才华,他一下子找到了知己。
可是,最终,当蒋即将回国的时候,她不安,她惶恐,他不忍心看着她憔悴,最后两人分开了。
“我若早些认识你该多好?”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她比他大三届,可年龄只大了一岁,虽未老,却已嫁,她不是一个敢于突破传统,冒着让父母失望,情人决裂,去追求幸福的人。
何况真到了那种地步,这份感情也许已经变了质了,它还很幼小,经不起舆论的风吹雨打。
“罢了,罢了,秦莹本来就不适合我,就当做是一个梦吧,不如归去。”
的确,放别人一马,又何尝不是放自己一马呢,他还年轻,他还有很多梦要去完成。
身上再无倦意,他起身下床,来到电脑面前,打开,开始回忆爱情公寓第一集的剧情。
第一集讲的是婚礼大乱斗的故事:麻省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天才青年6展博学成归国,被一家网络公司看中担任网络工程师。他在机场巧遇林氏企业出走的富家女林宛瑜,两人粗心大意,毫无社会经验,不知不觉中上了一辆开往郊区的巴士。
展博本想去投奔自己的姐姐胡一菲,等停车了才现已经迷失在人烟稀少的乡村公路边……胡一菲此时正在所住的公寓中筹备一场婚礼,却和另一位爱情公寓的住客——担任本次婚礼主持人的曾小贤,为了婚礼的执行方案生了激烈矛盾。在一场“终生难忘”的婚礼之后,新人提议,将这家公寓命名为——爱情公寓。并且房东为了庆贺提出了房租减半水电全免的优待。
回忆着这些剧情,夏宇键指如飞,一幕幕场景出现在了文字之中。
深夜写作,灵思泉涌,这个时候他是幸福的。
他不知道,远在中海,有一个编辑也同样为他的小说失眠了。
“华胥引,‘黄帝昼寝,梦游华胥之国’,有些意思。”看着那句华胥一引,乱世成殇,编辑周海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华胥引一共四个篇章,夏宇只寄了第一部分浮生尽,一共五章。
第一章
我死在冬月初七这一日,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
第二章
事隔三年,我其实已记不得他的声音,只是那些古琴的调子还会时不时响在耳旁,袅袅娜娜,是我不会唱的歌。
第三章
“君拂,爱一个人这样容易,恨一个人这样容易。”
第四章
苍鹿野的雪山里,那个沈岸对她说:“若姑娘不嫌弃,待在下伤好,便登门向姑娘提亲。”
第五章
那一刹那,似乎雨中飘来清冷梅香,盈满狐裘,盈满衣袖,多半是记忆中难以磨灭的幻觉。
看完这五章,周海点燃一根烟,眼中的兴奋难以自制,他已经能想到,这本小说火遍大江南北的场景了。
只是,看着作者的介绍,他有些意外和担心,不由得点开了一个网站,搜索一个叫遮天的书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