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霸王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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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采薇夹口菜放在嘴里,掩饰先前的失态。此胖子麒非彼胖子麒吧?一个圆滚滚嘟嘟脸的形象跃然心上。
她十岁那年随爹娘回到卫国国都后认识的第一个玩伴就是胖子麒。他比她大两岁,他家是卫国的首富,比邻将军府而居。
因为他从小爱吃天下美食,所以一直很胖,长得敦实可爱,大家都昵称他胖子麒。他娘是位性子温婉的女子和林若仙非常谈得来,经常带他来将军府做客,小孩子心地纯良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因为知道胖子麒爱吃美食,小采薇发现什么美味就请胖子麒过来品尝。胖子麒嘴很刁,美食吃多了品味越来越高,开始自己动手烹饪食物。
他对做菜非常有天分,做出来的菜不仅小采薇吃着上瘾连大人都赞不绝口。那时候的凌采薇经常缠着他求他做好吃的给她解馋。他和凌采薇约定,哥可以为你做一辈子好吃的,但你要答应嫁给我。
十岁的小采薇为了美食,轻易地就点头答应,把自己给卖了。
胖子麒从小只有一个心愿:尝遍天下美味。后来,他又多了一个愿望:娶凌采薇为妻。
不过,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全家因为要开辟生意疆土举家迁徙到了秦国。从此,她再无他的消息。
叮叮当刚才被凌采薇喷了一身水,想要抖动身子甩干。她这才从回忆中抽身,眼急手快给它按在桌子上。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她掏出帕子给它擦身体,擦了两下才看清那是南荣烈曾经为她擦头发用的。绢面干净的只在一角绣了个烈字。他擦完要拿走,她说洗干净了再还给他,就一直带在身上。
赌物思人,她想起近日来南荣烈的种种举动,心中愤慨,所有怨气全撒在帕子上,使劲地揉搓着叮叮当地小脑袋。
“姑娘又在虐待爱宠?竟然还想要撑死它?”一个着一袭青衣的男人旁若无人地坐在凌采薇对面,拿过她的筷子夹起碟子里的肉直接放进自己嘴里,一边咀嚼一边点头称赞。
趴在桌上享受主人爱抚的叮叮当突然四爪着地,咝咝地冲着那人大叫起来。凌采薇回头看看周围,又看看对面面如冠玉的年轻男子,心中微微一怔。这人怎么看出自己是女子?她并不认识他。看他秀眉兰目样貌英俊不像是坏人,不过爹教过辨人要观其目,他的眼睛里闪烁着一丝邪狞,令凌采薇感到不安。
“你认错人了。”
“又装又装。几天不见就不认识英雄榜排位第一美男丁家诚了?”
凌采薇如果喝着水一定会全喷他脸上。长得是有模有样,可惜她还是觉得比某人差了好多。
“这位美男子,在下说最后一遍,您老人家认错人了。”她不想惹麻烦,抱过叮叮当拍下二两银子,跟旁边桌上上菜的小二说道:“结账。”转身想走人。
“姑娘是想吃霸王餐?”丁家诚一声质问,引来周围人注目。刚才还喧哗的大厅渐渐安静下来,目光全都聚集在凌采薇身上。她瞪了一眼始作俑者,问店小二:“二两银子不够吗?”
店小二瞧瞧桌子上的剩菜,遗憾地摇了摇头。
凌采薇面上微红,三个破菜二两银子都不够,简直是黑店。也怪自己事先没问清楚就坐下来吃饭了。
她又从钱袋里掏出四两银子放在桌上,“二两银子一个菜,这次够了吗?”她问店小二。
店小二又摇了摇头。凌采薇心中压抑半天的怒火瞬间燃烧,她把钱袋往桌上一拍,怒斥道:“你家开的是黑店吗?三个菜六两银子还不够?光天化日明目张胆的打劫?官府不管吗?你们这是漫天要价,不怕官府来封店?”她连连逼问店小二,小二只好陪着笑等她发完了火才笑着解释道:“客官有所不知,小店的菜不贵,位置贵,您看看……”他用手指指凌采薇刚才坐的位置。
凌采薇低头端详,不过是一把看起来很普通的紫檀木灯挂椅,并没有特别之处。
对面挑起事端的丁家诚见她也看不出什么名堂,便颇为热情的解说道:“这把椅子看似平常,姑娘你却有所不知。”
他还想往下说,凌采薇瞥过一束如炬的目光警告他,他像是真的被火烧着一样,身体往后躲了躲,改口说道:“公子有所不知,这是当今贤王坐过的椅子。贤王是谁?”他压低声音凑到凌采薇跟前,凌采薇条件反射地退了一步躲开他的靠近。他耸耸肩,无所谓地接着说道:“当今南国二虎相争,其一就是贤王。哪天要是他占山为王,那他坐的椅子岂不是‘皇上’坐的椅子。”他有所避讳,“皇上”二字用的是唇语。但众人猜也猜出他的意思。
凌采薇想起贤王那张欠揍的脸就讨厌,要是知道是他坐的椅子,请她坐她都不坐。不过,一个小酒楼有什么能耐得来贤王的坐椅?她不禁冷笑。
“你不信?不信没关系。可是店家明码标价,坐一次一百两纹银。”丁家诚把碟子端到他面前,在里面翻翻捡捡。“那个小畜生吃过的东西我还能吃吗?”他自言自语道。
“一百两?”凌采薇觉得自己头上悬了一把刀,正在往下掉。
丁家诚把她钱袋里的钱倒在桌子上,数了数,不过二十两。“惨了,你只能把自己抵押在这儿当小二了。”
凌采薇才不担心这一点,只要到了傍晚她还没回太子府,一定有人出来寻她。到时候谁哭谁笑还不一定。
但凌采薇不想把事情闹大了,想找个折衷的办法解决此事,她和店小二商量把老板请来,有事要和老板说。谁知店小二告诉她:“老板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此刻,她俨然成了所有人的焦点,还是吃霸王餐不给钱的主。来醉仙楼吃饭的人都是认可这里规矩的人,而且是心甘情愿排着队来花钱的。唯独她吃完饭没钱给。在别人眼里她才是错的那一方。
难怪她进来就有位置坐,原来这个位置不是一般人能坐的。
听着有人指指点点,本来理直气壮的她反而觉得不好意,气焰渐渐小了。叮叮当聪明的很,察觉到气氛不对,一溜烟从凌采薇袖子蹿出去,逃得比兔子还快。
没义气。
凌采薇要去追它,众人都高声叫起来,不能跑,别让他跑了。
凌采薇被人堵在门口,想走是显然行不通了。她只好让小二把掌柜的请来。既然老板见不了,掌柜的可以见吧。
“慢着。”一个男人站起来,拿出一张银票,说:“这是一百两,这位公子的帐算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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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麒从小只有一个心愿:尝遍天下美味。后来,他又多了一个愿望:娶凌采薇为妻。
不过,在他十四岁那年,他全家因为要开辟生意疆土举家迁徙到了秦国。从此,她再无他的消息。
叮叮当刚才被凌采薇喷了一身水,想要抖动身子甩干。她这才从回忆中抽身,眼急手快给它按在桌子上。还让不让人吃饭了?她掏出帕子给它擦身体,擦了两下才看清那是南荣烈曾经为她擦头发用的。绢面干净的只在一角绣了个烈字。他擦完要拿走,她说洗干净了再还给他,就一直带在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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