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千重景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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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房里太过昏暗,赢宇翔跪在地板上已经很长时间。他双眼红红的,再无泪可流。千重景死了,这时空对他没有丝毫地索取,只有无尽地付出的便宜师傅,他是死于一种叫牵机花的毒素。
牵机花无色无味,跟乌蒙血差不多,单独一样,如果不对上擩蚴,牵机花潜浮在人体内绝无半点不适。不过,它一旦遭遇擩蚴血,二者结合,其毒性则剧烈无比,瞬间就能要了人命。
千重景体内就潜浮着大量的牵机花素。当他的手指接触到擩蚴血时,发现不对,迅速提起手指时,已是晚了一步。那混合毒素已进入到他的心脉里去了。
他只来得及说出“京城百花楼”,并且把他身体里藏的三根三棱针交到赢宇翔的手上,尔后,他就瞪着两只眼睛,鼻口蹿血,仰身躺倒在牢房**的地板上了。
天眼看着就要亮了,而另外的一个牢头马上就会苏醒过来。
赢宇翔不想把便宜师傅的尸体落在晋南王的手上,他又带不走,所以,他只好找了些酒,把牢房里凡是木制的东西,比如桌椅、床铺什么的,拆了一些,堆积到千重景的身旁,然后点燃,看着那大火熊熊燃烧起来,再无可能熄灭后,他才逃离了出去。
牢房里还关着其他的人,他也一并放了出去,任他们自己爱去哪儿去哪儿,不想走的,也可以随着这牢房一起毁灭。
赢宇翔躺在床上三天三夜,没吃没喝。他很痛苦。如果不是他积极地寻找那些岫狖、擩蚴什么的,师傅就不会死。牵机花素,即便藏在身体里一百年,只要不让擩蚴血进入到身体里,它就一点妨碍都没有。
他觉得,是他间接地害死了便宜师傅。
便宜师傅除了那三根针外,什么都没有,就算有估计也被晋南王搜走了。那针还不知让他藏在了哪里,才不曾被人发现。
天空是灰暗的,下了一夜的雨。路也泥泞不堪。赢宇翔带着虎克和板儿砖。三人在阴云密布的早晨里,离开晋城前往京城。赢宇翔要到京城找那个师傅临死时所说的“百花楼”。
听名字,那百花楼就是风月场所。谁会把个正经的地方,起成这样的名字?似乎这辈子。他就是与这种地方有缘。时不时地就要牵扯到这种地方去。
从晋城到京城。赢宇翔问过明白人。知道它们之间大概有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程。于是,赢宇翔就雇了一辆三马拉的马车。其实也不能说是三马,而是两马一头骡。拉在最前面的那头骡子是马骡。
马骡是公驴和母马交配所产的后代。它吃得少,力量大,是一种既省吃又能干的役畜。它的弱点就是没有马跑得快,也不适合奔跑,还有,就是不能生育。这些赢宇翔都是听车老板讲给他听的。
那车厢很大,绝对是适合跑长途的,里面同时睡三个人,绰绰有余,就是价钱贵了些,比单马拉的小马车要贵一倍还多。
赢宇翔雇的这辆车,说好了,是跟着一家叫“威武” 镖局的一起走的,他只需再加点银子即可。想那将近两千多公里的路程,从南到北,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无人区的荒野,单独的一辆车走很不安全。赢宇翔自然是咬牙也得出这份钱的。
威武镖局保的是一批“红货”,赢宇翔之前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明白这“红货”意味着什么!而镖局在开道的时候,趟子手们就开始大声地喊:“威武,威武!我吾维扬!”赢宇翔听得顿时就热血飞扬起来。
赢宇翔的车是跟在最后面的,前面共有二十辆镖车。
那二十辆车中,只有中间的两辆车坐着那个要去京城里就职的五品官员和他的妻子、孩子。而剩下的车辆里装的就都是货物了。而那些佣人们,则都坐在拉货物的各辆车上。
虽然起程的时候,天上时不时地飘着雨丝,但马车行进到下午的时候,天空就放晴了,大大的太阳虽然快斜下山际了,但却染红了半边天。
“车队很可能要在荒野上过夜!”马车老板跟赢宇翔说:“再往前走就是阿玛拉尼山,那山里的道路又险又窄,里面有好几窝子山贼,既凶狠又武艺高强,一般人都不是对手。不过,威武镖局的总镖头,常宗霄,是无极门弟子,他的武功很高,山贼一般都不敢劫他。”他用手指了指前面的镖旗,“那写着‘常’字的镖旗,就证明是常总镖头在出镖,一般山贼们看到了就都悄悄地躲开了。”
“因为道上的人都知道,‘宁碰阎王,别碰老常’!”车老板兴奋地甩了一下鞭子,“几年前,有一伙不知是从哪里蹿来的山贼,仗着其中一个什么八卦门的高徒,竟胆大妄为地想要劫总镖头的镖,结果,被常总镖头,把那些贼人一刀一个全部杀光。那个八卦门的高徒,在总镖头的手底下,走了连三招都没有就挂掉了。”
赢宇翔和板儿砖两人都听得两眼放光,唯有虎克,坐在那儿像根木桩子,也不知是他听不懂还是没听到,反正,他的脸上是一点表情都没有。
镖师们把马都卸了下来,找了片草地,放任它们去吃草。而把那些马车,连同赢宇翔坐的那辆,围成了圈形。车辕向里,车厢部分冲外。
那原野一望无际,所能看到的地方,都是草连天,天连草,很少有树木出现在视野中。赢宇翔架了锅子在煮肉。肉香飘得远远的,竟把总镖头和那个五品官员给引来了。
他们这些人都是在吃干粮,因为缺乏水的缘故,不像赢宇翔,不但带了两大羊皮袋子的水,足足有一百多升。而且,他那能煮二十升水的大铜壶也被他装得满满的。壶嘴是用木楔子塞住的,所以水荡漾不出。
因为有虎克这个吃货,赢宇翔自然要带很多的肉食了,而他也带了些米。所以,他是把米和肉煮在一起的。他又在草地里摘了些马兰头、荠菜和马齿苋。而赢宇翔的调料也带得齐全。
自然而然,那香味就不一般,所以,才把两个大人物给招来了。(未完待续。。)
牢房里太过昏暗,赢宇翔跪在地板上已经很长时间。他双眼红红的,再无泪可流。千重景死了,这时空对他没有丝毫地索取,只有无尽地付出的便宜师傅,他是死于一种叫牵机花的毒素。
牵机花无色无味,跟乌蒙血差不多,单独一样,如果不对上擩蚴,牵机花潜浮在人体内绝无半点不适。不过,它一旦遭遇擩蚴血,二者结合,其毒性则剧烈无比,瞬间就能要了人命。
千重景体内就潜浮着大量的牵机花素。当他的手指接触到擩蚴血时,发现不对,迅速提起手指时,已是晚了一步。那混合毒素已进入到他的心脉里去了。
他只来得及说出“京城百花楼”,并且把他身体里藏的三根三棱针交到赢宇翔的手上,尔后,他就瞪着两只眼睛,鼻口蹿血,仰身躺倒在牢房**的地板上了。
天眼看着就要亮了,而另外的一个牢头马上就会苏醒过来。
赢宇翔不想把便宜师傅的尸体落在晋南王的手上,他又带不走,所以,他只好找了些酒,把牢房里凡是木制的东西,比如桌椅、床铺什么的,拆了一些,堆积到千重景的身旁,然后点燃,看着那大火熊熊燃烧起来,再无可能熄灭后,他才逃离了出去。
牢房里还关着其他的人,他也一并放了出去,任他们自己爱去哪儿去哪儿,不想走的,也可以随着这牢房一起毁灭。
赢宇翔躺在床上三天三夜,没吃没喝。他很痛苦。如果不是他积极地寻找那些岫狖、擩蚴什么的,师傅就不会死。牵机花素,即便藏在身体里一百年,只要不让擩蚴血进入到身体里,它就一点妨碍都没有。
他觉得,是他间接地害死了便宜师傅。
便宜师傅除了那三根针外,什么都没有,就算有估计也被晋南王搜走了。那针还不知让他藏在了哪里,才不曾被人发现。
天空是灰暗的,下了一夜的雨。路也泥泞不堪。赢宇翔带着虎克和板儿砖。三人在阴云密布的早晨里,离开晋城前往京城。赢宇翔要到京城找那个师傅临死时所说的“百花楼”。
听名字,那百花楼就是风月场所。谁会把个正经的地方,起成这样的名字?似乎这辈子。他就是与这种地方有缘。时不时地就要牵扯到这种地方去。
从晋城到京城。赢宇翔问过明白人。知道它们之间大概有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程。于是,赢宇翔就雇了一辆三马拉的马车。其实也不能说是三马,而是两马一头骡。拉在最前面的那头骡子是马骡。
马骡是公驴和母马交配所产的后代。它吃得少,力量大,是一种既省吃又能干的役畜。它的弱点就是没有马跑得快,也不适合奔跑,还有,就是不能生育。这些赢宇翔都是听车老板讲给他听的。
那车厢很大,绝对是适合跑长途的,里面同时睡三个人,绰绰有余,就是价钱贵了些,比单马拉的小马车要贵一倍还多。
赢宇翔雇的这辆车,说好了,是跟着一家叫“威武” 镖局的一起走的,他只需再加点银子即可。想那将近两千多公里的路程,从南到北,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无人区的荒野,单独的一辆车走很不安全。赢宇翔自然是咬牙也得出这份钱的。
威武镖局保的是一批“红货”,赢宇翔之前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明白这“红货”意味着什么!而镖局在开道的时候,趟子手们就开始大声地喊:“威武,威武!我吾维扬!”赢宇翔听得顿时就热血飞扬起来。
赢宇翔的车是跟在最后面的,前面共有二十辆镖车。
那二十辆车中,只有中间的两辆车坐着那个要去京城里就职的五品官员和他的妻子、孩子。而剩下的车辆里装的就都是货物了。而那些佣人们,则都坐在拉货物的各辆车上。
虽然起程的时候,天上时不时地飘着雨丝,但马车行进到下午的时候,天空就放晴了,大大的太阳虽然快斜下山际了,但却染红了半边天。
“车队很可能要在荒野上过夜!”马车老板跟赢宇翔说:“再往前走就是阿玛拉尼山,那山里的道路又险又窄,里面有好几窝子山贼,既凶狠又武艺高强,一般人都不是对手。不过,威武镖局的总镖头,常宗霄,是无极门弟子,他的武功很高,山贼一般都不敢劫他。”他用手指了指前面的镖旗,“那写着‘常’字的镖旗,就证明是常总镖头在出镖,一般山贼们看到了就都悄悄地躲开了。”
“因为道上的人都知道,‘宁碰阎王,别碰老常’!”车老板兴奋地甩了一下鞭子,“几年前,有一伙不知是从哪里蹿来的山贼,仗着其中一个什么八卦门的高徒,竟胆大妄为地想要劫总镖头的镖,结果,被常总镖头,把那些贼人一刀一个全部杀光。那个八卦门的高徒,在总镖头的手底下,走了连三招都没有就挂掉了。”
赢宇翔和板儿砖两人都听得两眼放光,唯有虎克,坐在那儿像根木桩子,也不知是他听不懂还是没听到,反正,他的脸上是一点表情都没有。
镖师们把马都卸了下来,找了片草地,放任它们去吃草。而把那些马车,连同赢宇翔坐的那辆,围成了圈形。车辕向里,车厢部分冲外。
那原野一望无际,所能看到的地方,都是草连天,天连草,很少有树木出现在视野中。赢宇翔架了锅子在煮肉。肉香飘得远远的,竟把总镖头和那个五品官员给引来了。
他们这些人都是在吃干粮,因为缺乏水的缘故,不像赢宇翔,不但带了两大羊皮袋子的水,足足有一百多升。而且,他那能煮二十升水的大铜壶也被他装得满满的。壶嘴是用木楔子塞住的,所以水荡漾不出。
因为有虎克这个吃货,赢宇翔自然要带很多的肉食了,而他也带了些米。所以,他是把米和肉煮在一起的。他又在草地里摘了些马兰头、荠菜和马齿苋。而赢宇翔的调料也带得齐全。
自然而然,那香味就不一般,所以,才把两个大人物给招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