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我不是乞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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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街头,晚秋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他站在十字路的街口,看着眼前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背后的高楼反射着奇怪的光,眼前是一片钢筋水泥的森林,茫然又一次出现在他的眼眸中,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大城市,好大,好高,好繁华,就像电视里面放的一样。
只是在这样的城市里,他又该往哪里去呢?
“看,那里有个孩子,好可怜的样子。”
“嗯,是挺可怜的。”
或许是他站在街头茫然了太久,等他意识到这样那样的关于可怜的词汇是用来描述自己的时候,他就愕然的发现自己脚边上已经零零碎碎多了一些一块,两块的零钱。
他看见一对年轻的男女在他面前丢下一块钱后,就猛然一下子窘迫起来,涨红了脸,低下头,抓起他们丢下的钱,追上去,“我不是乞丐。”
他大声的说着,然后想要将钱还给那两个人,那对年轻的男女就愕然的看着他,然后在他茫然的目光中,那对男女就极为嫌恶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快速摆脱了他,消失在人群之中,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我就说过吧,这样的孩子,看起来可怜,其实都应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就说不要给吧。看吧,差点被缠上。”
“我也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嘛。那孩子看起来是挺可怜的嘛,这么冷的天,穿着那么少的衣服,你说,他会不会是这里……”
声音渐渐被马路上的繁华声掩盖下去,他就更加茫然起来,看着手里的零钱,不但没能还回去,还似乎被人当成了神经病,可是,我真的不是乞丐啊。
他想着,转过头,看见城市高楼那干净整洁的玻璃墙照出的自己的样子,松松垮垮的衣服,让本来就瘦小的他,看起来更加的瘦小,好像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猴子一样,没有穿鞋子,脚上还沾着泥巴。
脸上倒是挺干净的,就是头发乱糟糟的,背着一个几乎和他身体一样大的背篓,乱七八糟的用树叶,破布,还有路上捡到的棉絮之类的东西塞得满满的,看上去脏兮兮的。
但林夕发誓,这些东西虽然是捡来的,但每一样他都认真的洗过,毕竟是要给凤凰盖的,他知道她爱干净,才不会用什么脏兮兮的东西盖在她的身上,只是这城市的灰让它们看起来有些脏兮兮的。
嗯,大城市就是这点不好,空气里到处都充满了奇怪的灰,不过这里的人,好像一点都没有察觉到的样子。
林夕觉得大城市里的人很奇怪,他们善良,他们狡猾,他们热情,他们冷漠,他们精于计较,他们不懂计较,他们善于沟通,他们拒绝沟通,他们个性独特,他们千篇一律,他们是矛盾的组合体,让人看不懂,摸不透。
但不管怎么说,这座大城市里的人也就跟这座繁华的大城市一样,让人爱他们,让人恨他们。
不过也许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应该想想该怎么在这个大城市中生存下来,洛凤凰虽然赋予了他超人一般的能力,但并不能让他不饿肚子。
如果是在城市之外还好,伟大的造物主从来不会吝啬它对生命的恩赐,林夕总能寻找到吃的,特别是当他发现了自己身上的改变之后,食物就变得更加简单起来。
不过在大城市里,野外的那一套自然是派不上用场的,他既不能去寻找植物的块茎,也不能追逐动物的精肉,好在他也不是真的不懂世事的方外之人,知道在城市里,自己手中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钞,或许比他身上那些稀奇古怪,偶尔便是他自己都会震惊的能力更加有用。
或许,乞丐也是一个不错的职业。
他看了眼自己手里的钱,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但又很快打消掉,他有手有脚,自然可以养活自己,又怎么可以跑去乞讨。
不过该从哪里开始呢?
他又有些犯愁起来,这大城市看起来到处都是机会,但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想要真的靠自己的双手正儿八经的养活自己,无疑是艰难的。
“或许还是应该从我的老本行开始。父亲说得对,有手艺的人,到哪里都不会饿死的。”
短暂的思考后,他又变得自信起来,目光开始望向街边的餐馆,好吧,其实是他已经饿了。而且仔细想想除了切菜,洗碗这种事情,他其实会的也不会是太多。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力气已经变得很大,但想来谁也不会相信他这小小的身躯里,藏着让人惊骇的力量,而且他也不准备表露出来,凤凰的遭遇让他明白,不管自己的身体有了什么样的变化,都必须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的样子。
只有这样,他才可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凤凰。
所以就从这里开始吧。不过到时候该怎么说呢?嗯,我洗的碗又好又干净?还是说我可以一口气切八个小时的菜?
但显然林夕想得太多了,比起他想的如何能够说服对方让他帮工的事情,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能够不在门口被拦下来。
“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要饭的地方。”
“我不是来要饭的,我……”
但对方显然不准备听他说下去,“快点走,再不走,信不信我打你哦。”
你又打不过我。
他想说,但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来,指了指门口的告示,鼓起勇气,“你们不是在招工吗?我……”
“哟,看不出来,你还认识字啊。你念给我听听。”
“招工启事。本店需要洗碗工,服务员……”
他念不下去了,因为后面那个墩字他不认识。
“行啦,行啦。快点走,我没空跟你磨叽。再不走,我真叫人赶了啊。”
“怎么回事?”
“有个小乞丐,我马上赶他走。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小乞丐竟然说他不是来要饭的,他是来应聘的?”
“还有这种事情?”
“是啊,他还认字呢。啧啧,现在的乞丐也了不得啊,有文化啊。”
“行啦,别贫啦,早点把他赶走。”
“看着其实挺可怜的,要不让他试试?”
“你疯啦,真当他是来干活了,回头随便偷点东西跑了,你能怎么办?”
“呀,还有这种事情啊。我还以为……”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这个世上骗子太多,笨蛋都快不够用了。你倒是让人有些稀罕起来。”
“滚。我就随口说说而已。对了,人你赶走没有?”
“他自己走了,我就说吧,这种小孩子,看起来很可怜,其实说不定比谁都心黑。嘿,跑对面那家去了,估计又得被赶出来了。看吧,我说吧。你说现在的乞丐也真是啊,好好干好乞丐这份有前途的工作不是挺好的吗?”
“什么都不用干,往那里一跪,钱就跟大风刮来的一样往下掉,每天赚得比我还多,竟然还不知足。”
“就你话多,闭嘴啦,干活。”
正午的街头,晚秋的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
他站在十字路的街口,看着眼前的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背后的高楼反射着奇怪的光,眼前是一片钢筋水泥的森林,茫然又一次出现在他的眼眸中,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大城市,好大,好高,好繁华,就像电视里面放的一样。
只是在这样的城市里,他又该往哪里去呢?
“看,那里有个孩子,好可怜的样子。”
“嗯,是挺可怜的。”
或许是他站在街头茫然了太久,等他意识到这样那样的关于可怜的词汇是用来描述自己的时候,他就愕然的发现自己脚边上已经零零碎碎多了一些一块,两块的零钱。
他看见一对年轻的男女在他面前丢下一块钱后,就猛然一下子窘迫起来,涨红了脸,低下头,抓起他们丢下的钱,追上去,“我不是乞丐。”
他大声的说着,然后想要将钱还给那两个人,那对年轻的男女就愕然的看着他,然后在他茫然的目光中,那对男女就极为嫌恶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快速摆脱了他,消失在人群之中,隐隐约约还能听到他们的对话。
“我就说过吧,这样的孩子,看起来可怜,其实都应了那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就说不要给吧。看吧,差点被缠上。”
“我也没想到会是这个样子嘛。那孩子看起来是挺可怜的嘛,这么冷的天,穿着那么少的衣服,你说,他会不会是这里……”
声音渐渐被马路上的繁华声掩盖下去,他就更加茫然起来,看着手里的零钱,不但没能还回去,还似乎被人当成了神经病,可是,我真的不是乞丐啊。
他想着,转过头,看见城市高楼那干净整洁的玻璃墙照出的自己的样子,松松垮垮的衣服,让本来就瘦小的他,看起来更加的瘦小,好像穿着大人衣服的小猴子一样,没有穿鞋子,脚上还沾着泥巴。
脸上倒是挺干净的,就是头发乱糟糟的,背着一个几乎和他身体一样大的背篓,乱七八糟的用树叶,破布,还有路上捡到的棉絮之类的东西塞得满满的,看上去脏兮兮的。
但林夕发誓,这些东西虽然是捡来的,但每一样他都认真的洗过,毕竟是要给凤凰盖的,他知道她爱干净,才不会用什么脏兮兮的东西盖在她的身上,只是这城市的灰让它们看起来有些脏兮兮的。
嗯,大城市就是这点不好,空气里到处都充满了奇怪的灰,不过这里的人,好像一点都没有察觉到的样子。
林夕觉得大城市里的人很奇怪,他们善良,他们狡猾,他们热情,他们冷漠,他们精于计较,他们不懂计较,他们善于沟通,他们拒绝沟通,他们个性独特,他们千篇一律,他们是矛盾的组合体,让人看不懂,摸不透。
但不管怎么说,这座大城市里的人也就跟这座繁华的大城市一样,让人爱他们,让人恨他们。
不过也许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应该想想该怎么在这个大城市中生存下来,洛凤凰虽然赋予了他超人一般的能力,但并不能让他不饿肚子。
如果是在城市之外还好,伟大的造物主从来不会吝啬它对生命的恩赐,林夕总能寻找到吃的,特别是当他发现了自己身上的改变之后,食物就变得更加简单起来。
不过在大城市里,野外的那一套自然是派不上用场的,他既不能去寻找植物的块茎,也不能追逐动物的精肉,好在他也不是真的不懂世事的方外之人,知道在城市里,自己手中那些零零碎碎的小钞,或许比他身上那些稀奇古怪,偶尔便是他自己都会震惊的能力更加有用。
或许,乞丐也是一个不错的职业。
他看了眼自己手里的钱,脑中闪过这个念头,但又很快打消掉,他有手有脚,自然可以养活自己,又怎么可以跑去乞讨。
不过该从哪里开始呢?
他又有些犯愁起来,这大城市看起来到处都是机会,但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想要真的靠自己的双手正儿八经的养活自己,无疑是艰难的。
“或许还是应该从我的老本行开始。父亲说得对,有手艺的人,到哪里都不会饿死的。”
短暂的思考后,他又变得自信起来,目光开始望向街边的餐馆,好吧,其实是他已经饿了。而且仔细想想除了切菜,洗碗这种事情,他其实会的也不会是太多。
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力气已经变得很大,但想来谁也不会相信他这小小的身躯里,藏着让人惊骇的力量,而且他也不准备表露出来,凤凰的遭遇让他明白,不管自己的身体有了什么样的变化,都必须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普通人的样子。
只有这样,他才可以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凤凰。
所以就从这里开始吧。不过到时候该怎么说呢?嗯,我洗的碗又好又干净?还是说我可以一口气切八个小时的菜?
但显然林夕想得太多了,比起他想的如何能够说服对方让他帮工的事情,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能够不在门口被拦下来。
“去去去。这里不是你要饭的地方。”
“我不是来要饭的,我……”
但对方显然不准备听他说下去,“快点走,再不走,信不信我打你哦。”
你又打不过我。
他想说,但想了想,还是没有说出来,指了指门口的告示,鼓起勇气,“你们不是在招工吗?我……”
“哟,看不出来,你还认识字啊。你念给我听听。”
“招工启事。本店需要洗碗工,服务员……”
他念不下去了,因为后面那个墩字他不认识。
“行啦,行啦。快点走,我没空跟你磨叽。再不走,我真叫人赶了啊。”
“怎么回事?”
“有个小乞丐,我马上赶他走。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小乞丐竟然说他不是来要饭的,他是来应聘的?”
“还有这种事情?”
“是啊,他还认字呢。啧啧,现在的乞丐也了不得啊,有文化啊。”
“行啦,别贫啦,早点把他赶走。”
“看着其实挺可怜的,要不让他试试?”
“你疯啦,真当他是来干活了,回头随便偷点东西跑了,你能怎么办?”
“呀,还有这种事情啊。我还以为……”
“这种事情多了去了,这个世上骗子太多,笨蛋都快不够用了。你倒是让人有些稀罕起来。”
“滚。我就随口说说而已。对了,人你赶走没有?”
“他自己走了,我就说吧,这种小孩子,看起来很可怜,其实说不定比谁都心黑。嘿,跑对面那家去了,估计又得被赶出来了。看吧,我说吧。你说现在的乞丐也真是啊,好好干好乞丐这份有前途的工作不是挺好的吗?”
“什么都不用干,往那里一跪,钱就跟大风刮来的一样往下掉,每天赚得比我还多,竟然还不知足。”
“就你话多,闭嘴啦,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