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四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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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仨去了趟镇上,回来就大包小包地往家里搬,这消息传到老安家的耳朵里,那可是不得了了。二房分出去的时候可是连口粮食都没给,都以为二房要跟牲口似的吃草,满山遍野找野菜吃。
可二房不但没有跟牲口似的活着,还大包小包地往回带,就好像那些东西都不要钱似的。
思前想后地,总觉得不对劲,莫不成二房私藏了银子?
安婆子一想到杨氏过上好日子,哪里还能坐得住,就想去祖屋那里瞅个明白。这些年杨氏有没有私房钱,安婆子自己也是算得出来的,毕竟平日里盯得紧。
现在琢磨起,安婆子觉得杨氏肯定是藏了嫁妆,只是当年杨氏嫁过来的时候说自己是孤女,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自个就相信了。
可安婆子正要出门,人就被安老头给骂回去了。
昨儿个分家才当着大伙的面说不要二房孝敬,正所谓坏事传千里,胖丫把篓子烧了的事情,半天的功夫就传得满村子都知道,就连胖丫说的话也传了出去。
这会就算是再眼馋二房的东西,死要面子的安老头也不会让安婆子去闹事。
通过此事,安老头还沉脸着开了个会,无非要老安家的爷们争气,秋天考试的时候,一定要考出个名堂来。
只要能考出个名堂来,还用得着稀罕人家孤儿寡母的东西?
不得不说,真的很励志,爷们更加努力了。
见安老头都这样说了,安婆子再是不乐意也只能暂时歇了这心思,要不然安荞家也不能这么消停。
只是安荞家消停了,老安家却又不消停了。
按照之前那样轮着做家务,月初十天是大房把家务给包了。
二房没有分出去的时候,家里头的十头猪还是二房给养着,可现在二房分出去了,家里头的猪就没人管了。一大清早地,人都还没有醒,昨儿个就没有喂饱猪就先嗷叫了起来,把人都给吵醒了。
可家里头没多余的猪草,只能去割新鲜的。
大房程氏要做早饭,胡氏要去洗衣服,安婆子就李氏去割猪草。
嫁到老安家那么多年李氏就没割过猪草,去的时候磨磨蹭蹭地,到了吃饭的点却很准时就赶回来。完了安婆子往篓子里一瞅,就那里猪草,三头猪都喂不饱的,更别说是十头猪了。
不过才两天的时间,安婆子就觉得家里头的猪瘦了很多,指着李氏的鼻子就骂了起来,吃个早饭都不能消停。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头,日后还有更多的麻烦事呢。
相比起来,安荞家这一天都过得不错,要不是饭后安荞晕倒了的话,或许会更好一些。
最先发现安荞晕倒的是顾惜之,这货可记得安荞说过饭后要去抓鱼的,可饭后就见安荞躲回屋里去,连个面都不露了,忍不住就去找安荞。
一进门就看到安荞四脚趴叉地躺在地板上,面上的紫色不知是什么时候消去的,反正刚吃饭的时候那张脸还是紫的。现在瞅着虽然不紫了,却苍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唇色也是苍白的。
顾惜之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扶安荞,急急叫道:“胖女人,胖女人你醒醒,你个胖女人是怎么了?”
叫了好一会儿安荞都没有反应,脸色苍白得就跟死人似的,顾惜之看得心惊肉跳,满心忐忑地伸手放到安荞鼻孔那里试了试,确定还在呼气,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着急着就想要把安荞抱到炕上去,可安荞最近又沉了不少,现在起码也有一百八的重量。身体正处在虚弱期的顾惜之使了好大的劲也没能把安荞给抱起来,急得汗都流了出来,不得已赶紧跑出屋去喊人。
等喊来人把安荞搬到炕上,又急急忙忙地回镇上找大夫。
怕耽误时间,大牛背着老大夫一路狂奔。
老大夫一把年纪,差点没把老命给颠没了。结果给安荞一看,得出了失血过多的结论,可这人好好的,身上顶多就有点擦伤,怎么就失血过多了呢?别说别人弄不明白,就是身为大夫的大牛外公也弄不明白。
实在没辙,就先开点补血的药,先服着看看。
谁也想不到,安荞这一昏迷就是三天,各种补血的一个劲地往灌着,情况才缓缓好转。
在这三天里,大牛特别能干,帮着把屋子的窗户做好,还把路也清理了出来。要不是顾惜之说安荞还想要把房子建志来,大牛说不定还会给弄个围墙出来。
那口井大牛也试着清理了一下,打起一桶水来发现水是清的,又试着喝了一口,发现水挺好喝的,比一般的井水都要清甜,还没有什么异味,也就没有再清理了,只是打了些水来清洗东西,浇了浇井边刚整理出来的二分菜地。
安荞是第四天早晨醒来的,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三天的事情,一睁眼就各种撑懒腰,感觉身体跟长了锈似的,多撑几下说不定还能再长长。不过这长长自然不是横着长,而是竖着再长一点。
头有点晕,嘴巴里有药味,感觉哪里怪怪的。
“胖丫,你终于醒了!”杨氏端着药进门,看到安荞坐了起来,顿时惊喜地叫了起来。
什么叫终于醒了?安荞疑惑,视线移向那碗药。
杨氏赶紧把药递了过去,说道:“醒了就快点吃药,娘给你晾凉了才端进来的。”
安荞接过药碗,凑上去闻了一下,补血用的,而且还是大补那种。
“快趁热喝了,你都不知道,你那天昏倒了,可把我们给吓坏了。”杨氏想起那天的情况,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那天安荞脸色苍白,一副进气少出气多的样子,生怕一个不好就直接断了气。
好在喝了这么多的药,总算是有点用,要不然她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安荞蹙眉,并没有直接喝药,而是伸手给自己把了一下脉。
竟然是失血过多!
怎么就失血过多了呢?安荞感觉脑门子有点疼,拧眉回忆了起来。耳边又传来杨氏的催促声,安荞自觉地端起碗来喝着,一边喝一边回忆着昏倒之前的事情。
记忆一下子涌进脑子里,最后一口药喝完的瞬间,终于想起发生了什么事情,下意识反手朝后背摸回去。
“哎,胖丫你别把碗扔了啊!”杨氏一直看着安荞喝药,看到安荞扬手还以为安荞喝着药难喝就脾气又上来了,要把碗给扔了,吓得赶紧伸手去夺碗。
碗被夺了,安荞也冷静下来了。
“娘你帮我看看,我咋感觉后背好痒呢,是不是上面有红点什么的。”安荞自己是看不到后背的,干脆背对着杨氏,把后背的衣服掀了起来。
“你这孩子,门还开着呢!”
“婶子,胖丫她怎么样……呃!”
杨氏正要伸手把安荞的衣服放下,想着先把门给关上,然后再掀起来看。可还没来得及做,顾惜之就从外面冲了进来,一眼就看到安荞那白花花的后背,顿时就愣在门口那,眼睛瞪圆了,一眨不眨地盯着。
“少爷你在门口这里干啥?快让开,我得进去拿个木桶。”大牛刚撒了泡尿回来,打算拿木桶去打水浇浇菜地。
顾惜之一下子回过神来,立马从地上跳了起来,扭头就去推大牛:“去去去,要木桶我给你拿,你不许进去!”
大牛疑惑:“少爷你干啥呢?”
“你管我干啥,家里不是没柴了吗?你先上山砍柴去。”
“柴刀在屋里呢,我得拿柴刀行啊。”
“拿什么柴刀,你力气那么大,比刀管用多了,直接用掰的。”
“这……”
“赶紧去,别废话!”
“……”
屋里头杨氏也一下子回过神来,赶紧把安荞的衣服给扯了下来,将安荞那白花花的后背盖住,然后连鞋子都顾不上穿,赶紧跑去把门给关上。
“你这孩子,怎么随随便便就把衣服掀起来,都让人给看见了。”杨氏回到炕边就给了安荞后背一巴掌,心惊肉跳地,就好像吃亏的不是安荞,而是她自己一样,一副心疼死了的样子。
安荞却没觉得后背被看了有什么,反而是杨氏那一巴掌打得她好疼。
“娘你这是病好了是不?打人那老疼的。”安荞伸手往后够了够,可惜太胖了点,半点也够不着,又把后背的衣服给掀了起来,说道:“你快给我看看,是不是打红了。”
杨氏下意识又想一巴掌打过去,可手刚抬起来就见到安荞后背上一个红通通的巴掌印,心疼得没舍得再打第二次。
“还真是打红了,怎么办?娘给你揉揉?”杨氏又好气又心疼,却还是忍不住关心,凑过去给吹了吹。
“娘你别吹,快给我看看有没有红点啥的,老痒了。”
“我看看。”
杨氏说完又给吹了吹,好像多吹几下就不疼了似的,吹得安荞不愉快了,又说了一声,杨氏才没吹,给仔细瞧了起来。
“没有疙瘩啊,看着挺好的,连个印子都没有。”杨氏仔细地看了又看,发现自家闺女的皮肤还真的挺好的,白白净净的,真真是连个印子都没有,感觉就跟刚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嫩得都不行了。
“没有就算了!”安荞实在受不了杨氏那灼热的视线,干脆把衣服放了下来,然后又四下找了起来,一边找一边问:“娘,你没有看到一个小鼎,这么大个的,跟个小香炉似。”
杨氏愣了一下,往炕头那里走了去,从那里拿出来一个鸡蛋大的东西,往安荞跟前一放,说道:“香炉似的没看到,鸡蛋那么大的倒是有一个。也不知道你上哪捡来的,瞅着花花绿绿的,怪别扭的。”
若不是身体有所感应,安荞真不敢相信眼前这别扭的小东西就是之前那个鼎。还跟小香炉那么大点的时候,看起来感觉还好一点,可变得这么小个以后,还真就跟杨氏说的,花花绿绿的,就跟脏了似的,怎么瞅都觉得别扭。
“那娘你有没有看到一根金针,比毛线针细点那种,这么长。”安荞又问起金针来。
这会杨氏就真不知道了,摇摇头:“没看到。倒是从你后腰那里翻出来一包针,可也不是金针。再说了,咱们家哪来的金币,你不会是做梦了吧?”说完又将银针给取了出来,放到安荞跟前。
事实上杨氏可不是嘴里头说说,一会说香炉那么大的鼎,一会又说金针,事实上却是鸡蛋大的小玩意,还有一包银针,给杨氏的感觉,就是真做梦了。
安荞可不打算解释,拿起银针来看了看,包好多后又塞回后腰那里。
杨氏就皱起了眉头:“你带着这一包针干啥?娘可是数过了,那有十三根,你还放后腰那里,要是一个不小心把你脊梁骨给戳了,那可就完了。”
“怕啥,包着牛皮呢。”安荞不以为然,这个习惯已经好几十年了,身上带得最多的时候,那是整个腰一圈都是针,也没见把自己给扎着了。
尽管杨氏还是不赞同,但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
这会时间已经不早,杨氏就说要去做饭,让安荞在屋里头再歇一会儿。
安荞没说什么,等杨氏出去了,立马把五行鼎拿起来看了看。估计是认主了的原因,安荞甚至不用研究就知道小鼎为什么变成这样,原因说出来那都是泪,竟是她的修为太低,所拥有的灵力不足以支撑小鼎维持原形,只能变成这个样子以减少消耗。
而那根金针,安荞感应了一下,大抵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了。
扒开衣服往胸口剑骨的地方看了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金针就藏在剑骨那里。得出来的结论让安荞忍不住挂了两条面条泪,大抵是她的修为太低,根本就无法撼动这根金针,只能在她的体内温养着。
倘若她一辈子都是这等修为,那么她一辈子都得跟个鼎炉似的温养着这根金币,并且还不能拿出来用。
而五行鼎也是这个意思,都需要她自身的灵力来温养。
安荞就觉得,自己大抵是被安道子这所谓的老祖给坑了。以为得了一座宝藏,可事实上它没卵用,反过来跟个吸血鬼似的,还要你养着。
刚要把衣服拢上,门又被推开了。
安荞扭头看了去,只见丑男人一副见鬼了的样子,赶紧转身。
“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也没看见。”顾惜之声音结结巴巴地,脖子一直红到耳根那里。
安荞不太在意地把衣服拢起,别说她是背着门口那里扯开衣服的,就算是对着门口那里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反正又没有露点,胸口那里的确挺有肉的,可那根本就不是胸,仅仅是肥肉而已,说白了就是个平胸。
“行了,我穿好了。你这是想干嘛?跑得那么急,”安荞收拾好身上的衣服,又将五行鼎拿起来,找了根绳子穿了一边鼎耳,然后捆在腰带那里。
顾惜之小心地回头看了一眼,确定安荞已经把衣服穿上,这才转过身来,看到安荞把鼎挂在腰那里,就说道:“你挂那么个丑东西干嘛?想要挂的话,我给你买个玉佩。”
安荞道:“我要玉佩干嘛?无聊,我挂着有用,你别管。说说你那么急忙跑来,有什么事。”
顾惜之想起两次看到的,尽管没有看清楚,可那白花花的一片在脑子里,是怎么挥也挥不去了,略为尴尬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你怎么样了。毕竟你这都昏迷了三四天,是个人都会担心的。”
“好吧,看在你那么担心我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安荞把鼎挂好就从炕上下来,刚站起来就感觉脑袋有些发晕,身体晃了晃。
顾惜之看着就吓了一跳,赶紧跑上去扶住,而安荞又实在是重了点,那一下差点没扶住把自己也搭进去。
好在安荞只是晕了一下,很快就好了起来。
“你这要是不舒服就多休息一下,不用那么急着起来,大不了家里头的活我都帮你做了。”顾惜之一脸担忧地看着安荞,小声嘀咕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竟然还会失血过多,我明明就没看到你受伤。”
安荞顿了一下,到底为什么失血过多,没有人比她自己还要清楚,大抵是那两个吸血鬼干的好事。说起来还真是庆幸杨氏把那鹿血给煮了,要不然她到这会都醒不来,至少得昏迷七八天去。
也庆幸自己是个胖子,血比一般人要多,要不然更完蛋。
“我这不是好了?”安荞想了想,干脆转移话题,说道:“我昏迷的这几天,我爷奶他们没有来找麻烦吧?”
顾惜之摇头:“找麻烦的倒是没有,不过有一个叫老王媳妇的,经常过来找你娘。”
安荞‘哦’了一声,又说道:“我打算把房子给建起来,你有什么建议不?”
安荞一边说着一边朝门口走去,顾惜之担心安荞又发晕,赶紧跟上去伸手扶着,心头却‘怦怦’直跳,就为安荞问他要建议。
这建房子这种事情都问,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了?顾惜之在心头想着。
突然一片白花花的后背在脑子里闪过,一下子僵住不动了。
走着走着这家伙就停了下来,安荞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将自己的胳膊抽了回来,心道这丑男人发什么神经,不走就别扶着。
谁料才抽回来又被抓住了,扭头就对上一张笑得贱兮兮的脸,顿时无语了。
“你瞧你,身体都还没恢复呢!还是我扶着你走好了,要不然一会你晕倒了,可就不好了。”顾惜之一脸笑嘻嘻地,眼珠子却不敢往安荞身上看,一个劲地在心里头告诉自己,不过一个肥妞而已,没什么好看的。
可不管怎样都没用,看着安荞那嫩白的脸就会想起那白花花的后背,感觉好嫩的样子,好想咬上一口。
也不知道这胖女人是怎么养的,明明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没有那么白那么嫩,手都是粗的。算起来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人不但白了许多,还嫩了许多。
最大的变化是那肚子,看着好像小了不少。
还记得一脑袋扎到那肚子上的感觉,可惜是脑袋扎上去的,要是能用手摸摸就好了,说不准跟后背那样白白嫩嫩的……
安荞总觉得顾惜之的神情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似乎贱兮兮中又有点色眯眯的样子。想想又觉得不对,这家伙对谁色眯眯都不会对自己色眯眯,就自己这快二百斤的体型,任谁看了都不会有*。
对自身的安全性,安荞还是相当自信的。
没走多远安荞就停了下来,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发现自己不过才昏迷了三天时间,祖屋这里就大变样了。
废墟被清理了出来,甚至井边那里还弄了块地出来,看样子已经撒上了种子。先前那简易的棚子多打了几条木桩子,顶上铺荆棘条,还有一层厚厚的茅草,灶子也变了个样,泥砖跟石头混合砌的,看着比老安家厨房的那个还要好。
从门口出来的那条道也清理出来,用泥石铺得高高的,就算下雨也不怕被水泡了。
“都大牛做的吧,还挺能干的。”安荞一脸惊叹,再次觉得家里头有个大牛这样的男人很不错,可惜大牛不是自家的,杨氏还生不出那么大个儿子来。
顾惜之不满道:“也不全是大牛一个人做的好吗?我也有帮忙的。”
安荞就道:“十个你做的,你顶不上大牛一个人做的。”
顾惜之顿时就不说话了,还真就跟安荞说的那样,尽管顾惜之有帮忙。可身体到底还虚弱着,重活基本使不上劲,只能跟着杨氏做点轻松点的活。而这里大多都是重活,就只能落到大牛的身上去。
可这也不能怪他不是?要是他的身体好了,也能帮上不少忙的。
又忍不住在心里头嘀咕,大牛那样的就是个变态,才七岁就能举起三百斤的石头,十岁的时候扛着五百斤的大石磨跑得飞快,十八岁的时候跟人拔河,大马步往那里一扎,十个壮汉都拉不动他一个,现在二十岁,比起十八岁的时候只强不弱,还长得牛高马大的。
正腹诽着呢,就见大牛左肩扛一棵水桶粗的干树不,右腋下还抱了棵一般粗的,毫无压力地大步走了进来。
与其担心人会不会累着,不如担心地面会不会被踩个坑出来。
“事实就跟你说的一样,十个我也顶不上大牛一个。”顾惜之说这话的时候是真的心服口服的,不无羡慕地说道:“说实话我这辈子就羡慕大牛一个,虽然人笨了那么一点点,可他力气大啊,再笨也没人敢欺负他,把他惹恼了,一巴掌就能把人给拍死了,就跟拍苍蝇似的。”
安荞抬手照着顾惜之的后脑勺子一巴掌拍了过去,然后问道:“是不是像这样?”
顾惜之捂着脑勺黑了脸,可不可以掐死这胖女人?
安荞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朝棚子走过去。早晨喝的那碗药发挥了作用,这会感觉头已经不那么晕了,要是能再来点血豆腐,感觉一定会更好一些。摸了摸肚子,不知杨氏在做什么饭,有没有大鱼大肉。
“你走慢点,一会又头晕了。”顾惜之觉得自己真是贱透了,才被这个女人打了一巴掌,竟然还那么关心这女人。
担心这女人头晕摔跤,还屁颠屁颠地上前去扶。
杨氏已经将饭给煮好,肉也炖好了,正打算再炒点菜,听到顾惜之的声音,赶紧扭头看了过去,见安荞被扶着走过来,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扶着:“胖丫你咋起来了呢,头还晕不?”
安荞探头往棚子里头看了看,说道:“我没多大事了,娘你做饭吧,别管了。”
“那行,你先在这坐一会,娘再炒个菜就行了。”杨氏说着就不自觉地看了顾惜之一眼,视线落在其扶在自家闺女的手上,怎么看都觉得不得劲,总觉得自家闺女被占了便宜,吃了亏了。
心里头想了想,觉得还是要提醒自家闺女一下,甭总大大咧咧的,让人占了便宜去。
顾惜之感觉到杨氏的不悦,不自觉地又想起那白花花的后背,顿时一脸讪讪之色,把安荞扶到凳子上坐好,就赶紧跑了过去:“婶子你炒菜吧,我来给你烧火。”
杨氏嗯了一声,要是烧个火能让这家伙远离自家闺女一下,那也是不错的。
嗤嗤嗤……
正烧着火呢,外头就传来声音,探头往外看了看,好像也没什么好看的。正要收回视线,余光却瞥见安荞正炯炯有神地瞅着外边,这心情一下子就跟泼了盆凉水似的,不舒服极了。
不过粗人一个,有什么好看的!
这胖女人不会是看上大牛了吧?顾惜之心跳漏了一拍,连火都顾不上烧了,脏手往身上蹭了蹭,赶紧找个大碗,掀开汤锅盛了一大碗汤,然后一脸讨好地挡住安荞的视线。
“你尝尝这汤,你娘熬了好久了,味道应该不错。”
杨氏本来还有点恼顾惜之不好好烧火,见顾惜之是给安荞盛汤,就不恼了,也笑着说了一句:“对啊,胖丫你尝尝这汤,先喝点顶顶肚子,一会就该吃完了。”一边说着一边往灶里添了把火,实在不指望顾惜之能好好烧火。
不过杨氏也算得看出来了,这小子是真看上胖丫了。
这下好了,有了杨氏的话,顾惜之理所当然地挡住安荞的视线,不让安荞再看了。一边对着安荞笑嘻嘻,一边在心头暗骂大牛爱炫耀,锯个木头也不好好锯,整得那么花俏,骗人家小姑娘。
“等吃完饭,你要是好点,我就陪你转转去。”顾惜之一脸笑嘻嘻,若非那皮肤被毁得厉害,光一个笑容就能迷死人。
安荞眼睛微闪了闪,觉得应该帮顾惜之治好的,至少看着会顺眼一点。
可不知怎么地,又不太想帮治,觉得这样也挺好。
……
早饭过后。
安荞又感觉好了许多,就打算到村里头转转,顾惜之自然是跟了上去,一边走着一边向安荞吹嘘自己的光荣事迹。而所谓的光荣事迹,无非就是说他以前有多好看多好看,有多少美女为他痴狂,一个微笑能迷倒一地人等等。
安荞百般无聊地听着,心头生起了一个念头,绝逼不能给这货治脸。
虽不知这货竟究能有多好看,可从其五官与脸型可以看得出来,肯定是不差的。尚且还是个丑八怪的时候,都能嘚瑟成这样,要真治好了就不知道会嘚瑟成什么样子的。
转念又想,这货嘚瑟不嘚瑟的,跟自己又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忧心个毛?
不经意扭头看了一眼,阳光下那张丑脸竟如此生动,心跳不自觉地漏了一拍,赶紧扭头移开了视线,并且换了个方向走。
时不时会遇到村里人,而村里人对安荞身边跟了个人虽然有些好奇,可这几天也没少听说了。
要说起来,这事还是老安家传出来的。
说胖丫个不要脸的,找了个野男人不说,还带回了家。
听得多了,再看到胖丫带着野男人出来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了。更何况大伙关心的不是胖丫是不是找了野男人,而是胖丫的脸好了没有。这会看到胖丫已经变得白白净净的,村里头渐渐地又沸腾了起来,感觉那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下来不少。
谁也不乐意顶着那张紫脸过日子,就盼着能够早点好。
一时间安荞带了个野男人出来逛,脸变白了的事情,又传遍了整个村子,大伙又议论纷纷了起来。
安荞却带着人拐了个弯,朝上青河走了去,打算到河边逛逛去。
不是农忙的时候,每家每户的媳妇儿都习惯早午到河里头洗衣服,要是天气好,洗完晾上一天,到晚上就能干了。
到了河边的时候,河边正热闹着,一群娘们一边洗衣服一边唠嗑。
安荞本身不是个八卦的,就没打算去听点什么,可不经意间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刚竖起耳朵就被对岸的下河岸娘们给看到了,冲着河这边就喊了起来。
“胖丫,你家朱老四可是生病了,你就不打算回去瞧瞧?”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跟了朱老四都半个月了,咋地也得关心一下吧?”
“哟,这才几天啊,就找了个男人了这是?”
……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对岸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台戏了。
下河村跟上河村也只就差一个字,可到底不是同一个村子的,那村子里就没一户是姓安的,而且大多都是外来户。上河村除了说不清的老王八那两口子以外,可全都是姓安的,同一个宗族的,自然就比较团结。
再是不待见胖丫,那也只能自个村里头笑话,哪能让外人笑话了去,当场就有人骂了回去。
“这天下又不止朱老四一个男人,咋就不许我们胖丫找男人了?”
“朱老四那算是什么东西,死了活该那是,凭啥让咱胖丫去看他。”
“听说那秦小月可是要到县城里头给人做妾去,人家嫌你们村忒穷,不乐意嫁到你们村去。”
……
安荞可没想到自己到河边逛逛,就一下子成了争论的话题,两条村子的娘们吵架的导火线。瞧这两群娘们隔着一条河吵了起来,还有越吵越激烈的趋势,真心无语了,真怀疑要不是隔了河,会不会直接打起来。
不过话说回来,朱老四生病了?
听对面那群娘们说的,好像快要病死了的样子。
对于朱老四这个人,安荞谈不上是什么感觉,虽然原主的死与朱老四有那么点关系,可说到底也是原主自己作的。当初原主可是欢天喜地嫁过去的,到死也没有怪过朱老四,反而为朱老上让她躺床上而感动不已,简直就是死而无憾了。
对于原主所谓的爱,安荞也不好去评判点什么,但对于朱老四其人,安荞是懒得理会的,转身就打算离开,然而刚转身体内就无端生起一股情绪,那是对朱老四无比担忧的情绪。
安荞眉头拧了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情绪,却因着这具身体而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以至于自己难受了起来。忍不住伸手捶了捶胸口,似乎多捶几下就会感觉好一点,然而在捶第四下的时候,手被抓住了。
“你捶自己做什么,想去看就看去,又没人拦着你。”顾惜之心里头是不舒服的,不情愿安荞去看朱老四的,可更看不得安荞自残。
尽管安荞什么也不说,可那难受的样,一眼就看得出来。
在此之前顾惜之就打听过,胖女人之前有成过一次亲,不过半月就让人休了回来。听说是婆家不好,差点把人给打死,怕担了人命才把人送回来。那朱老四也不喜欢胖女人,喜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所以对胖女人百般讨厌。
为此顾惜之还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长成什么样子,让胖女人如此惦记。
后来的确看到了,长得一般般,连蓝天锲都比不上。
不过也比较过了,尽管这小子长得一般般,可在附近的这几条村子里,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个,怪不得看起来一点都不傻的胖女人会喜欢上,毕竟胖女人有那么点花痴,还有那么点好色。
对比过后,顾惜之觉得,那朱老四与自己相比较,唯一的长处就是比自己年轻,除此之外就没有比得过自己的了。
可现在看着,顾惜之觉得自己有点自以为是了,毕竟自己的脸已经不是过去的那张脸。就是自己看着自己这张脸,也觉得很不顺眼,胖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喜欢。
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现在却不得不去在意了。
也怪不得自己怎么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原来心里头还惦记着朱老四那小子。一时间心头百般滋味,只觉得好难受。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却偏偏说出让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话。
突然就醒悟了,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胖女人。
安荞看着那只抓住自己肥手的‘蛤蟆’爪子,眉头拧了起来,并不打算被原主所残留的情绪所支配,扭头朝下游的地方走去:“看什么看,是死是活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你也甭在这里听了,给我抓鱼去,晚饭我要吃鱼。”
顾惜之愣了一下,回过神来面上一喜,赶紧跟了上去,拍拍胸口说道:“不就是想吃鱼嘛,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笑容还真是灿烂,感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辣人,安荞差点看花了眼。
这家伙还是个丑逼的时候就那么闪眼了,要是治好脸,那该闪花多少人的眼睛啊?
安荞不自觉得地抬起手来,朝自己掌心看了去,一团散发着乳白色的光芒自手心生起,在将要覆盖住全手心时又缩了回去,随着光芒的回缩握紧了手,缓缓地放了下去。
一身修为恢复后,要给丑男人医治,其实并不困难。
只是安荞很想知道,倘若丑男人恢复了容颜,会不会还如现在一样百般讨好。扭头又再看了丑男人一眼,脑中不自觉地闪过其那一脸嘚瑟的样子,顿时狠狠地抽搐了几下,忍不住吐言:“嘚瑟!”
“什么叫嘚瑟,你肯定不知道,我可是个抓鱼好手来着!我跟你说,你别不信,就是给我一个这样的水坑,我也能给你抓起一条霸王鱼来。”顾惜之就不干了,袖子都撸了起来,一副要跳进水坑抓鱼的样子。
安荞顿了一下,默默地看了一眼那水坑,迟疑地抬了抬脚,到底还是拐了个弯,绕过水坑才继续向前走。
水坑太深太大,她人太胖不好跨越,还是避开的好。
“哎,你别走啊,我还没给你抓鱼呢。”顾惜之赶紧跳过不足一米宽的水坑追了去,嘴里还叫喊着要水坑里抓霸王鱼。
安荞听得眉毛一个劲地颤抖,才发现这货有那么点逗逼属性。
母女仨去了趟镇上,回来就大包小包地往家里搬,这消息传到老安家的耳朵里,那可是不得了了。二房分出去的时候可是连口粮食都没给,都以为二房要跟牲口似的吃草,满山遍野找野菜吃。
可二房不但没有跟牲口似的活着,还大包小包地往回带,就好像那些东西都不要钱似的。
思前想后地,总觉得不对劲,莫不成二房私藏了银子?
安婆子一想到杨氏过上好日子,哪里还能坐得住,就想去祖屋那里瞅个明白。这些年杨氏有没有私房钱,安婆子自己也是算得出来的,毕竟平日里盯得紧。
现在琢磨起,安婆子觉得杨氏肯定是藏了嫁妆,只是当年杨氏嫁过来的时候说自己是孤女,连身换洗的衣服都没有,自个就相信了。
可安婆子正要出门,人就被安老头给骂回去了。
昨儿个分家才当着大伙的面说不要二房孝敬,正所谓坏事传千里,胖丫把篓子烧了的事情,半天的功夫就传得满村子都知道,就连胖丫说的话也传了出去。
这会就算是再眼馋二房的东西,死要面子的安老头也不会让安婆子去闹事。
通过此事,安老头还沉脸着开了个会,无非要老安家的爷们争气,秋天考试的时候,一定要考出个名堂来。
只要能考出个名堂来,还用得着稀罕人家孤儿寡母的东西?
不得不说,真的很励志,爷们更加努力了。
见安老头都这样说了,安婆子再是不乐意也只能暂时歇了这心思,要不然安荞家也不能这么消停。
只是安荞家消停了,老安家却又不消停了。
按照之前那样轮着做家务,月初十天是大房把家务给包了。
二房没有分出去的时候,家里头的十头猪还是二房给养着,可现在二房分出去了,家里头的猪就没人管了。一大清早地,人都还没有醒,昨儿个就没有喂饱猪就先嗷叫了起来,把人都给吵醒了。
可家里头没多余的猪草,只能去割新鲜的。
大房程氏要做早饭,胡氏要去洗衣服,安婆子就李氏去割猪草。
嫁到老安家那么多年李氏就没割过猪草,去的时候磨磨蹭蹭地,到了吃饭的点却很准时就赶回来。完了安婆子往篓子里一瞅,就那里猪草,三头猪都喂不饱的,更别说是十头猪了。
不过才两天的时间,安婆子就觉得家里头的猪瘦了很多,指着李氏的鼻子就骂了起来,吃个早饭都不能消停。
然而这仅仅是个开头,日后还有更多的麻烦事呢。
相比起来,安荞家这一天都过得不错,要不是饭后安荞晕倒了的话,或许会更好一些。
最先发现安荞晕倒的是顾惜之,这货可记得安荞说过饭后要去抓鱼的,可饭后就见安荞躲回屋里去,连个面都不露了,忍不住就去找安荞。
一进门就看到安荞四脚趴叉地躺在地板上,面上的紫色不知是什么时候消去的,反正刚吃饭的时候那张脸还是紫的。现在瞅着虽然不紫了,却苍白得一点血色都没有,唇色也是苍白的。
顾惜之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扶安荞,急急叫道:“胖女人,胖女人你醒醒,你个胖女人是怎么了?”
叫了好一会儿安荞都没有反应,脸色苍白得就跟死人似的,顾惜之看得心惊肉跳,满心忐忑地伸手放到安荞鼻孔那里试了试,确定还在呼气,这才微微松了一口气。
着急着就想要把安荞抱到炕上去,可安荞最近又沉了不少,现在起码也有一百八的重量。身体正处在虚弱期的顾惜之使了好大的劲也没能把安荞给抱起来,急得汗都流了出来,不得已赶紧跑出屋去喊人。
等喊来人把安荞搬到炕上,又急急忙忙地回镇上找大夫。
怕耽误时间,大牛背着老大夫一路狂奔。
老大夫一把年纪,差点没把老命给颠没了。结果给安荞一看,得出了失血过多的结论,可这人好好的,身上顶多就有点擦伤,怎么就失血过多了呢?别说别人弄不明白,就是身为大夫的大牛外公也弄不明白。
实在没辙,就先开点补血的药,先服着看看。
谁也想不到,安荞这一昏迷就是三天,各种补血的一个劲地往灌着,情况才缓缓好转。
在这三天里,大牛特别能干,帮着把屋子的窗户做好,还把路也清理了出来。要不是顾惜之说安荞还想要把房子建志来,大牛说不定还会给弄个围墙出来。
那口井大牛也试着清理了一下,打起一桶水来发现水是清的,又试着喝了一口,发现水挺好喝的,比一般的井水都要清甜,还没有什么异味,也就没有再清理了,只是打了些水来清洗东西,浇了浇井边刚整理出来的二分菜地。
安荞是第四天早晨醒来的,并不知道自己昏迷了三天的事情,一睁眼就各种撑懒腰,感觉身体跟长了锈似的,多撑几下说不定还能再长长。不过这长长自然不是横着长,而是竖着再长一点。
头有点晕,嘴巴里有药味,感觉哪里怪怪的。
“胖丫,你终于醒了!”杨氏端着药进门,看到安荞坐了起来,顿时惊喜地叫了起来。
什么叫终于醒了?安荞疑惑,视线移向那碗药。
杨氏赶紧把药递了过去,说道:“醒了就快点吃药,娘给你晾凉了才端进来的。”
安荞接过药碗,凑上去闻了一下,补血用的,而且还是大补那种。
“快趁热喝了,你都不知道,你那天昏倒了,可把我们给吓坏了。”杨氏想起那天的情况,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那天安荞脸色苍白,一副进气少出气多的样子,生怕一个不好就直接断了气。
好在喝了这么多的药,总算是有点用,要不然她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安荞蹙眉,并没有直接喝药,而是伸手给自己把了一下脉。
竟然是失血过多!
怎么就失血过多了呢?安荞感觉脑门子有点疼,拧眉回忆了起来。耳边又传来杨氏的催促声,安荞自觉地端起碗来喝着,一边喝一边回忆着昏倒之前的事情。
记忆一下子涌进脑子里,最后一口药喝完的瞬间,终于想起发生了什么事情,下意识反手朝后背摸回去。
“哎,胖丫你别把碗扔了啊!”杨氏一直看着安荞喝药,看到安荞扬手还以为安荞喝着药难喝就脾气又上来了,要把碗给扔了,吓得赶紧伸手去夺碗。
碗被夺了,安荞也冷静下来了。
“娘你帮我看看,我咋感觉后背好痒呢,是不是上面有红点什么的。”安荞自己是看不到后背的,干脆背对着杨氏,把后背的衣服掀了起来。
“你这孩子,门还开着呢!”
“婶子,胖丫她怎么样……呃!”
杨氏正要伸手把安荞的衣服放下,想着先把门给关上,然后再掀起来看。可还没来得及做,顾惜之就从外面冲了进来,一眼就看到安荞那白花花的后背,顿时就愣在门口那,眼睛瞪圆了,一眨不眨地盯着。
“少爷你在门口这里干啥?快让开,我得进去拿个木桶。”大牛刚撒了泡尿回来,打算拿木桶去打水浇浇菜地。
顾惜之一下子回过神来,立马从地上跳了起来,扭头就去推大牛:“去去去,要木桶我给你拿,你不许进去!”
大牛疑惑:“少爷你干啥呢?”
“你管我干啥,家里不是没柴了吗?你先上山砍柴去。”
“柴刀在屋里呢,我得拿柴刀行啊。”
“拿什么柴刀,你力气那么大,比刀管用多了,直接用掰的。”
“这……”
“赶紧去,别废话!”
“……”
屋里头杨氏也一下子回过神来,赶紧把安荞的衣服给扯了下来,将安荞那白花花的后背盖住,然后连鞋子都顾不上穿,赶紧跑去把门给关上。
“你这孩子,怎么随随便便就把衣服掀起来,都让人给看见了。”杨氏回到炕边就给了安荞后背一巴掌,心惊肉跳地,就好像吃亏的不是安荞,而是她自己一样,一副心疼死了的样子。
安荞却没觉得后背被看了有什么,反而是杨氏那一巴掌打得她好疼。
“娘你这是病好了是不?打人那老疼的。”安荞伸手往后够了够,可惜太胖了点,半点也够不着,又把后背的衣服给掀了起来,说道:“你快给我看看,是不是打红了。”
杨氏下意识又想一巴掌打过去,可手刚抬起来就见到安荞后背上一个红通通的巴掌印,心疼得没舍得再打第二次。
“还真是打红了,怎么办?娘给你揉揉?”杨氏又好气又心疼,却还是忍不住关心,凑过去给吹了吹。
“娘你别吹,快给我看看有没有红点啥的,老痒了。”
“我看看。”
杨氏说完又给吹了吹,好像多吹几下就不疼了似的,吹得安荞不愉快了,又说了一声,杨氏才没吹,给仔细瞧了起来。
“没有疙瘩啊,看着挺好的,连个印子都没有。”杨氏仔细地看了又看,发现自家闺女的皮肤还真的挺好的,白白净净的,真真是连个印子都没有,感觉就跟刚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嫩得都不行了。
“没有就算了!”安荞实在受不了杨氏那灼热的视线,干脆把衣服放了下来,然后又四下找了起来,一边找一边问:“娘,你没有看到一个小鼎,这么大个的,跟个小香炉似。”
杨氏愣了一下,往炕头那里走了去,从那里拿出来一个鸡蛋大的东西,往安荞跟前一放,说道:“香炉似的没看到,鸡蛋那么大的倒是有一个。也不知道你上哪捡来的,瞅着花花绿绿的,怪别扭的。”
若不是身体有所感应,安荞真不敢相信眼前这别扭的小东西就是之前那个鼎。还跟小香炉那么大点的时候,看起来感觉还好一点,可变得这么小个以后,还真就跟杨氏说的,花花绿绿的,就跟脏了似的,怎么瞅都觉得别扭。
“那娘你有没有看到一根金针,比毛线针细点那种,这么长。”安荞又问起金针来。
这会杨氏就真不知道了,摇摇头:“没看到。倒是从你后腰那里翻出来一包针,可也不是金针。再说了,咱们家哪来的金币,你不会是做梦了吧?”说完又将银针给取了出来,放到安荞跟前。
事实上杨氏可不是嘴里头说说,一会说香炉那么大的鼎,一会又说金针,事实上却是鸡蛋大的小玩意,还有一包银针,给杨氏的感觉,就是真做梦了。
安荞可不打算解释,拿起银针来看了看,包好多后又塞回后腰那里。
杨氏就皱起了眉头:“你带着这一包针干啥?娘可是数过了,那有十三根,你还放后腰那里,要是一个不小心把你脊梁骨给戳了,那可就完了。”
“怕啥,包着牛皮呢。”安荞不以为然,这个习惯已经好几十年了,身上带得最多的时候,那是整个腰一圈都是针,也没见把自己给扎着了。
尽管杨氏还是不赞同,但到底还是没有说什么。
这会时间已经不早,杨氏就说要去做饭,让安荞在屋里头再歇一会儿。
安荞没说什么,等杨氏出去了,立马把五行鼎拿起来看了看。估计是认主了的原因,安荞甚至不用研究就知道小鼎为什么变成这样,原因说出来那都是泪,竟是她的修为太低,所拥有的灵力不足以支撑小鼎维持原形,只能变成这个样子以减少消耗。
而那根金针,安荞感应了一下,大抵知道它在什么地方了。
扒开衣服往胸口剑骨的地方看了去,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金针就藏在剑骨那里。得出来的结论让安荞忍不住挂了两条面条泪,大抵是她的修为太低,根本就无法撼动这根金针,只能在她的体内温养着。
倘若她一辈子都是这等修为,那么她一辈子都得跟个鼎炉似的温养着这根金币,并且还不能拿出来用。
而五行鼎也是这个意思,都需要她自身的灵力来温养。
安荞就觉得,自己大抵是被安道子这所谓的老祖给坑了。以为得了一座宝藏,可事实上它没卵用,反过来跟个吸血鬼似的,还要你养着。
刚要把衣服拢上,门又被推开了。
安荞扭头看了去,只见丑男人一副见鬼了的样子,赶紧转身。
“我不是故意的,我什么也没看见。”顾惜之声音结结巴巴地,脖子一直红到耳根那里。
安荞不太在意地把衣服拢起,别说她是背着门口那里扯开衣服的,就算是对着门口那里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反正又没有露点,胸口那里的确挺有肉的,可那根本就不是胸,仅仅是肥肉而已,说白了就是个平胸。
“行了,我穿好了。你这是想干嘛?跑得那么急,”安荞收拾好身上的衣服,又将五行鼎拿起来,找了根绳子穿了一边鼎耳,然后捆在腰带那里。
顾惜之小心地回头看了一眼,确定安荞已经把衣服穿上,这才转过身来,看到安荞把鼎挂在腰那里,就说道:“你挂那么个丑东西干嘛?想要挂的话,我给你买个玉佩。”
安荞道:“我要玉佩干嘛?无聊,我挂着有用,你别管。说说你那么急忙跑来,有什么事。”
顾惜之想起两次看到的,尽管没有看清楚,可那白花花的一片在脑子里,是怎么挥也挥不去了,略为尴尬地说道:“也没什么,就是想来看看你怎么样了。毕竟你这都昏迷了三四天,是个人都会担心的。”
“好吧,看在你那么担心我的份上,我就不跟你计较了。”安荞把鼎挂好就从炕上下来,刚站起来就感觉脑袋有些发晕,身体晃了晃。
顾惜之看着就吓了一跳,赶紧跑上去扶住,而安荞又实在是重了点,那一下差点没扶住把自己也搭进去。
好在安荞只是晕了一下,很快就好了起来。
“你这要是不舒服就多休息一下,不用那么急着起来,大不了家里头的活我都帮你做了。”顾惜之一脸担忧地看着安荞,小声嘀咕道:“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搞的,竟然还会失血过多,我明明就没看到你受伤。”
安荞顿了一下,到底为什么失血过多,没有人比她自己还要清楚,大抵是那两个吸血鬼干的好事。说起来还真是庆幸杨氏把那鹿血给煮了,要不然她到这会都醒不来,至少得昏迷七八天去。
也庆幸自己是个胖子,血比一般人要多,要不然更完蛋。
“我这不是好了?”安荞想了想,干脆转移话题,说道:“我昏迷的这几天,我爷奶他们没有来找麻烦吧?”
顾惜之摇头:“找麻烦的倒是没有,不过有一个叫老王媳妇的,经常过来找你娘。”
安荞‘哦’了一声,又说道:“我打算把房子给建起来,你有什么建议不?”
安荞一边说着一边朝门口走去,顾惜之担心安荞又发晕,赶紧跟上去伸手扶着,心头却‘怦怦’直跳,就为安荞问他要建议。
这建房子这种事情都问,是不是对自己有意思了?顾惜之在心头想着。
突然一片白花花的后背在脑子里闪过,一下子僵住不动了。
走着走着这家伙就停了下来,安荞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将自己的胳膊抽了回来,心道这丑男人发什么神经,不走就别扶着。
谁料才抽回来又被抓住了,扭头就对上一张笑得贱兮兮的脸,顿时无语了。
“你瞧你,身体都还没恢复呢!还是我扶着你走好了,要不然一会你晕倒了,可就不好了。”顾惜之一脸笑嘻嘻地,眼珠子却不敢往安荞身上看,一个劲地在心里头告诉自己,不过一个肥妞而已,没什么好看的。
可不管怎样都没用,看着安荞那嫩白的脸就会想起那白花花的后背,感觉好嫩的样子,好想咬上一口。
也不知道这胖女人是怎么养的,明明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没有那么白那么嫩,手都是粗的。算起来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人不但白了许多,还嫩了许多。
最大的变化是那肚子,看着好像小了不少。
还记得一脑袋扎到那肚子上的感觉,可惜是脑袋扎上去的,要是能用手摸摸就好了,说不准跟后背那样白白嫩嫩的……
安荞总觉得顾惜之的神情不对劲,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似乎贱兮兮中又有点色眯眯的样子。想想又觉得不对,这家伙对谁色眯眯都不会对自己色眯眯,就自己这快二百斤的体型,任谁看了都不会有*。
对自身的安全性,安荞还是相当自信的。
没走多远安荞就停了下来,找了个地方坐下来,发现自己不过才昏迷了三天时间,祖屋这里就大变样了。
废墟被清理了出来,甚至井边那里还弄了块地出来,看样子已经撒上了种子。先前那简易的棚子多打了几条木桩子,顶上铺荆棘条,还有一层厚厚的茅草,灶子也变了个样,泥砖跟石头混合砌的,看着比老安家厨房的那个还要好。
从门口出来的那条道也清理出来,用泥石铺得高高的,就算下雨也不怕被水泡了。
“都大牛做的吧,还挺能干的。”安荞一脸惊叹,再次觉得家里头有个大牛这样的男人很不错,可惜大牛不是自家的,杨氏还生不出那么大个儿子来。
顾惜之不满道:“也不全是大牛一个人做的好吗?我也有帮忙的。”
安荞就道:“十个你做的,你顶不上大牛一个人做的。”
顾惜之顿时就不说话了,还真就跟安荞说的那样,尽管顾惜之有帮忙。可身体到底还虚弱着,重活基本使不上劲,只能跟着杨氏做点轻松点的活。而这里大多都是重活,就只能落到大牛的身上去。
可这也不能怪他不是?要是他的身体好了,也能帮上不少忙的。
又忍不住在心里头嘀咕,大牛那样的就是个变态,才七岁就能举起三百斤的石头,十岁的时候扛着五百斤的大石磨跑得飞快,十八岁的时候跟人拔河,大马步往那里一扎,十个壮汉都拉不动他一个,现在二十岁,比起十八岁的时候只强不弱,还长得牛高马大的。
正腹诽着呢,就见大牛左肩扛一棵水桶粗的干树不,右腋下还抱了棵一般粗的,毫无压力地大步走了进来。
与其担心人会不会累着,不如担心地面会不会被踩个坑出来。
“事实就跟你说的一样,十个我也顶不上大牛一个。”顾惜之说这话的时候是真的心服口服的,不无羡慕地说道:“说实话我这辈子就羡慕大牛一个,虽然人笨了那么一点点,可他力气大啊,再笨也没人敢欺负他,把他惹恼了,一巴掌就能把人给拍死了,就跟拍苍蝇似的。”
安荞抬手照着顾惜之的后脑勺子一巴掌拍了过去,然后问道:“是不是像这样?”
顾惜之捂着脑勺黑了脸,可不可以掐死这胖女人?
安荞拍拍屁股站了起来,朝棚子走过去。早晨喝的那碗药发挥了作用,这会感觉头已经不那么晕了,要是能再来点血豆腐,感觉一定会更好一些。摸了摸肚子,不知杨氏在做什么饭,有没有大鱼大肉。
“你走慢点,一会又头晕了。”顾惜之觉得自己真是贱透了,才被这个女人打了一巴掌,竟然还那么关心这女人。
担心这女人头晕摔跤,还屁颠屁颠地上前去扶。
杨氏已经将饭给煮好,肉也炖好了,正打算再炒点菜,听到顾惜之的声音,赶紧扭头看了过去,见安荞被扶着走过来,顿时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扶着:“胖丫你咋起来了呢,头还晕不?”
安荞探头往棚子里头看了看,说道:“我没多大事了,娘你做饭吧,别管了。”
“那行,你先在这坐一会,娘再炒个菜就行了。”杨氏说着就不自觉地看了顾惜之一眼,视线落在其扶在自家闺女的手上,怎么看都觉得不得劲,总觉得自家闺女被占了便宜,吃了亏了。
心里头想了想,觉得还是要提醒自家闺女一下,甭总大大咧咧的,让人占了便宜去。
顾惜之感觉到杨氏的不悦,不自觉地又想起那白花花的后背,顿时一脸讪讪之色,把安荞扶到凳子上坐好,就赶紧跑了过去:“婶子你炒菜吧,我来给你烧火。”
杨氏嗯了一声,要是烧个火能让这家伙远离自家闺女一下,那也是不错的。
嗤嗤嗤……
正烧着火呢,外头就传来声音,探头往外看了看,好像也没什么好看的。正要收回视线,余光却瞥见安荞正炯炯有神地瞅着外边,这心情一下子就跟泼了盆凉水似的,不舒服极了。
不过粗人一个,有什么好看的!
这胖女人不会是看上大牛了吧?顾惜之心跳漏了一拍,连火都顾不上烧了,脏手往身上蹭了蹭,赶紧找个大碗,掀开汤锅盛了一大碗汤,然后一脸讨好地挡住安荞的视线。
“你尝尝这汤,你娘熬了好久了,味道应该不错。”
杨氏本来还有点恼顾惜之不好好烧火,见顾惜之是给安荞盛汤,就不恼了,也笑着说了一句:“对啊,胖丫你尝尝这汤,先喝点顶顶肚子,一会就该吃完了。”一边说着一边往灶里添了把火,实在不指望顾惜之能好好烧火。
不过杨氏也算得看出来了,这小子是真看上胖丫了。
这下好了,有了杨氏的话,顾惜之理所当然地挡住安荞的视线,不让安荞再看了。一边对着安荞笑嘻嘻,一边在心头暗骂大牛爱炫耀,锯个木头也不好好锯,整得那么花俏,骗人家小姑娘。
“等吃完饭,你要是好点,我就陪你转转去。”顾惜之一脸笑嘻嘻,若非那皮肤被毁得厉害,光一个笑容就能迷死人。
安荞眼睛微闪了闪,觉得应该帮顾惜之治好的,至少看着会顺眼一点。
可不知怎么地,又不太想帮治,觉得这样也挺好。
……
早饭过后。
安荞又感觉好了许多,就打算到村里头转转,顾惜之自然是跟了上去,一边走着一边向安荞吹嘘自己的光荣事迹。而所谓的光荣事迹,无非就是说他以前有多好看多好看,有多少美女为他痴狂,一个微笑能迷倒一地人等等。
安荞百般无聊地听着,心头生起了一个念头,绝逼不能给这货治脸。
虽不知这货竟究能有多好看,可从其五官与脸型可以看得出来,肯定是不差的。尚且还是个丑八怪的时候,都能嘚瑟成这样,要真治好了就不知道会嘚瑟成什么样子的。
转念又想,这货嘚瑟不嘚瑟的,跟自己又没有什么关系,自己忧心个毛?
不经意扭头看了一眼,阳光下那张丑脸竟如此生动,心跳不自觉地漏了一拍,赶紧扭头移开了视线,并且换了个方向走。
时不时会遇到村里人,而村里人对安荞身边跟了个人虽然有些好奇,可这几天也没少听说了。
要说起来,这事还是老安家传出来的。
说胖丫个不要脸的,找了个野男人不说,还带回了家。
听得多了,再看到胖丫带着野男人出来逛,好像也没有什么了。更何况大伙关心的不是胖丫是不是找了野男人,而是胖丫的脸好了没有。这会看到胖丫已经变得白白净净的,村里头渐渐地又沸腾了起来,感觉那一直提着的心也放下来不少。
谁也不乐意顶着那张紫脸过日子,就盼着能够早点好。
一时间安荞带了个野男人出来逛,脸变白了的事情,又传遍了整个村子,大伙又议论纷纷了起来。
安荞却带着人拐了个弯,朝上青河走了去,打算到河边逛逛去。
不是农忙的时候,每家每户的媳妇儿都习惯早午到河里头洗衣服,要是天气好,洗完晾上一天,到晚上就能干了。
到了河边的时候,河边正热闹着,一群娘们一边洗衣服一边唠嗑。
安荞本身不是个八卦的,就没打算去听点什么,可不经意间听到自己的名字,就忍不住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刚竖起耳朵就被对岸的下河岸娘们给看到了,冲着河这边就喊了起来。
“胖丫,你家朱老四可是生病了,你就不打算回去瞧瞧?”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你跟了朱老四都半个月了,咋地也得关心一下吧?”
“哟,这才几天啊,就找了个男人了这是?”
……
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对岸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台戏了。
下河村跟上河村也只就差一个字,可到底不是同一个村子的,那村子里就没一户是姓安的,而且大多都是外来户。上河村除了说不清的老王八那两口子以外,可全都是姓安的,同一个宗族的,自然就比较团结。
再是不待见胖丫,那也只能自个村里头笑话,哪能让外人笑话了去,当场就有人骂了回去。
“这天下又不止朱老四一个男人,咋就不许我们胖丫找男人了?”
“朱老四那算是什么东西,死了活该那是,凭啥让咱胖丫去看他。”
“听说那秦小月可是要到县城里头给人做妾去,人家嫌你们村忒穷,不乐意嫁到你们村去。”
……
安荞可没想到自己到河边逛逛,就一下子成了争论的话题,两条村子的娘们吵架的导火线。瞧这两群娘们隔着一条河吵了起来,还有越吵越激烈的趋势,真心无语了,真怀疑要不是隔了河,会不会直接打起来。
不过话说回来,朱老四生病了?
听对面那群娘们说的,好像快要病死了的样子。
对于朱老四这个人,安荞谈不上是什么感觉,虽然原主的死与朱老四有那么点关系,可说到底也是原主自己作的。当初原主可是欢天喜地嫁过去的,到死也没有怪过朱老四,反而为朱老上让她躺床上而感动不已,简直就是死而无憾了。
对于原主所谓的爱,安荞也不好去评判点什么,但对于朱老四其人,安荞是懒得理会的,转身就打算离开,然而刚转身体内就无端生起一股情绪,那是对朱老四无比担忧的情绪。
安荞眉头拧了起来,那不是自己的情绪,却因着这具身体而与自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以至于自己难受了起来。忍不住伸手捶了捶胸口,似乎多捶几下就会感觉好一点,然而在捶第四下的时候,手被抓住了。
“你捶自己做什么,想去看就看去,又没人拦着你。”顾惜之心里头是不舒服的,不情愿安荞去看朱老四的,可更看不得安荞自残。
尽管安荞什么也不说,可那难受的样,一眼就看得出来。
在此之前顾惜之就打听过,胖女人之前有成过一次亲,不过半月就让人休了回来。听说是婆家不好,差点把人给打死,怕担了人命才把人送回来。那朱老四也不喜欢胖女人,喜欢青梅竹马的表妹,所以对胖女人百般讨厌。
为此顾惜之还偷偷去了一趟下河村,想要看看那朱老四到底长成什么样子,让胖女人如此惦记。
后来的确看到了,长得一般般,连蓝天锲都比不上。
不过也比较过了,尽管这小子长得一般般,可在附近的这几条村子里,算得上是最好看的一个,怪不得看起来一点都不傻的胖女人会喜欢上,毕竟胖女人有那么点花痴,还有那么点好色。
对比过后,顾惜之觉得,那朱老四与自己相比较,唯一的长处就是比自己年轻,除此之外就没有比得过自己的了。
可现在看着,顾惜之觉得自己有点自以为是了,毕竟自己的脸已经不是过去的那张脸。就是自己看着自己这张脸,也觉得很不顺眼,胖女人又怎么可能会喜欢。
之前被自己刻意忽略了,现在却不得不去在意了。
也怪不得自己怎么掏心掏肺胖女人都不在乎,原来心里头还惦记着朱老四那小子。一时间心头百般滋味,只觉得好难受。明明就想把胖女人拖走的,却偏偏说出让胖女人去看朱老四的话。
突然就醒悟了,原来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喜欢上了这胖女人。
安荞看着那只抓住自己肥手的‘蛤蟆’爪子,眉头拧了起来,并不打算被原主所残留的情绪所支配,扭头朝下游的地方走去:“看什么看,是死是活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你也甭在这里听了,给我抓鱼去,晚饭我要吃鱼。”
顾惜之愣了一下,回过神来面上一喜,赶紧跟了上去,拍拍胸口说道:“不就是想吃鱼嘛,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笑容还真是灿烂,感觉比天上的太阳还要辣人,安荞差点看花了眼。
这家伙还是个丑逼的时候就那么闪眼了,要是治好脸,那该闪花多少人的眼睛啊?
安荞不自觉得地抬起手来,朝自己掌心看了去,一团散发着乳白色的光芒自手心生起,在将要覆盖住全手心时又缩了回去,随着光芒的回缩握紧了手,缓缓地放了下去。
一身修为恢复后,要给丑男人医治,其实并不困难。
只是安荞很想知道,倘若丑男人恢复了容颜,会不会还如现在一样百般讨好。扭头又再看了丑男人一眼,脑中不自觉地闪过其那一脸嘚瑟的样子,顿时狠狠地抽搐了几下,忍不住吐言:“嘚瑟!”
“什么叫嘚瑟,你肯定不知道,我可是个抓鱼好手来着!我跟你说,你别不信,就是给我一个这样的水坑,我也能给你抓起一条霸王鱼来。”顾惜之就不干了,袖子都撸了起来,一副要跳进水坑抓鱼的样子。
安荞顿了一下,默默地看了一眼那水坑,迟疑地抬了抬脚,到底还是拐了个弯,绕过水坑才继续向前走。
水坑太深太大,她人太胖不好跨越,还是避开的好。
“哎,你别走啊,我还没给你抓鱼呢。”顾惜之赶紧跳过不足一米宽的水坑追了去,嘴里还叫喊着要水坑里抓霸王鱼。
安荞听得眉毛一个劲地颤抖,才发现这货有那么点逗逼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