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结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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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也是个小胖妞,肥嘟嘟的,然后长大摇身一变,变成个大美女亮瞎所有人的眼睛。
“好吧,我自己感觉去。”扭头看向一群蠢蠢欲动的将领士兵,还有几个上位者,安荞又撇了撇嘴,“我打算直接离开大金国,省得一群不怀好意思的家伙老惦记。”
雪韫看了一眼大金皇朝的皇帝,对安荞说道:“你不用担心,想休息多久就休息多久,没人敢对你做什么。”
安荞点头:“他们就算是想做什么,也做不了,别忘了我还有大牛跟黑丫头大。”
大牛&黑丫头:“……”
关窝们什么事?
雪韫点头:“还有我在。”
安荞瞥了一眼五行鼎,干脆冲大金国皇帝喊道:“我知道你们惦记这鼎,别怪我没给你们机会,别看这鼎厉害,事实上得看在谁的手里才行。不是所有人都能用,想要用也很简单,只要能把它扛起来就行。”
“现在我就给你们个机会,随你们派出十个人来,要是能把这鼎搬得动,我就把这鼎留下来,要是搬不动那就别怪我不给你们机会。”
大金国皇帝一脸笑眯眯,看起来十分和蔼的样子,手一挥就有十个壮士上前搬五行鼎。
可惜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也无法撼动,试了好几批人都没有用。
最后忽然出现五十个人,手里头拿着绳子,试图合力撼动五行鼎。
安荞面色一下子古怪了起来,说好的是十个人,怎么一下子多了五倍,这大金国皇帝想要耍赖?
不由得扭头看了过去,大金国皇帝仍旧一脸笑眯眯的样子。
却在五十个壮士都无法撼动时沉下脸来,无比威严的脸上一片阴森,狠狠地瞪了安荞一眼后挥袖离开。
安荞摸了摸鼻子,显然遭人嫉恨了。
不一会儿安荞又嘚瑟了起来,嫉恨算什么啊?
有本事来打她啊,一群智障!
伸手摸了摸肚子,朝五行鼎走过去,将五行鼎往后背上一背,大步朝宫门方向走起。
一群人看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大金国皇帝更是气得直拂袖。
那金之灵原本是大金国圣灵,虽然变得不太正常,可于大金国皇朝来说,那就是皇朝的象征,却被那口鼎给装了去。
不是大金国皇帝不想留下那口鼎,而是将人请来时早有商议,金之灵由这些人来处置。
况且那口鼎谁也动不了,留在这里也怕金之灵会跑出来祸害人。
卢飞直到这时才将安荞认出来,当初的胖妞变成现在的窈窕女子,卢飞看着也是惊奇,却没打算与安荞多说些什么。
对方不是一般人,自己又是大金国将军,没必要深交。
安荞体内的灵力还能调动的时候,别说把五行鼎背回家去,就是背着绕整个大陆也不嫌累,可如今灵力不能用,才背到宫门就感觉到累。
不过从深宫里到宫门口,也走了一个多时辰,可见这皇宫有多大。
雪韫担忧地看着安荞的肚子,生怕安荞不小心伤到肚子,毕竟这鼎实在太大了点。
安荞只得安慰他说没事,只在门口歇了一会儿又背了起来。
没走两步安荞又将鼎放了下来,拧眉看着眼前挡道的少年:“我说这位孙……皇长孙阁下,你没事挡我道干嘛?”
皇长孙拦着安荞,大声说道:“我不嫌你老,我要娶你为正妃。”
安荞看了皇长孙一眼,无比认真地说道:“可我嫌你太小了,一点都不想嫁给你。”
皇长孙下意识道:“我能长大,等我长大了就不小了。”
安荞淡淡道:“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更加不稀罕你了。”
皇长孙:“……”
不是说不管男女都喜欢年轻貌美的些的吗,为何眼前这美人会那么奇怪,放着他这年轻又俊美的不要,偏生喜欢老男人?
又见安荞摸了摸肚子:“更何况我已经成了家,是个有孩子的人了。”
皇长孙瞪向安荞的肚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不敢相信安荞竟然怀了孩子,心底下无比想要弄死这孩子,嘴里头却说道:“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嫌弃,我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
安荞左看又看,尼玛老太子跑哪去了?没看到他家小畜生跑出来了吗?赶紧牵回去啊。
果然没多会安荞就见到匆匆赶来的老太子。
金太子先是抹了把汗,然后才小声问道:“安姑娘之前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安荞疑惑:“哪番话?”
金太子四下看了看,小声说道:“就是你说子程不对劲的那番话。”
安荞恍悟:“原来是这事啊!的确,他不正常,应该是让人在身上种了东西,而且量看起来还不小。”
金太子心中一急,伸手去抓安荞,急急道:“那是什么东西?”
安荞往边上躲了一下,不乐意让金太子碰到,眉头也因此皱了起来。
金太子有些尴尬,小声说道:“你别介意,本太子只是一时冲动,决无半点恶意。主人是子程他是本太子唯一的嫡子,本太子自是担心他的身体情况。况且本太子子嗣艰难,除子程以外就只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庶子。有些事情想必你会明白,倘若子程真有不对劲之处,本太子哪怕是倾尽所有,也要把这唯一的嫡子救回。”
安荞挑眉:“倾尽所有啊,你会舍得?”
金太子眼睛微闪,其实金太子心有怀疑,子程是在他去沙漠之前生的,从沙漠回来以后别人送了几个美人过来,再加上皇帝的奖赏,府上的美人不少,却没有一个能够怀上。
事实上金太子怀疑自己不能生,因为在沙漠里下面受过伤。
可三年前竟然有个女人怀上,之后给他生了个庶子,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女人怀上。
相比起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孩子的庶子,金太子自然更在乎这个嫡子,只是这个嫡子自十二岁生辰那天受伤起,就变得不太正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起美色来。
毕竟是个少年郎,那种事情做多伤身,可不管怎么教导都无用。
哪怕是把人绑起来,也总会想到法子去乱来,最令金太子愤怒的莫过于,哪怕将所有服侍的女子都换走,那熊孩子也仍旧能够乱来。
他竟然荤素不忌,连男的也能上。
“是,只要你能确定子程真有问题,并且把这问题解决掉,哪怕把本太子的宫殿搬空也无妨。”金太子一脸认真,看得出的确是挺在乎这个儿子。
然而皇长孙听得一脸懵比,根本不知道这俩人在说点什么。
安荞将皇长孙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说道:“我也不要多了,给我五万两……金子就行。”
金太子嘴角一抽,还以为是银子,没想到竟然是金子。
那可是五万两金子啊,可不是什么石头,哪是那和好得的,这女人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别说是过了十年,就算再过一百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把他的宫殿给卖了,也换不出这么多银子来啊。
只是看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金太子咬牙:“行,五万两就五万两,记得前提是要把子程给治好。”
安荞伸爪:“先给银子。”
金太子:“……”
就不能先治?
金太子默默地与安荞对望了一阵,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只得垂头丧气地去找金票去。
其实也没多难找,自个府上出一般,再到熊孩子的外公家整一半,这数量就差不多出来了。
皇长孙内心不安,见金太子走了,下意识想要跟上去。
只是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两眼放光地看着安荞:“你考虑好了没有,要知道我是皇长孙,又是当今太子唯一的嫡子,可是大有前途之人,你若跟我了,日后定然身份尊贵,享尽荣华富贵。”
安荞一把将皇长孙抓了过来,叫大牛来帮忙摁住,然后把匕首抽了出来。
皇长孙看到那锋利的匕首,吓得差点连魂都飞了,急得大喊:“你们要做什么?我可是皇长孙,你不能伤我……不,别杀我,我不要娶你了,以后我见着你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跟你跟前晃了,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啊……”
安荞嫌这人聒噪,随手撕了块布塞进其嘴去。
被撕了块布的某大牛:……
安荞早就发现皇长孙有些不对劲,脖子侧边那里竟然有块凸起,而那块凸起看起来像块旧伤疤,想必那里曾经受过伤。
可就算是受了伤,那里也不至于凸得那么高。
给安荞的感觉,那里头似乎有个小生命,而皇长孙之所以好色,就是受这小生命的影响。
果然把那块凸起划开,里头露出来一只狰狞的小虫子,看起来与百足虫十分相似,每一根足都深入皮肉当中,甚至有些直接伸入血管当中。
安荞眉头皱了起来,将从天毒体上取来的一瓶子拿出来,拿针挑了一小滴抹在小虫子背上。
不过片刻小虫子突然挣扎起来,一根根足收了回来,吧嗒一下落到地上,满地打着滚,只是没多会就没有了声息。
皇长孙看着眼珠子一凸,虽然不知道安荞划破他脖子是做什么,可他能感觉得到,这条虫子就是从他脖子上掉下来的。
只是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虫,并且还是活着的,看起来还是真恶心。
皇长孙浑身抖了抖,最重要的是好可怕。
大牛几人看着也是一脸惊讶,这人脖子竟然长有虫子,而且还是这么长一条,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没多会金太子赶来了,带了整整五万两黄金票子。
安荞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戳了一下大大的雪字,是这一片大陆通用的银票,便笑眯眯地接呐了,完了丢给金太子一瓶治疗外伤的药。
“你家熊孩子之所以会变成那样,是因为脖子上被人种了一颗虫卵,完了这虫卵长出虫子,在它脖子上扎根,喝了他的血后产生的排泄物有毒,就是因为这个毒,你家熊孩子才痴迷于男女之事。”安荞指了指地上的虫子,好在发现得早,若是再晚一些,这虫子就会下卵,再变成虫子,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金太子一脸狐疑,不太相信这鬼话,可见自爱熊孩子一副被吓到又恶心到的样子,不免就有些狐疑,难不成真是这样。
又问了一下身边几个亲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本太子姑且相信你,只是为什么会有虫子呢?”金太子一脸疑惑。
安荞淡淡地说道:“这东西不是寄生虫,哪怕遇到顶多吸点人血,不会选择寄生在人体上。只有从破壳开始就一直寄居于人体的,才会选择继续寄居于人体里面。我提醒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金太子面色沉了下来,却不是针对安荞,而是另有其人。
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担心下一次会成水涝。
安荞看了看雨后的天空,觉得天象还是可以的,最近这几天虽然还会有雨,但应该不会下太久,说不准还是三天那样。
天空放晴,几人继续赶路,一路上倒是采了不少蘑菇。
雨后的蘑菇一晚上就能冒起,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
只是遇到的毒蘑菇也不少,很多都是从尸体上长出来,安荞几人看到后都是一阵沉默。
人为什么会有三六九等之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太明白,可显然易见的,一旦一个人有了能力,很轻易就能凌驾于比自己能力低的人之上。
虽然各处都在闹灾荒,可显然安荞几人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上河村乃至整个丰县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灾情发生的那一年,整个丰县的城门都关闭了,这一关就是整整五年。
安荞家后山那片洼地开发出来后有六千多亩,全都种上了稻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那个地方温度偏高,一年能种植两次,收获也是极高,勉强能供应整个丰县的食度。
只是粮食也贵得很,这五年上河村真的是肥得流油。
而丰县运气很好地在上青河的源头,一直到上青湖那一段都不曾断流,因此干旱虽然使得很多地方收成不高,但也绝不是颗粒无收。
与此相比较,成安府城的情况就不太好,为此蓝天锲还来过不少次上河村,为的是高价购买粮食。
那些洼地讲真蓝天锲很是眼红,却不敢动什么歪主意。
早在蓝天锲封王前,丰县就被荣王划分为顾惜之的封地,属于顾惜之的地盘。
蓝天锲还没脑残到跟顾惜之抢地盘,哪怕丰县不是顾惜之的地盘,蓝天锲也没那个胆子去动,毕竟安荞等人太过厉害,讲真那就不是个人。
再且蓝天锲还等着安荞回来,如果安荞再不回来他就得疯了。
上一次明明就说好要给看病的,结果病还没看人就跑了,最后还一跑就是十年,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王府里的孩子已经多到住不下去了,纵观整个历史,说不定也没几个人跟他那么能生的,生孩子就跟下蛋那么简单,一个没注意就下了好几个,光是取名字就令人头疼。
好在姑娘比小子多,否则真得吃死他这老子。
阿啾!
安荞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
小心摸了摸肚子,听说有人打喷嚏,把孩子给喷早产了的,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安荞虽然是个当大夫的,可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头一次,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好奇,以前明明就懂得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一知半解。
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安荞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走快点吧,我看今年这年头应该不错,庄稼都长得挺好的,在外头流浪的人想必也回家了。”安荞觉得这是好兆头,虽说一路上遇到不少地方起了瘟疫的,可都被安荞给治了,自然就不担心会扩散。
至于上河村那个地方,安荞一点都不害怕,有得吃有得喝,一般都不会出事。
黑丫头翻了个白眼:“最慢就是你了。”
安荞斜目:“你要不给我找事情,你看我速度快不快?”
死丫头为了赚银子,还真是见着有钱人就不挪步,问清楚若是有病人,非得拉她去给人治病不可。
有银子不赚王八蛋,这是黑丫头原话。
安荞也是这么想的,能在混乱的五年里保持着富贵,想必底蕴不错。
至于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安荞则不去琢磨。
这个世界既然有好人,那就一定会有坏人,两者定然是并存的,永远也消灭不尽其中的一方。
黑丫头默默地看了一眼安荞背着的五行鼎:“那胖姐你还是慢点吧,我怕走得太快的话,你会受不了,毕竟背了那么大个东西。”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真爱讲废话。”
黑丫头:“我这是关心你。”
安荞懒得理黑丫头,开始的时候的确有点吃力,可后来渐渐习惯了,就没觉得这五行鼎有多重,感觉就跟背了一个成年人一样。
讲真吃饱喝足,背习惯了以后,真不觉得有什么。
况且这不仅仅是一个鼎,里头还装着她的男人,她肚子里的女儿的爹。
有此动力,别说是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就是三个她也得背啊。
不回去的话留在这边生孩子,留在这边过年么?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话大黑狗一定很赞同,只可惜了那条纯种母獒,竟然不敢跟大黑狗走。
想到当时大黑狗一步三回头的样,安荞就一脸幸灾乐祸。
果然狗不是好狗,主人也不是好主人。
一路上无聊,黑丫头就问起安荞走的这十年里,去过什么样的地方,又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
安荞倒没有隐瞒什么,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说了起来。
只是说话的时候,安荞总觉得有人在偷听,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想把人找出来,后来就当作没有发现一般,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
那个偷听的人,安荞觉得是雪韫。
也因为是雪韫,所以安荞才当作不知道一样,既然雪韫不打算露面,她也没必要去点破点什么。
如此相处,谁也不会觉得尴尬。
一直到快三个月,安荞几人回到成安城,那若有若无的气息才消失不见。
之前的那一丝不确定,这才终于完全确定,跟随着的那人就是雪韫。
原本安荞并不打算留在府城,想继续赶路直接回到家里,不想一进城就被拦了下来。
拦住的自然是蓝天锲的人,自打知道安荞要回来,并且很快就要回到府城,蓝天锲天天派人去堵,很多时候自己也去,堵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把人给堵着,可见蓝天锲有多么的执著。
事实上不执着也不行,王府里头的后院不够用了,再这么下去一人一个房间都不够,所有下人都得住大通铺去。
儿孙太多也不是件好事,至少蓝天锲是这么觉得的。
“本王可算是等到你回来了,这一路上肯定累了吧,本王已经命人准备好酒菜,为尔等接风洗尘。”蓝天锲一脸认真,看起来连半点虚伪都没有,完全是对安荞的关心。
安荞盯着蓝天锲的脸看了看,说了一句:“瞧你这面相,子孙宫挺繁荣的,看着就跟一颗结满了石榴的石榴树,等这石榴成熟以后,又能长出一堆的石榴籽来,一个家族若能繁衍至此,定然能屹立不倒啊!”
蓝天锲差点一头栽下去,这形容听起来还真他娘的恐怖。
想到自己最大的孩子今年已经要满十三岁,蓝天锲浑身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若孩子也跟自己这般能生,堂堂成安王府估计得去讨饭吃。
只需三代人,就能生出一个镇子的人来,四代就是一个县,五代那就是一个府城,六代……
蓝天锲只想‘咣当’躺下去,所谓的家族强盛他没有看到,只见到日后很有可能会连口饭都吃不上。
“安大姑娘啊,你就别取笑本王了,若是安大姑娘不累的话,还是快快给本王看一下,瞧瞧本王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后头的话蓝天锲抹了把汗,不太好意思说出来。
等回到王府蓝天锲干脆一挥手,让人把所有的孩子都带上来。
安荞就算是有所猜测,可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之前还以为顶多就三四十个,一年生三个左右,不曾想眼前这不是三四十个孩子,而是近两百个孩子。
看到这群孩子,安荞拍了拍脑门子,觉得自己不太地道。
生孩子不是生猪崽子,这孩子生下来不止要给吃喝穿用,还得要教育才行,怪不得蓝天锲会急成这样,换成自己那得疯了去。
“不错啊,都长得挺像你的。”安荞一本正经,用面无表情来掩饰自己的心虚,心底下暗暗朝蓝天锲竖起了大拇指。
这哥们行啊,太能生了。
就是一个个看着脸都挺像的,看的时间久了就发现自己好像有脸盲症,感觉看哪个都是长得一样的,除了大小不一以外,还真分不清谁跟谁。
蓝天锲挥手,让人把孩子们都带下去,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就是想要问你,有没有什么药让本王吃了,不会再让人怀上孩子,又不会伤到身体的药?如果有的话,本王可以出高价买下。”
安荞瞥眼:“养了这么多孩子,你还有银子?”
蓝天锲:“……”
其实真的是挺穷的,一群熊孩子吃的虽然都不多,可吃的用的哪样不要钱?就是过年过节做衣服,光一人一套衣服,那就得将近两百套衣服。想吃点好点的,一人来一只鲍鱼,那也得两百只鲍鱼,贵得肉疼。
人参燕窝这些就更别提了,只一人吃一顿,就能把王府半年的收入给吃去。
想想都是泪啊!蓝天锲眼睛含泪,可怜兮兮地看着安荞。
安荞抹了一下鼻子:“那不是有很简单的法子吗?把自己阉了,保你以后怎么耍都不怕。”
阉了还能耍吗?这是扯淡。
蓝天锲不说话,只用那双含泪的眼睛看着安荞,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整出这么一副表情来,还真令人难以消受。
“好吧,法子我有,也不要你的钱,就当作是给孩子们花吧!”安荞不去想那些孩子因她而投生到这个世界而高兴,还是会恨她手贱多此一举,将来再抬胎的时候不要去投诉她就行。
蓝天锲含泪:“安大姑娘是好人啊。”
安荞斜眼,这家伙眼神告诉她,明显口是心非。
“行了,躺着吧,我给你施针。”安荞不打算废话,等把蓝天锲给搞定,好去吃什么酒席,讲真肚子好饿。
蓝天锲没有丝毫犹豫,‘咣当’一下躺了下去,摆好姿势朝安荞叫了一声:“来吧,本王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安荞:“……”
这坑是自己挖的,填起来也不见得会有多难,安荞很轻易地就解除了蓝天锲身上的‘种马模式’。
蓝天锲默默地看着,感觉安荞真的好顺手,好像这种事情经常干似的。
心头怀疑自己之所以那么能生是不是安荞搞的鬼,为此自己经常被下药,很多时候简直就是愣躲也躲不过,要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孩子。
“行了,好了,以后你就是再想生,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安荞将针收了起来,很淡定地对蓝天锲说了一句话。
蓝天锲大喜:“那就好。”
安荞点了点头,扭头走了出去:“不是说给我接风尘,赶紧带我去啊。”
蓝天锲咕噜爬了起来,三两步凑了上去,打商量道:“不知你什么时候跟小烁成亲,事情本王得跟你说好了,以后要是你孩子想嫁人想娶媳妇,别忘了先到本王这里来找,本王两百外孩子任你随便挑。”
安荞:“……长得像你,忒歪了点,你还是留着吧!”
蓝天锲:“……”
乍听到的时候安荞还有点意动,毕竟这一群孩子都长得挺好看的,可想了想还是打消了这念头,毕竟蓝天锲跟顾惜之是亲兄弟,兄弟俩的孩子那是堂兄妹关系,讲真太不合适。
“不过大哥的孩子要真嫁不出去,也娶不到媳妇儿,到我们村子来挑也挺不错的。”安荞一脸认真。
蓝天锲翻了个白眼,显然也想到了自己与顾惜之之间的关系,顿时就有泄了气。
而对安荞的提议,蓝天锲则一点都看不上,再不济也不能让孩子去那等地方受苦。
安荞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我问你个问题,你那么多的孩子,你都能一个个分辨出来吗?能一个个把名字叫准吗?讲真我看到他们,除了个子不太一样以外,感觉都长得一样的。”
蓝天锲一本正经:“本王自己的孩子,自然认得出来。”
不想刚说完就被孩子拆了台,迎面走来七个身高一样的小姑娘,安荞一个个指着问蓝天锲,结果只说对了一个人的名字。
呵呵。
第二天一早,安荞等人离开了成安王府,继续走路回去。
走路到底比不上坐马车,以前快马加鞭只要一个白天就能到丰县,现今靠着两条腿来走,愣是走了三天半的时间,才回到丰县。
在木坊里休息了一天的时间,安荞又再接再厉,把五行鼎一股作气背回了上河村。
此时的安荞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七个月大,因着安荞一路都没有怎么休息,纯当锻炼了的原因,肚子显得不怎么大,不过安荞能够感觉得到孩子很是健康,再加上又回到了上河村,安荞的心情不是一般的愉悦。
挺着大肚子就跑到后山看洼地去,然而底下的稻苗才长没多高,远远没到抽穗的时候,安荞看着不由得一愣。
“之前收了一批粮食,这批稻子才种下去不到一个月呢。”安晋斌一脸的喜悦,早就当了爷爷,跟着安荞一块爬山,还把孙子也牵来了。
安荞一脸恍悟,还以为会见到一片金灿灿的稻谷,没想到还是回晚了一个月。
算起来应该是六月初收割完的,现在已经六月底快到七月了。
“挺不错的,之前花的心思,总算是没白费。”安荞觉得银子没白花,十年过去,村里人都把房子给翻盖了,只是没人想过要把房子建在洼地的边沿,宁可走好几里路去种田,也不想离开村子。
安荞又低头看了一眼堂侄子,不由得伸手揉了一把:“子轩他也就比我大一岁,没想到孩子都这么大了。”
安晋斌笑道:“那是你成亲太晚,老王八俩口子怕死前看不着孙子,那孩子不过才十三岁,就想着给孩子找媳妇,最近正在挑着呢。”
安荞闻言嘴抽:“他们俩还真会想。”
安晋斌只是笑笑,换成是谁这么一大把年纪,也会怕看不着孙子,自然想着孩子早点成亲,趁着还能活动,给帮忙带带孩子,等将来老死了也不会有啥遗憾。
“对了,你爷奶他们要回来了,我前儿个接到的消息。”安晋斌突然想起这一茬,赶紧说道。
安荞顿时一愣,差点就忘记还有老安家人了。
那俩老的还没死?安荞使劲挠了挠头,差点就没忍住问了出来。
算起来都快八十岁的人了,竟然还活着,这年头活到七十岁的人都少,生个小病就能够要命,没想到那俩老的竟然是个长命的。
“他们之前在哪待来着?”安荞记得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她还在蓝月国游荡,路过一个还算富裕的小县时,曾见过老安家人一眼,只是当时没有上前相认,只是观察了两天又离开。
不得不说老安家人是个好命的,一个个日子过得不错,就连安铁兰安荞也见过了。
相比起来安铁兰的日子就不太好过,原先嫁的那个老头子不太中用了,这几年大旱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
要是那老头熬不过,安铁兰肯定得被撵出来,那一家人可是看安铁兰不顺眼。
听说安文祥学业不错,早就考了秀才,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考上举人。
一时间安荞想了许多,最终归于平静,老安家人怎么样跟她没多大的关系。
“对了,你刚说啥来着?”安荞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好像没听清安晋斌说的话,赶紧又问了一句。
安晋斌说道:“待哪咱不知道,这要回来的消息是铁柱给传回来的,说是要调去的县忒远,老爷子年纪忒大,经不起这老远折腾就告老还乡了。”
安荞听安晋斌说起安铁柱这个亲爹,眉头拧了一下,差点忘记还有这么个人的存在。
“不是,是那个女人使了绊子,把爷调到漠城那边去了。原本爷是要到原地相邻的小县去的,爹他都已经打点好了的,结果被人给顶上了。”安谷匆匆赶了回来,冲着安荞喊道。
安荞扭头看了回去,将安谷上下打量了一番:“不是说要到京城考试去?咋跑回来了?”
安谷说道:“我想过了,反正我现在已经是个举子,考不考都无所谓,反正我不打算去当官。”
安荞点头:“你自个的人生你自个走,不过我还是得劝你一下,不说能考个状元回来,能考进三甲就行,弄个进士的名头回来好装逼,知道不?”
安谷不太理解装逼的意思,但隐约还是能够猜得到。
又听安荞说道:“老皇帝的身体越发不好了,这两年肯定会有大震荡,你不去考试也行,反正你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二岁。再过三年也才二十五岁,只是这年头二十几还不成亲的,真不多见,若是找到合适的,我劝你还是早点成亲,省得咱们整天跟我急眼。”
安谷不明白怎么就一下子扯到成亲那去,心里头惦记着的是安荞说的考进士拿名头。
说实话努力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就是为了考个功名回来。
可考了功名以后呢?
安谷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想当官,宁愿开个私塾教教学生,也懒得到官场去应付点什么。
其实安谷最羡慕的就是自个的两个姐姐,也很想要修那个仙,只是娘亲劝说过,那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还得看每个人的机缘。别看两个姐姐还有另外几个一起扎了堆的出现,别的地方却没有出现过,或许这天下就仅有他们这几个。
为此安谷还去查询过,得到的结果仍旧是如此。
只是打消了念头,对生活也有了怠懒,至今都没有什么目标。
“成亲就成亲吧,不过姐这对象得姐你给我找。”安谷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
安荞看着直拧眉:“那还是甭找了吧,你赶紧当官去!人人念书都是为了当官,偏生你连举子都考上了,却又突然不想当官了。”
安谷想到了安铁柱,嘀咕道:“我就是考中了状元,有爹那后娶的媳妇在搅局,准好过不了。说不准就等着我上京,然后找法子把我给弄死呢。”
安荞点头:“你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人家想要弄死你。”
安谷:“……”
小时候是傻了点,可不表示长大以后还傻啊。
“就是胆子小了点,安铁柱他再怎么说也是你爹,你若真考中了进士,他脸上也有光,那女人要弄死你,你就不会把安铁柱拉出来顶锅?”安荞面无表情,根本不认安铁柱这个爹,直称呼其名字。
安晋斌眉头皱了起来:“大丫,堂叔知道你气你爹,可再怎么样他也是你爹啊,你咋能直呼他名字呢?”
安荞淡淡道:“我不怨他把我们丢下,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他安铁柱想要出人头地,抛妻弃子去攀高枝无可厚非。可他不能狠心出卖我娘,还想把黑丫头卖了,完了还贱兮兮地把安谷给带走再撵跑。”
“可能他有他的理由,可我却不能认他这个爹,真让我叫他的爹的话,我怕我会忍不住想要弄死他。”
安晋斌无语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说安铁柱是个四品参将,就算你不认他这个爹,也不能把人给惹毛了。
可他这个堂侄女会怕么?
“我知道堂叔你在担心点啥,可我安荞从来就不靠他安铁柱,你看看那一大片洼地,可是有一大半的地方是我的,有那差不多四千亩的洼地,我还怕饿死不成?”安荞原以为就有三千亩那样,没想到还有差不多四千亩,村里按人头把田给分了,男丁一人能得二十亩田,女丁就只得五亩。
村里头有规定,这片洼地是村里头的,不能卖给外姓人,也不能当成嫁妆嫁给外姓人,不过若是嫁给本村人,带着田去嫁倒是无妨。
就这么分配下来,还给安荞余下快四千亩的田,挺不错的了。
事实就如安荞说的,有着这一片田,显然易见地就是个大地主,除非安铁柱不要了脸,跑回来欺负自个儿女,否则安荞能把日子过得很好。
再且安荞还有人护着,到时候谁怕谁啊。
安晋斌迟疑了一下,问安荞:“你爷奶他们回来以后,村里头要不要给他们也划块田出来?”
安荞可是知道,村里头还留了三百亩田下来,那块田现在是安晋斌家在雇人种着,收成除了雇人的花费,都在祠堂里存着。
“存什么存?要田可以啊,拿银子来买啊,十五两银子一亩,一个子都不能少。”要安荞来说的话,那是十五两银子都嫌太少,得二十两银子才行。
不过见安晋斌一脸震惊的样,安荞就觉得还是便宜点的好。
只不过十五两银子,真一个子都不能少。
“得了银子咱们不止要把祠堂修修,还得弄个好点的大学堂出来,不说一个个能考出个秀才来,好歹得认得字才行,省得到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安荞一番话堵死了安晋斌要减价的念头,安晋斌心想着老安家人不一定会回来,就是回来也不一定会想要种田。
人家在外当官那么多年,想必积累了不少银子,买田的钱应该拿得出来。
“行,就照你说的办吧。”安晋斌点头,不乐意为了老安家而得罪了安荞,毕竟现在上河村以安荞家为主,已经分出去的老安家已经算不了什么。
再且得了银子也不是没有地儿花,就跟安荞说的,盖个大学堂出来也挺不错的。
安荞往洼地瞅了一会儿,挺着大肚子也不方便到田里头看,就转身小心走下了山,走到一半往边上看了看,对安晋斌说道:“堂叔您老要嫌没地儿花银子,不如把那块地儿雇铲了,省得每次到洼地去还得翻山过去。”
村民们虽然没在那洼地那边住下,可在那搭建了一溜儿的房子,农忙的时候都不回来,等忙过了以后才回村子里来。
只是这样总归是不太方便,况且住在里头也太危险,山脉里头可是什么野兽都有,谁知道会不会有不长眼的闯进来伤人。
大黑熊这些年都留在这里守着,可谁知道那家伙会不会突然就离开,要是没了大黑熊在这占地盘,迟早这一片得来野兽。
这么想着安荞又觉得,应该多养几只跟大黑熊这样的,再不济大黑狗这样的也行,就当做是给村里头整守护兽了。
安晋斌早就想到了这一茬,笑呵呵地对安荞说道:“村民们都有这个打算咧,就等着秋天不忙的时候开工,把路给开出来,到时候搬运粮食能方便好多。”
安荞挑了挑眉,也是自己都想到这一茬,村民们能想不到?
就是村民们不急,反倒她自个急了起来。
“行吧,你们商量好了就行。”安荞觉得没了事了,又继续往山下走,摸着肚子心里头在琢磨,生了孩子是跟自己姓,还是跟顾惜之姓。
想到顾惜之姓氏的纠结,安荞又觉得头大,还不如跟自己姓得了。
安谷在家里头又待了两三天,最后还是上京赶考去了,这种严肃的事情也能儿戏成这样,估计除了安谷以外就没谁了。
杨氏回来住了一段时日,小木槿已经长成了十一岁的小美人,长得不太像安荞,也不太像杨氏,偏生就跟与杨氏长得像的黑丫头似了五分,估计这就是血缘关系之间的奥妙,谁又能说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木槿被教导得很好,小淑女一个,一看就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杨氏三年抱俩,在小木槿一岁半的时候生了个小木锦出来,跟小木槿差了两虚岁,小木锦才刚办完满月酒,关老头就在熟睡中咽了气。
安荞想抱抱九岁的木棉来着,就是这小子不给面子,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把安荞给郁闷得给了这小子好几个爆栗子。
“你这肚子几个月了?”杨氏摸了摸安荞的肚子,然后又一脸肯定地说道:“瞅着像是个丫头。”
安荞就不明白了,连衣服都没掀起来,咋就一眼瞅出是个丫头呢?
“七个月了,第一个生丫头,第二个生小子,女儿跟儿子凑一块,正好凑出一个好字来。”安荞一点都不嫌弃是个女儿,反而觉得女儿挺好的,实在生不了小子也可以找上门的,只要不坏了安氏一族的规矩就行。
杨氏翻了个白眼:“你想得倒是挺美,丫头小子不是你想生就能生的,只要亏不了孩子,就是一连生几个丫头,你也得好好伺候着,不能亏了孩子。”
安荞点头:“放心,我绝不会跟你似的。”
还以为杨氏会揍人呢,没想到杨氏眼睛一下子就红了起来,想起了往事眼泪都流了下来,嘴里头喃喃道:“以前是娘亲魔着了,对不起你姐俩啊。”
安荞看到杨氏的眼泪就有些不耐烦,说道:“行了,都陈年老事了,你提它来做什么,咱们现在不是好好的?你看咱们现在吃的喝的用的都不用愁,你又给我添了一对弟妹,还有啥不满意的?”
杨氏点了点头,抹了抹眼泪,前半生经历过的事情,对她来说就跟做梦似的,感觉都不像是真的。
……
眨眼就过了八月节,安荞越发感觉到身子沉,如今已是足月了,孩子也在半个月前就入了盆,估计这几天就得生。
安荞倒是不怕疼,也不怕生孩子,就怕那火灵珠会作祟。
想必是猜到安荞这几天要生孩子,而顾惜之又还没有清醒,雪韫忍不住出现了,这几天都陪在安荞的身边,唯恐会出什么差错。
有关于火灵珠一事,雪韫也被告知了,因此这几天一直皱着眉头。
“五行鼎有消息。”本在看着杨氏做小衣服的安荞突然站了起来,抱着肚子就往外跑了出去。
五行鼎被安荞放在内院中,露天放着。
“慢点,你这孩子咋这么毛毛躁躁的,快走慢点。”杨氏看着心中一紧,赶紧把小衣服放下,追了出去。
雪韫的动作比杨氏快,在安荞刚动身就伸手扶住了安荞,带着安荞朝五行鼎走过去。
“主人,主人,你男人要见你。”果然是五行鼎的声音。
安荞心知顾惜之是清醒了,心中无比惊喜,想着自己快要生孩子顾惜之就醒来,这绝对是一件大喜事。
顾惜之是挣扎着醒来的,昏迷中总感觉到心中不安,凭着强大的意志下愣是醒了过来,刚一醒来就要见安荞。
安荞不知是跑得太快是怎么了,才跑到五行鼎那就感觉肚子在疼,只是安荞没太在意,只想看到顾惜之现在怎么样了。
五行鼎的盖子打了开来,将盘腿坐在里头的顾惜之露出。
“你醒了!”安荞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满脸的惊喜。
顾惜之先是看了看安荞的脸,之后视线不自觉地就落在安荞的肚皮上,只记得自己与安荞发生关系是在十年前,因此这孩子不可能是他的。
若不是他的,那么就是……
视线落在扶着安荞的雪韫身上,顾惜之心底下狠狠一抽,嘴巴里尝到了铁腥味。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点?”安荞不知顾惜之想岔了去,一脸关心地问着。
顾惜之怔怔在看着安荞,默默将口中的腥甜咽了回去,朝安荞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十年前是他错了,所以才失去了她么?
早该想到的,不是吗?
毕竟那时候的他是那么的过份,竟然把她的救命绳子给松了手,若然不是雪管家赶上拉住,她与雪韫都会死在下面。
他应该庆幸她还活着,而不是再过份地要求点什么。
“你说话啊!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好了?”安荞急了,不明白顾惜之这是什么意思,明明人就是醒着的,为毛一句话都不说,简直要急死个人。
顾惜之又扯了扯嘴角,想对安荞露出一抹笑容,感谢安荞还那么的关心他,还在乎他这个人。
只是心头却难以接受,闭了闭眼睛,竟不敢再看。
“你放心,我没事,一定会好的。”然后再把你给抢回来,我说过除非我死了,否则你安荞只能是我的。顾惜之看着安荞,在心底下默默地说着,并不打算说出来给安荞听。
安荞正想问顾惜之情况,就听五行鼎急急道:“不行了,他强行醒来,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不能再这样了。”
话音刚落五行鼎又盖了起来,将顾惜之遮挡在里头,连一句道别都没有。
安荞怔怔地看着五行鼎,在心底下呼唤了几声,却没有得到五行鼎的回应,担心会影响到五行鼎救治顾惜之,就不敢再喊了。
“小金,小金,你说他会不会有事?”安荞不放心地呼唤了一声小金。
“放心吧主人,会没事的,若不是他在最紧要关头强行醒来,其实用不了多久就能好了,因为强行醒来才出了岔,再次昏睡过去就好了。”小金淡淡地说道。
完了又提醒一句:“还是小心你自己吧,小主人要生了。”
安荞闻言又是一愣,很快就感觉到不对,肚子怎么就么疼,还一阵一阵的坠疼,感觉有什么东西在里头挤出来一般。
“快,快扶我回去,我要生了。”安荞惊呼一声。
雪韫闻言心中一紧,哪里还顾得上去扶,直接弯身将安荞抱起来,飞快地朝石屋跑去。
“快,快去请稳婆!”杨氏也急了起来。
很快稳婆就被请了来,然而安荞的情况却让人捉摸不定,明明孩子的个头就不大,而且明明就感觉要生了,偏偏孩子就跟你玩笑似的,一直生了三天三夜也没见孩子生出来。
把人给急得要死,却又无可奈何。
雪韫几欲破门而入,又被挡在了外头,整颗心都吊了起来。
安荞虽然一直嘴里说着没事,别人生孩子也有生三天三夜生不下来的,可事实上安荞却知道,这是火灵珠在搞的鬼,想要以此来折腾死她。
而且孩子的身体无比灼热,只要一天还待在她的身体里,就一天都跟被火烧一般,令人痛不欲生。
安荞总算知道那股不安从何而来,原来这该死的火灵珠是等在这里。
想让她死么?还就偏偏不死,能耐你……
突然想起那不止是火灵珠,还有她的女儿。
安荞神色冷了下来,对稳婆说道:“到那边的柜子,打开第二个抽屉,把匕首给我拿来。”
稳婆惊讶:“你要做什么?”
安荞冷冷地说道:“我要剖腹把孩子拿出来,倘若你害怕的话,可以叫别人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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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六点左右,还有大结局下。
会不会也是个小胖妞,肥嘟嘟的,然后长大摇身一变,变成个大美女亮瞎所有人的眼睛。
“好吧,我自己感觉去。”扭头看向一群蠢蠢欲动的将领士兵,还有几个上位者,安荞又撇了撇嘴,“我打算直接离开大金国,省得一群不怀好意思的家伙老惦记。”
雪韫看了一眼大金皇朝的皇帝,对安荞说道:“你不用担心,想休息多久就休息多久,没人敢对你做什么。”
安荞点头:“他们就算是想做什么,也做不了,别忘了我还有大牛跟黑丫头大。”
大牛&黑丫头:“……”
关窝们什么事?
雪韫点头:“还有我在。”
安荞瞥了一眼五行鼎,干脆冲大金国皇帝喊道:“我知道你们惦记这鼎,别怪我没给你们机会,别看这鼎厉害,事实上得看在谁的手里才行。不是所有人都能用,想要用也很简单,只要能把它扛起来就行。”
“现在我就给你们个机会,随你们派出十个人来,要是能把这鼎搬得动,我就把这鼎留下来,要是搬不动那就别怪我不给你们机会。”
大金国皇帝一脸笑眯眯,看起来十分和蔼的样子,手一挥就有十个壮士上前搬五行鼎。
可惜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也无法撼动,试了好几批人都没有用。
最后忽然出现五十个人,手里头拿着绳子,试图合力撼动五行鼎。
安荞面色一下子古怪了起来,说好的是十个人,怎么一下子多了五倍,这大金国皇帝想要耍赖?
不由得扭头看了过去,大金国皇帝仍旧一脸笑眯眯的样子。
却在五十个壮士都无法撼动时沉下脸来,无比威严的脸上一片阴森,狠狠地瞪了安荞一眼后挥袖离开。
安荞摸了摸鼻子,显然遭人嫉恨了。
不一会儿安荞又嘚瑟了起来,嫉恨算什么啊?
有本事来打她啊,一群智障!
伸手摸了摸肚子,朝五行鼎走过去,将五行鼎往后背上一背,大步朝宫门方向走起。
一群人看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大金国皇帝更是气得直拂袖。
那金之灵原本是大金国圣灵,虽然变得不太正常,可于大金国皇朝来说,那就是皇朝的象征,却被那口鼎给装了去。
不是大金国皇帝不想留下那口鼎,而是将人请来时早有商议,金之灵由这些人来处置。
况且那口鼎谁也动不了,留在这里也怕金之灵会跑出来祸害人。
卢飞直到这时才将安荞认出来,当初的胖妞变成现在的窈窕女子,卢飞看着也是惊奇,却没打算与安荞多说些什么。
对方不是一般人,自己又是大金国将军,没必要深交。
安荞体内的灵力还能调动的时候,别说把五行鼎背回家去,就是背着绕整个大陆也不嫌累,可如今灵力不能用,才背到宫门就感觉到累。
不过从深宫里到宫门口,也走了一个多时辰,可见这皇宫有多大。
雪韫担忧地看着安荞的肚子,生怕安荞不小心伤到肚子,毕竟这鼎实在太大了点。
安荞只得安慰他说没事,只在门口歇了一会儿又背了起来。
没走两步安荞又将鼎放了下来,拧眉看着眼前挡道的少年:“我说这位孙……皇长孙阁下,你没事挡我道干嘛?”
皇长孙拦着安荞,大声说道:“我不嫌你老,我要娶你为正妃。”
安荞看了皇长孙一眼,无比认真地说道:“可我嫌你太小了,一点都不想嫁给你。”
皇长孙下意识道:“我能长大,等我长大了就不小了。”
安荞淡淡道:“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更加不稀罕你了。”
皇长孙:“……”
不是说不管男女都喜欢年轻貌美的些的吗,为何眼前这美人会那么奇怪,放着他这年轻又俊美的不要,偏生喜欢老男人?
又见安荞摸了摸肚子:“更何况我已经成了家,是个有孩子的人了。”
皇长孙瞪向安荞的肚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不敢相信安荞竟然怀了孩子,心底下无比想要弄死这孩子,嘴里头却说道:“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嫌弃,我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
安荞左看又看,尼玛老太子跑哪去了?没看到他家小畜生跑出来了吗?赶紧牵回去啊。
果然没多会安荞就见到匆匆赶来的老太子。
金太子先是抹了把汗,然后才小声问道:“安姑娘之前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安荞疑惑:“哪番话?”
金太子四下看了看,小声说道:“就是你说子程不对劲的那番话。”
安荞恍悟:“原来是这事啊!的确,他不正常,应该是让人在身上种了东西,而且量看起来还不小。”
金太子心中一急,伸手去抓安荞,急急道:“那是什么东西?”
安荞往边上躲了一下,不乐意让金太子碰到,眉头也因此皱了起来。
金太子有些尴尬,小声说道:“你别介意,本太子只是一时冲动,决无半点恶意。主人是子程他是本太子唯一的嫡子,本太子自是担心他的身体情况。况且本太子子嗣艰难,除子程以外就只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庶子。有些事情想必你会明白,倘若子程真有不对劲之处,本太子哪怕是倾尽所有,也要把这唯一的嫡子救回。”
安荞挑眉:“倾尽所有啊,你会舍得?”
金太子眼睛微闪,其实金太子心有怀疑,子程是在他去沙漠之前生的,从沙漠回来以后别人送了几个美人过来,再加上皇帝的奖赏,府上的美人不少,却没有一个能够怀上。
事实上金太子怀疑自己不能生,因为在沙漠里下面受过伤。
可三年前竟然有个女人怀上,之后给他生了个庶子,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女人怀上。
相比起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孩子的庶子,金太子自然更在乎这个嫡子,只是这个嫡子自十二岁生辰那天受伤起,就变得不太正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起美色来。
毕竟是个少年郎,那种事情做多伤身,可不管怎么教导都无用。
哪怕是把人绑起来,也总会想到法子去乱来,最令金太子愤怒的莫过于,哪怕将所有服侍的女子都换走,那熊孩子也仍旧能够乱来。
他竟然荤素不忌,连男的也能上。
“是,只要你能确定子程真有问题,并且把这问题解决掉,哪怕把本太子的宫殿搬空也无妨。”金太子一脸认真,看得出的确是挺在乎这个儿子。
然而皇长孙听得一脸懵比,根本不知道这俩人在说点什么。
安荞将皇长孙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说道:“我也不要多了,给我五万两……金子就行。”
金太子嘴角一抽,还以为是银子,没想到竟然是金子。
那可是五万两金子啊,可不是什么石头,哪是那和好得的,这女人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别说是过了十年,就算再过一百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把他的宫殿给卖了,也换不出这么多银子来啊。
只是看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金太子咬牙:“行,五万两就五万两,记得前提是要把子程给治好。”
安荞伸爪:“先给银子。”
金太子:“……”
就不能先治?
金太子默默地与安荞对望了一阵,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只得垂头丧气地去找金票去。
其实也没多难找,自个府上出一般,再到熊孩子的外公家整一半,这数量就差不多出来了。
皇长孙内心不安,见金太子走了,下意识想要跟上去。
只是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两眼放光地看着安荞:“你考虑好了没有,要知道我是皇长孙,又是当今太子唯一的嫡子,可是大有前途之人,你若跟我了,日后定然身份尊贵,享尽荣华富贵。”
安荞一把将皇长孙抓了过来,叫大牛来帮忙摁住,然后把匕首抽了出来。
皇长孙看到那锋利的匕首,吓得差点连魂都飞了,急得大喊:“你们要做什么?我可是皇长孙,你不能伤我……不,别杀我,我不要娶你了,以后我见着你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跟你跟前晃了,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啊……”
安荞嫌这人聒噪,随手撕了块布塞进其嘴去。
被撕了块布的某大牛:……
安荞早就发现皇长孙有些不对劲,脖子侧边那里竟然有块凸起,而那块凸起看起来像块旧伤疤,想必那里曾经受过伤。
可就算是受了伤,那里也不至于凸得那么高。
给安荞的感觉,那里头似乎有个小生命,而皇长孙之所以好色,就是受这小生命的影响。
果然把那块凸起划开,里头露出来一只狰狞的小虫子,看起来与百足虫十分相似,每一根足都深入皮肉当中,甚至有些直接伸入血管当中。
安荞眉头皱了起来,将从天毒体上取来的一瓶子拿出来,拿针挑了一小滴抹在小虫子背上。
不过片刻小虫子突然挣扎起来,一根根足收了回来,吧嗒一下落到地上,满地打着滚,只是没多会就没有了声息。
皇长孙看着眼珠子一凸,虽然不知道安荞划破他脖子是做什么,可他能感觉得到,这条虫子就是从他脖子上掉下来的。
只是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虫,并且还是活着的,看起来还是真恶心。
皇长孙浑身抖了抖,最重要的是好可怕。
大牛几人看着也是一脸惊讶,这人脖子竟然长有虫子,而且还是这么长一条,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没多会金太子赶来了,带了整整五万两黄金票子。
安荞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戳了一下大大的雪字,是这一片大陆通用的银票,便笑眯眯地接呐了,完了丢给金太子一瓶治疗外伤的药。
“你家熊孩子之所以会变成那样,是因为脖子上被人种了一颗虫卵,完了这虫卵长出虫子,在它脖子上扎根,喝了他的血后产生的排泄物有毒,就是因为这个毒,你家熊孩子才痴迷于男女之事。”安荞指了指地上的虫子,好在发现得早,若是再晚一些,这虫子就会下卵,再变成虫子,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金太子一脸狐疑,不太相信这鬼话,可见自爱熊孩子一副被吓到又恶心到的样子,不免就有些狐疑,难不成真是这样。
又问了一下身边几个亲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本太子姑且相信你,只是为什么会有虫子呢?”金太子一脸疑惑。
安荞淡淡地说道:“这东西不是寄生虫,哪怕遇到顶多吸点人血,不会选择寄生在人体上。只有从破壳开始就一直寄居于人体的,才会选择继续寄居于人体里面。我提醒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金太子面色沉了下来,却不是针对安荞,而是另有其人。
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担心下一次会成水涝。
安荞看了看雨后的天空,觉得天象还是可以的,最近这几天虽然还会有雨,但应该不会下太久,说不准还是三天那样。
天空放晴,几人继续赶路,一路上倒是采了不少蘑菇。
雨后的蘑菇一晚上就能冒起,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
只是遇到的毒蘑菇也不少,很多都是从尸体上长出来,安荞几人看到后都是一阵沉默。
人为什么会有三六九等之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太明白,可显然易见的,一旦一个人有了能力,很轻易就能凌驾于比自己能力低的人之上。
虽然各处都在闹灾荒,可显然安荞几人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上河村乃至整个丰县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灾情发生的那一年,整个丰县的城门都关闭了,这一关就是整整五年。
安荞家后山那片洼地开发出来后有六千多亩,全都种上了稻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那个地方温度偏高,一年能种植两次,收获也是极高,勉强能供应整个丰县的食度。
只是粮食也贵得很,这五年上河村真的是肥得流油。
而丰县运气很好地在上青河的源头,一直到上青湖那一段都不曾断流,因此干旱虽然使得很多地方收成不高,但也绝不是颗粒无收。
与此相比较,成安府城的情况就不太好,为此蓝天锲还来过不少次上河村,为的是高价购买粮食。
那些洼地讲真蓝天锲很是眼红,却不敢动什么歪主意。
早在蓝天锲封王前,丰县就被荣王划分为顾惜之的封地,属于顾惜之的地盘。
蓝天锲还没脑残到跟顾惜之抢地盘,哪怕丰县不是顾惜之的地盘,蓝天锲也没那个胆子去动,毕竟安荞等人太过厉害,讲真那就不是个人。
再且蓝天锲还等着安荞回来,如果安荞再不回来他就得疯了。
上一次明明就说好要给看病的,结果病还没看人就跑了,最后还一跑就是十年,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王府里的孩子已经多到住不下去了,纵观整个历史,说不定也没几个人跟他那么能生的,生孩子就跟下蛋那么简单,一个没注意就下了好几个,光是取名字就令人头疼。
好在姑娘比小子多,否则真得吃死他这老子。
阿啾!
安荞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
小心摸了摸肚子,听说有人打喷嚏,把孩子给喷早产了的,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安荞虽然是个当大夫的,可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头一次,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好奇,以前明明就懂得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一知半解。
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安荞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走快点吧,我看今年这年头应该不错,庄稼都长得挺好的,在外头流浪的人想必也回家了。”安荞觉得这是好兆头,虽说一路上遇到不少地方起了瘟疫的,可都被安荞给治了,自然就不担心会扩散。
至于上河村那个地方,安荞一点都不害怕,有得吃有得喝,一般都不会出事。
黑丫头翻了个白眼:“最慢就是你了。”
安荞斜目:“你要不给我找事情,你看我速度快不快?”
死丫头为了赚银子,还真是见着有钱人就不挪步,问清楚若是有病人,非得拉她去给人治病不可。
有银子不赚王八蛋,这是黑丫头原话。
安荞也是这么想的,能在混乱的五年里保持着富贵,想必底蕴不错。
至于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安荞则不去琢磨。
这个世界既然有好人,那就一定会有坏人,两者定然是并存的,永远也消灭不尽其中的一方。
黑丫头默默地看了一眼安荞背着的五行鼎:“那胖姐你还是慢点吧,我怕走得太快的话,你会受不了,毕竟背了那么大个东西。”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真爱讲废话。”
黑丫头:“我这是关心你。”
安荞懒得理黑丫头,开始的时候的确有点吃力,可后来渐渐习惯了,就没觉得这五行鼎有多重,感觉就跟背了一个成年人一样。
讲真吃饱喝足,背习惯了以后,真不觉得有什么。
况且这不仅仅是一个鼎,里头还装着她的男人,她肚子里的女儿的爹。
有此动力,别说是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就是三个她也得背啊。
不回去的话留在这边生孩子,留在这边过年么?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话大黑狗一定很赞同,只可惜了那条纯种母獒,竟然不敢跟大黑狗走。
想到当时大黑狗一步三回头的样,安荞就一脸幸灾乐祸。
果然狗不是好狗,主人也不是好主人。
一路上无聊,黑丫头就问起安荞走的这十年里,去过什么样的地方,又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
安荞倒没有隐瞒什么,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说了起来。
只是说话的时候,安荞总觉得有人在偷听,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想把人找出来,后来就当作没有发现一般,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
那个偷听的人,安荞觉得是雪韫。
也因为是雪韫,所以安荞才当作不知道一样,既然雪韫不打算露面,她也没必要去点破点什么。
如此相处,谁也不会觉得尴尬。
一直到快三个月,安荞几人回到成安城,那若有若无的气息才消失不见。
之前的那一丝不确定,这才终于完全确定,跟随着的那人就是雪韫。
原本安荞并不打算留在府城,想继续赶路直接回到家里,不想一进城就被拦了下来。
拦住的自然是蓝天锲的人,自打知道安荞要回来,并且很快就要回到府城,蓝天锲天天派人去堵,很多时候自己也去,堵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把人给堵着,可见蓝天锲有多么的执著。
事实上不执着也不行,王府里头的后院不够用了,再这么下去一人一个房间都不够,所有下人都得住大通铺去。
儿孙太多也不是件好事,至少蓝天锲是这么觉得的。
“本王可算是等到你回来了,这一路上肯定累了吧,本王已经命人准备好酒菜,为尔等接风洗尘。”蓝天锲一脸认真,看起来连半点虚伪都没有,完全是对安荞的关心。
安荞盯着蓝天锲的脸看了看,说了一句:“瞧你这面相,子孙宫挺繁荣的,看着就跟一颗结满了石榴的石榴树,等这石榴成熟以后,又能长出一堆的石榴籽来,一个家族若能繁衍至此,定然能屹立不倒啊!”
蓝天锲差点一头栽下去,这形容听起来还真他娘的恐怖。
想到自己最大的孩子今年已经要满十三岁,蓝天锲浑身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若孩子也跟自己这般能生,堂堂成安王府估计得去讨饭吃。
只需三代人,就能生出一个镇子的人来,四代就是一个县,五代那就是一个府城,六代……
蓝天锲只想‘咣当’躺下去,所谓的家族强盛他没有看到,只见到日后很有可能会连口饭都吃不上。
“安大姑娘啊,你就别取笑本王了,若是安大姑娘不累的话,还是快快给本王看一下,瞧瞧本王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后头的话蓝天锲抹了把汗,不太好意思说出来。
等回到王府蓝天锲干脆一挥手,让人把所有的孩子都带上来。
安荞就算是有所猜测,可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之前还以为顶多就三四十个,一年生三个左右,不曾想眼前这不是三四十个孩子,而是近两百个孩子。
看到这群孩子,安荞拍了拍脑门子,觉得自己不太地道。
生孩子不是生猪崽子,这孩子生下来不止要给吃喝穿用,还得要教育才行,怪不得蓝天锲会急成这样,换成自己那得疯了去。
“不错啊,都长得挺像你的。”安荞一本正经,用面无表情来掩饰自己的心虚,心底下暗暗朝蓝天锲竖起了大拇指。
这哥们行啊,太能生了。
就是一个个看着脸都挺像的,看的时间久了就发现自己好像有脸盲症,感觉看哪个都是长得一样的,除了大小不一以外,还真分不清谁跟谁。
蓝天锲挥手,让人把孩子们都带下去,一脸认真地说道:“我就是想要问你,有没有什么药让本王吃了,不会再让人怀上孩子,又不会伤到身体的药?如果有的话,本王可以出高价买下。”
安荞瞥眼:“养了这么多孩子,你还有银子?”
蓝天锲:“……”
其实真的是挺穷的,一群熊孩子吃的虽然都不多,可吃的用的哪样不要钱?就是过年过节做衣服,光一人一套衣服,那就得将近两百套衣服。想吃点好点的,一人来一只鲍鱼,那也得两百只鲍鱼,贵得肉疼。
人参燕窝这些就更别提了,只一人吃一顿,就能把王府半年的收入给吃去。
想想都是泪啊!蓝天锲眼睛含泪,可怜兮兮地看着安荞。
安荞抹了一下鼻子:“那不是有很简单的法子吗?把自己阉了,保你以后怎么耍都不怕。”
阉了还能耍吗?这是扯淡。
蓝天锲不说话,只用那双含泪的眼睛看着安荞,都快四十岁的人了,还整出这么一副表情来,还真令人难以消受。
“好吧,法子我有,也不要你的钱,就当作是给孩子们花吧!”安荞不去想那些孩子因她而投生到这个世界而高兴,还是会恨她手贱多此一举,将来再抬胎的时候不要去投诉她就行。
蓝天锲含泪:“安大姑娘是好人啊。”
安荞斜眼,这家伙眼神告诉她,明显口是心非。
“行了,躺着吧,我给你施针。”安荞不打算废话,等把蓝天锲给搞定,好去吃什么酒席,讲真肚子好饿。
蓝天锲没有丝毫犹豫,‘咣当’一下躺了下去,摆好姿势朝安荞叫了一声:“来吧,本王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
安荞:“……”
这坑是自己挖的,填起来也不见得会有多难,安荞很轻易地就解除了蓝天锲身上的‘种马模式’。
蓝天锲默默地看着,感觉安荞真的好顺手,好像这种事情经常干似的。
心头怀疑自己之所以那么能生是不是安荞搞的鬼,为此自己经常被下药,很多时候简直就是愣躲也躲不过,要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孩子。
“行了,好了,以后你就是再想生,那也是不可能的事情了。”安荞将针收了起来,很淡定地对蓝天锲说了一句话。
蓝天锲大喜:“那就好。”
安荞点了点头,扭头走了出去:“不是说给我接风尘,赶紧带我去啊。”
蓝天锲咕噜爬了起来,三两步凑了上去,打商量道:“不知你什么时候跟小烁成亲,事情本王得跟你说好了,以后要是你孩子想嫁人想娶媳妇,别忘了先到本王这里来找,本王两百外孩子任你随便挑。”
安荞:“……长得像你,忒歪了点,你还是留着吧!”
蓝天锲:“……”
乍听到的时候安荞还有点意动,毕竟这一群孩子都长得挺好看的,可想了想还是打消了这念头,毕竟蓝天锲跟顾惜之是亲兄弟,兄弟俩的孩子那是堂兄妹关系,讲真太不合适。
“不过大哥的孩子要真嫁不出去,也娶不到媳妇儿,到我们村子来挑也挺不错的。”安荞一脸认真。
蓝天锲翻了个白眼,显然也想到了自己与顾惜之之间的关系,顿时就有泄了气。
而对安荞的提议,蓝天锲则一点都看不上,再不济也不能让孩子去那等地方受苦。
安荞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我问你个问题,你那么多的孩子,你都能一个个分辨出来吗?能一个个把名字叫准吗?讲真我看到他们,除了个子不太一样以外,感觉都长得一样的。”
蓝天锲一本正经:“本王自己的孩子,自然认得出来。”
不想刚说完就被孩子拆了台,迎面走来七个身高一样的小姑娘,安荞一个个指着问蓝天锲,结果只说对了一个人的名字。
呵呵。
第二天一早,安荞等人离开了成安王府,继续走路回去。
走路到底比不上坐马车,以前快马加鞭只要一个白天就能到丰县,现今靠着两条腿来走,愣是走了三天半的时间,才回到丰县。
在木坊里休息了一天的时间,安荞又再接再厉,把五行鼎一股作气背回了上河村。
此时的安荞肚子里的孩子已经有七个月大,因着安荞一路都没有怎么休息,纯当锻炼了的原因,肚子显得不怎么大,不过安荞能够感觉得到孩子很是健康,再加上又回到了上河村,安荞的心情不是一般的愉悦。
挺着大肚子就跑到后山看洼地去,然而底下的稻苗才长没多高,远远没到抽穗的时候,安荞看着不由得一愣。
“之前收了一批粮食,这批稻子才种下去不到一个月呢。”安晋斌一脸的喜悦,早就当了爷爷,跟着安荞一块爬山,还把孙子也牵来了。
安荞一脸恍悟,还以为会见到一片金灿灿的稻谷,没想到还是回晚了一个月。
算起来应该是六月初收割完的,现在已经六月底快到七月了。
“挺不错的,之前花的心思,总算是没白费。”安荞觉得银子没白花,十年过去,村里人都把房子给翻盖了,只是没人想过要把房子建在洼地的边沿,宁可走好几里路去种田,也不想离开村子。
安荞又低头看了一眼堂侄子,不由得伸手揉了一把:“子轩他也就比我大一岁,没想到孩子都这么大了。”
安晋斌笑道:“那是你成亲太晚,老王八俩口子怕死前看不着孙子,那孩子不过才十三岁,就想着给孩子找媳妇,最近正在挑着呢。”
安荞闻言嘴抽:“他们俩还真会想。”
安晋斌只是笑笑,换成是谁这么一大把年纪,也会怕看不着孙子,自然想着孩子早点成亲,趁着还能活动,给帮忙带带孩子,等将来老死了也不会有啥遗憾。
“对了,你爷奶他们要回来了,我前儿个接到的消息。”安晋斌突然想起这一茬,赶紧说道。
安荞顿时一愣,差点就忘记还有老安家人了。
那俩老的还没死?安荞使劲挠了挠头,差点就没忍住问了出来。
算起来都快八十岁的人了,竟然还活着,这年头活到七十岁的人都少,生个小病就能够要命,没想到那俩老的竟然是个长命的。
“他们之前在哪待来着?”安荞记得刚开始那两年的时候,她还在蓝月国游荡,路过一个还算富裕的小县时,曾见过老安家人一眼,只是当时没有上前相认,只是观察了两天又离开。
不得不说老安家人是个好命的,一个个日子过得不错,就连安铁兰安荞也见过了。
相比起来安铁兰的日子就不太好过,原先嫁的那个老头子不太中用了,这几年大旱也不知道能不能熬过。
要是那老头熬不过,安铁兰肯定得被撵出来,那一家人可是看安铁兰不顺眼。
听说安文祥学业不错,早就考了秀才,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考上举人。
一时间安荞想了许多,最终归于平静,老安家人怎么样跟她没多大的关系。
“对了,你刚说啥来着?”安荞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好像没听清安晋斌说的话,赶紧又问了一句。
安晋斌说道:“待哪咱不知道,这要回来的消息是铁柱给传回来的,说是要调去的县忒远,老爷子年纪忒大,经不起这老远折腾就告老还乡了。”
安荞听安晋斌说起安铁柱这个亲爹,眉头拧了一下,差点忘记还有这么个人的存在。
“不是,是那个女人使了绊子,把爷调到漠城那边去了。原本爷是要到原地相邻的小县去的,爹他都已经打点好了的,结果被人给顶上了。”安谷匆匆赶了回来,冲着安荞喊道。
安荞扭头看了回去,将安谷上下打量了一番:“不是说要到京城考试去?咋跑回来了?”
安谷说道:“我想过了,反正我现在已经是个举子,考不考都无所谓,反正我不打算去当官。”
安荞点头:“你自个的人生你自个走,不过我还是得劝你一下,不说能考个状元回来,能考进三甲就行,弄个进士的名头回来好装逼,知道不?”
安谷不太理解装逼的意思,但隐约还是能够猜得到。
又听安荞说道:“老皇帝的身体越发不好了,这两年肯定会有大震荡,你不去考试也行,反正你今年也不过才二十二岁。再过三年也才二十五岁,只是这年头二十几还不成亲的,真不多见,若是找到合适的,我劝你还是早点成亲,省得咱们整天跟我急眼。”
安谷不明白怎么就一下子扯到成亲那去,心里头惦记着的是安荞说的考进士拿名头。
说实话努力读了那么多年的书,就是为了考个功名回来。
可考了功名以后呢?
安谷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想当官,宁愿开个私塾教教学生,也懒得到官场去应付点什么。
其实安谷最羡慕的就是自个的两个姐姐,也很想要修那个仙,只是娘亲劝说过,那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还得看每个人的机缘。别看两个姐姐还有另外几个一起扎了堆的出现,别的地方却没有出现过,或许这天下就仅有他们这几个。
为此安谷还去查询过,得到的结果仍旧是如此。
只是打消了念头,对生活也有了怠懒,至今都没有什么目标。
“成亲就成亲吧,不过姐这对象得姐你给我找。”安谷一副破罐子破摔的样子。
安荞看着直拧眉:“那还是甭找了吧,你赶紧当官去!人人念书都是为了当官,偏生你连举子都考上了,却又突然不想当官了。”
安谷想到了安铁柱,嘀咕道:“我就是考中了状元,有爹那后娶的媳妇在搅局,准好过不了。说不准就等着我上京,然后找法子把我给弄死呢。”
安荞点头:“你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人家想要弄死你。”
安谷:“……”
小时候是傻了点,可不表示长大以后还傻啊。
“就是胆子小了点,安铁柱他再怎么说也是你爹,你若真考中了进士,他脸上也有光,那女人要弄死你,你就不会把安铁柱拉出来顶锅?”安荞面无表情,根本不认安铁柱这个爹,直称呼其名字。
安晋斌眉头皱了起来:“大丫,堂叔知道你气你爹,可再怎么样他也是你爹啊,你咋能直呼他名字呢?”
安荞淡淡道:“我不怨他把我们丢下,毕竟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他安铁柱想要出人头地,抛妻弃子去攀高枝无可厚非。可他不能狠心出卖我娘,还想把黑丫头卖了,完了还贱兮兮地把安谷给带走再撵跑。”
“可能他有他的理由,可我却不能认他这个爹,真让我叫他的爹的话,我怕我会忍不住想要弄死他。”
安晋斌无语了,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说安铁柱是个四品参将,就算你不认他这个爹,也不能把人给惹毛了。
可他这个堂侄女会怕么?
“我知道堂叔你在担心点啥,可我安荞从来就不靠他安铁柱,你看看那一大片洼地,可是有一大半的地方是我的,有那差不多四千亩的洼地,我还怕饿死不成?”安荞原以为就有三千亩那样,没想到还有差不多四千亩,村里按人头把田给分了,男丁一人能得二十亩田,女丁就只得五亩。
村里头有规定,这片洼地是村里头的,不能卖给外姓人,也不能当成嫁妆嫁给外姓人,不过若是嫁给本村人,带着田去嫁倒是无妨。
就这么分配下来,还给安荞余下快四千亩的田,挺不错的了。
事实就如安荞说的,有着这一片田,显然易见地就是个大地主,除非安铁柱不要了脸,跑回来欺负自个儿女,否则安荞能把日子过得很好。
再且安荞还有人护着,到时候谁怕谁啊。
安晋斌迟疑了一下,问安荞:“你爷奶他们回来以后,村里头要不要给他们也划块田出来?”
安荞可是知道,村里头还留了三百亩田下来,那块田现在是安晋斌家在雇人种着,收成除了雇人的花费,都在祠堂里存着。
“存什么存?要田可以啊,拿银子来买啊,十五两银子一亩,一个子都不能少。”要安荞来说的话,那是十五两银子都嫌太少,得二十两银子才行。
不过见安晋斌一脸震惊的样,安荞就觉得还是便宜点的好。
只不过十五两银子,真一个子都不能少。
“得了银子咱们不止要把祠堂修修,还得弄个好点的大学堂出来,不说一个个能考出个秀才来,好歹得认得字才行,省得到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
安荞一番话堵死了安晋斌要减价的念头,安晋斌心想着老安家人不一定会回来,就是回来也不一定会想要种田。
人家在外当官那么多年,想必积累了不少银子,买田的钱应该拿得出来。
“行,就照你说的办吧。”安晋斌点头,不乐意为了老安家而得罪了安荞,毕竟现在上河村以安荞家为主,已经分出去的老安家已经算不了什么。
再且得了银子也不是没有地儿花,就跟安荞说的,盖个大学堂出来也挺不错的。
安荞往洼地瞅了一会儿,挺着大肚子也不方便到田里头看,就转身小心走下了山,走到一半往边上看了看,对安晋斌说道:“堂叔您老要嫌没地儿花银子,不如把那块地儿雇铲了,省得每次到洼地去还得翻山过去。”
村民们虽然没在那洼地那边住下,可在那搭建了一溜儿的房子,农忙的时候都不回来,等忙过了以后才回村子里来。
只是这样总归是不太方便,况且住在里头也太危险,山脉里头可是什么野兽都有,谁知道会不会有不长眼的闯进来伤人。
大黑熊这些年都留在这里守着,可谁知道那家伙会不会突然就离开,要是没了大黑熊在这占地盘,迟早这一片得来野兽。
这么想着安荞又觉得,应该多养几只跟大黑熊这样的,再不济大黑狗这样的也行,就当做是给村里头整守护兽了。
安晋斌早就想到了这一茬,笑呵呵地对安荞说道:“村民们都有这个打算咧,就等着秋天不忙的时候开工,把路给开出来,到时候搬运粮食能方便好多。”
安荞挑了挑眉,也是自己都想到这一茬,村民们能想不到?
就是村民们不急,反倒她自个急了起来。
“行吧,你们商量好了就行。”安荞觉得没了事了,又继续往山下走,摸着肚子心里头在琢磨,生了孩子是跟自己姓,还是跟顾惜之姓。
想到顾惜之姓氏的纠结,安荞又觉得头大,还不如跟自己姓得了。
安谷在家里头又待了两三天,最后还是上京赶考去了,这种严肃的事情也能儿戏成这样,估计除了安谷以外就没谁了。
杨氏回来住了一段时日,小木槿已经长成了十一岁的小美人,长得不太像安荞,也不太像杨氏,偏生就跟与杨氏长得像的黑丫头似了五分,估计这就是血缘关系之间的奥妙,谁又能说清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木槿被教导得很好,小淑女一个,一看就是真正的大家闺秀。
杨氏三年抱俩,在小木槿一岁半的时候生了个小木锦出来,跟小木槿差了两虚岁,小木锦才刚办完满月酒,关老头就在熟睡中咽了气。
安荞想抱抱九岁的木棉来着,就是这小子不给面子,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把安荞给郁闷得给了这小子好几个爆栗子。
“你这肚子几个月了?”杨氏摸了摸安荞的肚子,然后又一脸肯定地说道:“瞅着像是个丫头。”
安荞就不明白了,连衣服都没掀起来,咋就一眼瞅出是个丫头呢?
“七个月了,第一个生丫头,第二个生小子,女儿跟儿子凑一块,正好凑出一个好字来。”安荞一点都不嫌弃是个女儿,反而觉得女儿挺好的,实在生不了小子也可以找上门的,只要不坏了安氏一族的规矩就行。
杨氏翻了个白眼:“你想得倒是挺美,丫头小子不是你想生就能生的,只要亏不了孩子,就是一连生几个丫头,你也得好好伺候着,不能亏了孩子。”
安荞点头:“放心,我绝不会跟你似的。”
还以为杨氏会揍人呢,没想到杨氏眼睛一下子就红了起来,想起了往事眼泪都流了下来,嘴里头喃喃道:“以前是娘亲魔着了,对不起你姐俩啊。”
安荞看到杨氏的眼泪就有些不耐烦,说道:“行了,都陈年老事了,你提它来做什么,咱们现在不是好好的?你看咱们现在吃的喝的用的都不用愁,你又给我添了一对弟妹,还有啥不满意的?”
杨氏点了点头,抹了抹眼泪,前半生经历过的事情,对她来说就跟做梦似的,感觉都不像是真的。
……
眨眼就过了八月节,安荞越发感觉到身子沉,如今已是足月了,孩子也在半个月前就入了盆,估计这几天就得生。
安荞倒是不怕疼,也不怕生孩子,就怕那火灵珠会作祟。
想必是猜到安荞这几天要生孩子,而顾惜之又还没有清醒,雪韫忍不住出现了,这几天都陪在安荞的身边,唯恐会出什么差错。
有关于火灵珠一事,雪韫也被告知了,因此这几天一直皱着眉头。
“五行鼎有消息。”本在看着杨氏做小衣服的安荞突然站了起来,抱着肚子就往外跑了出去。
五行鼎被安荞放在内院中,露天放着。
“慢点,你这孩子咋这么毛毛躁躁的,快走慢点。”杨氏看着心中一紧,赶紧把小衣服放下,追了出去。
雪韫的动作比杨氏快,在安荞刚动身就伸手扶住了安荞,带着安荞朝五行鼎走过去。
“主人,主人,你男人要见你。”果然是五行鼎的声音。
安荞心知顾惜之是清醒了,心中无比惊喜,想着自己快要生孩子顾惜之就醒来,这绝对是一件大喜事。
顾惜之是挣扎着醒来的,昏迷中总感觉到心中不安,凭着强大的意志下愣是醒了过来,刚一醒来就要见安荞。
安荞不知是跑得太快是怎么了,才跑到五行鼎那就感觉肚子在疼,只是安荞没太在意,只想看到顾惜之现在怎么样了。
五行鼎的盖子打了开来,将盘腿坐在里头的顾惜之露出。
“你醒了!”安荞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满脸的惊喜。
顾惜之先是看了看安荞的脸,之后视线不自觉地就落在安荞的肚皮上,只记得自己与安荞发生关系是在十年前,因此这孩子不可能是他的。
若不是他的,那么就是……
视线落在扶着安荞的雪韫身上,顾惜之心底下狠狠一抽,嘴巴里尝到了铁腥味。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好点?”安荞不知顾惜之想岔了去,一脸关心地问着。
顾惜之怔怔在看着安荞,默默将口中的腥甜咽了回去,朝安荞扯了扯嘴角,露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
十年前是他错了,所以才失去了她么?
早该想到的,不是吗?
毕竟那时候的他是那么的过份,竟然把她的救命绳子给松了手,若然不是雪管家赶上拉住,她与雪韫都会死在下面。
他应该庆幸她还活着,而不是再过份地要求点什么。
“你说话啊!你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好了?”安荞急了,不明白顾惜之这是什么意思,明明人就是醒着的,为毛一句话都不说,简直要急死个人。
顾惜之又扯了扯嘴角,想对安荞露出一抹笑容,感谢安荞还那么的关心他,还在乎他这个人。
只是心头却难以接受,闭了闭眼睛,竟不敢再看。
“你放心,我没事,一定会好的。”然后再把你给抢回来,我说过除非我死了,否则你安荞只能是我的。顾惜之看着安荞,在心底下默默地说着,并不打算说出来给安荞听。
安荞正想问顾惜之情况,就听五行鼎急急道:“不行了,他强行醒来,到现在已经是极限,不能再这样了。”
话音刚落五行鼎又盖了起来,将顾惜之遮挡在里头,连一句道别都没有。
安荞怔怔地看着五行鼎,在心底下呼唤了几声,却没有得到五行鼎的回应,担心会影响到五行鼎救治顾惜之,就不敢再喊了。
“小金,小金,你说他会不会有事?”安荞不放心地呼唤了一声小金。
“放心吧主人,会没事的,若不是他在最紧要关头强行醒来,其实用不了多久就能好了,因为强行醒来才出了岔,再次昏睡过去就好了。”小金淡淡地说道。
完了又提醒一句:“还是小心你自己吧,小主人要生了。”
安荞闻言又是一愣,很快就感觉到不对,肚子怎么就么疼,还一阵一阵的坠疼,感觉有什么东西在里头挤出来一般。
“快,快扶我回去,我要生了。”安荞惊呼一声。
雪韫闻言心中一紧,哪里还顾得上去扶,直接弯身将安荞抱起来,飞快地朝石屋跑去。
“快,快去请稳婆!”杨氏也急了起来。
很快稳婆就被请了来,然而安荞的情况却让人捉摸不定,明明孩子的个头就不大,而且明明就感觉要生了,偏偏孩子就跟你玩笑似的,一直生了三天三夜也没见孩子生出来。
把人给急得要死,却又无可奈何。
雪韫几欲破门而入,又被挡在了外头,整颗心都吊了起来。
安荞虽然一直嘴里说着没事,别人生孩子也有生三天三夜生不下来的,可事实上安荞却知道,这是火灵珠在搞的鬼,想要以此来折腾死她。
而且孩子的身体无比灼热,只要一天还待在她的身体里,就一天都跟被火烧一般,令人痛不欲生。
安荞总算知道那股不安从何而来,原来这该死的火灵珠是等在这里。
想让她死么?还就偏偏不死,能耐你……
突然想起那不止是火灵珠,还有她的女儿。
安荞神色冷了下来,对稳婆说道:“到那边的柜子,打开第二个抽屉,把匕首给我拿来。”
稳婆惊讶:“你要做什么?”
安荞冷冷地说道:“我要剖腹把孩子拿出来,倘若你害怕的话,可以叫别人进来。”
------题外话------
下午六点左右,还有大结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