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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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派来仆人告诉我,我将会被遣往印度,五年内不得回国。

    他命仆人偷偷塞给我两千英镑,并通知我因为政治原因,已经断绝了跟我父子间关系,希望我能用这笔钱印度安稳度日,将来自有再会一天。

    我坐前往印度航船上,这条船上有很多像我这样罪犯,他们大多是平民百姓,因为偷盗或者杀人被抓。以前我总是高高早上,认为他们是卑贱蝼蚁,根本不屑一顾,而如今,我跟他们一样。我们都是卑贱蝼蚁,权利和金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无足轻重。

    即将进入茫茫大海,前途未知。而我望着故乡土地,心中却没有丝毫留恋。

    航船启动了,巨大船桨整齐波动海浪,耳边是水手们集体喊号子声音。

    船渐行渐远,我忽然岸边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影子,我不确定是不是他,他知道我事情吗?他会来给我送行吗?这一切都没有答案了,因为航船不会停留,它正渐渐远行,直到驶入无边大海。

    很奇怪,作为犯人被押解殖民地我居然爱上了航海。

    我喜欢大海上乘风破浪日子,每一次暴风雨都像经历一次生死,但只要挺过去了,就是天晴。

    我经常独自站船头顶点处,迎着海风和炽热阳光。强烈风吹拂着我身躯,许多鱼随着航船跳跃前行。我像只不惧风浪海鸟,迎着风飞向大海深处,那种感觉是从未有过心潮澎湃。

    开阔大海带给我全感受,似乎英国一切都远去了,甚至连亲人背叛和威胁都随着一个浪头落下,从此消失无踪。

    印度,我花钱贿赂了当地总督府,获得了自由经商资格。为了避免麻烦,我还改了姓名,叫爱德华·加里。全身份让我重生了,人们以为我只是个毁了容普通商人。

    几年时间,我赚了一些钱,然后召集了一些船员打造了一支船队。我们来往于各个殖民地间,收购当地农产品,然后欧洲销售。通过跟其他船队合作,我们收入很不错。

    海上冒险生活几乎让我忘记了自己过往,直到我听说有人各个港口打听一个叫爱德华·费蒙特人。

    谁会来找我呢?是父亲吗?

    而当那个人身影闪现我视野中时,我简直呆住了。

    港口上,他正行走熙熙攘攘人群中,一身黑色修士教袍,苍白肌肤被阳光晒得发红,柔顺发丝被汗水打湿,贴脸颊上。他还如同我记忆中那样,那样温和,那样英俊,出现瞬间,就打乱我平静内心。

    他为什么来这里?他来找我做什么?

    我站高高船舷上,居高临下望着他。可他即将看见我时,却转身躲到了帆板后。

    过了一会儿,我悄悄望过去,他已经不见了人影。

    夜晚海港是热闹,水手们三五成群聚集一起,他们喝酒吃肉,享受女人,大声喧哗,为了一点点小口角打头破血流。

    这样夜晚,天空却显得加辽阔了。群星遥远,海洋上飘来气流却似乎送来了比星空还要遥远东西,犹如冰雪降落心灵深处,使人悲伤不已。

    我独自站房间窗口前,床头柜上一盏白蜡烛发出盈盈光辉,光辉洒玻璃窗上,映照出我面容。

    一道狰狞鞭痕从眉间到嘴角,依然清晰印我脸上。我望着这张丑陋脸,伸手捏灭了蜡烛,烛心我指尖发出兹啦一声响,房间里变得漆黑一片。我把桌上东西统统扫到地上,然后伏玻璃上重重喘息着。

    我如今丑陋可悲,身上还背负着杀人犯名声,我要怎么面对他?我该怎么面对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他不是讨厌我吗?如果找不到我,他就会自动放弃了吧?

    第二天,我下令出海,把他抛了身后。

    我每次出海前都想,等我下次回来,他一定已经离开了。

    谁知道他是个那么固执人,一找就找了两年,经常各大口岸出入,有时候还去内陆。我多想就这样出现他面前,告诉他不用辛苦找寻了,我就这里。可每当这个时候,我就像耗了勇气,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懦夫。

    我还记得几个路边孩子用石子丢我情形,他们丢了石头,然后迅速跑掉,边跑边朝我喊:“疤脸!疤脸!”

    跟我交易商人们,面对我也会露出鄙夷,我知道他们私下时常重伤我。

    别人冷眼和嘲讽,经历多了,也就不放心上了。可他却不是别人,他是我喜欢人,小时候,我恨不能时时刻刻他面前表现出好一面,我不要他心中留下难看回忆。

    现他真当了神职人员,教堂工作,因为帮助当地人关系,教堂耗资很大,我听说他正四处筹款。我派船员给他送钱并隐去身份,心中却隐隐有种期盼。

    他会找到我吧?如果他真找到了我,我就再也不离开他。

    ……

    爱德华跟我说起了他这些年日子。

    说时候,他嘴角始终挂着笑容,内容也轻松诙谐,仿佛他这些年过很满足。但我知道,一切并不如他所说那样简单美好。常年海上航行,日子一定不好过,说是拿生命冒险还差不多。

    原本那个一举一动都如同被绅士准则雕琢过贵族青年,如今像换了个人似。

    他眉宇间厚重和沉稳是历经了危险和风浪造就,与青年人故意摆出冷淡姿态截然不同,有些让人看不透了,看不透他那幽深眸子,看不透他平静表情下想什么。

    我们度过了整个下午,大多数时间是他说自己海上生活,他谈兴致勃勃,经常引我发笑。我能感到他特意讨好我,每当爱德华想要获得某个人好感时,他总能做到。我们虽然有过隔阂,后来又分开多年,可他却能轻易营造舒适谈话氛围,而不会让我感到局促,我初见到他紧张无措统统消失了,就好像我们从未断绝往来,一直是亲昵好友。

    到傍晚时候,我起身向他道别。

    他挽留我说:“我还想要好好款待你呢?今晚就留下来吧。”

    “今天晚上教堂有活动,附近太太们要为即将到来圣诞做准备,我负责主持祷告。”印度一年四季都很炎热,以至于会意识不到圣诞节到来。

    “你介意我跟你一块去吗?”他笑着问我。

    “我很高兴能跟你一起。”我望着他说。

    从那天起,爱德华成了我们教堂常客。他几乎每天都来找我,不需要有很多话说,我们就可以静静斯磨一整天。我们还结伴到处游玩,像少年读书时那样。这样幸福日子活像个幻影,我甚至感受不到时间流逝,一切让我忘乎所以。

    我们并没有对外说明彼此朋友关系,所以来礼拜人们还是会私下里向我抱怨他。

    “真讨厌,他怎么突然到我们教区来了?”一个妇人说:“还每天都来,我听说他过去从不上教堂。”

    “自从他来了,我先生都不爱来做礼拜了。”

    “小孩子会被他吓到,他看上去就个野蛮海盗。”

    也有先生说:“交谈过几次后,我发现他礼仪修养都很不错,如果他不是那么贪婪苛刻,也许还可以接纳他,毕竟他也算是个有能耐男人。”

    人们虽然私下里集体声讨他,但当面遇到时,却是完全不同嘴脸,极讨好之能事。我向大家宣布了爱德华向教堂捐款事情后,人们对他来教堂礼拜事情也无法反对了,甚至还有人悄悄打听他身家。每一个有钱单身汉都是夫人们眼中蛋糕,哪怕卖相不好看也无所谓。甚至某些夫人还觉得,因为长相丑陋,所以没有人把女儿嫁给他。寻思着如果自家不嫌弃他,答应把女儿许配给这个毁容男人,能从他手里换多少钱。

    而我也遇到了尴尬。

    每天早上都会有围我身边等我祷祝年轻小姐,过去也不觉得麻烦,可近却越来越令我紧张。每当这个时候,爱德华都坐教堂大殿正中某个位子上,远远看着我。我向他微笑,可是他却不像平时那样回赠我一个微笑,反而面无表情,幽深凝视我。

    “这里姑娘都很热情,并不如绅士阶层女士那样矜持。”有一次,我居然没头没脑向他解释了起来,而我也不知道自己解释什么。

    “很多商户眼中,你是个不错女婿人选吧。”爱德华毫不留情戳穿了我掩饰。

    “我……我已经对很多人说过终身不婚决定了,可是……你知道……我不能因此而粗鲁推拒她们,我是牧师,照顾教民是我职责。”我讷讷说。

    “呵呵,是照顾年轻女性美梦职责吧?”他讽刺我说。

    我记得这家伙小时候就喜欢长篇大论,说些略带尖刻话。长大后,长篇大论是没了,尖刻却好像刻了他骨子里。

    “绅士不应当让人难堪。”我无奈说:“你就不能假装没看到吗?”

    “我早就失去绅士地位了,何况作为一个正直有礼人,我没办法对令我不舒服事情视而不见。”他挑了挑眉说。

    他头一次当面谈论自己身份,我心中微微酸涩,于是没有反驳。

    “你不如就答应了某位小姐追求如何,我相信只要你招招手,大批姑娘都会沦落。等他们父母送上厚重嫁妆,你将来生活会变得非常富裕。”他继续说。

    “我早就说过了。”我说:“我不会结婚。”

    “或者你看不上商人身份,想要娶一个地位匹配绅士阶层女士。”爱德华不依不饶说。

    “够了!爱德华,我们不要讨论这个话题了,我对女人没有兴趣!”我生气说。

    “哦,这还真是个令我高兴答案。”他翘起嘴角,嗤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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