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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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儿,快告诉我你和林浩初究竟是咋回事儿?!”
陈木森背着书包才刚走到教学楼底下,就被班上的一名男同学从背后突袭勾住脖子,惊得他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我说了不准给我乱起外号啊……”陈木森瞪着身后的同学一脸严肃,殊不知自己纵使生气看起来也傻乎乎的,压根儿一点威慑力都没有。
顿时,他的身后又冲上来几名男同学,异口同声地冲着他叫着“四棵树”的爱称。
陈木森无奈,班上的同学们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也似乎只会和他这么开玩笑,不过同样一直都最照顾他,当时他被林浩初污蔑抄袭时,大家自发联名告到学校主任那闹了好久,也在学校的贴吧和微信朋友圈间发表文章为他声讨,只可惜没起到啥作用。
“树儿,快说你是怎么又回学校读书的?和那个林少爷又是怎么变得哥儿俩好的?”几名男同学纷纷围住陈木森,一脸八卦地问道。
“主任告诉我那天浩初主动跑去认错,说我是被诬陷的,那几个同学也是因为受他胁迫才不得不撒谎说我抄袭。”陈木森老实答道。
在陈木森返校的那一天,学校主任就特意找他谈话,问他是不是和林浩初关系不错,他就说自己和林浩初是好朋友,昨天还一起去大排档吃了一顿,晚上也去ktv唱歌,回家的时候是林浩初送的。
陈木森说这些话只是陈述事实,但主任听后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对他的态度和之前要开除他时简直彷若两人,亲昵热情了不知道多少倍。
对于抄袭这件事,主任十分温柔耐心地同陈木森解释了一番,说敢于承认错误、勇于承担责任的好孩子林浩初,已经将事实的真相都告诉他了,林浩初还特意声明,那几个同学是受到他的威胁才不得不做了伪证。
但实际上,那几个同学当然不是受到什么威胁,而是各自收了一笔不菲的酬劳,不过林浩初不想再有人因为此时受到牵连或是处分,只希望那几个同学能够好自为之,就索性将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
毕竟,他很清楚整件事情的□□和主导者本就是他自己。
“主动?还威胁?”几名男同学对于陈木森作弊是受到林浩初的陷害一点也不惊讶,但是在得知林浩初主动认错,还说那几名作伪证的男同学是受他威胁时,都感到十分的匪夷所思。
那几名男同学也是他们班上的,当时可是抢着要当林浩初的帮凶,也不知道他们是完全冲着钱去的,还是还想借此和林浩初攀上点儿关系……
“对啊,我妈说,他还送了我们台嘉市中心的一家店铺呢!”
台嘉?那个寸土寸金的地段?男同学们纷纷面面相觑,仍旧亲昵地勾着陈木森脖子的那名男同学忍不住不可思议道:“难道这林少爷还真改邪归正了不成?不可能吧?”
“为什么不可能?!”就在男同学的话音刚落下的同时,一名胖嘟嘟的女同学突然蹿到了他们跟前,手上的书本不轻不重地敲了敲了男同学的脑袋,明明和他们同龄,却习惯性地在他们面前摆出了一副成熟稳重的长辈的模样。
“喂,我说助理大人,女孩子能温柔点儿吗?”男同学故意装出痛得龇牙咧嘴,调侃道。
曾明曦才不理会男同学的戏谑,只是收回课本说道:“前几天我的脚扭了,就是林浩初特意送我去医务室的。他还亲自背着我上了四楼,连名字都没留就走了,真是活雷锋啊!”
还阳光帅气呢!曾明曦回忆着林浩初那张清秀俊朗的脸,以及趴在他背上时安心的感觉,就一脸陶醉。“医生说,我的腿要是再送得晚一点儿,说不定得肿好几天不能走路,甚至还可能留下后遗症呢……”言语间,满满地流露出了自己的腿就是林浩初保住的意思。
男同学们在心里不约而同地为曾明曦犯花痴而感到好笑,就听曾明曦忽然开始语重心长道:“谁不会犯错啊?谁都有混账的年纪啊!你们叛逆期的时候估计也经常闯祸吧?浪子回头金不换嘛!我们要用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任何人和任何事物,懂不?”
几名男同学们,果真开始认真思索起曾明曦以及陈木森的话来。
说实话,现在每节课都必定出席,就连早上第一节课也雷打不动按时抵达教室的林浩初,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他的变化。现在听说他还开始乐于助人了,虽然他们仍是保留着一定的质疑,但同时也觉得曾明曦说得极有道理。
曾明曦是他们年段的辅导员助理,虽然外表看起来再普通不过,但却是个情商极高,八面玲珑且做事雷厉风行的人。她一直都在扮演着学校领导和学生之间桥梁的角色,常常成功说服学校领导采纳同学们提的各种意见,因此在同学间地位极高,说出的每一句话自是都很有分量。
而与曾明曦的性格截然相反的陈木森,虽然情商略低于普通人水平,但他的善良朴实、憨厚可爱同样也深受同学们喜欢。
所以说,林浩初运气很不错,他虽然在帮助曾明曦时,并不知道她是他们年段的“大姐大”,帮助陈木森也只是为了弥补自己对他的伤害。但无论是曾明曦还是陈木森,在同学间都人缘极好,一旦这两个人对他有所改观,那么离其他同学接纳他的日子也不远了……
一传十,十传百,早上林浩初抵达教室时,明显感觉到同学们虽然和之前一样会用异样的目光看他,但这异样的目光中,似乎还多了一点之前所没有的什么情绪。
林浩初面不改色地走进教室,陈木森还是和往常一样,一个人“霸占”了教室前三排的位置,兴奋地冲着他招手,在他特意给林浩初占的位置上,照例放着一本书。
林浩初笑着坐了过去,听陈木森兴致勃勃地唠嗑完他认为有趣的事之后,两人就开始各自温习功课了。
正坐在后面偷偷观察林浩初的同学们,皆神色各异地盯着林浩初,心里一阵唏嘘。
在他们这些三流学校的三流学生里,有一个具有一流学校学生学习态度的同学,他们早就见怪不怪,那就是陈木森。但陈木森缺乏学习天赋是同学间公开的秘密,比如他这会儿虽然在看书,但显然看得极为吃力,又是咬笔头又是抓耳挠腮,看得同学们都替他着急。
然而坐在他身旁的林浩初,却是坐得端端正正,专心致志且从容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笔记,后面又拿出一张作业纸开始准备做题,而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比起同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许多。
上一回《模拟电子技术》的小测试卷虽然还没有分发下来,但因为陈木森,全班的同学都已经知道林浩初考了八十一分的高分。
无论是一流学校还是三流学校,但凡成绩好的学生,总是会受到同学们的欣赏。此时大家都默契地望着腰杆挺直,正心无旁骛地做题的林浩初,又想到了陈木森和曾明曦说过的话,不知怎的就有一种想要靠近他的冲动,尤其女生们,除了是刚开学那会儿对他一见钟情的那几位,就连其他的女同学也都纷纷在心里感叹:真是越看越帅啊……
下午的课结束之后,因为还没到晚饭时间,外面又阳光明媚,班上的男同学们就寻思着去打篮球。这种活动自然少不了人缘最好的陈木森,陈木森看了看身旁的林浩初,又眼巴巴地看了一眼正等着他的男同学,其中的意思大家一看就懂。
为首的男同学孟祥桓是他们篮球队的主力,看了一眼正在收拾课本的林浩初,在得到其他同学的肯定之后,终是站在门口朝林浩初叫道:“浩初,一起呗?”
这时林浩初恰巧背起书包离开座位,闻言唇角一扬,大方道:“好啊。”那一抹清浅中自然而然透着优雅的笑容,令看见的人都不由愣了好几秒。
说来也怪,林浩初虽然从初中开始就过上了乌烟瘴气的生活,但他的气质却没有变得乌烟瘴气,也不知这是否与林庆烨在世时对他的仪容仪态要求严格有关。
其实他已经和一群狐朋狗友到处胡混了快十年,但仍是保持着身上那股通常只有受过极好的教育才会有的的气质,这样的气质,令他在同学之中,变得更加的与众不同。
北区的篮球场上已经有另一个院的同学在打篮球,他们见又来了一拨人,十分自然地邀请他们一起打比赛。
孟祥桓他们自是欣然同意了,一拨人便一起去洗手间换球服。
由于人数比较多,大家大概是考虑到刚加入的林浩初的感受,便叫一个人退出让林浩初上场,就连那个人的球服都大方地借给了林浩初。
这样的小举动虽然算不上什么,但林浩初心里却是挺感动的。
其实男生们就是这样,容易冰释前嫌,友谊来得快,却未必就不牢固,未必就去得也快。
看男生们打篮球一直是女生们的乐趣之一,见这边一会儿会打比赛,不少女生都纷纷驻足准备观战。
一位男同学朝孟祥桓使了使眼色,偷偷指了下其中一名长发及肩,长相十分甜美的女孩,林浩初瞧见孟祥桓那一张小麦色的脸陡然抚上了一抹红晕,心下了然。
毕竟都是年轻气盛的少年,多少都有点好胜之心,无论这场比赛重不重要,双方都是卯足了劲儿抢球、运球、上篮。
只见在球场上,有一道分外矫健灵活的身影,时不时地从敌方队员手上抢过篮球,然后轻轻松松地躲开敌方不断的干扰和阻挠,成功地将球传给主力,接着就是主力投篮,虽然没有百发百中,但每一次的成功进篮,总能引起观赛的女生的尖叫与喝彩。
这样的次数多了,孟祥桓再傻也看出了林浩初对自己的关照。毕竟外行的女生瞧不出,但深知球赛规则以及也算有着较为丰富比赛经验的他,自然瞧出有好几次林浩初本可以自己投篮,却都将球传给了他。
孟祥桓羞涩地瞄了眼正在双眼发光望着自己的女孩,朝林浩初投去了一记感激的目光。
林浩初对他笑了笑,继续充当绿叶的角色。
篮球是大多数男性都喜欢的体育活动之一,林浩初之前就经常和那群狐朋狗友一起打篮球,那些人打起篮球来,可比这群学生要猛得多。林浩初篮球打得还算不赖,虽然没有像赛车那样百战百胜,但也经常能崭露头角。
不过他深知男孩子也是有嫉妒心的,自己若是才刚加入队伍就抢了别人的风头,还是在对方爱慕的女生面前,那很有可能会遭人记恨。
更何况,他觉得成人之美也是一件挺有意义的事。
篮球场上的比赛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不时引起女生的一阵尖叫和掌声,没有人注意到,在不远的教务楼二层,一名少年正不咸不淡地看着楼下的比赛,目光意味深长。
“湛宇啊,虽然我们这边附属学院和本部联系不算密切,但总归都是h大的,所以你就发表一下演讲,激励激励你的同学呀!”学院的主任目光热切地望着眼前前途无量的少年,有些激动地劝道。
左湛宇扫了一眼球场上正灵活地穿梭于敌方队员的包围之间,熟练地运球的林浩初的……屁股,终是收回视线神色平静地望着学院主任,那淡然的目光,不知怎的令学院主任觉得有些渗人……
小剧场:
左湛宇:“这小子屁股有料……”
林浩初:“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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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儿,快告诉我你和林浩初究竟是咋回事儿?!”
陈木森背着书包才刚走到教学楼底下,就被班上的一名男同学从背后突袭勾住脖子,惊得他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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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木森返校的那一天,学校主任就特意找他谈话,问他是不是和林浩初关系不错,他就说自己和林浩初是好朋友,昨天还一起去大排档吃了一顿,晚上也去ktv唱歌,回家的时候是林浩初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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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他很清楚整件事情的□□和主导者本就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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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曦才不理会男同学的戏谑,只是收回课本说道:“前几天我的脚扭了,就是林浩初特意送我去医务室的。他还亲自背着我上了四楼,连名字都没留就走了,真是活雷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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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同学们在心里不约而同地为曾明曦犯花痴而感到好笑,就听曾明曦忽然开始语重心长道:“谁不会犯错啊?谁都有混账的年纪啊!你们叛逆期的时候估计也经常闯祸吧?浪子回头金不换嘛!我们要用与时俱进的眼光看待任何人和任何事物,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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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明曦是他们年段的辅导员助理,虽然外表看起来再普通不过,但却是个情商极高,八面玲珑且做事雷厉风行的人。她一直都在扮演着学校领导和学生之间桥梁的角色,常常成功说服学校领导采纳同学们提的各种意见,因此在同学间地位极高,说出的每一句话自是都很有分量。
而与曾明曦的性格截然相反的陈木森,虽然情商略低于普通人水平,但他的善良朴实、憨厚可爱同样也深受同学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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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初面不改色地走进教室,陈木森还是和往常一样,一个人“霸占”了教室前三排的位置,兴奋地冲着他招手,在他特意给林浩初占的位置上,照例放着一本书。
林浩初笑着坐了过去,听陈木森兴致勃勃地唠嗑完他认为有趣的事之后,两人就开始各自温习功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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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坐在他身旁的林浩初,却是坐得端端正正,专心致志且从容不迫地翻阅完一页又一页,还不时拿红笔在书上做着笔记,后面又拿出一张作业纸开始准备做题,而且做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显然比起同样勤奋好学的陈木森来,学习起来要得心应手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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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祥桓羞涩地瞄了眼正在双眼发光望着自己的女孩,朝林浩初投去了一记感激的目光。
林浩初对他笑了笑,继续充当绿叶的角色。
篮球是大多数男性都喜欢的体育活动之一,林浩初之前就经常和那群狐朋狗友一起打篮球,那些人打起篮球来,可比这群学生要猛得多。林浩初篮球打得还算不赖,虽然没有像赛车那样百战百胜,但也经常能崭露头角。
不过他深知男孩子也是有嫉妒心的,自己若是才刚加入队伍就抢了别人的风头,还是在对方爱慕的女生面前,那很有可能会遭人记恨。
更何况,他觉得成人之美也是一件挺有意义的事。
篮球场上的比赛还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不时引起女生的一阵尖叫和掌声,没有人注意到,在不远的教务楼二层,一名少年正不咸不淡地看着楼下的比赛,目光意味深长。
“湛宇啊,虽然我们这边附属学院和本部联系不算密切,但总归都是h大的,所以你就发表一下演讲,激励激励你的同学呀!”学院的主任目光热切地望着眼前前途无量的少年,有些激动地劝道。
左湛宇扫了一眼球场上正灵活地穿梭于敌方队员的包围之间,熟练地运球的林浩初的……屁股,终是收回视线神色平静地望着学院主任,那淡然的目光,不知怎的令学院主任觉得有些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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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初:“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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