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到三国 第五章 边地风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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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行夜住。一路上,高勇与沮授言谈甚为融洽。高勇不断的给沮授详解这种执法权剥离的政治制度,沮授也时时发问,处处留心。不想,越是了解的多,越是对现在的制度感到失望,从而越是向往。
沮授感慨道:“授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亲眼看看这样一种制度是如何运作的,听着主公的解释,令人悠然神往。看来授也可以为天下苍生做些事情了。但,照主公所说,现今形式相当危险,不仅要面对外族的侵略,还要防备朝廷的干预,而玄菟边郡人烟稀少。呵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高勇被沮授这句弄得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干笑一声:“呵呵,沮公…心照不宣了!呵呵!呵呵呵!”
离开冀州平原没有多久,一行人踏入了并州的山区地带。深谷高崖连绵峻岭,其上参天古树点缀,绿草如衣覆盖,时而登上山岭,时而潜入谷底,高勇感叹道:“并州北部多山路,且崎岖不平,易守难攻。”
沮授跟在身后说道:“有利必有弊,山路崎岖即无优良战马可用,进攻亦难。”
经过艰辛跋涉终于来到雁门马邑,这是一座典型的边塞小城,城墙修建的要高于同等规模的内地城池,防卫亦严格许多。城内路上行人稀少,房屋破旧不堪,处处给凄凉困顿的感觉。
看到街上行人衣饰单一、面容冷漠,高勇低声道:“此处远离平原富庶之地,生活的艰辛清楚地刻在脸上。”沮授默然无语。
一行人找了一间还算可以的客栈,稍事休息后开始在城内四处打探张辽此人。无论是商铺客栈还是街头巷尾,每一处人多地地方都问到了,结果一无所获。
看看天色已晚,高勇等人只得找到一家还算像样的小店,点了些饭菜,准备填饱肚子。
下人们围坐一起,高勇与沮授则单独对坐。不久,几个边军士兵走了进来,满脸横肉左摇右晃,余光扫视店内充满轻蔑。一身蛮横、无赖还有尚未散去的浓烈酒气。高勇不仅深皱眉头。
他们几个在高勇旁边围坐,吵吵嚷嚷的要店掌柜上好酒好菜。掌柜不敢惹事,只好陪着笑脸,乖乖照办。
高勇冷眼打量这几个兵痞,一个个衣衫不整,腰间挂着剑鞘,身上的皮甲也是大洞套小洞,高勇看着来气,“这样的兵如何战斗?只知道对着收无寸铁的百姓作威作福,怪不得匈奴那么猖狂了!”高勇脸色铁青越来越难看,突然沮授一个眼神过来,示意高勇不要轻举妄动。
这时,只见有队头模样的人大吼道:“***,快点给老子上菜!你们要再拖拖拉拉惹老子不高兴立马劈了你们!¥%#……—%…要是没有兵爷,你们还能这么安心开店!”
另一个兵痞劝道:“大哥,别生气。跟他们犯不上,昨天我在东城看到一个小妮子,那叫一个水灵!等吃完了饭带弟兄们去乐一乐......包大哥您满意!呵呵呵!”
高勇终于忍无可忍,厉声呲道:“你们这帮兵痞王八蛋!”
与此同时,另一个洪亮的声音也传了进来,“赵六,你这个龌龊之徒,你要赶去动张倩儿,我现在就宰了你!”随着声音进来了高个彪形大汉,手中还拿着低级军官配备的剑,这人在店内一站,有如战神降临一般,威武生风,双目如电,浑身更散发出无比强烈的杀伐之气,一看就知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杀过来的人。
高勇闪目一瞧,顿感热血沸腾,这强壮的身体、这雄伟的体魄、这让人胆寒的杀气,此人定是大将之材!
那个小军官怒视高顺骂骂咧咧道:“高顺!我告诉你,别以为你杀了几个马贼我就怕你,我和你平级,我姐夫是这里的县丞,比你这个小队头不知大了多少级!只要我一句话,弄死你跟弄死一只蚂蚁一样!呵呵那个张家小妮子我上定了!”
其他几个人纷纷战起,各自握剑在手,场面一触即发!这时的高勇却是激动地要了命,怎么就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高顺!“真是天助我也!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高顺原来也在马邑,怪不得他和张辽那么的熟。不管如何,先帮了高顺再说。”高勇想到这,对沮授以及下人一使眼色,众人立时会意。
高勇突然大喝一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欺男霸女之恶徒,人人得而诛之!”而后伸手一挥,那几个下人各取兵刃挺身而上,与那几个兵痞战在一处。
高顺见事已不可避免,也自大喝一声,挥剑加入战团。这高顺不愧为猛将,武艺不凡,身手敏捷,剑峰指处必鲜血飞溅,那几个兵痞只几个照面便各自带伤,倒在地上呻吟不已。
赵六见事不好,反身推开店掌柜,顺着后门飞跑。高顺不及追赶,只得放弃。收好剑,来到高勇身前施礼道:“多谢壮士仗义出手,但此处不易久留,还请各位速速离去。”
高勇看看沮授,回问高顺:“不知高队头要怎么办?这件事本因在下引起,不该连累到诸位。”
高顺打量四周,看着还在地上打滚的几个兵痞,眉头紧锁,叹气道:“顺在太原有几个朋友,现在只能到那里躲避几天。只是…哎!”
高勇听他的语气已明白了八九分,这高顺定是放不下那个张倩儿。高勇借机询问道:“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高队头能否答允?”
高顺用坚定的语气回答道:“不知诸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如高顺能够办到决不推托。”
“呵呵,如此就好!在下与高什长是同姓,姓高名勇,受朝廷任命为幽州玄菟郡太守,无奈正缺一勇武机智且与外族有作战经验的郡尉。那玄菟郡乃是边地,盗贼肆虐、强匪横行,更有乌桓鲜卑不断袭扰。在下有意请队头相助,荡平贼寇,建功立业!不知高队头肯否?”跟着高勇拿出了朝廷的任命文书,静待回答。
高顺面容依旧严肃,看过文书知道不假,稍稍考虑片刻,抱拳行礼:“高顺有一请求,能否将在下邻居张小姐全家一同迁往玄菟郡,如此则顺必誓死追随太守!”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呵呵,不瞒高队头,在下也打算请那张倩儿全家同赴玄菟郡,因为跑了那个兵痞,这里已非久留之地。既然高队头要求这样了,在下只好作个顺水人情。来,给你介绍,这位是玄菟郡五官掾署,沮授,沮元华。”高勇心道:“这高顺还没有叫自己主公,看来还有一段路要走啊!”
“见过沮先生!”高顺恭身施礼。
高勇看看天时,又看了看沮授,只见沮授也点了点头。于是高勇道:“天色已晚,此地亦不可久留。我们立刻去接张倩儿全家,连夜上路,如何?”
高顺躬身严肃的答道:“如此甚好,多谢太守。”
一行人在高顺带领下赶往东城,不多久来到一个破旧的小院门外。高顺在门口停下,轻轻敲门,并用他那洪亮的声音问道:“张家妹妹在吗?”
“在,是高大哥啊,有什么事吗?”一个非常悦耳的声音传了出来,高勇寻声探头一望,大门打开,一妙龄少女缓步走了出来,虽然一身布衣,却也遮不住那颇有姿色的面容。“这女子在我那时代绝对可以评上环球小姐了!”高勇心中感叹道。
高顺有些着急得说道:“倩儿妹妹,赶快回屋收拾好衣物,带上辽第,随我一同去幽州,这里已经住不下去了。具体的事情路上再说,相信高大哥。”
张倩儿看到高顺那俊朗而又让人感到可靠的面容,说道:“好,我这就准备。”说完急忙跑回屋收拾东西。
高勇趁机叫过高顺询问道:“高郡尉,刚才你说张小姐的弟弟叫什么?”
高顺有些奇怪高勇地反应,回答道:“张倩儿的弟弟叫张辽,前年她爹得了怪病去世了,随后她娘也因伤心故去,现在只剩下他们姐弟相依为命#&m;#8226;¥%¥#……”
后面的高勇根本听不到,他的脑袋里回旋两个名字——高顺、张辽——如果说真的有命运这回事,那高勇现在一定在感谢命运待他不薄。一下子得到两员大将,而且是那种统帅型的,这能不让人兴奋吗?如果是刘备的话还不得哭得天昏地暗一塌糊涂啊!
在张倩儿收拾东西的时候,高勇看到了由屋内跑出来的张辽,这是他还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年纪上与高勇相仿,不过却明显的较高勇强壮。
高顺带着张辽向高勇见礼,高勇急忙将张辽扶起,意味深长地说道:“又是一员上将!看来在下真的得好好的谢谢高郡尉了!”
高顺听到高勇赞扬张辽,面上露出了欣悦的神色,说道:“这都是倩儿教导有方。”可是张辽却有另外一种说辞:“哪里,这都是高大哥平日里教我习武还有做人的道理。”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争辩,高勇和沮授同时微笑,心中已经明白了些什么。
本来在当时的时代,天一黑城门就将关闭不再允许出入,这也是为什么高顺有些焦急的原因。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众人快速向东门奔去。
刚刚离开张倩儿的家,便有大批的官兵赶了过来,将院子团团围住,带队的正是那个赵六!
看到时间紧迫,众人加快了脚步。来到东门时城门已经关闭,高勇见到这种情况大是着急,对高顺说道:“高郡尉,要不要打出去?”
高顺仔细的察看守门士兵的情况,摇了摇头:“不行,我方人数太少,恐怕难以取胜。贸然出击反而遭致暴露。”
沮授也同意道:“高郡尉说的没有错,现在不宜硬攻。”就在几人苦思对策的时候,把守城门的士兵好像发现了这边的异常,紧接着一个军官带着几个兵走了过来。
高勇等人见状纷纷拔出刀剑严阵以待。很快那个军官靠了过来,就在高勇准备发出命令的时候,高顺突然摆手并且将剑放了回去。
高勇正自奇怪,却见高顺走了过去与那个军官相拥。很快高顺带着那个军官过来并且介绍道:“高太守,这位是我的好兄弟宋宪。”高勇一听立刻想起来这个宋宪正是吕布的部将之一,急忙上前见礼。
宋宪说道:“在下已经听说了高兄弟的事情,杀得好,替我们出了一口恶气。不过现在你们必须赶紧出城,刚才县丞下了命令:全城戒严,捉拿高兄弟。”
高顺叹气道:“我也正为此事发愁。”
宋宪一摆手说道:“别担心,听到捉拿命令后,我立刻赶到这里,你们赶紧随我出城。”众人一听喜出望外。
在宋宪的帮助下连夜出了城,直到确定没有追兵后,高勇才让大家就地宿营。众人围坐在一起,高勇说道:“宋队头为了我把职位都给丢了,我们十分的过意不去,不知宋队头将来做何打算?”高顺也用同样的目光看着宋宪。
宋宪回答道:“没有什么,这里的活在下早就不想干了!出来之后,打算到太原去投奔我的兄弟魏续,他现在正在太原刺史丁原手下做事。”
听到魏续高勇猛地想起来这个魏续好像是吕布的妻弟,顺势问道:“宋队头可曾听说过吕布此人?”
宋宪略微点了下头,说道:“听说过,他是魏续的上司。现在也在丁原手下,任书佐。”停了一下,宋宪转头问高顺:“高兄弟要不要与我一同前去?”
高顺看了一眼张辽,摇头拒绝道:“多谢好意,不过在下已经答应高太守随他去玄菟。”宋宪露出了一丝失落的神情,高顺也有些落寞。
高勇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对这宋宪说道:“此去玄菟,在下要处理三个郡的政务,且地处边塞,时常与外族交战,十分需要像宋队头这样的人,不知宋队头能否屈就先做右北平郡的郡尉?这样便可以继续与高将军在一起了。”
高顺显然没有想到高勇会想的如此周到,宋宪也是一愣,毕竟现在他只是一个城门官,郡尉那可是一个相当大的官呢。只见宋宪闭目思考了片刻,最后回答道:“谢谢太守好意,不过在下已经决定另闯一番功业。”
高顺用一种难以说清的眼神看着宋宪,许久才说道:“一路平安!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好兄弟。”
第二天宋宪告别了众人向南走,高勇等人继续向东赶路。而他本人却由于得了两员大将而兴奋的全无累意,不断地与高顺谈及军队的装备和战术。
一天夜里高勇来到帐外,如今已是七月天了,树林里凉风习习,说不出的惬意。看着满天的星斗,高勇发出了一声感慨:“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有气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堪称千古名句啊!”听声音就知道是沮授,“长野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如此,想不到沮公也是难以入眠啊!”高勇没有回头,轻声说道。
“呵呵,睡不着的不只主公和我,还有高郡尉呢!”高勇回头一看,果见沮授旁边还站着高顺,不过高顺脸上则尽显崇敬之色。
高顺躬身施礼道:“高顺见过太守!”
高勇摆摆手说道:“不必多礼,我们私下里都是朋友,来到这里坐。”说着手指指两旁,那二人先是一愣,而后面露欣慰之色,坐在了高勇身侧。
“高郡尉,这些年住在边塞,对于匈奴骑兵的作战方式了如指掌,不知你对匈奴骑兵有何看法?”
高顺望了望星空,似有所思道:“匈奴骑兵强在一个快字上,其凭借马力优势,来如风,去如电,在这茫茫的草原上飘忽不定。而且匈奴人的作战补给相当简单,马奶和肉干足矣,这一点不像我们汉军需要粮食、灶具那样麻烦。兼且他们的骑兵十分擅于长途奔袭作战、机动合围,战术多变。但匈奴兵也有缺点,防护差,普遍是皮甲,挡不得我大汉的强弓硬弩;野战虽强,攻城却弱。”
高勇向着高顺点点头,表示同意,而后开口道:“高郡尉,如果有一只军队,骑士与马匹皆身着防护强劲的精钢铠甲,马匹铁甲固定有倒钩长刺。骑士以长枪、马刀为武器,冲锋时以长枪前刺,近身以马刀劈砍。你认为可行否?”
听着高勇的描述,高顺沉思片刻,很快掩饰不住兴奋之色,闭上眼睛,想象着如果自己指挥着这样一支部队,那该是何等的威武!高顺道:“高太守,这种骑兵可以称为重甲骑兵,其利于战阵冲刺,攻破敌阵的正面,去敌士气。唯其重甲亦使得机动力下降,所以还需要一支弓弩轻骑兵予以配合,方可无敌于平原野战!史书上记载秦曾经有过这样的骑兵,但后来不知所踪。”
高顺继续说道,“不过这样的铁甲却需要相当的人力和财力,即便现在的大汉也难以维持,还有便是太守所说的精钢铠甲,凭借现在的工艺能够造出好剑已经很不容易,至于那要求更高的精钢铠甲……难矣!”
“好,高郡尉果然见解独到,等到了玄菟郡,由你负责组建训练这样一支无敌劲旅!然后我们便要放牧草原,让那些外族臣服!至于说那种精干铠甲吗,到时候我自会造给你用!”
“主公!如有这种铁骑,高顺定当消灭匈奴,让大汉边疆永保太平!”高顺转身单膝跪地,激昂道。惊起林中飞鸟,扑棱棱飞向夜空!
看到高顺那忠贞的样子,高勇心中无限感慨:吕布空有这样的猛将而不能用,实在是暴殄天物!“高郡尉请放心,在下答应的一定会做到。而且除了这样的骑兵,我还打算组建一支重装甲步兵,专门用于对阵攻城作战。到那时......”
晓行夜住。一路上,高勇与沮授言谈甚为融洽。高勇不断的给沮授详解这种执法权剥离的政治制度,沮授也时时发问,处处留心。不想,越是了解的多,越是对现在的制度感到失望,从而越是向往。
沮授感慨道:“授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亲眼看看这样一种制度是如何运作的,听着主公的解释,令人悠然神往。看来授也可以为天下苍生做些事情了。但,照主公所说,现今形式相当危险,不仅要面对外族的侵略,还要防备朝廷的干预,而玄菟边郡人烟稀少。呵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高勇被沮授这句弄得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干笑一声:“呵呵,沮公…心照不宣了!呵呵!呵呵呵!”
离开冀州平原没有多久,一行人踏入了并州的山区地带。深谷高崖连绵峻岭,其上参天古树点缀,绿草如衣覆盖,时而登上山岭,时而潜入谷底,高勇感叹道:“并州北部多山路,且崎岖不平,易守难攻。”
沮授跟在身后说道:“有利必有弊,山路崎岖即无优良战马可用,进攻亦难。”
经过艰辛跋涉终于来到雁门马邑,这是一座典型的边塞小城,城墙修建的要高于同等规模的内地城池,防卫亦严格许多。城内路上行人稀少,房屋破旧不堪,处处给凄凉困顿的感觉。
看到街上行人衣饰单一、面容冷漠,高勇低声道:“此处远离平原富庶之地,生活的艰辛清楚地刻在脸上。”沮授默然无语。
一行人找了一间还算可以的客栈,稍事休息后开始在城内四处打探张辽此人。无论是商铺客栈还是街头巷尾,每一处人多地地方都问到了,结果一无所获。
看看天色已晚,高勇等人只得找到一家还算像样的小店,点了些饭菜,准备填饱肚子。
下人们围坐一起,高勇与沮授则单独对坐。不久,几个边军士兵走了进来,满脸横肉左摇右晃,余光扫视店内充满轻蔑。一身蛮横、无赖还有尚未散去的浓烈酒气。高勇不仅深皱眉头。
他们几个在高勇旁边围坐,吵吵嚷嚷的要店掌柜上好酒好菜。掌柜不敢惹事,只好陪着笑脸,乖乖照办。
高勇冷眼打量这几个兵痞,一个个衣衫不整,腰间挂着剑鞘,身上的皮甲也是大洞套小洞,高勇看着来气,“这样的兵如何战斗?只知道对着收无寸铁的百姓作威作福,怪不得匈奴那么猖狂了!”高勇脸色铁青越来越难看,突然沮授一个眼神过来,示意高勇不要轻举妄动。
这时,只见有队头模样的人大吼道:“***,快点给老子上菜!你们要再拖拖拉拉惹老子不高兴立马劈了你们!¥%#……—%…要是没有兵爷,你们还能这么安心开店!”
另一个兵痞劝道:“大哥,别生气。跟他们犯不上,昨天我在东城看到一个小妮子,那叫一个水灵!等吃完了饭带弟兄们去乐一乐......包大哥您满意!呵呵呵!”
高勇终于忍无可忍,厉声呲道:“你们这帮兵痞王八蛋!”
与此同时,另一个洪亮的声音也传了进来,“赵六,你这个龌龊之徒,你要赶去动张倩儿,我现在就宰了你!”随着声音进来了高个彪形大汉,手中还拿着低级军官配备的剑,这人在店内一站,有如战神降临一般,威武生风,双目如电,浑身更散发出无比强烈的杀伐之气,一看就知是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杀过来的人。
高勇闪目一瞧,顿感热血沸腾,这强壮的身体、这雄伟的体魄、这让人胆寒的杀气,此人定是大将之材!
那个小军官怒视高顺骂骂咧咧道:“高顺!我告诉你,别以为你杀了几个马贼我就怕你,我和你平级,我姐夫是这里的县丞,比你这个小队头不知大了多少级!只要我一句话,弄死你跟弄死一只蚂蚁一样!呵呵那个张家小妮子我上定了!”
其他几个人纷纷战起,各自握剑在手,场面一触即发!这时的高勇却是激动地要了命,怎么就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了高顺!“真是天助我也!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高顺原来也在马邑,怪不得他和张辽那么的熟。不管如何,先帮了高顺再说。”高勇想到这,对沮授以及下人一使眼色,众人立时会意。
高勇突然大喝一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欺男霸女之恶徒,人人得而诛之!”而后伸手一挥,那几个下人各取兵刃挺身而上,与那几个兵痞战在一处。
高顺见事已不可避免,也自大喝一声,挥剑加入战团。这高顺不愧为猛将,武艺不凡,身手敏捷,剑峰指处必鲜血飞溅,那几个兵痞只几个照面便各自带伤,倒在地上呻吟不已。
赵六见事不好,反身推开店掌柜,顺着后门飞跑。高顺不及追赶,只得放弃。收好剑,来到高勇身前施礼道:“多谢壮士仗义出手,但此处不易久留,还请各位速速离去。”
高勇看看沮授,回问高顺:“不知高队头要怎么办?这件事本因在下引起,不该连累到诸位。”
高顺打量四周,看着还在地上打滚的几个兵痞,眉头紧锁,叹气道:“顺在太原有几个朋友,现在只能到那里躲避几天。只是…哎!”
高勇听他的语气已明白了八九分,这高顺定是放不下那个张倩儿。高勇借机询问道:“在下有一不情之请,不知高队头能否答允?”
高顺用坚定的语气回答道:“不知诸位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如高顺能够办到决不推托。”
“呵呵,如此就好!在下与高什长是同姓,姓高名勇,受朝廷任命为幽州玄菟郡太守,无奈正缺一勇武机智且与外族有作战经验的郡尉。那玄菟郡乃是边地,盗贼肆虐、强匪横行,更有乌桓鲜卑不断袭扰。在下有意请队头相助,荡平贼寇,建功立业!不知高队头肯否?”跟着高勇拿出了朝廷的任命文书,静待回答。
高顺面容依旧严肃,看过文书知道不假,稍稍考虑片刻,抱拳行礼:“高顺有一请求,能否将在下邻居张小姐全家一同迁往玄菟郡,如此则顺必誓死追随太守!”
“好!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呵呵,不瞒高队头,在下也打算请那张倩儿全家同赴玄菟郡,因为跑了那个兵痞,这里已非久留之地。既然高队头要求这样了,在下只好作个顺水人情。来,给你介绍,这位是玄菟郡五官掾署,沮授,沮元华。”高勇心道:“这高顺还没有叫自己主公,看来还有一段路要走啊!”
“见过沮先生!”高顺恭身施礼。
高勇看看天时,又看了看沮授,只见沮授也点了点头。于是高勇道:“天色已晚,此地亦不可久留。我们立刻去接张倩儿全家,连夜上路,如何?”
高顺躬身严肃的答道:“如此甚好,多谢太守。”
一行人在高顺带领下赶往东城,不多久来到一个破旧的小院门外。高顺在门口停下,轻轻敲门,并用他那洪亮的声音问道:“张家妹妹在吗?”
“在,是高大哥啊,有什么事吗?”一个非常悦耳的声音传了出来,高勇寻声探头一望,大门打开,一妙龄少女缓步走了出来,虽然一身布衣,却也遮不住那颇有姿色的面容。“这女子在我那时代绝对可以评上环球小姐了!”高勇心中感叹道。
高顺有些着急得说道:“倩儿妹妹,赶快回屋收拾好衣物,带上辽第,随我一同去幽州,这里已经住不下去了。具体的事情路上再说,相信高大哥。”
张倩儿看到高顺那俊朗而又让人感到可靠的面容,说道:“好,我这就准备。”说完急忙跑回屋收拾东西。
高勇趁机叫过高顺询问道:“高郡尉,刚才你说张小姐的弟弟叫什么?”
高顺有些奇怪高勇地反应,回答道:“张倩儿的弟弟叫张辽,前年她爹得了怪病去世了,随后她娘也因伤心故去,现在只剩下他们姐弟相依为命#&m;#8226;¥%¥#……”
后面的高勇根本听不到,他的脑袋里回旋两个名字——高顺、张辽——如果说真的有命运这回事,那高勇现在一定在感谢命运待他不薄。一下子得到两员大将,而且是那种统帅型的,这能不让人兴奋吗?如果是刘备的话还不得哭得天昏地暗一塌糊涂啊!
在张倩儿收拾东西的时候,高勇看到了由屋内跑出来的张辽,这是他还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年纪上与高勇相仿,不过却明显的较高勇强壮。
高顺带着张辽向高勇见礼,高勇急忙将张辽扶起,意味深长地说道:“又是一员上将!看来在下真的得好好的谢谢高郡尉了!”
高顺听到高勇赞扬张辽,面上露出了欣悦的神色,说道:“这都是倩儿教导有方。”可是张辽却有另外一种说辞:“哪里,这都是高大哥平日里教我习武还有做人的道理。”看到他们两个人在争辩,高勇和沮授同时微笑,心中已经明白了些什么。
本来在当时的时代,天一黑城门就将关闭不再允许出入,这也是为什么高顺有些焦急的原因。一切准备妥当之后,众人快速向东门奔去。
刚刚离开张倩儿的家,便有大批的官兵赶了过来,将院子团团围住,带队的正是那个赵六!
看到时间紧迫,众人加快了脚步。来到东门时城门已经关闭,高勇见到这种情况大是着急,对高顺说道:“高郡尉,要不要打出去?”
高顺仔细的察看守门士兵的情况,摇了摇头:“不行,我方人数太少,恐怕难以取胜。贸然出击反而遭致暴露。”
沮授也同意道:“高郡尉说的没有错,现在不宜硬攻。”就在几人苦思对策的时候,把守城门的士兵好像发现了这边的异常,紧接着一个军官带着几个兵走了过来。
高勇等人见状纷纷拔出刀剑严阵以待。很快那个军官靠了过来,就在高勇准备发出命令的时候,高顺突然摆手并且将剑放了回去。
高勇正自奇怪,却见高顺走了过去与那个军官相拥。很快高顺带着那个军官过来并且介绍道:“高太守,这位是我的好兄弟宋宪。”高勇一听立刻想起来这个宋宪正是吕布的部将之一,急忙上前见礼。
宋宪说道:“在下已经听说了高兄弟的事情,杀得好,替我们出了一口恶气。不过现在你们必须赶紧出城,刚才县丞下了命令:全城戒严,捉拿高兄弟。”
高顺叹气道:“我也正为此事发愁。”
宋宪一摆手说道:“别担心,听到捉拿命令后,我立刻赶到这里,你们赶紧随我出城。”众人一听喜出望外。
在宋宪的帮助下连夜出了城,直到确定没有追兵后,高勇才让大家就地宿营。众人围坐在一起,高勇说道:“宋队头为了我把职位都给丢了,我们十分的过意不去,不知宋队头将来做何打算?”高顺也用同样的目光看着宋宪。
宋宪回答道:“没有什么,这里的活在下早就不想干了!出来之后,打算到太原去投奔我的兄弟魏续,他现在正在太原刺史丁原手下做事。”
听到魏续高勇猛地想起来这个魏续好像是吕布的妻弟,顺势问道:“宋队头可曾听说过吕布此人?”
宋宪略微点了下头,说道:“听说过,他是魏续的上司。现在也在丁原手下,任书佐。”停了一下,宋宪转头问高顺:“高兄弟要不要与我一同前去?”
高顺看了一眼张辽,摇头拒绝道:“多谢好意,不过在下已经答应高太守随他去玄菟。”宋宪露出了一丝失落的神情,高顺也有些落寞。
高勇将这一切看在眼中,对这宋宪说道:“此去玄菟,在下要处理三个郡的政务,且地处边塞,时常与外族交战,十分需要像宋队头这样的人,不知宋队头能否屈就先做右北平郡的郡尉?这样便可以继续与高将军在一起了。”
高顺显然没有想到高勇会想的如此周到,宋宪也是一愣,毕竟现在他只是一个城门官,郡尉那可是一个相当大的官呢。只见宋宪闭目思考了片刻,最后回答道:“谢谢太守好意,不过在下已经决定另闯一番功业。”
高顺用一种难以说清的眼神看着宋宪,许久才说道:“一路平安!无论如何我们都是好兄弟。”
第二天宋宪告别了众人向南走,高勇等人继续向东赶路。而他本人却由于得了两员大将而兴奋的全无累意,不断地与高顺谈及军队的装备和战术。
一天夜里高勇来到帐外,如今已是七月天了,树林里凉风习习,说不出的惬意。看着满天的星斗,高勇发出了一声感慨:“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好,有气魄。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这堪称千古名句啊!”听声音就知道是沮授,“长野漫漫,无心睡眠,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如此,想不到沮公也是难以入眠啊!”高勇没有回头,轻声说道。
“呵呵,睡不着的不只主公和我,还有高郡尉呢!”高勇回头一看,果见沮授旁边还站着高顺,不过高顺脸上则尽显崇敬之色。
高顺躬身施礼道:“高顺见过太守!”
高勇摆摆手说道:“不必多礼,我们私下里都是朋友,来到这里坐。”说着手指指两旁,那二人先是一愣,而后面露欣慰之色,坐在了高勇身侧。
“高郡尉,这些年住在边塞,对于匈奴骑兵的作战方式了如指掌,不知你对匈奴骑兵有何看法?”
高顺望了望星空,似有所思道:“匈奴骑兵强在一个快字上,其凭借马力优势,来如风,去如电,在这茫茫的草原上飘忽不定。而且匈奴人的作战补给相当简单,马奶和肉干足矣,这一点不像我们汉军需要粮食、灶具那样麻烦。兼且他们的骑兵十分擅于长途奔袭作战、机动合围,战术多变。但匈奴兵也有缺点,防护差,普遍是皮甲,挡不得我大汉的强弓硬弩;野战虽强,攻城却弱。”
高勇向着高顺点点头,表示同意,而后开口道:“高郡尉,如果有一只军队,骑士与马匹皆身着防护强劲的精钢铠甲,马匹铁甲固定有倒钩长刺。骑士以长枪、马刀为武器,冲锋时以长枪前刺,近身以马刀劈砍。你认为可行否?”
听着高勇的描述,高顺沉思片刻,很快掩饰不住兴奋之色,闭上眼睛,想象着如果自己指挥着这样一支部队,那该是何等的威武!高顺道:“高太守,这种骑兵可以称为重甲骑兵,其利于战阵冲刺,攻破敌阵的正面,去敌士气。唯其重甲亦使得机动力下降,所以还需要一支弓弩轻骑兵予以配合,方可无敌于平原野战!史书上记载秦曾经有过这样的骑兵,但后来不知所踪。”
高顺继续说道,“不过这样的铁甲却需要相当的人力和财力,即便现在的大汉也难以维持,还有便是太守所说的精钢铠甲,凭借现在的工艺能够造出好剑已经很不容易,至于那要求更高的精钢铠甲……难矣!”
“好,高郡尉果然见解独到,等到了玄菟郡,由你负责组建训练这样一支无敌劲旅!然后我们便要放牧草原,让那些外族臣服!至于说那种精干铠甲吗,到时候我自会造给你用!”
“主公!如有这种铁骑,高顺定当消灭匈奴,让大汉边疆永保太平!”高顺转身单膝跪地,激昂道。惊起林中飞鸟,扑棱棱飞向夜空!
看到高顺那忠贞的样子,高勇心中无限感慨:吕布空有这样的猛将而不能用,实在是暴殄天物!“高郡尉请放心,在下答应的一定会做到。而且除了这样的骑兵,我还打算组建一支重装甲步兵,专门用于对阵攻城作战。到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