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情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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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车步行,无需绕路。借用卫星定位,直线前往巴蜀。
遇山过山,遇河淌水。
这样的话,行程距离会大大缩短。
虽是如此,微型电脑屏幕显示,前往巴蜀路程也有将近一千五百公里。
在凌枫估计,如果昼夜赶路,至少需要五六天。
巴蜀虽为目标地,却无具体行程计划。或者说,前往巴蜀只是历练,用不着急着赶过去。
因此,在夜幕渐渐降临的时候,他决定露宿野营,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一座无名大山。
山顶。风声呼啸,吹得树木哗哗作响。一座座简易帐篷搭起,在通红的篝火映射下,泛出温暖的光泽。
一头剥皮的獐子架在火堆上。凌枫神情专注,烧烤美食,不时取出各种香料,均匀洒下。
不停炙烤下,獐肉开始泛出金黄色。近乎透明的油脂随着翻转滴落,发出‘滋滋’轻响,伴随还有浓郁肉香,飘散而出。
“大叔的手艺……没得说!”
小丫头沈姗姗舔了舔嘴唇。不止是她,围在火堆四周的同伴,全被烤肉香味吸引,一个个急不可耐,想要品尝凌枫亲手炙烤的美味。
旁边,秦珂也在忙碌着。一边配菜,一边点燃汽油炉,用高压锅焖煮野鸡汤。
第一次露营野餐,伙食很丰富。
中午弃车步行。
穿过荒野,进入山林。队伍速度很快,傍晚时分已经走出汉阳境内。
翻过两座大山,行程足有七八十公里。见到同伴有些累了,在来到这座山头时候,凌枫决定就地扎营休息。
虽然携带大量食物,扎营过后,凌枫仍旧吩咐袁东,打了些野味回来。
不论是他和同伴自备,还是夏恒所送食物,基本都是易储备的罐装食品。
在食物不紧张的情况下,这些罐装食品留下来,以后会用得上。
还有,新鲜的野味,肯定要比罐装食品好吃些。
出身猎户世家的袁东,想要在山中打几只野味,轻而易举。没多久,他弄回来一头獐子,还有两只肥野鸡。
獐肉烧烤,野鸡炖汤,再配上几样脱水蔬菜,绝对是一顿美味。
“火候差不多了!”
凌枫切下一片獐肉,放入口中尝了尝。外酥里嫩,咸淡适中。对于自己的烧烤手艺,他还是很满意。
“可以吃了!”
声音未落。金富贵和张半仙已经开始动手。小丫头沈姗姗速度也不慢,拿着匕首过来割肉。
“汪汪汪……”
早就哈喇子直淌的大哈,在旁边挤不上空挡,急得直叫唤。它在提醒各位,享用美食的时候,别忘记‘苦力哈’的功劳。
“都别抢!”
凌枫速度最快。挥手狼爪弹出,直接将烤好的獐子切成几大块。用一次性餐布裹住。
“旭东,你小子别吃独食啊!”张半仙没抢到,急得直搓手。
凌枫没搭理他,直接将獐子头扔给大哈。大哈一口咬住,兴奋地直摇尾巴。
“要吃,人齐了大家一起吃!”
奖励了大哈。凌枫这才望向张半仙,微笑说出此话。
张半仙瞅向旁边忙碌烧汤炒菜的秦珂,耸耸肩,表示没意见。
也就二十分钟。
秦珂那边已经弄好。餐布摊开,一道道美食摆在上面。还别说,她的手艺不错,小炒色香味俱全,焖煮的野鸡汤,更是香气扑鼻。
“旭东,现在能吃了吧!”张半仙舔了舔嘴唇。
“瞧你……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金富贵投去鄙视的眼神。虽然,他也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
“第一次野餐,咱是不是先让大叔发个言,说句开场白?”沈姗姗说。还是小丫头懂情调,不像那两个家伙。
凌枫笑了笑:“大家都累了,吃完饭,早点休息吧!”
话音未落。以金富贵张半仙为首,几头饿狼立刻动手,全部锁定獐肉,大吃特吃起来。
秦珂精心烹饪的几道拿手菜,无人问津,表情略显尴尬。
凌枫看在眼里,动筷尝了尝,自言自语说:“很好……味道很不错。”
下一刻,他开始后悔自己说的话。
秦珂直接将整盘菜端了过来,笑盈盈说:“好吃就多吃点!”
凌枫虽然身材瘦,但也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对于素菜……兴趣不大。
吃,吃不下。不吃,似乎有点不给面子。
他面无表情,心里苦笑,想了想,决定还是给秦珂面子,就算不想吃,也得吃。
幸好,有人及时圆场。
“好酒配好菜,来,咱们喝一杯!”
苏玉书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一箱白酒。酒盖打开,每人一瓶。
“这……”
凌枫有些为难。他的酒量虽然不错,但还没达到抱瓶吹的境界。
其他人,特别是秦珂沈姗姗,更加不胜酒力。
“女的就算了……是爷们的,不干光这瓶酒,今晚不许睡觉!”
苏玉书一改常态,蛮横要求。自己率先抱着酒瓶大口喝了起来。
看他喝酒不要命的架势,包括凌枫在内,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
啪!
一瓶喝光。苏玉书又开了一瓶,菜也不吃,继续吹了起来。
烈酒伤喉,呛得他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是,嘴对着酒瓶,大口大口痛饮,没有消停的势头。
此刻,所有人都看出,他的举止有些反常。
“苏哥哥,你少喝点!”沈姗姗忍不住相劝。
“玉书,别光顾着喝酒,吃点菜啊!”张半仙罕见表示关心。
苏玉书根本听不进去,一口气将第二瓶白酒喝光。扔掉酒瓶,满脸醺红,歪歪倒倒站起身。
“今晚开心,哥几个,我来表演个节目……给大家助兴!”
他笑嘻嘻望向众人,右手握成酒杯状,腰身后倾,摆出一个经典的‘醉拳’招式。
“告诉你们……哥们最厉害的不是百步崩拳,而是醉八仙!”
说罢,他竟然真的歪歪倒倒,现场表演起醉拳。
“琪姐,看见了么……我又打醉拳了……就像小时候一样……”
苏玉书一边表演,一边扯开喉咙大喊。看似在耍酒疯,泪水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而下。
“苏哥哥跟我家是邻居……”
沈姗姗神色黯然,说起了往事。
原来,她爷爷家跟苏玉书家是街坊邻居,并且关系很不错。苏玉书父母忙于做生意,因此经常将儿子托给沈姗姗爷爷奶奶照看。
沈姗姗的父亲,还有姑姑沈琪,一直将苏玉书当成弟弟看待,相处融洽,十分要好。
随着年龄增长,苏玉书对沈家的感情,甚至比自己家还要深厚。特别对一直照顾他的大姐姐沈琪,渐渐萌生爱慕之情。
在苏玉书十六岁,沈琪二十二岁的时候。苏玉书鼓足勇气,开始向自己的大姐姐表白。
那时候,沈琪已经有男朋友,就是沈姗姗后来的姑父,因此断然拒绝。
小男生表白心目中的女神,失败了,打击很大。
后来,苏玉书将这份感情深深藏在心里,专心跟父母学做生意,再也没有对任何女孩子动过心。
时隔多年,苏家生意越做越大。同时,苏玉书得知沈琪丈夫因病去世。自己辛苦经营獒犬养殖场。旧情难忘,他总是明里暗里给予帮助。
沈琪是个聪明女人,当然明白苏玉书的心思。无奈年纪大,还是个寡妇,自感配不上,因此一直违心,仍将苏玉书当邻家弟弟看待。
直到灾厄降临,世道变了,秩序崩溃。人的生命朝不保夕,谁还在意以前那些条条框框束缚。
沈琪苏玉书幸存下来,相互帮助,收拢幸存者,建立聚居地。期间,沈琪感受到苏玉书对自己的真挚感情,经历多年,始终不变。她决定抛开一切,跟打小爱慕自己的邻家小弟在一起。
然而,没想到的是,苏玉书是个极度敏感的人。经历过失败,心存自卑,任凭沈琪再主动,始终不敢轻易接受这份感情。
就这样,两人拖拖拉拉,关系一直不清不楚。
直到……沈琪罹难。
“大姑走了,最伤心的不是我……而是苏哥哥!”
这是沈姗姗最后一句话。道出苏玉书现在的状态。
实际上,不用他说,所有同伴都看在眼里。
“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谈笑用兵,叱咤风云……到头来却逃不过一个情字!”张半仙摇头叹气。
凌枫听在耳中,颇有感触。曾几何时,他也跟苏玉书一样,为了一个女人,癫狂,伤心……痛苦难以自拔。
弃车步行,无需绕路。借用卫星定位,直线前往巴蜀。
遇山过山,遇河淌水。
这样的话,行程距离会大大缩短。
虽是如此,微型电脑屏幕显示,前往巴蜀路程也有将近一千五百公里。
在凌枫估计,如果昼夜赶路,至少需要五六天。
巴蜀虽为目标地,却无具体行程计划。或者说,前往巴蜀只是历练,用不着急着赶过去。
因此,在夜幕渐渐降临的时候,他决定露宿野营,休息一晚,明天继续赶路。
一座无名大山。
山顶。风声呼啸,吹得树木哗哗作响。一座座简易帐篷搭起,在通红的篝火映射下,泛出温暖的光泽。
一头剥皮的獐子架在火堆上。凌枫神情专注,烧烤美食,不时取出各种香料,均匀洒下。
不停炙烤下,獐肉开始泛出金黄色。近乎透明的油脂随着翻转滴落,发出‘滋滋’轻响,伴随还有浓郁肉香,飘散而出。
“大叔的手艺……没得说!”
小丫头沈姗姗舔了舔嘴唇。不止是她,围在火堆四周的同伴,全被烤肉香味吸引,一个个急不可耐,想要品尝凌枫亲手炙烤的美味。
旁边,秦珂也在忙碌着。一边配菜,一边点燃汽油炉,用高压锅焖煮野鸡汤。
第一次露营野餐,伙食很丰富。
中午弃车步行。
穿过荒野,进入山林。队伍速度很快,傍晚时分已经走出汉阳境内。
翻过两座大山,行程足有七八十公里。见到同伴有些累了,在来到这座山头时候,凌枫决定就地扎营休息。
虽然携带大量食物,扎营过后,凌枫仍旧吩咐袁东,打了些野味回来。
不论是他和同伴自备,还是夏恒所送食物,基本都是易储备的罐装食品。
在食物不紧张的情况下,这些罐装食品留下来,以后会用得上。
还有,新鲜的野味,肯定要比罐装食品好吃些。
出身猎户世家的袁东,想要在山中打几只野味,轻而易举。没多久,他弄回来一头獐子,还有两只肥野鸡。
獐肉烧烤,野鸡炖汤,再配上几样脱水蔬菜,绝对是一顿美味。
“火候差不多了!”
凌枫切下一片獐肉,放入口中尝了尝。外酥里嫩,咸淡适中。对于自己的烧烤手艺,他还是很满意。
“可以吃了!”
声音未落。金富贵和张半仙已经开始动手。小丫头沈姗姗速度也不慢,拿着匕首过来割肉。
“汪汪汪……”
早就哈喇子直淌的大哈,在旁边挤不上空挡,急得直叫唤。它在提醒各位,享用美食的时候,别忘记‘苦力哈’的功劳。
“都别抢!”
凌枫速度最快。挥手狼爪弹出,直接将烤好的獐子切成几大块。用一次性餐布裹住。
“旭东,你小子别吃独食啊!”张半仙没抢到,急得直搓手。
凌枫没搭理他,直接将獐子头扔给大哈。大哈一口咬住,兴奋地直摇尾巴。
“要吃,人齐了大家一起吃!”
奖励了大哈。凌枫这才望向张半仙,微笑说出此话。
张半仙瞅向旁边忙碌烧汤炒菜的秦珂,耸耸肩,表示没意见。
也就二十分钟。
秦珂那边已经弄好。餐布摊开,一道道美食摆在上面。还别说,她的手艺不错,小炒色香味俱全,焖煮的野鸡汤,更是香气扑鼻。
“旭东,现在能吃了吧!”张半仙舔了舔嘴唇。
“瞧你……就像饿死鬼投胎一样!”金富贵投去鄙视的眼神。虽然,他也忍不住,想要大快朵颐。
“第一次野餐,咱是不是先让大叔发个言,说句开场白?”沈姗姗说。还是小丫头懂情调,不像那两个家伙。
凌枫笑了笑:“大家都累了,吃完饭,早点休息吧!”
话音未落。以金富贵张半仙为首,几头饿狼立刻动手,全部锁定獐肉,大吃特吃起来。
秦珂精心烹饪的几道拿手菜,无人问津,表情略显尴尬。
凌枫看在眼里,动筷尝了尝,自言自语说:“很好……味道很不错。”
下一刻,他开始后悔自己说的话。
秦珂直接将整盘菜端了过来,笑盈盈说:“好吃就多吃点!”
凌枫虽然身材瘦,但也是不折不扣的食肉动物,对于素菜……兴趣不大。
吃,吃不下。不吃,似乎有点不给面子。
他面无表情,心里苦笑,想了想,决定还是给秦珂面子,就算不想吃,也得吃。
幸好,有人及时圆场。
“好酒配好菜,来,咱们喝一杯!”
苏玉书不知什么时候搬来一箱白酒。酒盖打开,每人一瓶。
“这……”
凌枫有些为难。他的酒量虽然不错,但还没达到抱瓶吹的境界。
其他人,特别是秦珂沈姗姗,更加不胜酒力。
“女的就算了……是爷们的,不干光这瓶酒,今晚不许睡觉!”
苏玉书一改常态,蛮横要求。自己率先抱着酒瓶大口喝了起来。
看他喝酒不要命的架势,包括凌枫在内,所有人都是面面相觑。
啪!
一瓶喝光。苏玉书又开了一瓶,菜也不吃,继续吹了起来。
烈酒伤喉,呛得他眼泪都流了出来。但是,嘴对着酒瓶,大口大口痛饮,没有消停的势头。
此刻,所有人都看出,他的举止有些反常。
“苏哥哥,你少喝点!”沈姗姗忍不住相劝。
“玉书,别光顾着喝酒,吃点菜啊!”张半仙罕见表示关心。
苏玉书根本听不进去,一口气将第二瓶白酒喝光。扔掉酒瓶,满脸醺红,歪歪倒倒站起身。
“今晚开心,哥几个,我来表演个节目……给大家助兴!”
他笑嘻嘻望向众人,右手握成酒杯状,腰身后倾,摆出一个经典的‘醉拳’招式。
“告诉你们……哥们最厉害的不是百步崩拳,而是醉八仙!”
说罢,他竟然真的歪歪倒倒,现场表演起醉拳。
“琪姐,看见了么……我又打醉拳了……就像小时候一样……”
苏玉书一边表演,一边扯开喉咙大喊。看似在耍酒疯,泪水却顺着他的脸颊,流淌而下。
“苏哥哥跟我家是邻居……”
沈姗姗神色黯然,说起了往事。
原来,她爷爷家跟苏玉书家是街坊邻居,并且关系很不错。苏玉书父母忙于做生意,因此经常将儿子托给沈姗姗爷爷奶奶照看。
沈姗姗的父亲,还有姑姑沈琪,一直将苏玉书当成弟弟看待,相处融洽,十分要好。
随着年龄增长,苏玉书对沈家的感情,甚至比自己家还要深厚。特别对一直照顾他的大姐姐沈琪,渐渐萌生爱慕之情。
在苏玉书十六岁,沈琪二十二岁的时候。苏玉书鼓足勇气,开始向自己的大姐姐表白。
那时候,沈琪已经有男朋友,就是沈姗姗后来的姑父,因此断然拒绝。
小男生表白心目中的女神,失败了,打击很大。
后来,苏玉书将这份感情深深藏在心里,专心跟父母学做生意,再也没有对任何女孩子动过心。
时隔多年,苏家生意越做越大。同时,苏玉书得知沈琪丈夫因病去世。自己辛苦经营獒犬养殖场。旧情难忘,他总是明里暗里给予帮助。
沈琪是个聪明女人,当然明白苏玉书的心思。无奈年纪大,还是个寡妇,自感配不上,因此一直违心,仍将苏玉书当邻家弟弟看待。
直到灾厄降临,世道变了,秩序崩溃。人的生命朝不保夕,谁还在意以前那些条条框框束缚。
沈琪苏玉书幸存下来,相互帮助,收拢幸存者,建立聚居地。期间,沈琪感受到苏玉书对自己的真挚感情,经历多年,始终不变。她决定抛开一切,跟打小爱慕自己的邻家小弟在一起。
然而,没想到的是,苏玉书是个极度敏感的人。经历过失败,心存自卑,任凭沈琪再主动,始终不敢轻易接受这份感情。
就这样,两人拖拖拉拉,关系一直不清不楚。
直到……沈琪罹难。
“大姑走了,最伤心的不是我……而是苏哥哥!”
这是沈姗姗最后一句话。道出苏玉书现在的状态。
实际上,不用他说,所有同伴都看在眼里。
“自古以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谈笑用兵,叱咤风云……到头来却逃不过一个情字!”张半仙摇头叹气。
凌枫听在耳中,颇有感触。曾几何时,他也跟苏玉书一样,为了一个女人,癫狂,伤心……痛苦难以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