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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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劳模,指手画脚。二等劳模,高唱颂歌。三等劳模,绞尽脑汁。四等劳模,累死累活。
对于刚刚晋升为三等劳模的秦寿,茶余饭后正在冥思苦想如何搞好上下层关系,同时也在深思熟虑问世间情为何物的人生大道。
刘珂涵发来的短信,打破办公室的安静,也使秦寿愁眉苦恼。“秦寿哥,现在你还喜欢霞姐对不对,所以刚刚吃饭的时候才不回答我。”
短暂沉思,这次秦寿毫不含糊快速回复。“珂涵妹纸,哥喜不喜欢霞姐不重要,重要的是哥一直把你当做妹妹看待。”
“那平时为什么你老是喜欢和我开玩笑,还喜欢摸我?”后面加了个沮丧的表情。
摸你?拜托,怕是少打了一个字吧。秦寿又好气又好笑,误会总是在不经意间产生。“所有人不是都喜欢和你开玩笑吗。哥摸妹妹的头,是爱怜,傻丫头,别多想,哥真把你当妹妹看待。”
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有短信的震动声。恐怕刘珂涵恨透了自己吧,她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秦寿始终处于自责的状态,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就不应该不过大脑乱开玩笑。
直到快下班时,田总的电话终于让秦寿即将萎靡的jing神,如干降雨露。
“喂,田总。”客气的秦寿压抑着欣慰盎然。
“忙完了没有?快要下班了,记得在停车库等我。”只听田诗晨电话里的声音,依旧婉雅淡致,高贵却不冷傲。
秦寿急忙点头哈腰,回答却彬彬有礼,一幅溅人模样,说有多溅就有多溅。“忙完了田总,我记着呢。”
“那好,一会儿见。”
挂断电话,秦寿猴急火燎整理一翻,直奔地下停车库。找准田诗晨的座驾匀速走去,让秦寿惊讶的是,车内驾驶座,一道娇小玲珑的倩影浅淡而笑望着他,不是田诗晨还是谁。
明明叫秦寿等她,她却先到了。田诗晨抿笑招手,大方又含蓄。香车美女,秦寿心花怒放了。
一屁股钻进副驾驶座,面对女神,秦寿自然而然保持着低姿态,始终放不开。“田总,久等了。”
“没有。我也才刚到,一直忘了问你喜欢吃什么,你选地方吧。”田诗晨笑容得体,大家闺秀的内涵,让人很舒服,引擎已经在说话间发动。
和你在一起,吃什么都好吃。“不怕田总你笑话,我就是个**丝,太上档次的地方除了陪客户,我还真去不惯。”
秦寿说的都是实话,但也包夹着几分私心。一来是去高档的地方,礼节太多,拘束得很,总会让人放不开,本来秦寿就有些紧张,在去西餐厅或者高档的地方,只怕脸都要拉到裆下了。
在说,生为男人,秦寿怎么好意思真让田诗晨请客,他又请不起高消费。话先摞在这儿,高档的不去,其它地方就不同了,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我的地盘我做主。
玛莎拉蒂驶进了主干道,昏黄的天际看不到晚霞的美丽。车窗外,人们或是赶着下班,或是忙于各自应酬,快节奏的生活早已成为这城市的生活画面。
“怎么会笑你,其实我也是。”田诗晨的脸上仿佛骤然间划过一阵疲惫,旋而又很自然的笑了。
秦寿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那就去我比较熟悉的一家大排档,那里人气极高,现在我们去还不用排队。”
“大排档排队?有没有这么夸张?”不信但又非常期待的神情在次使秦寿松了口气。是个人都知道,大排档早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脏乱差的观点,田诗晨反而满是期怀。
“绝对的夸张,渝都人本来好这种气氛,越是人多的地方,越要去挤,不挤个淋漓尽致不痛快。”有了话题,加之田诗晨的亲和力,秦寿紧张的心态慢慢平缓。问道:“你说才回渝都不久,离开这里几年了?”
“二十年,我八岁就去了美国,现在才回来接手家族生意。”田诗晨抿着红润的嘴唇,看不出她是喜还是悲,总之意味深长,吊起了秦寿的胃口。
一个重要消息,田诗晨比他大三岁。好奇更多大于惊讶,秦寿觉得自己有些三八。“二十年?家族生意?”
“是啊,星辉集团就是我爸的产业,我是家里的独生女。”难怪一来就做上总经理的位置,说裁人就裁人,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田诗晨颇感兴趣道:“你表妹多大了?”
“十八,刚刚念大学。”
田诗晨婉尔笑道:“十八,chéngrén了。你表妹真好,还要做饭给你吃,每天都做吗?”
“不瞒你说,她才搬来我家两天,刚开始肯定要挣表现,谁知道会坚持多久。”秦寿无奈苦笑。
“不呀,我觉得她很贤惠,肯定很文静很漂亮。”
“文静到是真的,至于漂亮嘛,你怎么知道?”卖个关子先。说起李兰表妹,秦寿大脑总是浮现起她文静善良的漂亮脸蛋儿,从来都是引为以豪。
田诗晨盯着秦寿的脸看了会儿,突然呵呵笑出了声,浑然天成的娇笑,甜而不腻。害得好不容易放开的秦寿怪不好意思的。“兄妹同根同源,你都这么帅,她肯定也很漂亮。”
“我帅?”有专家说过,促成两个人第一印象的,就是外在形象。秦寿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自认不是什么帅哥俊男,顶多也就游离于小清新和小白脸之间,和夏溜那货相比,可以不用了。
可被心目中的女神这般夸奖,无论真假,秦寿心里喜洋洋的,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翻腾得那叫一个心满意足。不过秦寿显得自然,老实巴交说道:“还从来没有人说过我帅,能被这么极品的美女夸赞,我接受了。”
“说我漂亮的多了,帅哥,你也是第一个夸我极品美女的人。”田诗晨发出一连窜笑声,脸颊慢慢染上一层淡淡的红氲,她竟然羞赧了。女人喜欢受到赞美这招,看来果然屡试不爽。
但遭田诗晨这么还施彼身,饶是秦寿在怎么爱面子,在怎么能装,也颇感脸皮发烫。
假装没注意到田诗晨的羞赧,自愧不如,无比叹息。“唉,我是老实人,喜欢说老实话,谁不知道极品美女几个字用在你身上最为恰当。到是我,你就别埋汰了,我和表妹相比,简直就是癞蛤蟆跟白天鹅的区别,唉。”
在说出这句,别说让田诗晨相信,秦寿自己都觉得假,哪里像是从老实人嘴里吐出的字儿。
“我觉得你真的很帅呀,那你表妹肯定漂亮得没话说。”不知田诗晨是审美观有问题,还是故意埋汰秦寿,总之她不仅不信,甚至以为秦寿在故意趣逗她。
不论怎样,效果是好的,田诗晨自然而然迎合秦寿的话,还乐得极度开怀。她高兴,秦寿更高兴。整天在公司冷冰冰的,此刻田诗晨的由心而发,更加赏心悦目。
“你们兄妹的感情真好。”一阵你推我让的趣逗,秦寿并未发觉田诗晨眼眸中悄悄流失的羡慕,倒觉得她其实很好相处,也和一般的女人没什么差别。真要有差别,就是她的美,她的身份,她的高贵。
“咦?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表情,语气。”田诗晨的自信满满,让秦寿摸不准她到底有多强的洞察能力。“最明显一点,昨天接她电话时候的关心,你宁愿回家吃饭也不愿把握机会和公司人员拉关系。”
想起昨天,秦寿差点傻笑出声。哪里关心表妹哟,是牛鞭汤的诱惑力太强了。
谁叫女人都爱美,同样的道理,男人都爱补。
……
来到长江岸滩边,江风簌簌,凉爽逸人。一家名为“美玉全”的大排挡,面积不大,木梁装潢,环境还算干净,配合江边风景,人气几乎爆满。
还好秦寿和田诗晨来得早,不然必定坐冷板凳排队。无论身材,容貌,气质都注定田诗晨走到哪里都会是最耀眼的焦点。
因此,坐在她身畔的秦寿只能默默忍受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光,恐怕暗中默念“好女人又被狗cāo了”的人绝不在少数。
也许田诗晨也注意到无数双猥亵的眼神,弄得她有些不自在,秦寿暗爽倍儿有面子的情况下,生怕她不习惯这种场合,为了缓合气氛,大嗓门力拔山兮气盖世。“服务员,点菜。”
完爆的嗓门儿,果然震摄了不少人,秦寿以凛冽赋有杀伤力的眼神,有意无意四处瞧瞧,逼退不少哈喇子快流出来又强行暗咽回去的狼友。
秦寿熟练点了几道这家的特sè菜,菜未至,田诗晨款款轻盈拿起啤酒先倒满两杯。渝都啤酒,知心朋友。
“昨天谢谢你,秦寿,这杯酒我敬你。”此时的田诗晨哪里还有高贵冷傲的艳丽气质,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爽江湖儿女差不多了。
看来秦寿先前的担忧是多余的,田诗晨习惯着呢。一口东西没吃,就开喝,秦寿自然不可能被女人比下去,爽朗举杯。“还提昨天的事做啥子,喝酒……”正要说干,直愣愣瞧田诗晨先干为敬,好不痛快。
秦寿快速跟上,就瞧田诗晨龇咧樱唇,月眉紧蹙。急忙用手背抹了抹嘴边的酒泡子,眼泪都快逼出来了。“其实,我是第一次喝啤酒,好苦呀。”
第一次喝啤酒?秦寿傻了,田诗晨长这么大,难道把第一次喝啤酒的历史献给了他?
一等劳模,指手画脚。二等劳模,高唱颂歌。三等劳模,绞尽脑汁。四等劳模,累死累活。
对于刚刚晋升为三等劳模的秦寿,茶余饭后正在冥思苦想如何搞好上下层关系,同时也在深思熟虑问世间情为何物的人生大道。
刘珂涵发来的短信,打破办公室的安静,也使秦寿愁眉苦恼。“秦寿哥,现在你还喜欢霞姐对不对,所以刚刚吃饭的时候才不回答我。”
短暂沉思,这次秦寿毫不含糊快速回复。“珂涵妹纸,哥喜不喜欢霞姐不重要,重要的是哥一直把你当做妹妹看待。”
“那平时为什么你老是喜欢和我开玩笑,还喜欢摸我?”后面加了个沮丧的表情。
摸你?拜托,怕是少打了一个字吧。秦寿又好气又好笑,误会总是在不经意间产生。“所有人不是都喜欢和你开玩笑吗。哥摸妹妹的头,是爱怜,傻丫头,别多想,哥真把你当妹妹看待。”
随后很长一段时间,再也没有短信的震动声。恐怕刘珂涵恨透了自己吧,她会不会伤心?会不会难过?秦寿始终处于自责的状态,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就不应该不过大脑乱开玩笑。
直到快下班时,田总的电话终于让秦寿即将萎靡的jing神,如干降雨露。
“喂,田总。”客气的秦寿压抑着欣慰盎然。
“忙完了没有?快要下班了,记得在停车库等我。”只听田诗晨电话里的声音,依旧婉雅淡致,高贵却不冷傲。
秦寿急忙点头哈腰,回答却彬彬有礼,一幅溅人模样,说有多溅就有多溅。“忙完了田总,我记着呢。”
“那好,一会儿见。”
挂断电话,秦寿猴急火燎整理一翻,直奔地下停车库。找准田诗晨的座驾匀速走去,让秦寿惊讶的是,车内驾驶座,一道娇小玲珑的倩影浅淡而笑望着他,不是田诗晨还是谁。
明明叫秦寿等她,她却先到了。田诗晨抿笑招手,大方又含蓄。香车美女,秦寿心花怒放了。
一屁股钻进副驾驶座,面对女神,秦寿自然而然保持着低姿态,始终放不开。“田总,久等了。”
“没有。我也才刚到,一直忘了问你喜欢吃什么,你选地方吧。”田诗晨笑容得体,大家闺秀的内涵,让人很舒服,引擎已经在说话间发动。
和你在一起,吃什么都好吃。“不怕田总你笑话,我就是个**丝,太上档次的地方除了陪客户,我还真去不惯。”
秦寿说的都是实话,但也包夹着几分私心。一来是去高档的地方,礼节太多,拘束得很,总会让人放不开,本来秦寿就有些紧张,在去西餐厅或者高档的地方,只怕脸都要拉到裆下了。
在说,生为男人,秦寿怎么好意思真让田诗晨请客,他又请不起高消费。话先摞在这儿,高档的不去,其它地方就不同了,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我的地盘我做主。
玛莎拉蒂驶进了主干道,昏黄的天际看不到晚霞的美丽。车窗外,人们或是赶着下班,或是忙于各自应酬,快节奏的生活早已成为这城市的生活画面。
“怎么会笑你,其实我也是。”田诗晨的脸上仿佛骤然间划过一阵疲惫,旋而又很自然的笑了。
秦寿如释重负般松了口气。“那就去我比较熟悉的一家大排档,那里人气极高,现在我们去还不用排队。”
“大排档排队?有没有这么夸张?”不信但又非常期待的神情在次使秦寿松了口气。是个人都知道,大排档早已在人们心目中形成脏乱差的观点,田诗晨反而满是期怀。
“绝对的夸张,渝都人本来好这种气氛,越是人多的地方,越要去挤,不挤个淋漓尽致不痛快。”有了话题,加之田诗晨的亲和力,秦寿紧张的心态慢慢平缓。问道:“你说才回渝都不久,离开这里几年了?”
“二十年,我八岁就去了美国,现在才回来接手家族生意。”田诗晨抿着红润的嘴唇,看不出她是喜还是悲,总之意味深长,吊起了秦寿的胃口。
一个重要消息,田诗晨比他大三岁。好奇更多大于惊讶,秦寿觉得自己有些三八。“二十年?家族生意?”
“是啊,星辉集团就是我爸的产业,我是家里的独生女。”难怪一来就做上总经理的位置,说裁人就裁人,原来是这么一回事。田诗晨颇感兴趣道:“你表妹多大了?”
“十八,刚刚念大学。”
田诗晨婉尔笑道:“十八,chéngrén了。你表妹真好,还要做饭给你吃,每天都做吗?”
“不瞒你说,她才搬来我家两天,刚开始肯定要挣表现,谁知道会坚持多久。”秦寿无奈苦笑。
“不呀,我觉得她很贤惠,肯定很文静很漂亮。”
“文静到是真的,至于漂亮嘛,你怎么知道?”卖个关子先。说起李兰表妹,秦寿大脑总是浮现起她文静善良的漂亮脸蛋儿,从来都是引为以豪。
田诗晨盯着秦寿的脸看了会儿,突然呵呵笑出了声,浑然天成的娇笑,甜而不腻。害得好不容易放开的秦寿怪不好意思的。“兄妹同根同源,你都这么帅,她肯定也很漂亮。”
“我帅?”有专家说过,促成两个人第一印象的,就是外在形象。秦寿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自认不是什么帅哥俊男,顶多也就游离于小清新和小白脸之间,和夏溜那货相比,可以不用了。
可被心目中的女神这般夸奖,无论真假,秦寿心里喜洋洋的,如滔滔江水连绵不断,翻腾得那叫一个心满意足。不过秦寿显得自然,老实巴交说道:“还从来没有人说过我帅,能被这么极品的美女夸赞,我接受了。”
“说我漂亮的多了,帅哥,你也是第一个夸我极品美女的人。”田诗晨发出一连窜笑声,脸颊慢慢染上一层淡淡的红氲,她竟然羞赧了。女人喜欢受到赞美这招,看来果然屡试不爽。
但遭田诗晨这么还施彼身,饶是秦寿在怎么爱面子,在怎么能装,也颇感脸皮发烫。
假装没注意到田诗晨的羞赧,自愧不如,无比叹息。“唉,我是老实人,喜欢说老实话,谁不知道极品美女几个字用在你身上最为恰当。到是我,你就别埋汰了,我和表妹相比,简直就是癞蛤蟆跟白天鹅的区别,唉。”
在说出这句,别说让田诗晨相信,秦寿自己都觉得假,哪里像是从老实人嘴里吐出的字儿。
“我觉得你真的很帅呀,那你表妹肯定漂亮得没话说。”不知田诗晨是审美观有问题,还是故意埋汰秦寿,总之她不仅不信,甚至以为秦寿在故意趣逗她。
不论怎样,效果是好的,田诗晨自然而然迎合秦寿的话,还乐得极度开怀。她高兴,秦寿更高兴。整天在公司冷冰冰的,此刻田诗晨的由心而发,更加赏心悦目。
“你们兄妹的感情真好。”一阵你推我让的趣逗,秦寿并未发觉田诗晨眼眸中悄悄流失的羡慕,倒觉得她其实很好相处,也和一般的女人没什么差别。真要有差别,就是她的美,她的身份,她的高贵。
“咦?你又是怎么看出来的?”
“表情,语气。”田诗晨的自信满满,让秦寿摸不准她到底有多强的洞察能力。“最明显一点,昨天接她电话时候的关心,你宁愿回家吃饭也不愿把握机会和公司人员拉关系。”
想起昨天,秦寿差点傻笑出声。哪里关心表妹哟,是牛鞭汤的诱惑力太强了。
谁叫女人都爱美,同样的道理,男人都爱补。
……
来到长江岸滩边,江风簌簌,凉爽逸人。一家名为“美玉全”的大排挡,面积不大,木梁装潢,环境还算干净,配合江边风景,人气几乎爆满。
还好秦寿和田诗晨来得早,不然必定坐冷板凳排队。无论身材,容貌,气质都注定田诗晨走到哪里都会是最耀眼的焦点。
因此,坐在她身畔的秦寿只能默默忍受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眼光,恐怕暗中默念“好女人又被狗cāo了”的人绝不在少数。
也许田诗晨也注意到无数双猥亵的眼神,弄得她有些不自在,秦寿暗爽倍儿有面子的情况下,生怕她不习惯这种场合,为了缓合气氛,大嗓门力拔山兮气盖世。“服务员,点菜。”
完爆的嗓门儿,果然震摄了不少人,秦寿以凛冽赋有杀伤力的眼神,有意无意四处瞧瞧,逼退不少哈喇子快流出来又强行暗咽回去的狼友。
秦寿熟练点了几道这家的特sè菜,菜未至,田诗晨款款轻盈拿起啤酒先倒满两杯。渝都啤酒,知心朋友。
“昨天谢谢你,秦寿,这杯酒我敬你。”此时的田诗晨哪里还有高贵冷傲的艳丽气质,跟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豪爽江湖儿女差不多了。
看来秦寿先前的担忧是多余的,田诗晨习惯着呢。一口东西没吃,就开喝,秦寿自然不可能被女人比下去,爽朗举杯。“还提昨天的事做啥子,喝酒……”正要说干,直愣愣瞧田诗晨先干为敬,好不痛快。
秦寿快速跟上,就瞧田诗晨龇咧樱唇,月眉紧蹙。急忙用手背抹了抹嘴边的酒泡子,眼泪都快逼出来了。“其实,我是第一次喝啤酒,好苦呀。”
第一次喝啤酒?秦寿傻了,田诗晨长这么大,难道把第一次喝啤酒的历史献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