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城主招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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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来,李少侠的师父是一个是世外高人了。”杨松允问道。
“不错,我师父是他老人家武艺确实高强,算是一个隐世高人。”李赵缘装出一脸崇拜的模样。
“哦,那请问尊师让李少侠去何方寻仙?可有去处?”万玉宝喝了一口酒,然后问道。
“这个?哎,师父老人家也不知道。师父他老人只是说,是否找到仙家门派,要看我个人的机缘,可遇不可求。就算找到了,仙人也不见得会收我为徒。师父叫先到世俗中历练,寻找自己的机缘。只要机缘到了,我的仙人师父自然会出现。叫我不可太过执着,强求不得。”李赵缘说罢,叹了一口气,满饮一碗美酒,装出机缘难寻的姿态。
“哦,原来如此,李兄弟也不必太过焦虑。”万玉宝举起酒碗,道:“来,李兄弟,老哥在此祝你早日寻到自己的仙家师父,早日得偿所愿,修仙求道,修成仙人。”
“哈哈,那就多谢万大哥吉言了。来!干。”
“干!”
众人碰碗痛饮,一阵豪气干云。
绿豆眼武俊岑,听到这番对话更是心中贪婪之意强烈,一双小眼睛骨碌骨碌的直乱转,“嘿嘿,只要你小子不是仙人就好。”但是他的脸上却是露出豪爽的气概,连连敬李赵缘的酒,显得好像多年没有见过的兄弟一般。
“那李少侠,今后可有目标去处?怎么到了这荒郊野外?”一直没有停过酒碗的酒鬼东门昶山,晃晃悠悠的问道。他如今已经有个七八分醉了。
“呵呵,说来话长了。”李赵缘露出一脸的憨态道:“小弟在路上听说,今年刚好是修仙门派十年一次招收弟子的年份。大夏国都的人口最多,最为繁荣,仙人应该最多。因此小弟本来是想要去禹光城的。”
他停下喝了一口酒,接着说:“呵呵,我在路上被这秀美的风光吸引,一路游山玩水,一时忘记了时辰。又被我那只坐骑带着胡乱走,忘记了路途,只能由的它带着我一路向东而来。好不容易才看见了有人烟,这才有了先前小弟与诸位大哥的相遇。呵呵,小弟鲁莽,多有得罪了。来干了。”
“哈哈,这么说来,你我兄弟的相遇是上天注定的缘份了?来来,干了。”万玉宝豪爽的举碗道。
众人再次举起海碗,豪饮碗中美酒。
“既然李兄弟没有一定的去处,此地离东郡城不远,我看老弟不如跟我们兄弟几人一起去东郡城。不知老弟意下如何?”万玉宝问道。
“嗯,呵呵,既然万大哥相邀,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赵缘反正也没有去处,一时也不可能取道赶往禹光城,只是走哪算哪了。也许这也是自己的机缘也不一定呢。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了。
“太好了!”女扮男装的杨舒婉拍手高兴道。
李赵缘一听还以为这个姑娘看上他了,一时有点得意,沾沾自喜。“嘿嘿,我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嘛,哈哈。”他心中暗爽,自我感觉良好。
小姑娘接着问道:“李小仙哥哥,能让我和你的坐骑一起玩吗?让我骑一下,好吗?它好可爱!”
原来小姑娘是看上的是他的坐骑小莫,李赵缘顿时从云端掉落,脸色微红,两耳发烧,还好他正在喝酒,也没有人看出他的窘样。
“啊……可以……当然可以。小莫,过来!”李赵缘冲着小莫喊道。
小莫听见主人呼唤,立即屁颠屁颠的跑到他的旁边。正准备要舔李赵缘,讨好主人。杨舒婉跳起来,一把抱住它的脖子,欢喜的抚摸着它的酷酷的毛发。
小莫被这突如其来的爱抚,竟然没有反抗,任由小姑娘摸来摸去,上下其手。
小莫平时除了李赵缘,其他男人要想靠近都很困难,别说抚摸了。没想到今天竟然也英雄难过美人关。面对美女毫无反抗,还洋洋得意,呜嚯嚯的嚎叫。
李赵缘只能给它一个白眼,露出不耻的眼神,暗骂道:“小没良心的,没想到你也是一个见色忘友,不,见色忘主的家伙。”
“你叫小莫,原来你叫小莫。好可爱哦,嘻嘻。”杨舒婉轻功不错,翻身一跃就上了,小莫的背上。
“小莫,带我去玩一会儿。驾!”她说罢,小莫扬起得意的头颅,呜嚯嚯的叫了一声,就飞窜了出去。
“婉儿!天黑了,不要跑太远!”杨松允对他这个调皮的妹妹很是溺爱,无可奈何,以妹妹的身手和今天见到小莫的实力,他倒是不怕出什么危险,只能嘱咐她不要跑太远。他摇摇头,举起碗,冲着李赵缘笑了笑,道:“李兄弟,来,咱们干一杯。”
“哈哈,没事,有小莫在,不会有什么事。请杨兄放心。来,干。”李赵缘赶快从尴尬之中退出来,一饮而尽。
“哈哈,李兄弟果然爽快。今天能遇到李兄弟,真是为兄人生的一大乐事。”杨松允经过连番的酒精刺激,也逐渐放开,相见恨晚的称兄道弟的豪爽道。
“嘿嘿,李老弟,你这次和老哥我们去东郡城,刚好可以赶上东郡城的一件盛事。也许能有你的奇遇也不一定呢?”万玉宝说罢,又神秘的嘿嘿的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什么大事?吸引几个哥哥,这般匆匆赶回来。”李赵缘好奇问道。
“也是什么大事。只是……”万玉宝瞄了杨松允一眼,笑道:“是八月十五日时,东郡城的城主为千金举行招亲大会。”说罢又瞄了杨松允一眼,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哦,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这事与我们有何干系?”李赵缘觉得无聊,世间的凡人女子,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
“哈哈,是啊,原先也是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却和我们老二杨松允兄弟有些关系。”万玉宝哈哈笑道。说得杨松允脸色顿时通红,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害羞引起的。
原来,这东郡五杰中的杨松允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城主千金红云郡主和母亲到城外寺庙上香的时候,见了红云郡主一面,惊为天人。从此以后他就被红云郡主的美貌气质所吸引,念念不忘,患上了相思病。甚至有了非卿不娶的想法。可是当时的红云郡主才刚满十二岁,是不可能嫁人的。所以他现在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有娶妻生子。
这红云郡主也有一番传奇。
东郡城主一生儿子众多,就是没有女儿。他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到处求仙问卜,用尽各种方法。直到六十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一个女儿。
这个女儿出生时,在她左臂上有一块胎记,和她小手一般大,红润美丽,犹如一朵红云,因此就取名为红云。
红云顿时被奉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从无违拗。整个东郡城没有人敢对她有不敬之语,就算你骂城主都没有关系,一旦有人说了红云的任何坏话,你就等着挨处罚吧。
城主极爱这个女儿,认为没有人可以配得上他的女儿。不但红云受到家人的喜爱,连当今的皇帝为了笼络东郡城主,封红云为郡主,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万、杨、武、东门等家族虽然在东郡有一定的势力,但是跟城主比还是没办法比较的。因此杨松允只能仰望红云郡主了,连求亲都不敢提出。
别说他们,就算是王公贵族中的王爷世子来求亲也被城主拒绝了。更有甚者让皇帝来代为求亲,东郡城主都拒绝了。可见这东郡城主多么的牛&逼。
一来是这东郡城主的势力庞大。二来呢,大夏国不像中国古代的王朝,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是只要你不造反,不犯法,皇帝是没有办法要求臣子做他不愿意做得事情的,还是比较民主的。地方上的事情,皇帝一般是不会理会的。
再者就是,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一定的仙家门派在背后所支持的。仙家一般是不会叫地方上的王爷,城主造反的,战争混乱的局面,人口减少,对于仙家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仙家门派需要不断的从凡间寻找资质极佳的弟子,补充门派。毕竟修仙之路太过艰难,随时都需要弟子的补充。这样修仙门派才能长久,不容易没落,道通才能得以传承。但是资质好的弟子太过难得,所以需要大量的凡人人口增加出现优秀弟子的几率。
虽然什么都听红云郡主的,但是女孩子总要嫁人的。这个世界一般的女孩子是十六到十八岁一定要嫁人。
俗话说得好女大不由娘。女孩子总有情窦初开,思春的时候。这个红云郡主也不例外。
不过这个红云郡主可不愿意包办婚姻。她从小听过不少评书戏剧,看过不少小说野史。被里面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很是欣赏,向往自己也能和她们一样找到自己的大英雄白马王子。希望自己的大英雄白马王子,也能骑着白马,驾着彩云,身穿彩衣来迎娶她。
于是红云郡主从小说的情节找到比武招亲的桥段,自己也要效仿,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大英雄。
“这么说来,李少侠的师父是一个是世外高人了。”杨松允问道。
“不错,我师父是他老人家武艺确实高强,算是一个隐世高人。”李赵缘装出一脸崇拜的模样。
“哦,那请问尊师让李少侠去何方寻仙?可有去处?”万玉宝喝了一口酒,然后问道。
“这个?哎,师父老人家也不知道。师父他老人只是说,是否找到仙家门派,要看我个人的机缘,可遇不可求。就算找到了,仙人也不见得会收我为徒。师父叫先到世俗中历练,寻找自己的机缘。只要机缘到了,我的仙人师父自然会出现。叫我不可太过执着,强求不得。”李赵缘说罢,叹了一口气,满饮一碗美酒,装出机缘难寻的姿态。
“哦,原来如此,李兄弟也不必太过焦虑。”万玉宝举起酒碗,道:“来,李兄弟,老哥在此祝你早日寻到自己的仙家师父,早日得偿所愿,修仙求道,修成仙人。”
“哈哈,那就多谢万大哥吉言了。来!干。”
“干!”
众人碰碗痛饮,一阵豪气干云。
绿豆眼武俊岑,听到这番对话更是心中贪婪之意强烈,一双小眼睛骨碌骨碌的直乱转,“嘿嘿,只要你小子不是仙人就好。”但是他的脸上却是露出豪爽的气概,连连敬李赵缘的酒,显得好像多年没有见过的兄弟一般。
“那李少侠,今后可有目标去处?怎么到了这荒郊野外?”一直没有停过酒碗的酒鬼东门昶山,晃晃悠悠的问道。他如今已经有个七八分醉了。
“呵呵,说来话长了。”李赵缘露出一脸的憨态道:“小弟在路上听说,今年刚好是修仙门派十年一次招收弟子的年份。大夏国都的人口最多,最为繁荣,仙人应该最多。因此小弟本来是想要去禹光城的。”
他停下喝了一口酒,接着说:“呵呵,我在路上被这秀美的风光吸引,一路游山玩水,一时忘记了时辰。又被我那只坐骑带着胡乱走,忘记了路途,只能由的它带着我一路向东而来。好不容易才看见了有人烟,这才有了先前小弟与诸位大哥的相遇。呵呵,小弟鲁莽,多有得罪了。来干了。”
“哈哈,这么说来,你我兄弟的相遇是上天注定的缘份了?来来,干了。”万玉宝豪爽的举碗道。
众人再次举起海碗,豪饮碗中美酒。
“既然李兄弟没有一定的去处,此地离东郡城不远,我看老弟不如跟我们兄弟几人一起去东郡城。不知老弟意下如何?”万玉宝问道。
“嗯,呵呵,既然万大哥相邀,小弟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李赵缘反正也没有去处,一时也不可能取道赶往禹光城,只是走哪算哪了。也许这也是自己的机缘也不一定呢。于是他就爽快的答应了。
“太好了!”女扮男装的杨舒婉拍手高兴道。
李赵缘一听还以为这个姑娘看上他了,一时有点得意,沾沾自喜。“嘿嘿,我还是很招女孩子喜欢的嘛,哈哈。”他心中暗爽,自我感觉良好。
小姑娘接着问道:“李小仙哥哥,能让我和你的坐骑一起玩吗?让我骑一下,好吗?它好可爱!”
原来小姑娘是看上的是他的坐骑小莫,李赵缘顿时从云端掉落,脸色微红,两耳发烧,还好他正在喝酒,也没有人看出他的窘样。
“啊……可以……当然可以。小莫,过来!”李赵缘冲着小莫喊道。
小莫听见主人呼唤,立即屁颠屁颠的跑到他的旁边。正准备要舔李赵缘,讨好主人。杨舒婉跳起来,一把抱住它的脖子,欢喜的抚摸着它的酷酷的毛发。
小莫被这突如其来的爱抚,竟然没有反抗,任由小姑娘摸来摸去,上下其手。
小莫平时除了李赵缘,其他男人要想靠近都很困难,别说抚摸了。没想到今天竟然也英雄难过美人关。面对美女毫无反抗,还洋洋得意,呜嚯嚯的嚎叫。
李赵缘只能给它一个白眼,露出不耻的眼神,暗骂道:“小没良心的,没想到你也是一个见色忘友,不,见色忘主的家伙。”
“你叫小莫,原来你叫小莫。好可爱哦,嘻嘻。”杨舒婉轻功不错,翻身一跃就上了,小莫的背上。
“小莫,带我去玩一会儿。驾!”她说罢,小莫扬起得意的头颅,呜嚯嚯的叫了一声,就飞窜了出去。
“婉儿!天黑了,不要跑太远!”杨松允对他这个调皮的妹妹很是溺爱,无可奈何,以妹妹的身手和今天见到小莫的实力,他倒是不怕出什么危险,只能嘱咐她不要跑太远。他摇摇头,举起碗,冲着李赵缘笑了笑,道:“李兄弟,来,咱们干一杯。”
“哈哈,没事,有小莫在,不会有什么事。请杨兄放心。来,干。”李赵缘赶快从尴尬之中退出来,一饮而尽。
“哈哈,李兄弟果然爽快。今天能遇到李兄弟,真是为兄人生的一大乐事。”杨松允经过连番的酒精刺激,也逐渐放开,相见恨晚的称兄道弟的豪爽道。
“嘿嘿,李老弟,你这次和老哥我们去东郡城,刚好可以赶上东郡城的一件盛事。也许能有你的奇遇也不一定呢?”万玉宝说罢,又神秘的嘿嘿的笑了一下。
“不知道是什么大事?吸引几个哥哥,这般匆匆赶回来。”李赵缘好奇问道。
“也是什么大事。只是……”万玉宝瞄了杨松允一眼,笑道:“是八月十五日时,东郡城的城主为千金举行招亲大会。”说罢又瞄了杨松允一眼,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哦,我还以为什么大事呢?这事与我们有何干系?”李赵缘觉得无聊,世间的凡人女子,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吸引力。
“哈哈,是啊,原先也是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但是却和我们老二杨松允兄弟有些关系。”万玉宝哈哈笑道。说得杨松允脸色顿时通红,不知道是酒喝多了还是害羞引起的。
原来,这东郡五杰中的杨松允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城主千金红云郡主和母亲到城外寺庙上香的时候,见了红云郡主一面,惊为天人。从此以后他就被红云郡主的美貌气质所吸引,念念不忘,患上了相思病。甚至有了非卿不娶的想法。可是当时的红云郡主才刚满十二岁,是不可能嫁人的。所以他现在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没有娶妻生子。
这红云郡主也有一番传奇。
东郡城主一生儿子众多,就是没有女儿。他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到处求仙问卜,用尽各种方法。直到六十岁的时候,好不容易才有了这么一个女儿。
这个女儿出生时,在她左臂上有一块胎记,和她小手一般大,红润美丽,犹如一朵红云,因此就取名为红云。
红云顿时被奉为掌上明珠,要什么给什么,从无违拗。整个东郡城没有人敢对她有不敬之语,就算你骂城主都没有关系,一旦有人说了红云的任何坏话,你就等着挨处罚吧。
城主极爱这个女儿,认为没有人可以配得上他的女儿。不但红云受到家人的喜爱,连当今的皇帝为了笼络东郡城主,封红云为郡主,更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万、杨、武、东门等家族虽然在东郡有一定的势力,但是跟城主比还是没办法比较的。因此杨松允只能仰望红云郡主了,连求亲都不敢提出。
别说他们,就算是王公贵族中的王爷世子来求亲也被城主拒绝了。更有甚者让皇帝来代为求亲,东郡城主都拒绝了。可见这东郡城主多么的牛&逼。
一来是这东郡城主的势力庞大。二来呢,大夏国不像中国古代的王朝,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而是只要你不造反,不犯法,皇帝是没有办法要求臣子做他不愿意做得事情的,还是比较民主的。地方上的事情,皇帝一般是不会理会的。
再者就是,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一定的仙家门派在背后所支持的。仙家一般是不会叫地方上的王爷,城主造反的,战争混乱的局面,人口减少,对于仙家来说没有什么好处。
仙家门派需要不断的从凡间寻找资质极佳的弟子,补充门派。毕竟修仙之路太过艰难,随时都需要弟子的补充。这样修仙门派才能长久,不容易没落,道通才能得以传承。但是资质好的弟子太过难得,所以需要大量的凡人人口增加出现优秀弟子的几率。
虽然什么都听红云郡主的,但是女孩子总要嫁人的。这个世界一般的女孩子是十六到十八岁一定要嫁人。
俗话说得好女大不由娘。女孩子总有情窦初开,思春的时候。这个红云郡主也不例外。
不过这个红云郡主可不愿意包办婚姻。她从小听过不少评书戏剧,看过不少小说野史。被里面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很是欣赏,向往自己也能和她们一样找到自己的大英雄白马王子。希望自己的大英雄白马王子,也能骑着白马,驾着彩云,身穿彩衣来迎娶她。
于是红云郡主从小说的情节找到比武招亲的桥段,自己也要效仿,寻找自己的白马王子,大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