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夜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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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蓝听到南庆倒地的声音,慌忙回过身来扶他。
路灯下,她看他一身浅色睡衣被泥泞污染,雨水将头发弄得扁塌,如此狼狈的模样让她连开口问“你有没有怎么样”的话也于心不忍。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膀,她领着他回到屋内。环顾四周,进门处有一个毛巾架,她取下一条毛巾,替他擦头发和脸上的雨水。
南庆避了一避,摸索到她手上的毛巾,红着脸轻声说了一句:“我自己来。”
明蓝此时才瞥见他手上的擦伤,从手掌的侧面到手腕处,破了一块皮,血水虽被雨水冲淡了,可整个一片都是红红的摩擦伤。
想到他这一跤也都是因为她情绪失控跑走的缘故,明蓝颇感歉意和不安:“你的手破了,骨头有没有伤到?”
他一边拿着毛巾给自己擦脸,一边说:“我想没事。”
“药箱在哪里?”
“真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的伤我自己有感觉,不要紧。”
她也没有勉强他,只说:“至少去清洗一下吧。”
“嗯,你稍等我一下。”他伸出手,晃了晃,摸到了毛巾架的位置,把毛巾挂了回去,像是就此确定了自己的方位,转过身,朝着一个房间的方向走去。过了一会,他从房里走出来,身上换了一件棠紫色的丝质睡袍。
明蓝见到他换了睡袍,蓦然记起现在的时间已经实在不便继续逗留在这里。谁知南庆竟像早就知道她要告辞,早先一步说道:“你预订了哪家旅店,我派人送你过去,一个女孩子深更半夜走在路上毕竟不妥当。”
“我……我没有订到房间。”明蓝嗫嚅道。
“那么你打算回岘港?”
明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南庆靠着卧室的房门,半仰起头,似乎在思考什么,可是并没有考虑太久,他把头转向她的方向,说:“要是你今晚不打算回去,我这栋楼倒是有一两间空房,你随便选一间住就好。只是我这里也不常有客人来,这两间客房打扫得不勤,也许不如酒店的干净。”
说实话,明蓝对于他的提议是有些心动的。毕竟,在这样的深夜里,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总比流落街头强。只是她与南庆不过是一面之缘,他的这份好意,她是否领受得起呢?
“嗯?”可能是长久得不到她的回应,静默让失明的他有些不安,他朝着毛巾架的方向走过来,“明蓝?”
她朝他迎过去:“我在这里。”她极其自然地轻握住他的小臂,自己并无所察觉,“我只是在考虑你的建议。”
“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叫醒我的人,开车送你回岘港。”
明蓝大惊:“我可不想别人恨我扰人清梦。”
南庆笑起来:“所以你没什么好考虑的了,不是么?”
明蓝微微抬起脸,第一次发觉,这个男人的笑也可以很明媚,甚至带着几分孩子气。
“客房在二楼,走道的最后一间是洗手间,也有淋浴。这房子虽是老房子,内部却是改装过的,住起来也算方便。”南庆说,“一楼的灯我也不会关,你要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下楼找我。”
“谢谢你,南庆。”她由衷地说,“我先上楼了,你也早点休息。”
“等等,你来——”南庆说,“去我的卧室拿件干净的衣服,你的身上也湿透了吧?”
明蓝想,这时候要是婉拒倒显得自己矫情,不如大大方方接受他的好意。
明蓝看着南庆打开他的衣柜,里面从深到浅悬挂着一套套搭配好的衣服,从白色到灰色再到黑色,都是外出时穿的常服。他拉开底下的三个抽屉,里面则是叠得整整齐齐的睡衣,依然是从浅色到深色的排列。只是颜色丰富了许多,不再是单调的黑白灰,可能是因为在家穿着,不那么需要忌讳搭配出错的问题。
“你自己拿一套吧。”
明蓝没有刻意选择,把左手边抽屉最上面的那件取了出来,向南庆说了句谢谢。他们互相又道了遍晚安,她才走出他的房间,朝着二楼去了。
雨声渐止。南庆把卧室的窗打开,随后在自己的床上躺下。头顶的木质吊扇缓慢旋转着。 夜风吹得庭院里的树叶沙沙作响,偶尔会有雨滴从树叶间坠落,击打在庭院中那几缸碗莲的水面上。
客厅的灯应该还是亮着的吧?他睁大眼睛,朝着门口的方向望去,可什么也看不见。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仅存的一点光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消失了。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反正,那微乎其微的一点光感,也没有太大的实际作用。而在普通人眼中,有或者没有那些光感,他也都是一个瞎子。
他带着一种认命的情绪,从床上爬起来,把卧室的门合上了。用力过头,声音有些大啊……他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终究有些不甘心。
可是他必须接受失明的现实。
他享受过十五年的五彩世界,但兴许要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生活超过五十年。
五十年?多漫长啊!如果注定要活得落魄,那还不如立即死去!在失明的最初,他真的曾经想过自戕,可是,骤然失明的他几乎寸步难行,更别说找到自杀的工具。他不吃不喝,试图用绝食的方法“得偿所愿”,最后几乎是靠营养针救回性命。
即使过去那么多年,他的耳边时不时仍会响起母亲在他出事之后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吼的音:
“为什么不肯拿钱赎他?为什么不肯拿钱赎我们的允初?为什么要报警!”
父亲哭了。他听到他呜咽的声音,沉闷而克制。
“不是说你会把允初当做你的亲生儿子吗?我懂了,这全是我的错!是我的罪!在你心里,始终还是把他当成外人的是吗?”
父亲终于为自己争辩:“不是!雨涵,你不能用这样的话来指责我!四十万不是个小数目,我们的钱也是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何况,当时的我觉得,报警救回我们儿子的把握更大!雨涵,原谅我,原谅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把我的眼睛挖给允初!”
南庆的母亲最终也没能原谅她的丈夫。抑郁症令她神智日益不清。早先精神状况好些的时候,她还能偶尔笑笑,陪着儿子一起学摸盲文,说些宽慰的话,给他削水果吃,到后来,她彻底无法摆脱心理的阴霾,身体里所有的细胞似乎都在指向一件事:想死!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家里佣人不察,拖着南庆到了阳台上。那天的太阳很大,母亲的脸凑得很近,强光之下他隐隐约约看得见她的轮廓。
母亲很轻柔地对他说:“允初,跟妈妈一起去好不好?妈妈会永远保护你。”
他感觉到一种不祥的气氛,怯怯地问:“妈,你要去哪里?”
母亲翻身坐到阳台边沿,一只手仍然牵着他。
“你也过来。”她把他的手放在阳台栏杆上,“坐上来啊。”
他摸到了被烈日晒得有些发烫的栏杆,心里一惊,缩回了手。然后又摸索着摸到母亲的膝头,他按住她,惊慌失措地大喊:“妈!你快下来!来人哪!快来人!”
“这样不好吗?”母亲的话音出气地冷静,“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会很残忍的,允初,妈不想你留下来受罪!你是妈妈的儿子,你只是妈妈的儿子,你懂吗?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你一个人该怎么走下去呢?难道你宁愿在这个又黑又冷的世界里痛苦地活着吗?”
他来不及思考便冲口而出:“我要!妈,我要!”
“是吗?”母亲的手攀上了他的脸庞,捧起它,她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兴许软弱的只是我自己吧!允初,妈妈对不起你。”
只是转瞬间,母亲手上的温暖消失了,他被一股大力挣开,再伸手,只抓到一片虚空。
失明的打击加上母亲在他面前自杀的冲击,让他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失语症”。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父亲拿他也毫无办法。父亲?——他还能继续称呼他为父亲么?如果不是因为他出了这件事,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得知自己原来并不是叶名安的亲生子。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言犹在耳“你只是妈妈的儿子,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他再也不能挺起胸膛,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这个家里以过去的身份生活下去。
四十万,他叫了整整十五年父亲的人,因为不肯付出四十万元的赎金,导致了他双目失明的惨剧。他能怪他吗?他不能!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悉心照顾、培养了他十五年。即便在他五岁那年,母亲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也没有半分厚此薄彼。平心而论,他应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可是,他却再也无法对他敞开心扉。
也许,叶名安也感觉到了。在这个家继续存在下去,只会让他的这个“儿子”越来越封闭自己,又或者,他本身也无法忍耐两人同住一个屋檐却没有任何交流的煎熬。母亲去世三个月后,在叶名安的请托之下,他被带离了叶家,随远嫁越南富商、膝下无子的阿姨去了越南。
从那时起,他的名字由“叶允初”,变为了“阮南庆”。
明蓝听到南庆倒地的声音,慌忙回过身来扶他。
路灯下,她看他一身浅色睡衣被泥泞污染,雨水将头发弄得扁塌,如此狼狈的模样让她连开口问“你有没有怎么样”的话也于心不忍。任由他搭着自己的肩膀,她领着他回到屋内。环顾四周,进门处有一个毛巾架,她取下一条毛巾,替他擦头发和脸上的雨水。
南庆避了一避,摸索到她手上的毛巾,红着脸轻声说了一句:“我自己来。”
明蓝此时才瞥见他手上的擦伤,从手掌的侧面到手腕处,破了一块皮,血水虽被雨水冲淡了,可整个一片都是红红的摩擦伤。
想到他这一跤也都是因为她情绪失控跑走的缘故,明蓝颇感歉意和不安:“你的手破了,骨头有没有伤到?”
他一边拿着毛巾给自己擦脸,一边说:“我想没事。”
“药箱在哪里?”
“真不用了。”他淡淡地说,“我的伤我自己有感觉,不要紧。”
她也没有勉强他,只说:“至少去清洗一下吧。”
“嗯,你稍等我一下。”他伸出手,晃了晃,摸到了毛巾架的位置,把毛巾挂了回去,像是就此确定了自己的方位,转过身,朝着一个房间的方向走去。过了一会,他从房里走出来,身上换了一件棠紫色的丝质睡袍。
明蓝见到他换了睡袍,蓦然记起现在的时间已经实在不便继续逗留在这里。谁知南庆竟像早就知道她要告辞,早先一步说道:“你预订了哪家旅店,我派人送你过去,一个女孩子深更半夜走在路上毕竟不妥当。”
“我……我没有订到房间。”明蓝嗫嚅道。
“那么你打算回岘港?”
明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
南庆靠着卧室的房门,半仰起头,似乎在思考什么,可是并没有考虑太久,他把头转向她的方向,说:“要是你今晚不打算回去,我这栋楼倒是有一两间空房,你随便选一间住就好。只是我这里也不常有客人来,这两间客房打扫得不勤,也许不如酒店的干净。”
说实话,明蓝对于他的提议是有些心动的。毕竟,在这样的深夜里,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总比流落街头强。只是她与南庆不过是一面之缘,他的这份好意,她是否领受得起呢?
“嗯?”可能是长久得不到她的回应,静默让失明的他有些不安,他朝着毛巾架的方向走过来,“明蓝?”
她朝他迎过去:“我在这里。”她极其自然地轻握住他的小臂,自己并无所察觉,“我只是在考虑你的建议。”
“如果你不喜欢,我也可以叫醒我的人,开车送你回岘港。”
明蓝大惊:“我可不想别人恨我扰人清梦。”
南庆笑起来:“所以你没什么好考虑的了,不是么?”
明蓝微微抬起脸,第一次发觉,这个男人的笑也可以很明媚,甚至带着几分孩子气。
“客房在二楼,走道的最后一间是洗手间,也有淋浴。这房子虽是老房子,内部却是改装过的,住起来也算方便。”南庆说,“一楼的灯我也不会关,你要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下楼找我。”
“谢谢你,南庆。”她由衷地说,“我先上楼了,你也早点休息。”
“等等,你来——”南庆说,“去我的卧室拿件干净的衣服,你的身上也湿透了吧?”
明蓝想,这时候要是婉拒倒显得自己矫情,不如大大方方接受他的好意。
明蓝看着南庆打开他的衣柜,里面从深到浅悬挂着一套套搭配好的衣服,从白色到灰色再到黑色,都是外出时穿的常服。他拉开底下的三个抽屉,里面则是叠得整整齐齐的睡衣,依然是从浅色到深色的排列。只是颜色丰富了许多,不再是单调的黑白灰,可能是因为在家穿着,不那么需要忌讳搭配出错的问题。
“你自己拿一套吧。”
明蓝没有刻意选择,把左手边抽屉最上面的那件取了出来,向南庆说了句谢谢。他们互相又道了遍晚安,她才走出他的房间,朝着二楼去了。
雨声渐止。南庆把卧室的窗打开,随后在自己的床上躺下。头顶的木质吊扇缓慢旋转着。 夜风吹得庭院里的树叶沙沙作响,偶尔会有雨滴从树叶间坠落,击打在庭院中那几缸碗莲的水面上。
客厅的灯应该还是亮着的吧?他睁大眼睛,朝着门口的方向望去,可什么也看不见。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可笑,他仅存的一点光感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消失了。他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反正,那微乎其微的一点光感,也没有太大的实际作用。而在普通人眼中,有或者没有那些光感,他也都是一个瞎子。
他带着一种认命的情绪,从床上爬起来,把卧室的门合上了。用力过头,声音有些大啊……他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还是终究有些不甘心。
可是他必须接受失明的现实。
他享受过十五年的五彩世界,但兴许要在这个黑暗的世界里生活超过五十年。
五十年?多漫长啊!如果注定要活得落魄,那还不如立即死去!在失明的最初,他真的曾经想过自戕,可是,骤然失明的他几乎寸步难行,更别说找到自杀的工具。他不吃不喝,试图用绝食的方法“得偿所愿”,最后几乎是靠营养针救回性命。
即使过去那么多年,他的耳边时不时仍会响起母亲在他出事之后歇斯底里地冲着父亲大吼的音:
“为什么不肯拿钱赎他?为什么不肯拿钱赎我们的允初?为什么要报警!”
父亲哭了。他听到他呜咽的声音,沉闷而克制。
“不是说你会把允初当做你的亲生儿子吗?我懂了,这全是我的错!是我的罪!在你心里,始终还是把他当成外人的是吗?”
父亲终于为自己争辩:“不是!雨涵,你不能用这样的话来指责我!四十万不是个小数目,我们的钱也是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何况,当时的我觉得,报警救回我们儿子的把握更大!雨涵,原谅我,原谅我!如果可以的话,我恨不得把我的眼睛挖给允初!”
南庆的母亲最终也没能原谅她的丈夫。抑郁症令她神智日益不清。早先精神状况好些的时候,她还能偶尔笑笑,陪着儿子一起学摸盲文,说些宽慰的话,给他削水果吃,到后来,她彻底无法摆脱心理的阴霾,身体里所有的细胞似乎都在指向一件事:想死!
终于有一天,她趁着家里佣人不察,拖着南庆到了阳台上。那天的太阳很大,母亲的脸凑得很近,强光之下他隐隐约约看得见她的轮廓。
母亲很轻柔地对他说:“允初,跟妈妈一起去好不好?妈妈会永远保护你。”
他感觉到一种不祥的气氛,怯怯地问:“妈,你要去哪里?”
母亲翻身坐到阳台边沿,一只手仍然牵着他。
“你也过来。”她把他的手放在阳台栏杆上,“坐上来啊。”
他摸到了被烈日晒得有些发烫的栏杆,心里一惊,缩回了手。然后又摸索着摸到母亲的膝头,他按住她,惊慌失措地大喊:“妈!你快下来!来人哪!快来人!”
“这样不好吗?”母亲的话音出气地冷静,“这个世界对我们来说会很残忍的,允初,妈不想你留下来受罪!你是妈妈的儿子,你只是妈妈的儿子,你懂吗?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你一个人该怎么走下去呢?难道你宁愿在这个又黑又冷的世界里痛苦地活着吗?”
他来不及思考便冲口而出:“我要!妈,我要!”
“是吗?”母亲的手攀上了他的脸庞,捧起它,她吻了一下他的额头,“兴许软弱的只是我自己吧!允初,妈妈对不起你。”
只是转瞬间,母亲手上的温暖消失了,他被一股大力挣开,再伸手,只抓到一片虚空。
失明的打击加上母亲在他面前自杀的冲击,让他得了好长一段时间的“失语症”。整整三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说过一句话。父亲拿他也毫无办法。父亲?——他还能继续称呼他为父亲么?如果不是因为他出了这件事,他也许永远都不会得知自己原来并不是叶名安的亲生子。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言犹在耳“你只是妈妈的儿子,这里已经没有你的亲人了”!他再也不能挺起胸膛,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在这个家里以过去的身份生活下去。
四十万,他叫了整整十五年父亲的人,因为不肯付出四十万元的赎金,导致了他双目失明的惨剧。他能怪他吗?他不能!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悉心照顾、培养了他十五年。即便在他五岁那年,母亲为他生下了一个女儿,他也没有半分厚此薄彼。平心而论,他应该感激他的养育之恩。可是,他却再也无法对他敞开心扉。
也许,叶名安也感觉到了。在这个家继续存在下去,只会让他的这个“儿子”越来越封闭自己,又或者,他本身也无法忍耐两人同住一个屋檐却没有任何交流的煎熬。母亲去世三个月后,在叶名安的请托之下,他被带离了叶家,随远嫁越南富商、膝下无子的阿姨去了越南。
从那时起,他的名字由“叶允初”,变为了“阮南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