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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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只有这一个字!
丁云毅如同一个疯魔般不断的挥动着手里的龙牙,不断的击杀着面前的一个个目标。
段三儿一步都不离开的护卫在丁云毅的一侧,为他抵挡着来自身边不断的袭击,就如同一只红着眼睛的忠犬一般。
关卫应和金水伯完全不知所措,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部下不断的倒在敌人的刀下。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杀神啊!
“挡住!挡住!”
关卫应绝望的叫了起来,金水伯硬着头皮冲了上去。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挡住这个杀神,但不管怎么样也都要试一下。
奔霄发出骇人的嘶鸣,向着他飞奔而来。马上那个神威凛凛的骑士,面沉如水,那口散发着死亡光芒的宝刀,带给人的只有震撼。
近了,渐渐的接近了......
丁云毅根本没有任何放缓的意思,“龙牙”卷起的狂风向着目标席卷而去......
金水伯也没有停下来,两匹战马,两口战刀就这么相对而过......
战马冲了几十步,终于停了下来......金水伯坐在战马上,一动不动......然后,他的身子晃动了下,接着,一颗头颅滚离开了他的身子......
那些锦衣卫们,惊恐的看到了一个如果他们活着,一辈子也都不会忘记的画面:
一具无头的尸体,就这么坐在马上。血,还在不断的从他的脖腔中涌出......
关卫应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他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叫声,拨马就跑。尽管他是锦衣卫,尽管他平日里耀武扬威,但如此恐怖凄厉的场面,却彻底的击碎了他的斗志。
跑?丁云毅冷笑了声。手中的龙牙脱手飞出。
一声哀鸣从关卫应的嘴里发出,他整个人都摔落到了马下。
奔霄慢慢的朝他走去,当来到他的面前。丁云毅从马上下来,盯着地上那个发出不断惨呼的人。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关向应的背上还扎着龙牙。他不断的在血泊里蠕动,不断的发出哀求。
丁云毅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枝短铳火枪,那时焦勖交给自己的。
他把枪口对准了关卫应的脑袋,嘴角露出了可怕的笑意:“这是常平村百姓带给你的问候……轰——”的一声剧响。
丁云毅收好了短铳火枪,从关卫应的尸体上拔出了龙牙。
这时候,所有的打斗已经停止了。
丁云毅浑身是血,段三儿浑身是血,洪调元浑身是血,老纪也是浑身是血......可他们还都站着。而那些锦衣卫,却已经全部变成了尸体......
老纪竭尽全力的清点了一下尸体:“一共三十七人,没有一个能跑了的。”
“三弟,满意了吗?”洪调元虚弱的说着。
他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差一点躺在这里的人便变成了他。
“三十七人。不能换回常平村那一百多条人命。”丁云毅淡淡的说着,他上前检查了一下洪调元的伤口:“大哥,你老了,身上的这些伤,足够让你在床上躺几个月的了。”
洪调元“哈哈”大笑起来,一笑。伤口的疼痛让他的脸孔完全扭曲:“我老了?丁老三,你再来和我打一场试试!”
“我不和你打。”丁云毅摇了摇头:“你打不过我的......而且,我不和自己的大哥打了……大哥”!当再次听到这两个字,洪调元的眼眶有些湿润。他仿佛又想起了在澎湖时候那些快乐的日子来。
“这次咱们可都闯下泼天的大祸了。”老纪叹了口气,他也浑身是伤,步履蹒跚:“万一传了出去,你丁老三有圣上撑着,我和老洪的脑袋可保不住了。”
丁云毅从来也没有想到,连老纪居然都那么能打,他笑了笑:“二哥,要不和我回台湾去?”
“不去了,不去了。”老纪连声说道:“台湾是你的天下了,我们去了能做什么?养老吗?算啦,算啦,我和老洪的家人都在人家手里呢。老三,你回去当你的武烈伯,我和老洪啊,生死就由天了吧……老纪的话里有些意兴阑珊。
其实谁都知道,他和洪调元已经回不去台湾了,在台湾,大哥只有一个,那就是丁云毅。他们现在回去,就算丁云毅不在意,台湾的那些人谁会把他们当成大哥二哥?
台湾,早已是丁云毅的台湾!
洪调元让段三儿给自己牵过马来,在丁云毅的帮助下,和老纪一起勉强上了马,他朝丁云毅拱了拱手:“三弟,总记得精忠报国几个字,不要辜负了圣上对你的期望。不然就算真的有几万人保护着你,我......我也一定要取了你的性命!”
“大哥,二哥,保重!”
丁云毅没有给他什么承诺,只是淡淡地道。
洪调元怔怔的看着他,忽然长长叹息一声,奋力一夹战马,消失在了视线之外。
也许那一刻他已经明白,没有人能够控制得了丁云毅了,他不可以,任何人都不可以……顾横波她们一直都在等待着,一直到夕阳西下,才看到两个血人乘着战马缓缓而来。
夕阳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马上的人,疲惫,但却坐得笔直。
丁云毅来到她们面前,朝焦勖和月梅看了眼,轻声说道:“常平村的仇。我们已经帮你们报了……月梅捂着脸,又一下失声痛哭。
报仇了,报仇了......可是,丈夫却没有了,现在,全村的人都几乎死绝了......现在,她唯一的去处便只有一个:
台湾......
月梅发誓。无论如何艰苦,都一定要把她和丈夫的孩子养大,要告诉她们的孩子。爸爸是个多么勇敢的人。
焦勖巍颤颤的走了过来:“大人,常平村的这些人怎么办?”
丁云毅看了看那一地的尸体,轻轻叹息一声:“我们没有办法带他们回去了......把他们都火化了吧……焦勖默默的点了点头。
丁云毅在动手。焦勖在动手,月梅在动手,许誉卿夫妇在动手,顾横波她们也在动手......她们每一个人,都在那照料自己死者的尸体,没有害怕,没有嫌弃,他们只是希望,让这些人在被火化前尽量保持着最后的尊严......
尸体都被集中了起来,丁云毅手里握着一枝火把。递给了月梅。
月梅接过火把的手是颤抖的,但她努力让自己握着火把的手更加坚定一些。她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些亲人,然后,闭着眼睛把火把扔了出去。
泪水,从她的眼眶里流了出来......
火光。刺破了夜空。许誉卿看着逐渐被焚烧在火光中的尸体,长长叹息一声:“锦衣卫害人那。我大明洪武二十年,太祖皇帝便已经看到了锦衣卫的弊端,烧毁了锦衣卫的刑具,以示废除锦衣卫的决心。洪武二十六年,太祖皇帝正式废除锦衣卫。可惜靖难成功后。成祖皇帝重新启用了锦衣卫,非但如此,而且锦衣卫的特务性质还进一步加强了……丁云毅深有同感,锦衣卫的存在,实在是大明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一千五百人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五千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一千,最多时多达六万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以及对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高度要求。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
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适逢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
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恐怖的氛围,与唐武则天时期的短期出现不同,终明一朝几乎是绵绵不绝,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明太祖朱元璋自己也知道,此类酷政不可以为长,所以,在蓝玉案以后、也即是功臣都已杀得差不多后的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于是下令大削锦衣卫的权力。
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他的儿子燕王朱棣,借着京城文武功臣已经杀光、大伤元气的特殊机遇,起兵夺了明太祖嫡孙建文帝的帝位,是为明成祖,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不免要对忠于建文帝的臣民大开杀戮,这却又需要特务机构来办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锦衣卫所有权力得以恢复并有所加强,如袁彬官至特授勋上柱国、左军都督、升授光禄大夫,是最显赫的指挥使。
明初两代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想到锦衣卫,丁云毅忽然便想到了自己的特务组织“金刀卫”。金刀卫尽管和锦衣卫有很大的不同,但做的事情却有许多是一样的。
从某种程度来说,金刀卫一样也拥有着很大的权利。
那么,握有这样权利的金刀卫,会不会渐渐的和锦衣卫一样逐步膨胀?
去台湾的人越来越多了,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因此目前丁云毅还需要金刀卫的存在,但是以后呢?以后该怎么办?
等到自己想控制金刀卫的时候,还能不能完全将其掌握在手中?
或者趁着现在金刀卫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便开始缩小它的权利?
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又需要它,又担心它的庞大,到时候必然成为尾大难掉的局面。
该怎么办?丁云毅一时还没有想好。
“大人,这里的事情都了了,咱们该启程了。”段三儿来到丁云毅的身边说道。
“是啊,该启程了。”丁云毅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夜色。
回家去,他们的家就在:
台湾!(未完待续)RQ
杀!
只有这一个字!
丁云毅如同一个疯魔般不断的挥动着手里的龙牙,不断的击杀着面前的一个个目标。
段三儿一步都不离开的护卫在丁云毅的一侧,为他抵挡着来自身边不断的袭击,就如同一只红着眼睛的忠犬一般。
关卫应和金水伯完全不知所措,他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部下不断的倒在敌人的刀下。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杀神啊!
“挡住!挡住!”
关卫应绝望的叫了起来,金水伯硬着头皮冲了上去。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挡住这个杀神,但不管怎么样也都要试一下。
奔霄发出骇人的嘶鸣,向着他飞奔而来。马上那个神威凛凛的骑士,面沉如水,那口散发着死亡光芒的宝刀,带给人的只有震撼。
近了,渐渐的接近了......
丁云毅根本没有任何放缓的意思,“龙牙”卷起的狂风向着目标席卷而去......
金水伯也没有停下来,两匹战马,两口战刀就这么相对而过......
战马冲了几十步,终于停了下来......金水伯坐在战马上,一动不动......然后,他的身子晃动了下,接着,一颗头颅滚离开了他的身子......
那些锦衣卫们,惊恐的看到了一个如果他们活着,一辈子也都不会忘记的画面:
一具无头的尸体,就这么坐在马上。血,还在不断的从他的脖腔中涌出......
关卫应亲眼目睹了这一切,他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叫声,拨马就跑。尽管他是锦衣卫,尽管他平日里耀武扬威,但如此恐怖凄厉的场面,却彻底的击碎了他的斗志。
跑?丁云毅冷笑了声。手中的龙牙脱手飞出。
一声哀鸣从关卫应的嘴里发出,他整个人都摔落到了马下。
奔霄慢慢的朝他走去,当来到他的面前。丁云毅从马上下来,盯着地上那个发出不断惨呼的人。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关向应的背上还扎着龙牙。他不断的在血泊里蠕动,不断的发出哀求。
丁云毅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慢慢的从怀里掏出了一枝短铳火枪,那时焦勖交给自己的。
他把枪口对准了关卫应的脑袋,嘴角露出了可怕的笑意:“这是常平村百姓带给你的问候……轰——”的一声剧响。
丁云毅收好了短铳火枪,从关卫应的尸体上拔出了龙牙。
这时候,所有的打斗已经停止了。
丁云毅浑身是血,段三儿浑身是血,洪调元浑身是血,老纪也是浑身是血......可他们还都站着。而那些锦衣卫,却已经全部变成了尸体......
老纪竭尽全力的清点了一下尸体:“一共三十七人,没有一个能跑了的。”
“三弟,满意了吗?”洪调元虚弱的说着。
他尽到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差一点躺在这里的人便变成了他。
“三十七人。不能换回常平村那一百多条人命。”丁云毅淡淡的说着,他上前检查了一下洪调元的伤口:“大哥,你老了,身上的这些伤,足够让你在床上躺几个月的了。”
洪调元“哈哈”大笑起来,一笑。伤口的疼痛让他的脸孔完全扭曲:“我老了?丁老三,你再来和我打一场试试!”
“我不和你打。”丁云毅摇了摇头:“你打不过我的......而且,我不和自己的大哥打了……大哥”!当再次听到这两个字,洪调元的眼眶有些湿润。他仿佛又想起了在澎湖时候那些快乐的日子来。
“这次咱们可都闯下泼天的大祸了。”老纪叹了口气,他也浑身是伤,步履蹒跚:“万一传了出去,你丁老三有圣上撑着,我和老洪的脑袋可保不住了。”
丁云毅从来也没有想到,连老纪居然都那么能打,他笑了笑:“二哥,要不和我回台湾去?”
“不去了,不去了。”老纪连声说道:“台湾是你的天下了,我们去了能做什么?养老吗?算啦,算啦,我和老洪的家人都在人家手里呢。老三,你回去当你的武烈伯,我和老洪啊,生死就由天了吧……老纪的话里有些意兴阑珊。
其实谁都知道,他和洪调元已经回不去台湾了,在台湾,大哥只有一个,那就是丁云毅。他们现在回去,就算丁云毅不在意,台湾的那些人谁会把他们当成大哥二哥?
台湾,早已是丁云毅的台湾!
洪调元让段三儿给自己牵过马来,在丁云毅的帮助下,和老纪一起勉强上了马,他朝丁云毅拱了拱手:“三弟,总记得精忠报国几个字,不要辜负了圣上对你的期望。不然就算真的有几万人保护着你,我......我也一定要取了你的性命!”
“大哥,二哥,保重!”
丁云毅没有给他什么承诺,只是淡淡地道。
洪调元怔怔的看着他,忽然长长叹息一声,奋力一夹战马,消失在了视线之外。
也许那一刻他已经明白,没有人能够控制得了丁云毅了,他不可以,任何人都不可以……顾横波她们一直都在等待着,一直到夕阳西下,才看到两个血人乘着战马缓缓而来。
夕阳下,他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马上的人,疲惫,但却坐得笔直。
丁云毅来到她们面前,朝焦勖和月梅看了眼,轻声说道:“常平村的仇。我们已经帮你们报了……月梅捂着脸,又一下失声痛哭。
报仇了,报仇了......可是,丈夫却没有了,现在,全村的人都几乎死绝了......现在,她唯一的去处便只有一个:
台湾......
月梅发誓。无论如何艰苦,都一定要把她和丈夫的孩子养大,要告诉她们的孩子。爸爸是个多么勇敢的人。
焦勖巍颤颤的走了过来:“大人,常平村的这些人怎么办?”
丁云毅看了看那一地的尸体,轻轻叹息一声:“我们没有办法带他们回去了......把他们都火化了吧……焦勖默默的点了点头。
丁云毅在动手。焦勖在动手,月梅在动手,许誉卿夫妇在动手,顾横波她们也在动手......她们每一个人,都在那照料自己死者的尸体,没有害怕,没有嫌弃,他们只是希望,让这些人在被火化前尽量保持着最后的尊严......
尸体都被集中了起来,丁云毅手里握着一枝火把。递给了月梅。
月梅接过火把的手是颤抖的,但她努力让自己握着火把的手更加坚定一些。她最后看了一眼自己的这些亲人,然后,闭着眼睛把火把扔了出去。
泪水,从她的眼眶里流了出来......
火光。刺破了夜空。许誉卿看着逐渐被焚烧在火光中的尸体,长长叹息一声:“锦衣卫害人那。我大明洪武二十年,太祖皇帝便已经看到了锦衣卫的弊端,烧毁了锦衣卫的刑具,以示废除锦衣卫的决心。洪武二十六年,太祖皇帝正式废除锦衣卫。可惜靖难成功后。成祖皇帝重新启用了锦衣卫,非但如此,而且锦衣卫的特务性质还进一步加强了……丁云毅深有同感,锦衣卫的存在,实在是大明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一般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其职能是“掌直驾侍卫、巡查缉捕”,一个顿号,基本上把锦衣卫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部门。负责执掌侍卫、展列仪仗和随同皇帝出巡的锦衣卫,基本上与传统的禁卫军没什么两样,其中比较著名的为“大汉将军”。这些人虽名为“将军”,其实只负责在殿中侍立,传递皇帝的命令,兼做保卫工作,说白了,就是在皇宫大殿上的桩子。当然,这些“桩子”也非等闲之辈,一般都是牛高马大,虎背熊腰,而且中气十足,声音宏亮,从外表上看颇有威严,对不了解明廷底细的人有一定震慑作用。大汉将军在锦衣卫中自成一营,初期约有一千五百人人,到明末,由于官僚机构的膨胀,大汉将军也一度增加到五千余人。
至于“巡查缉捕”,则是锦衣卫区别于其他各朝禁卫军的特殊之处,也是它为什么能为人们牢牢记住的原因。其实朱元璋建立锦衣卫的初衷也只是用来卤簿仪仗,但后来由于他大肆屠戮功臣,感觉传统的司法机构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使用起来不太顺手,于是将锦衣卫的功能提升起来,使其成为皇帝的私人警察。
校尉和力士在执行缉盗拿奸任务时,被称为“缇骑”。缇骑的数量,最少时为一千,最多时多达六万之众。锦衣卫官校一般从民间选拔孔武有力,无不良记录的良民入充,之后凭能力和资历逐级升迁。同时,锦衣卫的官职也允许世袭。
明朝前两代皇帝朱元璋、朱棣,由于其出身的特殊性,对皇权的维护,以及对官吏的清廉要求有其他朝代所没有的高度要求。这就使得锦衣卫“巡查缉捕”的职能无限度的扩大了。
一般来讲,锦衣卫的工作只限于侦察各种情报、处理皇帝交付的案件,但适逢野心大、心肠狠的指挥使掌权,就会利用职务之便不遗余力地制造事端,既可以打击异己,也可以作为自己升迁的资本。
如成祖时的纪纲、英宗时的逯杲、武宗时的钱宁等,在他们掌权时,缇骑四出,上至宰相藩王,下至平民百姓,都处于他们的监视之下,对他们的命令只要稍有拂逆,就会家破人亡,全国上下笼罩在一片恐怖气氛中。北镇抚司大牢中更是关满了各种各样无辜的人们,死于锦衣卫酷刑之下的正直人士更是不计其数。更为可怕的是,这种恐怖的氛围,与唐武则天时期的短期出现不同,终明一朝几乎是绵绵不绝,这种无节制的滥捕极大地影响了皇帝与官僚机构之间的关系,使百官、民众、军队与皇帝离心离德,难怪有人说明朝不是亡于流寇,而是亡于厂卫。
明太祖朱元璋自己也知道,此类酷政不可以为长,所以,在蓝玉案以后、也即是功臣都已杀得差不多后的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诏内外狱无得上锦衣卫,大小咸经法司”,于是下令大削锦衣卫的权力。
不过,始作俑时心术已坏而造成的弊政,是难以断根的,到他的儿子燕王朱棣,借着京城文武功臣已经杀光、大伤元气的特殊机遇,起兵夺了明太祖嫡孙建文帝的帝位,是为明成祖,为了压制臣民对他的不满,不免要对忠于建文帝的臣民大开杀戮,这却又需要特务机构来办了,所以,明成祖手上,锦衣卫所有权力得以恢复并有所加强,如袁彬官至特授勋上柱国、左军都督、升授光禄大夫,是最显赫的指挥使。
明初两代重用锦衣卫,其后,有明一代,此弊终难去矣。
想到锦衣卫,丁云毅忽然便想到了自己的特务组织“金刀卫”。金刀卫尽管和锦衣卫有很大的不同,但做的事情却有许多是一样的。
从某种程度来说,金刀卫一样也拥有着很大的权利。
那么,握有这样权利的金刀卫,会不会渐渐的和锦衣卫一样逐步膨胀?
去台湾的人越来越多了,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因此目前丁云毅还需要金刀卫的存在,但是以后呢?以后该怎么办?
等到自己想控制金刀卫的时候,还能不能完全将其掌握在手中?
或者趁着现在金刀卫还没有到达那个地步,便开始缩小它的权利?
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又需要它,又担心它的庞大,到时候必然成为尾大难掉的局面。
该怎么办?丁云毅一时还没有想好。
“大人,这里的事情都了了,咱们该启程了。”段三儿来到丁云毅的身边说道。
“是啊,该启程了。”丁云毅点了点头,看了一眼夜色。
回家去,他们的家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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