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 危险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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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晚有些昏暗的灯光中,叶暮和李秋筠对面而坐。
服务员把一碗米线放在了李秋筠的面前,碗里的热气逐渐蒸腾上来,让李秋筠绝美的面容前方,多了一层薄薄的雾气,这让她的脸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动人感觉。
“娘的!如果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我宁愿去死!”离叶暮和李秋筠不远的地方,一头牲口有点儿呆愣地看着李秋筠和叶暮,口中无意识地喃喃念叨。
“你就别白日做梦了!”他的同伴狠狠地打击了他:“你看看你有什么条件,让人家坐在你对面?”
那头牲口也只能黯然无语了,的确如此,看看李秋筠对面的叶暮,长得那么帅,两人那才是金童玉女。
只是,让人疑惑的是,想要追李秋筠的青年才俊,帅气的不说有一个连,也得有一个排,可她为什么偏偏陪那一头牲口出来吃很便宜的米线?
两个人之间,稍微有些沉默。
叶暮虽然话不少,但李秋筠看起来总是很淡很淡的样子,他和李秋筠又不算太熟,也就不好开口。
李秋筠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些什么。
说真的,虽然说头上顶着一个校花的光环,但这并不是让李秋筠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的理由。
李秋筠性格……或许说有些淡然,倒不如说,她根本的性格是有些内向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有的时候并不能和叶暮等这伙没心没肺的人一样,和其他人进行一些完完全全的交流。
虽然她对叶暮已经是满心好奇,但真要让她开口问出一些问题来,这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但这么沉默的话也有些尴尬,李秋筠便找到了一个话题:“叶暮,刚刚你为什么提议来吃米线呢?”
叶暮听到了李秋筠的话,心里暗呼侥幸——李秋筠这样的女人和杨慕菡不同,杨慕菡那种女人让人觉得难以接近,是因为气场过于强大,李秋筠这样的,让人觉得难以接近,是因为她的长相和气质,仿佛冰山上的雪莲,可以远观,但是却连接近都有些困难。
而现在,李秋筠总算先开口说话了。
叶暮也有了话题。
当下,叶暮说道:“怎么啦?你觉得米线不好吃么?”
“挺不错的啊!”李秋筠淡淡一笑:“我还是挺喜欢吃这个的。”
“其实中海这些地方,米线就没有那么正宗了,可能味道上总会有所差别,总让人有些觉得差异。”
“你觉得最正宗的在哪儿?”李秋筠也被叶暮调动起了兴趣,她的筷子在碗里微微划拉着,看着叶暮的美目之中眼波流转,仿佛西湖里的湖水一般楚楚动人。
“最正宗的啊!我还在南疆的那会儿,去过蒙自,吃过那里的过桥米线,嗯挺正宗的,不过价格不低。”叶暮笑着说,李秋筠此时的美丽,让叶暮都有点不敢看她了。
李秋筠若有所思地问道:“你在南疆的那会儿?”
“是的,我是南疆人啊。”叶暮笑着说。
“原来是这样。”李秋筠轻轻地点点头,说:“南疆真是个好地方,我去过两次,冬天但温暖的春城、盛夏泼水节的版纳。还有那儿,无论何处,都好像是用蓝色颜料染过的天空。”
李秋筠这句话听起来给人一种文艺青年的感觉,叶暮听到有人夸奖自己的家乡也挺高兴的,不过他还是很中肯地说道:“有得必有失,我们那挺穷的。而且,直到了现在,都有好多人问我是不是贩毒的,尤其是中国好声音小王子刚火那会儿,他们最喜欢问我是不是什么部落的王子……”
听到叶暮说这个,李秋筠也止不住扑哧一笑:“那你到底是不是啊?”
“是啊!我是南疆食人族的王子,你怕不怕?”叶暮也轻松了很多,便随意地说了一句。
“不怕!”李秋筠笑容不减,在灯光之下,绽放仿若一朵娇艳的鲜花,周围一群牲口们筷子吧嗒吧嗒掉在地上,都被震撼到了,对叶暮更是羡慕嫉妒恨到了极点。
两人谈谈笑笑地,话总算多了一些。
叶暮才逐渐发现,在李秋筠那看起来完全无法接近的表面之下,其实她顶多只是一个性子有些淡的女生。
至少,在和他聊天的时候,李秋筠并非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而只是叶暮的一个同学罢了。
两人说说笑笑聊天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三个一摇一摆地人出现在了不远处。
这三人,走一步晃三次,很明显已经喝高了,三人衬衫凌乱,最上面几个扣子都打开了,露出了有些浓密的胸毛,三人的头发统一染成了枯黄色,而且好像几个月没有洗过一样,耳朵上还钉着耳环,这个造型像极了越南的超人气偶像天团洗剪吹组合。
三人在路上醉醺醺地走着,却没有人敢对他们有抗议什么的,甚至于大家都直接迈开了这三个人。
大家都是那样的,对于这种混混来说,大伙儿的处事逻辑,只能是惹不起但我躲得起。
他们惹不起这些混混,虽然心底里鄙视,却也只能装作没看到。
几人一摇一晃地来到了叶暮和李秋筠吃米线的小店旁边,走在左边的一个突然看到了李秋筠,使劲眨了眨眼睛,仿佛在确认一般……
等到他确认完毕的时候,右手都有点颤抖地拍了拍身边的人的肩膀:“喂!华哥!你看看那个妞……我日!这简直跟天仙一样啊!”
华哥也挤着眼睛看了一眼,顿时间也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居然有这个级别的小妞!哎呦!老二,老三!跟我走!今天晚上……兄弟几个,有得爽了!”
“走走走!”老二老三,加上那个华哥,三人双眼放光,来到了叶暮和李秋筠的身边。
顿时间,刚刚还对叶暮羡慕嫉妒恨不已的牲口们,集体失言了。
他们都知道,今天晚上,叶暮和李秋筠,可能没有好果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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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打赏的圣雄天涯、冯雄化吉两位大大。
在夜晚有些昏暗的灯光中,叶暮和李秋筠对面而坐。
服务员把一碗米线放在了李秋筠的面前,碗里的热气逐渐蒸腾上来,让李秋筠绝美的面容前方,多了一层薄薄的雾气,这让她的脸有一种朦朦胧胧的动人感觉。
“娘的!如果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男人,我宁愿去死!”离叶暮和李秋筠不远的地方,一头牲口有点儿呆愣地看着李秋筠和叶暮,口中无意识地喃喃念叨。
“你就别白日做梦了!”他的同伴狠狠地打击了他:“你看看你有什么条件,让人家坐在你对面?”
那头牲口也只能黯然无语了,的确如此,看看李秋筠对面的叶暮,长得那么帅,两人那才是金童玉女。
只是,让人疑惑的是,想要追李秋筠的青年才俊,帅气的不说有一个连,也得有一个排,可她为什么偏偏陪那一头牲口出来吃很便宜的米线?
两个人之间,稍微有些沉默。
叶暮虽然话不少,但李秋筠看起来总是很淡很淡的样子,他和李秋筠又不算太熟,也就不好开口。
李秋筠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些什么。
说真的,虽然说头上顶着一个校花的光环,但这并不是让李秋筠给人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的理由。
李秋筠性格……或许说有些淡然,倒不如说,她根本的性格是有些内向的。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有的时候并不能和叶暮等这伙没心没肺的人一样,和其他人进行一些完完全全的交流。
虽然她对叶暮已经是满心好奇,但真要让她开口问出一些问题来,这并不是简单的事情。
但这么沉默的话也有些尴尬,李秋筠便找到了一个话题:“叶暮,刚刚你为什么提议来吃米线呢?”
叶暮听到了李秋筠的话,心里暗呼侥幸——李秋筠这样的女人和杨慕菡不同,杨慕菡那种女人让人觉得难以接近,是因为气场过于强大,李秋筠这样的,让人觉得难以接近,是因为她的长相和气质,仿佛冰山上的雪莲,可以远观,但是却连接近都有些困难。
而现在,李秋筠总算先开口说话了。
叶暮也有了话题。
当下,叶暮说道:“怎么啦?你觉得米线不好吃么?”
“挺不错的啊!”李秋筠淡淡一笑:“我还是挺喜欢吃这个的。”
“其实中海这些地方,米线就没有那么正宗了,可能味道上总会有所差别,总让人有些觉得差异。”
“你觉得最正宗的在哪儿?”李秋筠也被叶暮调动起了兴趣,她的筷子在碗里微微划拉着,看着叶暮的美目之中眼波流转,仿佛西湖里的湖水一般楚楚动人。
“最正宗的啊!我还在南疆的那会儿,去过蒙自,吃过那里的过桥米线,嗯挺正宗的,不过价格不低。”叶暮笑着说,李秋筠此时的美丽,让叶暮都有点不敢看她了。
李秋筠若有所思地问道:“你在南疆的那会儿?”
“是的,我是南疆人啊。”叶暮笑着说。
“原来是这样。”李秋筠轻轻地点点头,说:“南疆真是个好地方,我去过两次,冬天但温暖的春城、盛夏泼水节的版纳。还有那儿,无论何处,都好像是用蓝色颜料染过的天空。”
李秋筠这句话听起来给人一种文艺青年的感觉,叶暮听到有人夸奖自己的家乡也挺高兴的,不过他还是很中肯地说道:“有得必有失,我们那挺穷的。而且,直到了现在,都有好多人问我是不是贩毒的,尤其是中国好声音小王子刚火那会儿,他们最喜欢问我是不是什么部落的王子……”
听到叶暮说这个,李秋筠也止不住扑哧一笑:“那你到底是不是啊?”
“是啊!我是南疆食人族的王子,你怕不怕?”叶暮也轻松了很多,便随意地说了一句。
“不怕!”李秋筠笑容不减,在灯光之下,绽放仿若一朵娇艳的鲜花,周围一群牲口们筷子吧嗒吧嗒掉在地上,都被震撼到了,对叶暮更是羡慕嫉妒恨到了极点。
两人谈谈笑笑地,话总算多了一些。
叶暮才逐渐发现,在李秋筠那看起来完全无法接近的表面之下,其实她顶多只是一个性子有些淡的女生。
至少,在和他聊天的时候,李秋筠并非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神,而只是叶暮的一个同学罢了。
两人说说笑笑聊天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三个一摇一摆地人出现在了不远处。
这三人,走一步晃三次,很明显已经喝高了,三人衬衫凌乱,最上面几个扣子都打开了,露出了有些浓密的胸毛,三人的头发统一染成了枯黄色,而且好像几个月没有洗过一样,耳朵上还钉着耳环,这个造型像极了越南的超人气偶像天团洗剪吹组合。
三人在路上醉醺醺地走着,却没有人敢对他们有抗议什么的,甚至于大家都直接迈开了这三个人。
大家都是那样的,对于这种混混来说,大伙儿的处事逻辑,只能是惹不起但我躲得起。
他们惹不起这些混混,虽然心底里鄙视,却也只能装作没看到。
几人一摇一晃地来到了叶暮和李秋筠吃米线的小店旁边,走在左边的一个突然看到了李秋筠,使劲眨了眨眼睛,仿佛在确认一般……
等到他确认完毕的时候,右手都有点颤抖地拍了拍身边的人的肩膀:“喂!华哥!你看看那个妞……我日!这简直跟天仙一样啊!”
华哥也挤着眼睛看了一眼,顿时间也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居然有这个级别的小妞!哎呦!老二,老三!跟我走!今天晚上……兄弟几个,有得爽了!”
“走走走!”老二老三,加上那个华哥,三人双眼放光,来到了叶暮和李秋筠的身边。
顿时间,刚刚还对叶暮羡慕嫉妒恨不已的牲口们,集体失言了。
他们都知道,今天晚上,叶暮和李秋筠,可能没有好果子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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