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平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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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惺哥,明天我们去不去市里玩?”出租屋里,一人占着一台电脑,丁凯问季惺。
“明天啊……”季惺想了想。明天就是平安夜了,也就是他计划中可以和丁凯尝试着做点什么事的日子……他的脸没由来的热了一下,又装作正经道:“算了,没意思,市里吵得很,我们又不是信教,去教堂做什么。”每年一到平安夜,不管是不是基督徒或者天主徒,满街的情侣都喜欢往市里那几个教堂凑热闹。又听不懂弥撒,也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季惺最不喜欢赶这种时尚。
丁凯也是深以为然地“嗯”了一声,“也好,咱们干脆也懒得出门了。……惺哥,嘿嘿,我想吃八宝粥,你帮我做呗。”
“你就知道吃。”季惺头也不回,“我可做不了老版的八宝粥,最多买点红豆黑豆花生红枣的一起用慢炖锅炖上。”
他们的出租屋里都是丁凯买的各种厨具,他太喜欢季惺的手艺了。
“好好好!”丁凯忙不迭点头,“那种也好吃。”
“嗯。”季惺满意的笑了一声,继续在电脑上杀敌。
第二天,两个人睡个懒觉,到中午才起来洗漱,随便吃了点东西,披着大衣出去逛菜场。
“呼,八宝粥你今天就要吃啊?晚上干脆吃顿大餐,然后把八宝粥炖上,明早上做早点吧?”副食品摊前,季惺呵了一口白气,用小铲子铲着红豆。
“大餐?”丁凯眼睛一亮,“惺哥你要做什么?”
“我那天查了查,看做香煎牛排也挺简单的,一会儿去超市买点黑胡椒粉,再配点洋葱、蒜头、黄油之类,试着做一次试试。”季惺考虑着,“也就是个掌握火候的问题,又不难。”
“真的啊!”丁凯崇拜的看着季惺,“那就吃这个!”
季惺乐意看丁凯喜欢吃他做的东西那小样儿,笑道:“什么你都想吃。”
“那还不是惺哥做得好吃。”丁凯拍马屁不留余力。
“行啊,以后有机会再试试做点意面、咖喱鸡之类的。现在配料也有得卖了,不过会做的人不多。”季惺盘算着。
丁凯口水滴滴。他的哥哥情人为什么这么能干!要不是现在在菜场,他真想抱着季惺吻个够。
季惺的打算很全面,总不能只吃牛排吧,再配点水果沙拉,嗯,还有汤,就随便来个蔬菜肉片汤算了……对了,法国大餐还有什么来着?对,蛋糕!……还要酒,总不能喝啤酒吧?
他一一和丁凯商量着。丁凯一看这阵势,不像是一般的节日啊,惺哥这弄得还真丰富,嗯,这气氛,是不是他应该偷偷去买点玫瑰花?酒是肯定要红酒的,兑点雪碧吧,不都这么喝吗?
这番采购下来,两人四只手全部都提满了,都还漏掉了蛋糕。回到出租屋,季惺才想起来,于是他把丁凯推出门去买河边桥头某家某家蛋糕店的奶油蛋糕,必须选好的。
等丁凯一走,季惺忙跑到自己房间,从床底下拖出一只鞋盒子,拿出里面的润滑剂和安全套,心跳不已地塞到了枕头下面。然后便挽起袖子开始腌牛肉,准备菜肴。
丁凯出去当然也不止买了蛋糕,还有他心心念念的玫瑰花。
季惺看到玫瑰花,嘴角抽了一下,“又是玫瑰花……”随便洗了个罐头瓶递给丁凯当花瓶用。
一个下午,季惺都在忙忙碌碌地做菜,丁凯唯一帮忙的就是把水果切成块,用千岛酱拌好。
季惺这个黑胡椒牛排,做得是非常之简约,用盐和胡椒腌制切成块的牛肉两小时,用黄油慢火煎熟,然后余油把洋葱蒜头盐黑胡椒等炒煮成黑胡椒汁,淋到牛排上……
这段饭简直太棒了有木有,玫瑰、美味、温馨的氛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季惺没把牛排火候掌握好,煎得熟了一些,不是很好下嘴。
“嗯,有点可惜了,没做好。”追求完美的季惺咂咂嘴,遗憾。
“不!那么好吃!”两人忘记买刀叉,丁凯拿筷子夹着一块牛排用嘴撕扯,吃得下巴上都是黑胡椒汁。
季惺喷笑,递给他纸巾。幸亏他聪明,早就料到不一定会做得很成功,便把一些牛腩肉炒成了黑椒汁的。味道也不错!
两人举起玻璃杯碰了一下,里面是超市买的长城干红兑雪碧,酸酸甜甜,味儿挺好。
丁凯简直热泪盈眶,这太有家的感觉了。看着对面季惺的脸颊在玫瑰的映照下显得越发清隽而秀气,水墨弯眉,朗朗星目,高鼻菱唇,乌黑的发丝贴在鬓角,露出美玉一般的耳朵,肌肤白皙细腻……丁凯觉得在这一天这一刻,他的魂魄都要被季惺勾去了,再不属于自己。
季惺感觉到丁凯那灼灼的视线,奇怪地瞥着他,“看什么看,快吃,一会儿凉了。”
“嗯!”
埋头苦干。
吃得差不多了,两人矫情地用塑料小勺吃着奶油蛋糕,丁凯一口吞完,忽的跑到房间里拿了一个盒子出来,然后在季惺面前单膝跪地。
季惺一口蛋糕差点噎着。“你……”
丁凯有点羞赧,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一条阿迪达斯的黑色围巾,给季惺仔仔细细围在了脖子上,“惺哥,我爱你!这句话是真心的,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好幸福!我想和你永远这么幸福的在一起,不管谁反对也决不动摇,直到我们一起变老……”
这意思,是送条围巾就把应该送戒指才说的话给说了吗……
不过,季惺忽然有点明白人们常说的被击中心脏是怎么一回事了。
他听过很多次丁凯说“我爱你”,可没有哪一次像这次这么心动。难道环境真的能够让人类的感情受到影响吗?跪在地上的丁凯举手抬足之间都充满总着一种以往他忽视掉的男性魅力,注视着这小子,竟会产生心慌意乱的感觉了……
季惺情不自禁拉起丁凯的时候,抚到自己的脸上。“丁凯……”
丁凯就势扑到季惺的身前,被他的哥哥情人抱住了脑袋。
季惺吻着他的头顶,喃喃说着,“丁凯,我可能并不擅长表达感情,但是我也从来没有骗过你。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和你永远在一起。”
丁凯晕菜了,抱着季惺的腰,嗅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仰起头和季惺接吻。
晚饭后,两人一个洗碗一个擦桌子扫地,默契十足。季惺破天荒地主动喊着丁凯一起进了浴室冲澡。
两人也不是第一次洗鸳鸯浴,面对面站着就禁不住拥抱在一起,头顶上冲着水,嘴唇还在胶着缠绵,胸膛摩擦,连下面的硬物也不停相抵,在对方的小腹上擦来擦去。
“嗯……”季惺喘过不来气,仰头出了水线的范围,大大的呼吸一口。从丁凯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脖子伸展成了一个优美的弧线,雪白的肌肤溅着水花,美好得让人想要去膜拜。他手臂紧紧圈住季惺的身体,埋头使劲在季惺的锁骨上啃咬着,用唇舌牙齿吸出了一个紫红色的吻痕。
“你这家伙……”季惺低头看了看,眼睛湿润着,清透乌黑地瞪了丁凯一眼,并不怎么生气,更像是在嗔怪。
丁凯又俯身去追逐他的唇瓣。“惺哥……惺……”
“嗯,”季惺纵容他的渴求,送上自己的唇瓣,微微探出了粉红柔软的舌尖,像是在引诱丁凯一样。被猛地吸住以后,他顺从地探进了丁凯的唇里,和他的舌头搅动起来,头部转动着,口中滋滋作响。
丁凯觉得今天的季惺太温顺了,太善解人意了,太可爱了……
……下接(不老歌)
作者有话要说:============================
老规矩,觉得不完整找一找文案有惊喜哦。
“惺哥,明天我们去不去市里玩?”出租屋里,一人占着一台电脑,丁凯问季惺。
“明天啊……”季惺想了想。明天就是平安夜了,也就是他计划中可以和丁凯尝试着做点什么事的日子……他的脸没由来的热了一下,又装作正经道:“算了,没意思,市里吵得很,我们又不是信教,去教堂做什么。”每年一到平安夜,不管是不是基督徒或者天主徒,满街的情侣都喜欢往市里那几个教堂凑热闹。又听不懂弥撒,也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季惺最不喜欢赶这种时尚。
丁凯也是深以为然地“嗯”了一声,“也好,咱们干脆也懒得出门了。……惺哥,嘿嘿,我想吃八宝粥,你帮我做呗。”
“你就知道吃。”季惺头也不回,“我可做不了老版的八宝粥,最多买点红豆黑豆花生红枣的一起用慢炖锅炖上。”
他们的出租屋里都是丁凯买的各种厨具,他太喜欢季惺的手艺了。
“好好好!”丁凯忙不迭点头,“那种也好吃。”
“嗯。”季惺满意的笑了一声,继续在电脑上杀敌。
第二天,两个人睡个懒觉,到中午才起来洗漱,随便吃了点东西,披着大衣出去逛菜场。
“呼,八宝粥你今天就要吃啊?晚上干脆吃顿大餐,然后把八宝粥炖上,明早上做早点吧?”副食品摊前,季惺呵了一口白气,用小铲子铲着红豆。
“大餐?”丁凯眼睛一亮,“惺哥你要做什么?”
“我那天查了查,看做香煎牛排也挺简单的,一会儿去超市买点黑胡椒粉,再配点洋葱、蒜头、黄油之类,试着做一次试试。”季惺考虑着,“也就是个掌握火候的问题,又不难。”
“真的啊!”丁凯崇拜的看着季惺,“那就吃这个!”
季惺乐意看丁凯喜欢吃他做的东西那小样儿,笑道:“什么你都想吃。”
“那还不是惺哥做得好吃。”丁凯拍马屁不留余力。
“行啊,以后有机会再试试做点意面、咖喱鸡之类的。现在配料也有得卖了,不过会做的人不多。”季惺盘算着。
丁凯口水滴滴。他的哥哥情人为什么这么能干!要不是现在在菜场,他真想抱着季惺吻个够。
季惺的打算很全面,总不能只吃牛排吧,再配点水果沙拉,嗯,还有汤,就随便来个蔬菜肉片汤算了……对了,法国大餐还有什么来着?对,蛋糕!……还要酒,总不能喝啤酒吧?
他一一和丁凯商量着。丁凯一看这阵势,不像是一般的节日啊,惺哥这弄得还真丰富,嗯,这气氛,是不是他应该偷偷去买点玫瑰花?酒是肯定要红酒的,兑点雪碧吧,不都这么喝吗?
这番采购下来,两人四只手全部都提满了,都还漏掉了蛋糕。回到出租屋,季惺才想起来,于是他把丁凯推出门去买河边桥头某家某家蛋糕店的奶油蛋糕,必须选好的。
等丁凯一走,季惺忙跑到自己房间,从床底下拖出一只鞋盒子,拿出里面的润滑剂和安全套,心跳不已地塞到了枕头下面。然后便挽起袖子开始腌牛肉,准备菜肴。
丁凯出去当然也不止买了蛋糕,还有他心心念念的玫瑰花。
季惺看到玫瑰花,嘴角抽了一下,“又是玫瑰花……”随便洗了个罐头瓶递给丁凯当花瓶用。
一个下午,季惺都在忙忙碌碌地做菜,丁凯唯一帮忙的就是把水果切成块,用千岛酱拌好。
季惺这个黑胡椒牛排,做得是非常之简约,用盐和胡椒腌制切成块的牛肉两小时,用黄油慢火煎熟,然后余油把洋葱蒜头盐黑胡椒等炒煮成黑胡椒汁,淋到牛排上……
这段饭简直太棒了有木有,玫瑰、美味、温馨的氛围,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季惺没把牛排火候掌握好,煎得熟了一些,不是很好下嘴。
“嗯,有点可惜了,没做好。”追求完美的季惺咂咂嘴,遗憾。
“不!那么好吃!”两人忘记买刀叉,丁凯拿筷子夹着一块牛排用嘴撕扯,吃得下巴上都是黑胡椒汁。
季惺喷笑,递给他纸巾。幸亏他聪明,早就料到不一定会做得很成功,便把一些牛腩肉炒成了黑椒汁的。味道也不错!
两人举起玻璃杯碰了一下,里面是超市买的长城干红兑雪碧,酸酸甜甜,味儿挺好。
丁凯简直热泪盈眶,这太有家的感觉了。看着对面季惺的脸颊在玫瑰的映照下显得越发清隽而秀气,水墨弯眉,朗朗星目,高鼻菱唇,乌黑的发丝贴在鬓角,露出美玉一般的耳朵,肌肤白皙细腻……丁凯觉得在这一天这一刻,他的魂魄都要被季惺勾去了,再不属于自己。
季惺感觉到丁凯那灼灼的视线,奇怪地瞥着他,“看什么看,快吃,一会儿凉了。”
“嗯!”
埋头苦干。
吃得差不多了,两人矫情地用塑料小勺吃着奶油蛋糕,丁凯一口吞完,忽的跑到房间里拿了一个盒子出来,然后在季惺面前单膝跪地。
季惺一口蛋糕差点噎着。“你……”
丁凯有点羞赧,打开盒子,取出里面的一条阿迪达斯的黑色围巾,给季惺仔仔细细围在了脖子上,“惺哥,我爱你!这句话是真心的,我从来没有骗过你!我觉得自己现在真的好幸福!我想和你永远这么幸福的在一起,不管谁反对也决不动摇,直到我们一起变老……”
这意思,是送条围巾就把应该送戒指才说的话给说了吗……
不过,季惺忽然有点明白人们常说的被击中心脏是怎么一回事了。
他听过很多次丁凯说“我爱你”,可没有哪一次像这次这么心动。难道环境真的能够让人类的感情受到影响吗?跪在地上的丁凯举手抬足之间都充满总着一种以往他忽视掉的男性魅力,注视着这小子,竟会产生心慌意乱的感觉了……
季惺情不自禁拉起丁凯的时候,抚到自己的脸上。“丁凯……”
丁凯就势扑到季惺的身前,被他的哥哥情人抱住了脑袋。
季惺吻着他的头顶,喃喃说着,“丁凯,我可能并不擅长表达感情,但是我也从来没有骗过你。如果可以,我也愿意和你永远在一起。”
丁凯晕菜了,抱着季惺的腰,嗅着他身上好闻的味道,仰起头和季惺接吻。
晚饭后,两人一个洗碗一个擦桌子扫地,默契十足。季惺破天荒地主动喊着丁凯一起进了浴室冲澡。
两人也不是第一次洗鸳鸯浴,面对面站着就禁不住拥抱在一起,头顶上冲着水,嘴唇还在胶着缠绵,胸膛摩擦,连下面的硬物也不停相抵,在对方的小腹上擦来擦去。
“嗯……”季惺喘过不来气,仰头出了水线的范围,大大的呼吸一口。从丁凯的角度看过去,他的脖子伸展成了一个优美的弧线,雪白的肌肤溅着水花,美好得让人想要去膜拜。他手臂紧紧圈住季惺的身体,埋头使劲在季惺的锁骨上啃咬着,用唇舌牙齿吸出了一个紫红色的吻痕。
“你这家伙……”季惺低头看了看,眼睛湿润着,清透乌黑地瞪了丁凯一眼,并不怎么生气,更像是在嗔怪。
丁凯又俯身去追逐他的唇瓣。“惺哥……惺……”
“嗯,”季惺纵容他的渴求,送上自己的唇瓣,微微探出了粉红柔软的舌尖,像是在引诱丁凯一样。被猛地吸住以后,他顺从地探进了丁凯的唇里,和他的舌头搅动起来,头部转动着,口中滋滋作响。
丁凯觉得今天的季惺太温顺了,太善解人意了,太可爱了……
……下接(不老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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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规矩,觉得不完整找一找文案有惊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