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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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吃肉()
五百元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陈淑珍拿着这张汇款单傻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寄错了。可是当她仔细看信上和汇款单上的地址时才发现确实没有,h省l市s县三塘镇王家村三组,陈淑珍。
据陈淑珍所知,在王家村三组只有自己一个叫陈淑珍,而且就算在全王家村,叫淑珍也只有三个,但是那两个一个叫王淑珍,一个叫李淑珍,只有自己才叫陈淑珍。
陈淑珍拿着这张汇款单,她的心情不是喜悦,而是害怕。她觉得这钱肯定是别人寄错了,这么一大笔钱,如果别人寄错了,那人家该多么着急啊。所以陈淑珍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去想领这笔钱,而是到村委会找王坤,让他拿主意。
王坤的第一反应跟陈淑珍也是一样,那时候的人观念相当纯朴,不是自己的东西,哪怕是再贵重,也不会要。
“不是还有封信吗?看一下不就知道了。”王坤看着陈淑珍手里厚厚的一封信道。
信封很大,是牛皮纸制的,很牢固。打开信一看,里面有一本散发着油墨味的小说月刊杂志和一封信。
“陈淑珍同志,我是小说月刊的编辑,我的笔名是‘胡言’,以后就用这个名字和你称呼吧。……你的‘忠侠恩仇’我们已经收到了,并且已经发表了最新的一期小说月刊上,……你对我们月刊的支持我代表编辑部表示感谢,希望能在两个月内把第二部寄来。……此外我想向你提几点要求,第一,请把原稿寄给我们,如果没有刊登,我们会把原稿退回来,这对我们的阅读有利,第二,请你的字迹不要太潦草,第三,在情景的描述上再下点功夫,这样的话,对你以后的小说也非常有利。……另附稿酬五百元。”
“这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写了‘忠侠恩仇’了?”陈淑珍道。
“呵呵,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件事还得问三毛,上个月他眼我要信封和邮票,说是写了部小说要寄出去,当时我没有同意,还训了他,看来是他偷偷把小说寄出去了。”王坤突然想到王小明向自己要信封邮票的事,这件事十有**是他所为。
“真的?我们的三毛也成作家了?”陈淑珍惊喜的道,对母亲来说,儿子有了成就,有出息了,这就是她最大的成就。
“你没看到人家编辑对他提了好几条意见?他只能说是发表了文章,离作家还远得很呢?再说,三毛应该向理科发展,当科学家当工程师,作家没出息。”王坤说道。
“谁说当作家没出息了,他写部小说的钱相当于你两年的工资,你说有没有出息?”陈淑珍拿着汇款单自豪的说道。
“这能和我比吗?我就一农民。好了,你去邮局把钱取了,顺便称半斤肉,今天晚上庆祝一下。”王坤说道。
“半斤哪够?我要称一斤,一半炒一半做肉丸,好好犒劳一下我的儿子。”陈淑珍笑眯眯的说道,现在她心里踏实了,这是儿子赚的钱!
“好,好,你就犒劳吧,但是晚上你还得劝他,不要把心思花在这个上面,现阶段他的任务是学习,只有把学习搞好了,赚钱什么时候赚都一样。”王坤还是不太赞同王小明写小说,在他看来,这纯属邪门歪道,成不了气候。
“这哪成,你没看那编辑胡言都说了,让三毛在两个月之内把第二部寄去?现在他的书都成了铅字了,哪能拒绝人家?”陈淑珍道,在这个年代,能把自己的名字变成铅字就是相当了不起的一件事,何况王小明是把几千几万自己写的字变成了铅字?在她的心目中,王小明现在就是很有出息了。
“这个事等晚上再商量吧。”王坤道。
王小明下行回到家之后,发现家里的气氛突然变得非常特别。爸爸也早就回来了,坐在堂屋里,当看到自己时,王小明发现他的眼光非常复杂。而母亲则不同,一副喜气洋洋的表情,好像家里出了件大喜事似的。
“哥,家里出什么事了?”现在王小明每天放学后要王宇给他写作业,而且还得讲故事,所以他回来之后王大明都已经回来了。
“我也不知道,我问妈了,但她说要等你回来再说这件事。”王大明也感觉到了家里气氛的诡异,但是看到妈妈在切肉,就表示肯定不是什么坏事。
“妈,什么事啊这么高兴?”王小明放下书包,走到陈淑珍身旁问道。看到母亲在切那一大块肉,王小明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好久没有尝过肉的滋味了。
在前世的时候王小明不太喜欢吃肉,而且因为他经常坐在电脑前,身子也有点走形。可是到了这个年代,王小明才知道,原来猪肉确实是最好吃的东西,香、甜、嫩,也许是物以稀为贵,也许是这个年代的猪都是纯天然无公害喂出来的。
“当然是好事了。”陈淑珍眼角含笑的说道。
“什么好事,妈,你就告诉我嘛。”王小明道,心想,难道是爸升了官?可是他不是党员,当到村会计已经是他的最高成就了,他想再往上升,除非能入党还有可能。可是除此以后,家里难道还有其他的事吗?
“等吃饭的时候再说。”陈淑珍不理王小明的撒娇。
看到这招百试百灵的招式没用,王小明知道,如果父母不主动说出来,自己是不可能问到的。
可是到了真的吃晚饭的时候,三兄妹看到桌上带肉的菜时,马上就把先前的疑云抛于脑后。他们三个就像三条饿狼一样,两只眼睛里只有肉、肉、肉。
因为陈淑珍割了一斤肉,一大部都下了锅,剩下的明天还得吃一顿。但是对这一家人来说还是足够了,因为在当时,不管什么菜,只要放了肉,那就是美味佳肴,何况今天晚上的菜,肉非常的充足。
王小明是吃撑了,他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过。她二姐和大哥也差不多,只有王坤和陈淑珍还属正常,他们尽量把肉留给孩子,看到孩子们吃的那么高兴,两人也是非常的开心。
王小明的饭量最小,他也最先放下筷子,当他发现父母尽量不去夹那些带肉的菜,而且就算有,也要把肉找出来夹给哥哥,姐姐和自己的时候,他的眼睛湿润了。在前世的时候,王小明一事无成,不要说结婚,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唯一让他回味的就是中学时期的一位同学,但是自己上大学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联系。
所以对子女,他没有概念,也不知道为人父母的胸襟到底有多大,但是今天他感受到了。
“爸,妈,你们也吃肉啊。”王小明夹了两个肉丸放到爸妈的碗里。
“我们吃饱了,你们吃吧。”王坤和陈淑珍几乎是同时拒绝,他们非常默契的把碗里的肉丸分别夹给王大明和王梅。
“爸,妈,以后我有钱了,肯定要让我们一家顿顿吃肉。”王小明说道。
“好,那妈就等着。”陈淑珍发现自己的这个儿子还真的懂事,虽然刚才吃饭的时候,他也是忘乎所以,但是他也不过才五岁啊。
可是她却忘了,五岁的儿子已经写了部十万字的小说。
等到三个小孩都吃饱了之后,王坤等陈淑珍收拾碗筷的时候才开始说道:“今天我们家确实有一件喜事……”
第十章 吃肉()
五百元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陈淑珍拿着这张汇款单傻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寄错了。可是当她仔细看信上和汇款单上的地址时才发现确实没有,h省l市s县三塘镇王家村三组,陈淑珍。
据陈淑珍所知,在王家村三组只有自己一个叫陈淑珍,而且就算在全王家村,叫淑珍也只有三个,但是那两个一个叫王淑珍,一个叫李淑珍,只有自己才叫陈淑珍。
陈淑珍拿着这张汇款单,她的心情不是喜悦,而是害怕。她觉得这钱肯定是别人寄错了,这么一大笔钱,如果别人寄错了,那人家该多么着急啊。所以陈淑珍的第一个念头并不是去想领这笔钱,而是到村委会找王坤,让他拿主意。
王坤的第一反应跟陈淑珍也是一样,那时候的人观念相当纯朴,不是自己的东西,哪怕是再贵重,也不会要。
“不是还有封信吗?看一下不就知道了。”王坤看着陈淑珍手里厚厚的一封信道。
信封很大,是牛皮纸制的,很牢固。打开信一看,里面有一本散发着油墨味的小说月刊杂志和一封信。
“陈淑珍同志,我是小说月刊的编辑,我的笔名是‘胡言’,以后就用这个名字和你称呼吧。……你的‘忠侠恩仇’我们已经收到了,并且已经发表了最新的一期小说月刊上,……你对我们月刊的支持我代表编辑部表示感谢,希望能在两个月内把第二部寄来。……此外我想向你提几点要求,第一,请把原稿寄给我们,如果没有刊登,我们会把原稿退回来,这对我们的阅读有利,第二,请你的字迹不要太潦草,第三,在情景的描述上再下点功夫,这样的话,对你以后的小说也非常有利。……另附稿酬五百元。”
“这是怎么回事?我什么时候写了‘忠侠恩仇’了?”陈淑珍道。
“呵呵,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这件事还得问三毛,上个月他眼我要信封和邮票,说是写了部小说要寄出去,当时我没有同意,还训了他,看来是他偷偷把小说寄出去了。”王坤突然想到王小明向自己要信封邮票的事,这件事十有**是他所为。
“真的?我们的三毛也成作家了?”陈淑珍惊喜的道,对母亲来说,儿子有了成就,有出息了,这就是她最大的成就。
“你没看到人家编辑对他提了好几条意见?他只能说是发表了文章,离作家还远得很呢?再说,三毛应该向理科发展,当科学家当工程师,作家没出息。”王坤说道。
“谁说当作家没出息了,他写部小说的钱相当于你两年的工资,你说有没有出息?”陈淑珍拿着汇款单自豪的说道。
“这能和我比吗?我就一农民。好了,你去邮局把钱取了,顺便称半斤肉,今天晚上庆祝一下。”王坤说道。
“半斤哪够?我要称一斤,一半炒一半做肉丸,好好犒劳一下我的儿子。”陈淑珍笑眯眯的说道,现在她心里踏实了,这是儿子赚的钱!
“好,好,你就犒劳吧,但是晚上你还得劝他,不要把心思花在这个上面,现阶段他的任务是学习,只有把学习搞好了,赚钱什么时候赚都一样。”王坤还是不太赞同王小明写小说,在他看来,这纯属邪门歪道,成不了气候。
“这哪成,你没看那编辑胡言都说了,让三毛在两个月之内把第二部寄去?现在他的书都成了铅字了,哪能拒绝人家?”陈淑珍道,在这个年代,能把自己的名字变成铅字就是相当了不起的一件事,何况王小明是把几千几万自己写的字变成了铅字?在她的心目中,王小明现在就是很有出息了。
“这个事等晚上再商量吧。”王坤道。
王小明下行回到家之后,发现家里的气氛突然变得非常特别。爸爸也早就回来了,坐在堂屋里,当看到自己时,王小明发现他的眼光非常复杂。而母亲则不同,一副喜气洋洋的表情,好像家里出了件大喜事似的。
“哥,家里出什么事了?”现在王小明每天放学后要王宇给他写作业,而且还得讲故事,所以他回来之后王大明都已经回来了。
“我也不知道,我问妈了,但她说要等你回来再说这件事。”王大明也感觉到了家里气氛的诡异,但是看到妈妈在切肉,就表示肯定不是什么坏事。
“妈,什么事啊这么高兴?”王小明放下书包,走到陈淑珍身旁问道。看到母亲在切那一大块肉,王小明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好久没有尝过肉的滋味了。
在前世的时候王小明不太喜欢吃肉,而且因为他经常坐在电脑前,身子也有点走形。可是到了这个年代,王小明才知道,原来猪肉确实是最好吃的东西,香、甜、嫩,也许是物以稀为贵,也许是这个年代的猪都是纯天然无公害喂出来的。
“当然是好事了。”陈淑珍眼角含笑的说道。
“什么好事,妈,你就告诉我嘛。”王小明道,心想,难道是爸升了官?可是他不是党员,当到村会计已经是他的最高成就了,他想再往上升,除非能入党还有可能。可是除此以后,家里难道还有其他的事吗?
“等吃饭的时候再说。”陈淑珍不理王小明的撒娇。
看到这招百试百灵的招式没用,王小明知道,如果父母不主动说出来,自己是不可能问到的。
可是到了真的吃晚饭的时候,三兄妹看到桌上带肉的菜时,马上就把先前的疑云抛于脑后。他们三个就像三条饿狼一样,两只眼睛里只有肉、肉、肉。
因为陈淑珍割了一斤肉,一大部都下了锅,剩下的明天还得吃一顿。但是对这一家人来说还是足够了,因为在当时,不管什么菜,只要放了肉,那就是美味佳肴,何况今天晚上的菜,肉非常的充足。
王小明是吃撑了,他好久没有吃的这么饱过。她二姐和大哥也差不多,只有王坤和陈淑珍还属正常,他们尽量把肉留给孩子,看到孩子们吃的那么高兴,两人也是非常的开心。
王小明的饭量最小,他也最先放下筷子,当他发现父母尽量不去夹那些带肉的菜,而且就算有,也要把肉找出来夹给哥哥,姐姐和自己的时候,他的眼睛湿润了。在前世的时候,王小明一事无成,不要说结婚,连女朋友也没有一个。唯一让他回味的就是中学时期的一位同学,但是自己上大学之后,两人就再也没有联系。
所以对子女,他没有概念,也不知道为人父母的胸襟到底有多大,但是今天他感受到了。
“爸,妈,你们也吃肉啊。”王小明夹了两个肉丸放到爸妈的碗里。
“我们吃饱了,你们吃吧。”王坤和陈淑珍几乎是同时拒绝,他们非常默契的把碗里的肉丸分别夹给王大明和王梅。
“爸,妈,以后我有钱了,肯定要让我们一家顿顿吃肉。”王小明说道。
“好,那妈就等着。”陈淑珍发现自己的这个儿子还真的懂事,虽然刚才吃饭的时候,他也是忘乎所以,但是他也不过才五岁啊。
可是她却忘了,五岁的儿子已经写了部十万字的小说。
等到三个小孩都吃饱了之后,王坤等陈淑珍收拾碗筷的时候才开始说道:“今天我们家确实有一件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