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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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晨光中,凌云的军队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猛兽,狰狞毕露。
与杂乱无序的青山盟军相比,怀荒军显得是那么的整齐,成方阵队列的长矛兵堵住了通往山下的道路中间,路边左右则是背着足有人高前未所见过的古怪长弓的弓手们,长长的弓立在面前,桦树箭支在腰间晃动。在如林的长矛阵后,是一排排持横刀和盾牌的轻步兵,他们护着一百架伏远重弩建立了一个重弩阵地。
侧右翼全为骑兵,足有千骑,轻一色的牛皮甲和钢盔,怀荒军一半的骑兵布置于此,有如一把锋利的马刀。这支怀荒军最利的剑由左右前锋单雄信和秦叔宝二人指挥,两位年轻骠骑将领的背上还各插了两面三色背旗,旁边还各有一位旗手撑着一面丈高的将旗。单雄信旗手执的是红旗镶黄边,秦琼旗手执的是蓝旗镶白边。在他们的后面,还有一面面的将旗、营旗、旅旗、队旗等旗号。
易风则坐镇在稍后面一些的对面山坡上,四周全是预备队,一半骑兵一半步兵,数量两千。身为全军统帅,凌云并没有喜欢冲锋在前的习惯,他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坐镇中军,统领全局才是他的职责。身处于山坡上,他可以清楚的将前面的战场尽收眼底,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战场局势,视情形需要将调动阵形,甚至在最恰当的时候将预备队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既然是从远处的桃山脚下远远观望,凌云也依旧是那么的耀眼显著。
凌云的战甲,桃山下三十六寨的当家们没有一个的铠甲能与之相比,就算是红鹰寨大当家那套骚包至极的金漆山文甲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凌云的这套铠甲外面披着一条大披风,直接由金缕丝织而成,不但用料昂贵,而且还织出了天兵天将的图案在上面,并且与普通的丝绸披风相比,这金缕披风极为厚重,披到身上垂落下去,连奔驰之时都不会飘起,拥有极佳的防箭能力。坐在马上,几乎连战马的后腿都完全摭住。这件披风重达十八斤,普通的披风钩扣根本无法承受的住,因此凌云的铠甲肩头有一对麒麟趴在肩头,张开大口,正好吞住披风扣钩。与两只麒麟吞肩相配的是凌云的麒麟银盔,银盔顶上,一只金麒麟昂首雄立,张口怒吼,双爪扑出凌空。除了这三只麒麟,凌云扎住铠甲的腰间银带上,也有一只金麒麟。脚下一双银靴头上,也有两只金麒麟安于其上。
这金缕批风配上五只金麒麟,银盔,亮银铠,跨下白龙驹,端的十分耀眼。
银盔并不是常见的明光甲,也不是普通的鱼鳞甲,而是一副山字文交错的山文铠甲,这种铠甲更加沉重,防御能力也更强。配上护心镜以及护膝胫甲和臂甲铁手套,在旭日光芒照射下耀耀生辉。
其实凌云行军时并不穿这套铠甲,不过眼下,他却穿上了这套骚包至格的铠甲,当然就是为了气势。两丈高的大纛帅旗,还有将幡、将字旗、怀荒军旗等各色旗帜在身后飘扬,再加上凌云背上插的那三面五色背旗,确有几分唱京剧的感觉。
不过效果很不错,怀荒军的突然出现,再加上怀荒军的这明亮的铠甲,闪耀的刀枪,整齐的阵列,如林的长枪,似海的旌旗,无形之中就形成了一股沉重的威慑,压的对面这些山贼联军们一个个呼吸急促,面色苍白。
老刀把子也是暗暗直吸气,望着对面那个披挂的如此耀眼的年青统帅,他不明白那个年青人究竟打的什么主意?
他们为什么不趁其不备突袭桃山联军?在他看来,若是怀荒军突袭,绝对能占个大便宜。
他们突然杀到,却又不进攻,只是摆下阵形,还披挂的这么骚包,是干什么?要不战而屈人之兵么?老刀把子摇头,怀荒军的突然出现确实出乎他的意料,他们的装备和士气军阵也大大震慑了他一把,可就算如此,难道自己一箭不发就会投降么,这也未免太天真了。
不过老刀把子虽然不打算投降,可也不敢冒然进攻。
敌不动,我不动。不得不说,怀荒军给了他极大的压迫感,让他不敢轻动。
“那些该死的斥候,他们不是说易十三正在野狐城龟缩不敢出吗,怎么易十三突然就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桃山脚下。那些狗日的,全都该杀。”张成策马赶到中军大旗之下,怀荒军突然杀到,先前的作战计划也就完全没有用了,现在他们得讨论一个应对之策来。
“现在不是管那些哨探的时候了,还是想想如何应对这不请自来的易十三吧。”五羊寨首领心中有些慌,“盟主,你说这易十三就这么杵在那里,又不进攻,这是要干嘛?”
“我看他们定是长途奔袭而来,眼下可能正在回复力气。”另一个寨主道。
张成对这个寨主的话冷笑一声:“野狐岭到这里也有差不多一百五十里,长途奔袭而来?那他们跑到这里后还能这样气势如宏,排出如此肃杀的阵列?我看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不似连续行军的样子,倒像是昨天就已经到了我们的眼皮底下,我们却没发现,然后人家在我们眼皮底下好好休整一夜,今日一大早堵到了我们的山下。至于说为何没有趁我不备进攻,我觉得可能是易十三数量不及我,因此想要稳扎稳打,最大的可能是,这五千人马只是前军,易十三还有后续人马正在赶来。”
“这个易十三,还真是小看了他啊。我们还没去打他,他倒送上门来了,真不怕死。”有个寨主笑道。
不过却没有人附和他,虽然面前只有五千左右人马,可各家寨主都不是等闲之辈,自然看的出那五千人马和自家联军的差距,人家数虽少,精悍却胜过已方许多。有这样的精兵在手,出城主动来战,也没什么稀奇的了。这个时候不少寨主甚至已经暗暗在后悔,事先怎么就没有认真去打探一下怀荒镇的虚实呢,要是知道易十三手下有这样的精锐,他们又哪会草率的与老刀把子结盟去讨伐怀荒。
“盟主,咱们进攻吧!”
“不行。”老刀把子果断的摇头,联军虽然没受到突袭,也集结成阵,可许多人都是惊魂未定,现在士气低落。这个时候去冲对面的坚阵,太不明智了。
“可要是再等下去,易十三的大部队估计就要到了。”张成有些担忧的道。
“敌不动,我不动。”老刀把子依然拒绝立即进攻,他还要观看,等待机会。现在面前的怀荒军,根本毫无破绽,强行进攻,讨不到好去。精明的猎人,绝对不能没有耐心。没有机会的时候,就得等待。
怀荒军帅旗之下,单雄信和秦琼等一众将领也都赶到帐下,单雄信声音极大,老远就已经喊道:“大帅,为何还不下令进攻!”
凌云全身披挂好几十斤也有些累,不过却没有不耐烦。
“不急!”
单雄信在凌云身旁勒住马,跳下马来,全身的甲叶锵锵作响,他手按剑柄,铁靴踩在地上发出沉重响声。“还要等啥,大帅你倒是明说啊。昨晚我们就行军到达桃山外二十里,多好的趁夜突袭机会,可大帅你不让。非要让大家就地安营扎寨。然后一大早拔营出发,赶到这里时桃山上的贼人们依然是毫无防备,根本没有防备,这时要是一举突袭,说不定也能一举破敌,大帅你又不让进攻,还让下面吹响号角,停止前阵,在山下列阵,让他们慌忙忙的集结起来,错失大好机会。现在,他们已经集结好了,也列好阵了,咱们还不进攻,这在等什么呢?”
单雄信的话,说出了此时大部份军中将领们心中的疑惑。
好几次机会放过,这在等什么呢?
凌云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道:“当然是等待胜利的机会!”
单雄信不解,“好几次胜利机会摆在面前都放过了,还在等什么胜利机会?”
凌云严厉的目光扫了一眼诸将,“突袭是把双刃剑,虽然我们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可你们也要明白,对方数量是我们的五倍之多。而且桃山险要,易守难攻。虽说桃山守备不严,可盟军最精锐的主力三十六营的人马却都布置在半山和和山上,山脚下有大量的各寨杂兵,这些人虽然没什么战力,可却等于是盟军的警戒哨。我们一旦发起突袭,这些杂兵遇袭就会发作警报让山上的主力早有防备。一旦失去了突袭的突然性,到时突袭战转面攻山战,你觉得我们有多大的优势?”
还有一些原因凌云没有直接讲出来,对于手下的这支兵,凌云并不太放心。他们虽然表面上已经有些精锐模样,可毕竟也只是剿灭了一些小山寨而已,连灭燕山的许多小山寨之后,让这些人马多少有了些骄燥之气。可实质上,他们却还是新兵,根本没有打过什么真正的大规模战斗。一旦失去了阵形,跟敌人在桃山上混战起来,那根本没什么优势可言。
老兵可以散着打,可新兵却是最依赖军阵的。失去了军阵,也就等于失去了有效的指挥,那他们跟普通的山贼没什么区别。
因此凌云宁愿放过几个极好的突袭机会,也不冒那个险。
凌云又抬头打量了一眼对面的兵马阵列,发现对方根本没有主动进攻的意思。轻笑一声,发令道:“传我军令,各军依次交替掩护,向后撤退三十里!”
“啊?”凌云这个撤退命令一出,诸将都愣住了。他们是来劝凌云下令发起进攻的,没有想到,结果却得到了撤退三十里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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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的晨光中,凌云的军队如同一只张牙舞爪的猛兽,狰狞毕露。
与杂乱无序的青山盟军相比,怀荒军显得是那么的整齐,成方阵队列的长矛兵堵住了通往山下的道路中间,路边左右则是背着足有人高前未所见过的古怪长弓的弓手们,长长的弓立在面前,桦树箭支在腰间晃动。在如林的长矛阵后,是一排排持横刀和盾牌的轻步兵,他们护着一百架伏远重弩建立了一个重弩阵地。
侧右翼全为骑兵,足有千骑,轻一色的牛皮甲和钢盔,怀荒军一半的骑兵布置于此,有如一把锋利的马刀。这支怀荒军最利的剑由左右前锋单雄信和秦叔宝二人指挥,两位年轻骠骑将领的背上还各插了两面三色背旗,旁边还各有一位旗手撑着一面丈高的将旗。单雄信旗手执的是红旗镶黄边,秦琼旗手执的是蓝旗镶白边。在他们的后面,还有一面面的将旗、营旗、旅旗、队旗等旗号。
易风则坐镇在稍后面一些的对面山坡上,四周全是预备队,一半骑兵一半步兵,数量两千。身为全军统帅,凌云并没有喜欢冲锋在前的习惯,他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坐镇中军,统领全局才是他的职责。身处于山坡上,他可以清楚的将前面的战场尽收眼底,可以第一时间掌握战场局势,视情形需要将调动阵形,甚至在最恰当的时候将预备队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
既然是从远处的桃山脚下远远观望,凌云也依旧是那么的耀眼显著。
凌云的战甲,桃山下三十六寨的当家们没有一个的铠甲能与之相比,就算是红鹰寨大当家那套骚包至极的金漆山文甲与之相比,都会黯然失色。凌云的这套铠甲外面披着一条大披风,直接由金缕丝织而成,不但用料昂贵,而且还织出了天兵天将的图案在上面,并且与普通的丝绸披风相比,这金缕披风极为厚重,披到身上垂落下去,连奔驰之时都不会飘起,拥有极佳的防箭能力。坐在马上,几乎连战马的后腿都完全摭住。这件披风重达十八斤,普通的披风钩扣根本无法承受的住,因此凌云的铠甲肩头有一对麒麟趴在肩头,张开大口,正好吞住披风扣钩。与两只麒麟吞肩相配的是凌云的麒麟银盔,银盔顶上,一只金麒麟昂首雄立,张口怒吼,双爪扑出凌空。除了这三只麒麟,凌云扎住铠甲的腰间银带上,也有一只金麒麟。脚下一双银靴头上,也有两只金麒麟安于其上。
这金缕批风配上五只金麒麟,银盔,亮银铠,跨下白龙驹,端的十分耀眼。
银盔并不是常见的明光甲,也不是普通的鱼鳞甲,而是一副山字文交错的山文铠甲,这种铠甲更加沉重,防御能力也更强。配上护心镜以及护膝胫甲和臂甲铁手套,在旭日光芒照射下耀耀生辉。
其实凌云行军时并不穿这套铠甲,不过眼下,他却穿上了这套骚包至格的铠甲,当然就是为了气势。两丈高的大纛帅旗,还有将幡、将字旗、怀荒军旗等各色旗帜在身后飘扬,再加上凌云背上插的那三面五色背旗,确有几分唱京剧的感觉。
不过效果很不错,怀荒军的突然出现,再加上怀荒军的这明亮的铠甲,闪耀的刀枪,整齐的阵列,如林的长枪,似海的旌旗,无形之中就形成了一股沉重的威慑,压的对面这些山贼联军们一个个呼吸急促,面色苍白。
老刀把子也是暗暗直吸气,望着对面那个披挂的如此耀眼的年青统帅,他不明白那个年青人究竟打的什么主意?
他们为什么不趁其不备突袭桃山联军?在他看来,若是怀荒军突袭,绝对能占个大便宜。
他们突然杀到,却又不进攻,只是摆下阵形,还披挂的这么骚包,是干什么?要不战而屈人之兵么?老刀把子摇头,怀荒军的突然出现确实出乎他的意料,他们的装备和士气军阵也大大震慑了他一把,可就算如此,难道自己一箭不发就会投降么,这也未免太天真了。
不过老刀把子虽然不打算投降,可也不敢冒然进攻。
敌不动,我不动。不得不说,怀荒军给了他极大的压迫感,让他不敢轻动。
“那些该死的斥候,他们不是说易十三正在野狐城龟缩不敢出吗,怎么易十三突然就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桃山脚下。那些狗日的,全都该杀。”张成策马赶到中军大旗之下,怀荒军突然杀到,先前的作战计划也就完全没有用了,现在他们得讨论一个应对之策来。
“现在不是管那些哨探的时候了,还是想想如何应对这不请自来的易十三吧。”五羊寨首领心中有些慌,“盟主,你说这易十三就这么杵在那里,又不进攻,这是要干嘛?”
“我看他们定是长途奔袭而来,眼下可能正在回复力气。”另一个寨主道。
张成对这个寨主的话冷笑一声:“野狐岭到这里也有差不多一百五十里,长途奔袭而来?那他们跑到这里后还能这样气势如宏,排出如此肃杀的阵列?我看他们现在的样子,根本不似连续行军的样子,倒像是昨天就已经到了我们的眼皮底下,我们却没发现,然后人家在我们眼皮底下好好休整一夜,今日一大早堵到了我们的山下。至于说为何没有趁我不备进攻,我觉得可能是易十三数量不及我,因此想要稳扎稳打,最大的可能是,这五千人马只是前军,易十三还有后续人马正在赶来。”
“这个易十三,还真是小看了他啊。我们还没去打他,他倒送上门来了,真不怕死。”有个寨主笑道。
不过却没有人附和他,虽然面前只有五千左右人马,可各家寨主都不是等闲之辈,自然看的出那五千人马和自家联军的差距,人家数虽少,精悍却胜过已方许多。有这样的精兵在手,出城主动来战,也没什么稀奇的了。这个时候不少寨主甚至已经暗暗在后悔,事先怎么就没有认真去打探一下怀荒镇的虚实呢,要是知道易十三手下有这样的精锐,他们又哪会草率的与老刀把子结盟去讨伐怀荒。
“盟主,咱们进攻吧!”
“不行。”老刀把子果断的摇头,联军虽然没受到突袭,也集结成阵,可许多人都是惊魂未定,现在士气低落。这个时候去冲对面的坚阵,太不明智了。
“可要是再等下去,易十三的大部队估计就要到了。”张成有些担忧的道。
“敌不动,我不动。”老刀把子依然拒绝立即进攻,他还要观看,等待机会。现在面前的怀荒军,根本毫无破绽,强行进攻,讨不到好去。精明的猎人,绝对不能没有耐心。没有机会的时候,就得等待。
怀荒军帅旗之下,单雄信和秦琼等一众将领也都赶到帐下,单雄信声音极大,老远就已经喊道:“大帅,为何还不下令进攻!”
凌云全身披挂好几十斤也有些累,不过却没有不耐烦。
“不急!”
单雄信在凌云身旁勒住马,跳下马来,全身的甲叶锵锵作响,他手按剑柄,铁靴踩在地上发出沉重响声。“还要等啥,大帅你倒是明说啊。昨晚我们就行军到达桃山外二十里,多好的趁夜突袭机会,可大帅你不让。非要让大家就地安营扎寨。然后一大早拔营出发,赶到这里时桃山上的贼人们依然是毫无防备,根本没有防备,这时要是一举突袭,说不定也能一举破敌,大帅你又不让进攻,还让下面吹响号角,停止前阵,在山下列阵,让他们慌忙忙的集结起来,错失大好机会。现在,他们已经集结好了,也列好阵了,咱们还不进攻,这在等什么呢?”
单雄信的话,说出了此时大部份军中将领们心中的疑惑。
好几次机会放过,这在等什么呢?
凌云看了他一眼,平静的道:“当然是等待胜利的机会!”
单雄信不解,“好几次胜利机会摆在面前都放过了,还在等什么胜利机会?”
凌云严厉的目光扫了一眼诸将,“突袭是把双刃剑,虽然我们能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可你们也要明白,对方数量是我们的五倍之多。而且桃山险要,易守难攻。虽说桃山守备不严,可盟军最精锐的主力三十六营的人马却都布置在半山和和山上,山脚下有大量的各寨杂兵,这些人虽然没什么战力,可却等于是盟军的警戒哨。我们一旦发起突袭,这些杂兵遇袭就会发作警报让山上的主力早有防备。一旦失去了突袭的突然性,到时突袭战转面攻山战,你觉得我们有多大的优势?”
还有一些原因凌云没有直接讲出来,对于手下的这支兵,凌云并不太放心。他们虽然表面上已经有些精锐模样,可毕竟也只是剿灭了一些小山寨而已,连灭燕山的许多小山寨之后,让这些人马多少有了些骄燥之气。可实质上,他们却还是新兵,根本没有打过什么真正的大规模战斗。一旦失去了阵形,跟敌人在桃山上混战起来,那根本没什么优势可言。
老兵可以散着打,可新兵却是最依赖军阵的。失去了军阵,也就等于失去了有效的指挥,那他们跟普通的山贼没什么区别。
因此凌云宁愿放过几个极好的突袭机会,也不冒那个险。
凌云又抬头打量了一眼对面的兵马阵列,发现对方根本没有主动进攻的意思。轻笑一声,发令道:“传我军令,各军依次交替掩护,向后撤退三十里!”
“啊?”凌云这个撤退命令一出,诸将都愣住了。他们是来劝凌云下令发起进攻的,没有想到,结果却得到了撤退三十里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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