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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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茶室,赢宇翔和虎克立刻就被黑暗包围了。即便白天走过这段路途,赢宇翔还是觉得头晕晕的不辨东南西北。
没有路灯的街道,真是太不方便了,不过赢宇翔却发现,似乎黑暗对虎克没有一丁点儿影响。他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惜,他和虎克之间言语的障碍,让他即使问了也等于白问。尽管虎克能明白赢宇翔所表达出来的最简单的言语,但赢宇翔却听不懂虎克说的,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个字。甚至,他有些怀疑,究竟谁才是智障者?
这就像人和狗之道,狗与人相处久了,自然能明白人的一举一动,可又有几人能明白狗的春夏秋冬?
思绪飘得有些遥远,如果不是虎克及时拽了赢宇翔一把,视线不清的他,几乎就撞到了树上。而树下一米的坡底就是宽宽的河道。赢宇翔也是在定睛后,才看到河中心划过来一条大船,那船的桅杆上挂着四个红红的大灯笼。
那灯笼发出的暗微的光线,也射不了多远,单等那船过后,黑暗又继续袭来。把一切都吞噬得干干净净。
走在这种无星又无月的晚上,曾经被强光严重污染过的赢宇翔,哪里还辨得清弱光线下的路径?他像盲人似的抓紧虎克的胳膊,跟紧着虎克的步伐,深一脚、浅一脚地在人工铺成的石子路上行走。
这里的人家,为什么要把院墙建得比城墙还要高?赢宇翔时不时能听到人声,却见不到人影。
连着转过好几个弯。前面豁然开阔,就突然出现一条七彩长龙。在那种如墨洗过的夜空里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赢宇翔知道,那里就是大光路——三岔口最中心的街道了。
赢宇翔被光线牵引着一路飘过去,边走边看街两旁用各种颜色的纸糊成的形态各异的灯笼,简直太巧夺天工了,让赢宇翔滋生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老板,来两碗馄饨!”走进一家街边摊,赢宇翔交完钱后,对虎克说:“你坐这儿,慢慢吃。等我回来!”说完。他从背篓里拿出那只已用红布包好的剩下的那只旅游鞋,夹在左腋下,匆匆地往对面街道走过去。
“老头,”赢宇翔走了至少有两百米的距离。当他看到那座风情独特的小楼时。便停下来。回转身走进小楼侧面的观赏园林里,把两枚铜板放进一个正在长廊下休憩的老乞丐的破碗里,长廊的各处柱子旁高高地挂着几只大灯笼。绿莹莹的光在空中团绕,像飞着无数只萤火虫,引人有着无尽的遐思。赢宇翔蹲到老乞丐的身边问:“这座大酒楼,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开的?”
老乞丐拿起铜板,放到嘴边吹了吹。“再给我几枚,我就告诉你!”赢宇翔于是就又摸出五枚,排放到他的碗里。“‘君悦楼’是户部侍郎云阔海的三公子云峥开的。”
“云峥吗?”赢宇翔用手指了指园中心环绕的数十只藕荷色的灯笼下停放着的超豪华的马车问:“那辆八骏马拉的车子又是谁的呢?”
“也是云三公子的,整个三岔口就没人不知道的!”
赢宇翔于是拿出一块银子来,在老乞丐的眼前晃了晃,“你想不想赚到这银子?”那老乞丐原本混浊的眼睛立刻就放出灼热的光来,“说吧,只要不把命搭上,你让老乞丐我干什么都行。”
“把这个红包给云三公子送过去,要他本人亲自来拿,你如果不想因此丢了命,就不要打开来看这红包。你告诉那云三公子,就说是一个头发这么长的男人让你送过去的。”赢宇翔用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约一寸多长。“记住,让云三公子拿十两银子来换,他不掏银子,你就不要给他!”
老乞丐接过红包,在手里掂量了掂量。“好,我记住了你的话,只要不打开来看就没危险,是不是?”他接着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自己亲自送过去?”
赢宇翔伸手就要过来抢,那老乞丐却急忙转身护到胸前,给了他一个背脊。“你不送,我找别人去!有银子赚,还怕找不到人送?”赢宇翔把手里的那块银子丢到老乞丐的破碗里,“因为我知道这红包里裹得是什么!”他说完这句话后站起身就迈动了脚步,边走还边补充一句话:“你要是不想丢命,就赶紧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那云三公子!”
想那云三公子肯定正郁闷着呢,他派人跟踪赢宇翔,却被赢宇翔使了个金蝉脱壳的诡计,从青楼里溜走了。不过那鞋悄无声息地再回到他手里,他能做何感想?
赢宇翔只是个赌徒,他赌的是钱,不是命。所以,见好就收,是他保命的原则。用一双穿过的鞋,换回五百两银子,这已经让他可以偷着笑醒好几回了。
从怀里掏出那纸条,张扬在风中,赢宇翔咬牙切齿地道:“云峥——户部侍郎的三公子,nnd,大爷早晚还会再见到你的!”
进了一家卖灯具的店,赢宇翔买了一盏铜芯的气死风灯和几盒锡制品装的液态灯油外搭两根火捻。他用一根两尺多长的木棍挑着那燃烧得正旺的长方形的灯笼,就去找虎克了。此时,虎克也早已吃完了两碗馄饨,望眼欲穿地盼着他过去。“走吧!”赢宇翔拍拍他的肩膀,于是,两个人就踏着夜色,借着气死风灯发出的橙色的光,往同安镇的方向走去。
同安镇离着那三岔口,其实并没有多少路,却让赢宇翔给走冤枉了,走成了鬼打墙,绕了多半宿,直走到快天亮了,赢宇翔才终于得见那错落有致的街面。
找了家客栈,赢宇翔还未睡上半个时辰。一墙之隔的同安市集上就开始发出各种各样的磨人耳鼓的吆喝声。即使再困,他也没了睡意,只好起身,穿好衣服,独自走了出去。虎克睡得正香,估计就是打雷击穿了房顶,要他醒来恐怕也很困难的。
同安集虽然比三岔口镇小得如老鹰与蚊子,但从四村八乡赶来的人竟也不少。曲曲折折的集市从头走到尾怎么也有一公里的路那样长。赢宇翔走着走着,从这个摊位看到那个摊位,至少看了有二三十个摊位。他才终于问明白。原来他是赶上了一个月才有一次的大集了。
赢宇翔看到有卖大牲口的,驴马骡之类的全都有,于是,他就站在那儿。看那些农人怎样进行交易。越看越是一头雾水。起先有一个想买骡子的。那头骡子赢宇翔自然是看不出好坏的(他也是听人说。才知道那是骡子,他还以为是马呢),只听那些人说什么四岁口、五岁口什么的。又扒开那骡子的嘴、耳朵,尾巴,反正是能看的,几乎看了个遍。最后买主和卖主,竟然,拉起了手,上面还蒙了一块布。
两人拉了一会儿手,买主摇头,卖主也摇头,两人不停地摇头,最后,那买主松开卖主的手,一边说“太贵”,一边叹气,慢慢地就走了。
赢宇翔看中了一头小牛,他问卖主“多少钱”时,那卖主也来拉他的手,把他吓了一跳。那卖主左一个指头右一个指头伸到他手里时,他只能抽开手,一股劲儿地摇头,“对不起,老大爷,我真得不懂,你还是用嘴说吧!”
旁边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把赢宇翔拉到一边,问:“你真得想买那小牛犊子?”
赢宇翔点点头,“不知那老头要卖多少钱,他也不说个价钱出来!”那男人笑笑问:“你想多少钱买?”赢宇翔摇摇头,“价钱合适了,我自然要买,不合造我买个毛线球啊?”
“这样吧,小哥,我去帮你讨讨价,你要是觉得合适了,就赏我几个口水钱,行吗?”赢宇翔满口答应下来,“我只要买,肯定就会给你中介费的。”
最后,赢宇翔花了十两银,买下了那头小牛犊子,并且,还给了那中介人一百个铜板的中介费。过了好久,赢宇翔才知道,他的那头牛买贵了二两银。而二两银已足足能买到五百斤的上等好米了。
赢宇翔买完了牛,又买了一辆可以被牛拉的那种双轮的木制板车。等找人把牛车装配好后,赢宇翔就开始大肆地采购货物了,像什么米面布匹的,还有油盐肉蛋之类的,总之是应有尽有,终是让他装了满满的一大车。
赶着那牛车,赢宇翔和虎克吃完了晌午饭,就回到了哲家村。
“你买这么多东西干嘛,这不是在乱花银子吗……这钱留着你自己娶房媳妇儿……好好过日子……省得就这样糟践了!”老婆婆对赢宇翔连数落带教育了好长时间,直到要掌灯吃晚饭了,仍是有些不想放过他。
这让赢宇翔的一个头有两个大。
第二天清早,赢宇翔拿上他的皮夹子,在老婆婆哭得稀里哗啦的哭声中,带着虎克,去往了九江的码头方向。
他之所以这样匆忙的逃离,主要是怕把灾难带到哲家村。
想那三公子云峥根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赢宇翔早在同安时,就已问过了客栈的那几个小伙计,知道云峥在整个三岔口镇就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同安是三岔口辖下的一个小镇)。
云峥的父亲——户部侍郎云阔海曾经在三岔口做过二任太守。他初来三岔口时,并未带家眷。所以,就在这儿纳了云峥的母亲为妾室。而云峥母亲的肚皮却是极为的争气,三年竟为云阔海连生了两个孩子,除了云峥,另外一个则是个女孩叫云菲。比云峥小二岁。
后来,云阔海被调回到京城之后,他便把云峥及他的母亲和妹妹都留在了三岔口。这种男人,赢宇翔听着都觉得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良的男人,竟然还坐到了户部侍郎的位子上。这都什么天理?(未完待续。。)
出了茶室,赢宇翔和虎克立刻就被黑暗包围了。即便白天走过这段路途,赢宇翔还是觉得头晕晕的不辨东南西北。
没有路灯的街道,真是太不方便了,不过赢宇翔却发现,似乎黑暗对虎克没有一丁点儿影响。他很想知道是怎么回事,可惜,他和虎克之间言语的障碍,让他即使问了也等于白问。尽管虎克能明白赢宇翔所表达出来的最简单的言语,但赢宇翔却听不懂虎克说的,哪怕是最简单的一个字。甚至,他有些怀疑,究竟谁才是智障者?
这就像人和狗之道,狗与人相处久了,自然能明白人的一举一动,可又有几人能明白狗的春夏秋冬?
思绪飘得有些遥远,如果不是虎克及时拽了赢宇翔一把,视线不清的他,几乎就撞到了树上。而树下一米的坡底就是宽宽的河道。赢宇翔也是在定睛后,才看到河中心划过来一条大船,那船的桅杆上挂着四个红红的大灯笼。
那灯笼发出的暗微的光线,也射不了多远,单等那船过后,黑暗又继续袭来。把一切都吞噬得干干净净。
走在这种无星又无月的晚上,曾经被强光严重污染过的赢宇翔,哪里还辨得清弱光线下的路径?他像盲人似的抓紧虎克的胳膊,跟紧着虎克的步伐,深一脚、浅一脚地在人工铺成的石子路上行走。
这里的人家,为什么要把院墙建得比城墙还要高?赢宇翔时不时能听到人声,却见不到人影。
连着转过好几个弯。前面豁然开阔,就突然出现一条七彩长龙。在那种如墨洗过的夜空里散发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赢宇翔知道,那里就是大光路——三岔口最中心的街道了。
赢宇翔被光线牵引着一路飘过去,边走边看街两旁用各种颜色的纸糊成的形态各异的灯笼,简直太巧夺天工了,让赢宇翔滋生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老板,来两碗馄饨!”走进一家街边摊,赢宇翔交完钱后,对虎克说:“你坐这儿,慢慢吃。等我回来!”说完。他从背篓里拿出那只已用红布包好的剩下的那只旅游鞋,夹在左腋下,匆匆地往对面街道走过去。
“老头,”赢宇翔走了至少有两百米的距离。当他看到那座风情独特的小楼时。便停下来。回转身走进小楼侧面的观赏园林里,把两枚铜板放进一个正在长廊下休憩的老乞丐的破碗里,长廊的各处柱子旁高高地挂着几只大灯笼。绿莹莹的光在空中团绕,像飞着无数只萤火虫,引人有着无尽的遐思。赢宇翔蹲到老乞丐的身边问:“这座大酒楼,知不知道是什么人开的?”
老乞丐拿起铜板,放到嘴边吹了吹。“再给我几枚,我就告诉你!”赢宇翔于是就又摸出五枚,排放到他的碗里。“‘君悦楼’是户部侍郎云阔海的三公子云峥开的。”
“云峥吗?”赢宇翔用手指了指园中心环绕的数十只藕荷色的灯笼下停放着的超豪华的马车问:“那辆八骏马拉的车子又是谁的呢?”
“也是云三公子的,整个三岔口就没人不知道的!”
赢宇翔于是拿出一块银子来,在老乞丐的眼前晃了晃,“你想不想赚到这银子?”那老乞丐原本混浊的眼睛立刻就放出灼热的光来,“说吧,只要不把命搭上,你让老乞丐我干什么都行。”
“把这个红包给云三公子送过去,要他本人亲自来拿,你如果不想因此丢了命,就不要打开来看这红包。你告诉那云三公子,就说是一个头发这么长的男人让你送过去的。”赢宇翔用两根手指比划了一下,约一寸多长。“记住,让云三公子拿十两银子来换,他不掏银子,你就不要给他!”
老乞丐接过红包,在手里掂量了掂量。“好,我记住了你的话,只要不打开来看就没危险,是不是?”他接着又问:“那你为什么不自己亲自送过去?”
赢宇翔伸手就要过来抢,那老乞丐却急忙转身护到胸前,给了他一个背脊。“你不送,我找别人去!有银子赚,还怕找不到人送?”赢宇翔把手里的那块银子丢到老乞丐的破碗里,“因为我知道这红包里裹得是什么!”他说完这句话后站起身就迈动了脚步,边走还边补充一句话:“你要是不想丢命,就赶紧把这烫手的山芋丢给那云三公子!”
想那云三公子肯定正郁闷着呢,他派人跟踪赢宇翔,却被赢宇翔使了个金蝉脱壳的诡计,从青楼里溜走了。不过那鞋悄无声息地再回到他手里,他能做何感想?
赢宇翔只是个赌徒,他赌的是钱,不是命。所以,见好就收,是他保命的原则。用一双穿过的鞋,换回五百两银子,这已经让他可以偷着笑醒好几回了。
从怀里掏出那纸条,张扬在风中,赢宇翔咬牙切齿地道:“云峥——户部侍郎的三公子,nnd,大爷早晚还会再见到你的!”
进了一家卖灯具的店,赢宇翔买了一盏铜芯的气死风灯和几盒锡制品装的液态灯油外搭两根火捻。他用一根两尺多长的木棍挑着那燃烧得正旺的长方形的灯笼,就去找虎克了。此时,虎克也早已吃完了两碗馄饨,望眼欲穿地盼着他过去。“走吧!”赢宇翔拍拍他的肩膀,于是,两个人就踏着夜色,借着气死风灯发出的橙色的光,往同安镇的方向走去。
同安镇离着那三岔口,其实并没有多少路,却让赢宇翔给走冤枉了,走成了鬼打墙,绕了多半宿,直走到快天亮了,赢宇翔才终于得见那错落有致的街面。
找了家客栈,赢宇翔还未睡上半个时辰。一墙之隔的同安市集上就开始发出各种各样的磨人耳鼓的吆喝声。即使再困,他也没了睡意,只好起身,穿好衣服,独自走了出去。虎克睡得正香,估计就是打雷击穿了房顶,要他醒来恐怕也很困难的。
同安集虽然比三岔口镇小得如老鹰与蚊子,但从四村八乡赶来的人竟也不少。曲曲折折的集市从头走到尾怎么也有一公里的路那样长。赢宇翔走着走着,从这个摊位看到那个摊位,至少看了有二三十个摊位。他才终于问明白。原来他是赶上了一个月才有一次的大集了。
赢宇翔看到有卖大牲口的,驴马骡之类的全都有,于是,他就站在那儿。看那些农人怎样进行交易。越看越是一头雾水。起先有一个想买骡子的。那头骡子赢宇翔自然是看不出好坏的(他也是听人说。才知道那是骡子,他还以为是马呢),只听那些人说什么四岁口、五岁口什么的。又扒开那骡子的嘴、耳朵,尾巴,反正是能看的,几乎看了个遍。最后买主和卖主,竟然,拉起了手,上面还蒙了一块布。
两人拉了一会儿手,买主摇头,卖主也摇头,两人不停地摇头,最后,那买主松开卖主的手,一边说“太贵”,一边叹气,慢慢地就走了。
赢宇翔看中了一头小牛,他问卖主“多少钱”时,那卖主也来拉他的手,把他吓了一跳。那卖主左一个指头右一个指头伸到他手里时,他只能抽开手,一股劲儿地摇头,“对不起,老大爷,我真得不懂,你还是用嘴说吧!”
旁边有个三十来岁的男人,把赢宇翔拉到一边,问:“你真得想买那小牛犊子?”
赢宇翔点点头,“不知那老头要卖多少钱,他也不说个价钱出来!”那男人笑笑问:“你想多少钱买?”赢宇翔摇摇头,“价钱合适了,我自然要买,不合造我买个毛线球啊?”
“这样吧,小哥,我去帮你讨讨价,你要是觉得合适了,就赏我几个口水钱,行吗?”赢宇翔满口答应下来,“我只要买,肯定就会给你中介费的。”
最后,赢宇翔花了十两银,买下了那头小牛犊子,并且,还给了那中介人一百个铜板的中介费。过了好久,赢宇翔才知道,他的那头牛买贵了二两银。而二两银已足足能买到五百斤的上等好米了。
赢宇翔买完了牛,又买了一辆可以被牛拉的那种双轮的木制板车。等找人把牛车装配好后,赢宇翔就开始大肆地采购货物了,像什么米面布匹的,还有油盐肉蛋之类的,总之是应有尽有,终是让他装了满满的一大车。
赶着那牛车,赢宇翔和虎克吃完了晌午饭,就回到了哲家村。
“你买这么多东西干嘛,这不是在乱花银子吗……这钱留着你自己娶房媳妇儿……好好过日子……省得就这样糟践了!”老婆婆对赢宇翔连数落带教育了好长时间,直到要掌灯吃晚饭了,仍是有些不想放过他。
这让赢宇翔的一个头有两个大。
第二天清早,赢宇翔拿上他的皮夹子,在老婆婆哭得稀里哗啦的哭声中,带着虎克,去往了九江的码头方向。
他之所以这样匆忙的逃离,主要是怕把灾难带到哲家村。
想那三公子云峥根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人。赢宇翔早在同安时,就已问过了客栈的那几个小伙计,知道云峥在整个三岔口镇就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同安是三岔口辖下的一个小镇)。
云峥的父亲——户部侍郎云阔海曾经在三岔口做过二任太守。他初来三岔口时,并未带家眷。所以,就在这儿纳了云峥的母亲为妾室。而云峥母亲的肚皮却是极为的争气,三年竟为云阔海连生了两个孩子,除了云峥,另外一个则是个女孩叫云菲。比云峥小二岁。
后来,云阔海被调回到京城之后,他便把云峥及他的母亲和妹妹都留在了三岔口。这种男人,赢宇翔听着都觉得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无良的男人,竟然还坐到了户部侍郎的位子上。这都什么天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