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勾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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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蜜糖认识程时的时候,她在读大学,一所大专院校,学会计。
安怡是考神学霸,宋蜜糖连学渣都算不上,没办法,好像她怎么努力,成绩提高都不明显。以当年的高考成绩,她本来可以读三本的,但学费太贵,她想了想,还是选择了大专。
反正这所学校的会计专业很不错的,她想,好好学习,以后出来做个小公司的小会计,能养活自己就好。
安怡和她在同一个城市读书。安怡的学校A大,是重本中的重本,宋蜜糖没有事的时候,常常会坐车穿越半个城市,去找安怡玩。美其名曰,时刻准备着在A大邂逅一个大神,或者钓一个高富帅。
可是直到安怡快要毕业,也没见她泡上个把男人。
程时是在一个论坛上被宋蜜糖看见的。
A大的学生社团很强,有一个学生自己办的论坛,准确说是一个访谈节目,每个月会请几名成功人士过来交流,程时作为A大成功创业的学长,在那一次被邀请了过来。
彼时,安怡正在一所律师事务所实习,端茶倒水打印文件,什么都做,忙得脚不沾地,基本不在学校。宋蜜糖百无聊赖,就跟着A大的学生们一起去凑凑热闹。
而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程时的场景。
大礼堂里乱哄哄的,她坐在末排,正打着哈欠,忽然听见门口骚动,回头一看,走廊上有人正往这里走。
明明有好几个人,但是她第一眼就看见了程时,也只看见了程时。
黑西装,白衬衣,极普通常见的装束,穿在程时身上,那么挺拔清俊,修长的双腿大步迈出,从容,极有气势。身旁有人在跟他说些什么,他的嘴唇微微抿着,严肃又正经,棱角分明的那张脸,不苟言笑,居然分外好看。
宋蜜糖呆了。
打了半个的哈欠也缩了回去。
那一场论坛,她压根没听见在说什么,程时坐在第一排,她就只知道盯着程时的背影看,觉得他的背影也那么好看,颀长挺拔,怎么看都不腻。
“安怡,我找到我的男神了!”宋蜜糖握着手机,眉飞色舞:“程时,他叫程时!你们学校的学长!你一定要帮我弄到他的联系方式,还有他是具体情况,拜托拜托!”安怡在学校的时候也算半个风云人物,学生工作和学习两手抓,两手硬。认识的人也多,虽然如今已半只脚踏上社会,可蜜糖相信,这点小事绝对难不倒自家好友。
谁知安怡却叹气:“小糖,程时有女朋友。”
当年的设计艺术学院院花,与程时一起名列“校园十大登对情侣”榜首,虽然是八卦的BBS搞出来的东西,但从中可见一斑。
蜜糖不死心:“不是通常来说,毕业季即分手季嘛!”
“据我所知,他们俩目前还没有分手。”
“那……那不是还没结婚嘛……”蜜糖嘟囔了一下,随即妥协,沮丧万分:“我知道了,你帮我打听打听他在哪工作,我就见见他,认识一下就好,不会死缠烂打的。”
她就知道,男神总是属于女神的,唉。
程时在时晋。
和俞子晋合开的公司,制药业,那时候的规模小得很,没几个研究员,盈利也不多,程时常常一个人干四五个人的活,俞子晋就在外头拉生意。
宋蜜糖如愿以偿地做上了她的小会计,勤勤恳恳一干就是半年,公司面临倒闭,无奈只好再找下家,干了几个月,这家居然也倒闭了。
是国家现在的经济形势特别的不好,还是她的运气特别的差?
宋蜜糖沮丧地想了会,思考无果,唯有准备好简历,继续投递,等待哪家公司要她。
无业游民,待业在家,所以她那天会那么无聊地去听A大的论坛,所以现在她能这么悠闲地捧着两个保温杯,窝在公园里吹冷风。
蜜糖甩着两条腿,一脸的志在必得。根据“锦衣卫统领安怡安大人”的报告,程时每天中午12点必然路过这个公园的这条小路,去公园对面的“真好吃”点一份卤肉饭或者板栗烧鸡,风雨无阻,绝无例外。
宋蜜糖好奇,每天吃同一家菜的同一种菜,他都不会腻味?
安怡答曰,当然会,不过据说,他懒得挑别的,因为经过多次失败的尝试,程时发现只有这家菜馆的这两样饭能勉强入口。
她着重强调了“勉强”二字。
蜜糖大乐,她跟着宋阿姨磨砺厨艺多年,自称“八大菜系无所不精的中华小食神”。程时这么挑食,正好撞上她的强项啊!
她相信,只要她抱着香喷喷的饭菜往这一坐,狗都会被吸引来,何况区区一个程时!
有句俗话说得好,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得抓住男人的胃!
宋蜜糖踌躇满志,只等猎物上钩,好将他生吞活剥,煎炸油烹,咳咳,错了,是友好交流,亲切会晤。
程时非常准时。
12点整,他准时出现在写字楼下,然后快步朝公园这边走来,准备穿过公园,去“真好吃”点餐果腹。
蜜糖见他过来的时候,微微有些诧异。
跟前几天在学校论坛见他的时候相比,今天的他,真的可以用“不修边幅”来形容。那日见他,他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拢在后,更显得整张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可是今日……
他穿的西装跟那天穿的一模一样,胡子大概好几天没剃,黑色的胡茬冒出来,头发乱蓬蓬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打理。
宋蜜糖有理由怀疑,他这几天一直穿着同一套西装。
可是,安怡不是说他有轻微的洁癖?
就在她愣神间,程时已经快步朝她的方向走来,而且似乎察觉到了她的注视,侧过头来看她。
糟了!蜜糖心里一慌,双眼一眯,嘴角一瘪,嘤嘤地小声啜泣起来,一边哭一边用手背抹眼泪。
不是干嚎,是真哭。除了厨艺,宋蜜糖的另一项绝技就是哭,只要她想,眼泪就能像不要钱一样往下掉,安怡曾说,她上辈子一定是个演员,悲剧演员。
见着那个坐在长椅上的女的突然哭起来,程时皱了下眉头。然后他吸了吸鼻子。
什么东西这么香?
他脚下没停,循着香味低头一看,就看见一份五柳脆皮鱼,步子微微一顿,再看,又看到一份凤梨烩排骨。这时候,程时感觉肚子饿的感觉更加明显了,他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它们都在正抹着眼泪的那个女的身边。
女的好像察觉到他在看那些吃的,抬起头来,一边吸鼻子一边看他,水光盈盈的眸子和他撞了个正着。
程时一惊,认识到盯着别人的食物很不对,他立即加快脚步,迅速从宋蜜糖身边掠过,大步往“真好吃”赶。
……
喂!
宋蜜糖看着程时走得飞快的背影,想张口喊他,又自觉这样不好,心里又是恼恨又是懊悔,深觉失去一个大好机会。转头望着花了半天精心制作的美味,暗叹一声,算了,明天再战!今天……今天只好便宜安怡了!
第二天。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宋蜜糖又抱着保温杯,打开盖子,准备好擦泪的纸巾,严正以待地坐在公园长椅上。
当看见程时出现的时候,她忍不住勾起唇角。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执着地想要认识一个人,总该有点好运气才对。
12点整。
程时过来的时候,走得很匆忙,以至于没注意到她。
今天有微风。
所以很轻易的,他闻到了勾人馋虫的香气。
想起昨天没吃着的五柳脆皮鱼和凤梨烩排骨,程时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了脚步。
他告诉自己,不能看,绝对不能看。一看,他又会没有心情吃那家饭馆的卤肉饭了!
程时下定决定,要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却又听到了哭声,跟昨天一样的哭声。
昨天那个女人又在哭?
“这位先生。”
程时对安慰女人,尤其是陌生女人,没有任何兴趣,即便她带着一看就很好吃的东西。所以他打算若无其事地走过去,但那个带着哭腔的声音突然喊起人来。
“这位先生,你好。”
那个女人又说了一句。
这一次程时不能忽略了。
公园里的这条路上现在就只有他和这个女人,如果她不是在对空气说话,就是对他。
程时转身:“你叫我?”
Yes!宋蜜糖在心里兴奋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抬头,擦擦红红的眼眶,不好意思地朝程时笑笑:“冒昧问一句,您吃午饭了吗?”
程时奇怪地看着她。
宋蜜糖吸了吸鼻子,又擦了一下眼角:“我……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他以前说,最喜欢吃我做的菜,我就做了好吃的,想送到他公司去,希望他回心转意,结果……呜呜……结果……”她一边抽抽嗒嗒,一边恼怒:“他不领情,就别指望我以后再理他!以后,以后再不给他做吃的!”
原来是失恋。程时想了想,问:“昨天也是你在这?”
当然!
难道我换身衣服,你就不认识了?
宋蜜糖脸上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点点头:“是的。现在,现在我心里还是难受,吃不下饭,看见这四五样菜就烦,可是不吃又浪费,所以想着您如果没有吃的话,可不可以……”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连连摆手:“里面没毒没迷药的,我不是人贩子也不是抢劫犯!不信我吃给你看!”
她的鼻头还红红的,却一脸严肃,努力挺直腰杆,极力想证明自己是个好人,程时看得有点想笑,转头掩饰性假咳几声,然后朝她点头:“那谢谢。”
他同意了?宋蜜糖一呆,回神就发现程时已经坐在她身边,捧着保温碗大快朵颐了。
他居然相信了,而且还这么不客气,说吃就吃……宋蜜糖侧头看他,看着看着,就禁不住勾起了唇角。
“你笑什么?”程时余光瞥见,问了一句。
宋蜜糖早已编好借口:“你的侧脸和我的男友……不对,现在该说是前男友了,挺像的。唉,现在都过去了,我最近刚没了工作,又失恋,倒霉透了。”
程时埋头吃饭,没理她。宋蜜糖只好一个人絮絮叨叨,说她工作怎么努力,公司接连倒闭是多么倒霉。
程时一直没搭话。
有那么好吃吗?宋蜜糖见他吃相虽然斯文,但速度快,吃得一点不含糊,本来因为他不说话的郁闷之情消散,不由得自得起来,她的手艺一级棒!
“下次鸡肉里少放点料酒,味道太重。”
宋蜜糖下意识接口:“可是放少了会有腥味的,要不改放桂……”
诶?
下次?
宋蜜糖惊愕地看着程时,什么下次?难道明天还要她来送饭?
程时也意识到了自己说错了话:“抱歉,一时嘴快,还以为是在吃妍做的东西。”
妍?宋蜜糖问:“这个‘妍’,是你的女朋友?”
程时微愕,随即放下筷子,笑笑:“很快就不是了。”
这是……要分手的意思?
宋蜜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因为他和女友一分手,她就有理由有资格追求他了,可是看他那双熬出血丝的眼中落寞之意,她只觉得心疼。
没等她想好安慰的话,程时已经盖好保温杯还给她:“很好吃,感谢。”
“不……不客气……”他的笑容实在是迷人又性感,宋蜜糖有一瞬间的呆滞,以至于接保温杯的动作都僵硬住。
程时站起身。
宋蜜糖顿时着急,她的目的还没达成呢,连忙问:“你要走了?”
“回公司,还有事,”程时一边说着,一边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你的工作经历还可以,正好我们公司缺个会计,有兴趣可以来面试。”
面试!在程时的公司上班!和程时近距离接触!然后成为他下一个女朋友!最后结婚!
那一刹那间,宋蜜糖仿佛已经预见了十年之后,她和程时相亲相爱,带着孩子快乐玩耍的幸福场景。程时递过来的这张名片就好像是一个大馅饼,从天而降,正好砸在她脑袋上,都快把她砸晕了。
“我……我会的!”宋蜜糖立即双手接过名片,笑容灿烂:“多谢程总!”
晚上,当安怡回到家的时候,已经累得像条死狗,瘫在床上就不想起来。
蜜糖过来摇她肩膀:“安怡起来了啦!我做了好吃的庆祝哦!”
安怡觉得自己的眼皮都黏在一起,使劲睁也睁不开,迷迷糊糊问了句:“你成功了?”
“嗯!”蜜糖双手捧脸,一脸怀春少女的梦幻表情:“他人真好!他还请我去他们公司上班呢!”
安怡哼了一声,翻过身抱住枕头,哼唧道:“菜鸟,就你这种搭讪男人的方式,居然也能成功,果然是天下红雨。”
蜜糖插腰:“有什么问题?我费了好多心思呢,又是做吃的,又是哭,还编故事,容易嘛!”
“就是不容易才说你,还以为你有什么高招呢,”安怡费力抬了一下眼皮,半眯着眼,“早知道你想去他们公司上班,我直接跟俞子晋说一声就得了。”
宋蜜糖认识程时的时候,她在读大学,一所大专院校,学会计。
安怡是考神学霸,宋蜜糖连学渣都算不上,没办法,好像她怎么努力,成绩提高都不明显。以当年的高考成绩,她本来可以读三本的,但学费太贵,她想了想,还是选择了大专。
反正这所学校的会计专业很不错的,她想,好好学习,以后出来做个小公司的小会计,能养活自己就好。
安怡和她在同一个城市读书。安怡的学校A大,是重本中的重本,宋蜜糖没有事的时候,常常会坐车穿越半个城市,去找安怡玩。美其名曰,时刻准备着在A大邂逅一个大神,或者钓一个高富帅。
可是直到安怡快要毕业,也没见她泡上个把男人。
程时是在一个论坛上被宋蜜糖看见的。
A大的学生社团很强,有一个学生自己办的论坛,准确说是一个访谈节目,每个月会请几名成功人士过来交流,程时作为A大成功创业的学长,在那一次被邀请了过来。
彼时,安怡正在一所律师事务所实习,端茶倒水打印文件,什么都做,忙得脚不沾地,基本不在学校。宋蜜糖百无聊赖,就跟着A大的学生们一起去凑凑热闹。
而直到现在,她依然记得第一次见程时的场景。
大礼堂里乱哄哄的,她坐在末排,正打着哈欠,忽然听见门口骚动,回头一看,走廊上有人正往这里走。
明明有好几个人,但是她第一眼就看见了程时,也只看见了程时。
黑西装,白衬衣,极普通常见的装束,穿在程时身上,那么挺拔清俊,修长的双腿大步迈出,从容,极有气势。身旁有人在跟他说些什么,他的嘴唇微微抿着,严肃又正经,棱角分明的那张脸,不苟言笑,居然分外好看。
宋蜜糖呆了。
打了半个的哈欠也缩了回去。
那一场论坛,她压根没听见在说什么,程时坐在第一排,她就只知道盯着程时的背影看,觉得他的背影也那么好看,颀长挺拔,怎么看都不腻。
“安怡,我找到我的男神了!”宋蜜糖握着手机,眉飞色舞:“程时,他叫程时!你们学校的学长!你一定要帮我弄到他的联系方式,还有他是具体情况,拜托拜托!”安怡在学校的时候也算半个风云人物,学生工作和学习两手抓,两手硬。认识的人也多,虽然如今已半只脚踏上社会,可蜜糖相信,这点小事绝对难不倒自家好友。
谁知安怡却叹气:“小糖,程时有女朋友。”
当年的设计艺术学院院花,与程时一起名列“校园十大登对情侣”榜首,虽然是八卦的BBS搞出来的东西,但从中可见一斑。
蜜糖不死心:“不是通常来说,毕业季即分手季嘛!”
“据我所知,他们俩目前还没有分手。”
“那……那不是还没结婚嘛……”蜜糖嘟囔了一下,随即妥协,沮丧万分:“我知道了,你帮我打听打听他在哪工作,我就见见他,认识一下就好,不会死缠烂打的。”
她就知道,男神总是属于女神的,唉。
程时在时晋。
和俞子晋合开的公司,制药业,那时候的规模小得很,没几个研究员,盈利也不多,程时常常一个人干四五个人的活,俞子晋就在外头拉生意。
宋蜜糖如愿以偿地做上了她的小会计,勤勤恳恳一干就是半年,公司面临倒闭,无奈只好再找下家,干了几个月,这家居然也倒闭了。
是国家现在的经济形势特别的不好,还是她的运气特别的差?
宋蜜糖沮丧地想了会,思考无果,唯有准备好简历,继续投递,等待哪家公司要她。
无业游民,待业在家,所以她那天会那么无聊地去听A大的论坛,所以现在她能这么悠闲地捧着两个保温杯,窝在公园里吹冷风。
蜜糖甩着两条腿,一脸的志在必得。根据“锦衣卫统领安怡安大人”的报告,程时每天中午12点必然路过这个公园的这条小路,去公园对面的“真好吃”点一份卤肉饭或者板栗烧鸡,风雨无阻,绝无例外。
宋蜜糖好奇,每天吃同一家菜的同一种菜,他都不会腻味?
安怡答曰,当然会,不过据说,他懒得挑别的,因为经过多次失败的尝试,程时发现只有这家菜馆的这两样饭能勉强入口。
她着重强调了“勉强”二字。
蜜糖大乐,她跟着宋阿姨磨砺厨艺多年,自称“八大菜系无所不精的中华小食神”。程时这么挑食,正好撞上她的强项啊!
她相信,只要她抱着香喷喷的饭菜往这一坐,狗都会被吸引来,何况区区一个程时!
有句俗话说得好,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先得抓住男人的胃!
宋蜜糖踌躇满志,只等猎物上钩,好将他生吞活剥,煎炸油烹,咳咳,错了,是友好交流,亲切会晤。
程时非常准时。
12点整,他准时出现在写字楼下,然后快步朝公园这边走来,准备穿过公园,去“真好吃”点餐果腹。
蜜糖见他过来的时候,微微有些诧异。
跟前几天在学校论坛见他的时候相比,今天的他,真的可以用“不修边幅”来形容。那日见他,他的头发一丝不苟地梳拢在后,更显得整张脸如雕刻般棱角分明,可是今日……
他穿的西装跟那天穿的一模一样,胡子大概好几天没剃,黑色的胡茬冒出来,头发乱蓬蓬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打理。
宋蜜糖有理由怀疑,他这几天一直穿着同一套西装。
可是,安怡不是说他有轻微的洁癖?
就在她愣神间,程时已经快步朝她的方向走来,而且似乎察觉到了她的注视,侧过头来看她。
糟了!蜜糖心里一慌,双眼一眯,嘴角一瘪,嘤嘤地小声啜泣起来,一边哭一边用手背抹眼泪。
不是干嚎,是真哭。除了厨艺,宋蜜糖的另一项绝技就是哭,只要她想,眼泪就能像不要钱一样往下掉,安怡曾说,她上辈子一定是个演员,悲剧演员。
见着那个坐在长椅上的女的突然哭起来,程时皱了下眉头。然后他吸了吸鼻子。
什么东西这么香?
他脚下没停,循着香味低头一看,就看见一份五柳脆皮鱼,步子微微一顿,再看,又看到一份凤梨烩排骨。这时候,程时感觉肚子饿的感觉更加明显了,他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它们都在正抹着眼泪的那个女的身边。
女的好像察觉到他在看那些吃的,抬起头来,一边吸鼻子一边看他,水光盈盈的眸子和他撞了个正着。
程时一惊,认识到盯着别人的食物很不对,他立即加快脚步,迅速从宋蜜糖身边掠过,大步往“真好吃”赶。
……
喂!
宋蜜糖看着程时走得飞快的背影,想张口喊他,又自觉这样不好,心里又是恼恨又是懊悔,深觉失去一个大好机会。转头望着花了半天精心制作的美味,暗叹一声,算了,明天再战!今天……今天只好便宜安怡了!
第二天。
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宋蜜糖又抱着保温杯,打开盖子,准备好擦泪的纸巾,严正以待地坐在公园长椅上。
当看见程时出现的时候,她忍不住勾起唇角。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执着地想要认识一个人,总该有点好运气才对。
12点整。
程时过来的时候,走得很匆忙,以至于没注意到她。
今天有微风。
所以很轻易的,他闻到了勾人馋虫的香气。
想起昨天没吃着的五柳脆皮鱼和凤梨烩排骨,程时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加快了脚步。
他告诉自己,不能看,绝对不能看。一看,他又会没有心情吃那家饭馆的卤肉饭了!
程时下定决定,要目不斜视地走过去,却又听到了哭声,跟昨天一样的哭声。
昨天那个女人又在哭?
“这位先生。”
程时对安慰女人,尤其是陌生女人,没有任何兴趣,即便她带着一看就很好吃的东西。所以他打算若无其事地走过去,但那个带着哭腔的声音突然喊起人来。
“这位先生,你好。”
那个女人又说了一句。
这一次程时不能忽略了。
公园里的这条路上现在就只有他和这个女人,如果她不是在对空气说话,就是对他。
程时转身:“你叫我?”
Yes!宋蜜糖在心里兴奋地为自己竖起大拇指,抬头,擦擦红红的眼眶,不好意思地朝程时笑笑:“冒昧问一句,您吃午饭了吗?”
程时奇怪地看着她。
宋蜜糖吸了吸鼻子,又擦了一下眼角:“我……我和男朋友分手了,他以前说,最喜欢吃我做的菜,我就做了好吃的,想送到他公司去,希望他回心转意,结果……呜呜……结果……”她一边抽抽嗒嗒,一边恼怒:“他不领情,就别指望我以后再理他!以后,以后再不给他做吃的!”
原来是失恋。程时想了想,问:“昨天也是你在这?”
当然!
难道我换身衣服,你就不认识了?
宋蜜糖脸上露出一个不好意思的笑容,点点头:“是的。现在,现在我心里还是难受,吃不下饭,看见这四五样菜就烦,可是不吃又浪费,所以想着您如果没有吃的话,可不可以……”她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连连摆手:“里面没毒没迷药的,我不是人贩子也不是抢劫犯!不信我吃给你看!”
她的鼻头还红红的,却一脸严肃,努力挺直腰杆,极力想证明自己是个好人,程时看得有点想笑,转头掩饰性假咳几声,然后朝她点头:“那谢谢。”
他同意了?宋蜜糖一呆,回神就发现程时已经坐在她身边,捧着保温碗大快朵颐了。
他居然相信了,而且还这么不客气,说吃就吃……宋蜜糖侧头看他,看着看着,就禁不住勾起了唇角。
“你笑什么?”程时余光瞥见,问了一句。
宋蜜糖早已编好借口:“你的侧脸和我的男友……不对,现在该说是前男友了,挺像的。唉,现在都过去了,我最近刚没了工作,又失恋,倒霉透了。”
程时埋头吃饭,没理她。宋蜜糖只好一个人絮絮叨叨,说她工作怎么努力,公司接连倒闭是多么倒霉。
程时一直没搭话。
有那么好吃吗?宋蜜糖见他吃相虽然斯文,但速度快,吃得一点不含糊,本来因为他不说话的郁闷之情消散,不由得自得起来,她的手艺一级棒!
“下次鸡肉里少放点料酒,味道太重。”
宋蜜糖下意识接口:“可是放少了会有腥味的,要不改放桂……”
诶?
下次?
宋蜜糖惊愕地看着程时,什么下次?难道明天还要她来送饭?
程时也意识到了自己说错了话:“抱歉,一时嘴快,还以为是在吃妍做的东西。”
妍?宋蜜糖问:“这个‘妍’,是你的女朋友?”
程时微愕,随即放下筷子,笑笑:“很快就不是了。”
这是……要分手的意思?
宋蜜糖觉得自己应该高兴,因为他和女友一分手,她就有理由有资格追求他了,可是看他那双熬出血丝的眼中落寞之意,她只觉得心疼。
没等她想好安慰的话,程时已经盖好保温杯还给她:“很好吃,感谢。”
“不……不客气……”他的笑容实在是迷人又性感,宋蜜糖有一瞬间的呆滞,以至于接保温杯的动作都僵硬住。
程时站起身。
宋蜜糖顿时着急,她的目的还没达成呢,连忙问:“你要走了?”
“回公司,还有事,”程时一边说着,一边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她,“你的工作经历还可以,正好我们公司缺个会计,有兴趣可以来面试。”
面试!在程时的公司上班!和程时近距离接触!然后成为他下一个女朋友!最后结婚!
那一刹那间,宋蜜糖仿佛已经预见了十年之后,她和程时相亲相爱,带着孩子快乐玩耍的幸福场景。程时递过来的这张名片就好像是一个大馅饼,从天而降,正好砸在她脑袋上,都快把她砸晕了。
“我……我会的!”宋蜜糖立即双手接过名片,笑容灿烂:“多谢程总!”
晚上,当安怡回到家的时候,已经累得像条死狗,瘫在床上就不想起来。
蜜糖过来摇她肩膀:“安怡起来了啦!我做了好吃的庆祝哦!”
安怡觉得自己的眼皮都黏在一起,使劲睁也睁不开,迷迷糊糊问了句:“你成功了?”
“嗯!”蜜糖双手捧脸,一脸怀春少女的梦幻表情:“他人真好!他还请我去他们公司上班呢!”
安怡哼了一声,翻过身抱住枕头,哼唧道:“菜鸟,就你这种搭讪男人的方式,居然也能成功,果然是天下红雨。”
蜜糖插腰:“有什么问题?我费了好多心思呢,又是做吃的,又是哭,还编故事,容易嘛!”
“就是不容易才说你,还以为你有什么高招呢,”安怡费力抬了一下眼皮,半眯着眼,“早知道你想去他们公司上班,我直接跟俞子晋说一声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