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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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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泊不是很大,一眼就可以望到对岸,湖水十分清澈,可以看到湖底的水草和鱼类。水不深,所以没有大型的水栖生物。

    不过作为森林中少见的水源地,湖泊的周围还是聚集了大量前来喝水的动物,同时也聚集了一些掠食动物。

    格里斯刚钻出森林,就目睹了一场凶猛的搏杀,一头至少两米高的雷猿从一根探到湖边的树枝上狂扑而下,双脚落地的时候马上震出一记雷霆震击,把一头正在喝水的糜鹿震晕在地,然后利牙一口咬上去,糜鹿的脖子被一口咬断了。

    湖边一阵鸡飞狗跳,格里斯也忙不絮的闪到一棵大树的后面,悄悄打量撕咬糜鹿的雷猿,似乎,好像这个世界也不太安全啊!

    忽然,一声嘹亮的长鸣声响彻了天际,声音中蕴含着一种傲视天地万物威严,如同皇者般宣告自己的驾临,一时间,鸡飞狗跳的湖泊瞬间安静了下来。

    浓重有如实际的威压从天上压下来,一个巨大的黑影降临到了湖泊的上空,巨大的肉翼,修长的长尾,狰狞的头颅,闪亮的鳞片。传说果然是真的,远望森林真的有巨龙在盘距。

    这是一头成年的红龙,通体如火般鲜红的鳞片覆盖了全身,随着它的到来,整个湖泊的空气都灼热了几分。

    从来不懂得害怕的格里斯,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之火的波动加剧了许多,有如实质的龙威压得他快喘不过气来一样,虽然他不需要呼吸,可是那窒息的感觉还是非常真实。

    反倒是从迷路后就一直闷闷不乐的特鲁特反而兴奋起来,在格里斯的灵魂里拼命大叫着:“龙,主人,一条红龙,它的血肉一点很鲜美,杀……”

    格里斯当然没有挑战巨龙的实力,特鲁特的怂恿实在是不安好心。确实,一个又硬又没肉,还能随时吞掉它灵魂的主人,特鲁特一点也不喜欢,可是它没办法脱离宿主,除非格里斯死掉,但格里斯是个永生不死的不死生物,除非发生意外。

    无论是怂恿格里斯来远望森林还是挑战巨龙,特鲁特从来都不是好心。

    可惜格里斯不是个轻易能怂恿得了的人,特鲁特很失望。

    把身体完全缩在树干后,只露出一个眼孔,格里斯远远的观察着红龙。这条红龙体长足足有三十米,翼展也并不多三十米,一下子把湖泊都遮去了三分之一。

    在它巨大阴影的笼罩下,湖边彻底回复了平静,无论是在狂乱跳窜的食草动物,还是撕啃着食物的雷猿,都在庞大的龙威下噤若寒蝉,一动都不敢动,甚至连逃跑都不敢。

    刚才还勇悍凶猛的雷猿此刻如同一只小绵羊,匍伏在地上,头也不敢抬的嗦嗦发抖。

    这才是真正的皇者之威,龙威之下,强悍如雷猿都只能屈服,连逃跑的念头都不敢有。

    红龙落到地面,沉重的身躯踏得地面轻颤了一下,它无视那些卑微的生物,径自把头颅伸向湖中,张嘴饮水。

    一张开嘴,格里斯便清楚的看到红龙的血盘大嘴中沾满了血丝肉碎,显然这条红龙已经吃饱了。碎肉上那熟悉的毛发,这条龙吃的可能还是格里斯见过的那群疾风魔狼。

    场面死寂般的宁静,所有生物都屏息静气,惟恐打扰了红龙。仿佛一个世纪般的漫长,红龙终于喝饱水,它的目光缓缓的脚下颤抖的卑微生物身上扫过,然后便移开了。

    它现在的很饱了,并不需要食物,而高傲如它这样的存在,也不需要通过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却获取那可怜的乐趣,所以喝饱水后,红龙准备离开这里,但是张开翅膀之前,它的目光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扫了一眼。

    格里斯本能的把露出外面的半边脸孔缩了回来,虽然龙威对他的压迫也不小,但还不至于像其余的生物那样动都动不了。

    不闪还好,这样一闪,反倒惹起了红龙的兴趣了,身为高傲的龙族,它不需要这些卑微生物的敬畏,可是当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动的时候,居然还有一个会躲闪,顿时引起它的兴趣了。

    张开的肉翅收起来,红龙缓缓的转过身体,面向格里斯所在的方向。

    格里斯悄悄的从树干上伸出半边脸孔,正好看到红龙转过身体,硕大的眼珠似笑非笑的盯着他所在的位置,看到此状,格里斯顿时灵魂一紧,半边脸孔又缩回树后面了。

    这鬼鬼祟祟的模样引得红龙裂开了血盆大口,仿佛失笑一般,能在它的龙威之下行动自如,还敢‘偷窥’,这个生物还胆子真小,红龙还真的给挑起兴趣了。

    抬起四肢,红龙缓缓的往格里斯所在的方向走去。

    那庞大如山的躯体,每移动一步,就引起大地轻轻的颤抖,感觉到震动逐渐向自己接近,格里斯再迟钝也明白,红龙是注意到他了。顿时,格里斯的灵魂之火猛烈的燃烧着,无数想法浮起他的心里。

    逃?想都不要想,在这种强大存在的眼皮底下,就算插着翅膀也逃不掉,看红龙无视湖边的那些生物,就知道它不是条嗜杀的龙,说不定乖乖呆着没事,一跑反而必死无疑。

    不过把安危寄托在红龙的心情显然不是格里斯的习惯,心念电转下,唯一可用的似乎只有老办法了。

    魔甲像潮水般缩回胸口,回复原形的格里斯躺到地上,头颅一歪,眼中的光芒迅速熄灭。

    不过顿了一下,光芒又亮起来,格里斯伸出左手,把自己的右腿和右手的关节卸掉,整出一副凌乱的样子,然后才再次歪过头,眼中火焰熄灭时,格里斯仿佛听到一声‘咯咯’似的失笑声。

    菲尔雅·列娜菲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自从她的孩子死亡之后,这还是她第一次笑出声来。

    身为一头巨龙,天生强大的实力,让她无视世上一切生物,即使是占据了世界主导地位的人类,也会顾忌到整个龙族的反应,而不敢明目张胆的对付一条巨龙,所以屠龙英雄永远是小说戏剧的产物。

    没有天敌,唯一能吸引列娜菲注意的就只有闪闪发亮的宝物和她的孩子。传说中,巨龙一族都是财迷,最大的兴趣是收集财宝,每条龙都有一个宝藏,其实这是不对的。巨龙只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因为相对它们的体形,越闪亮的东西越能吸引它们的注意力。

    拳头大的东西,相对巨龙而言就像尘埃般细小,如果不闪亮,谁会注意到它啊,人类也不会对一颗尘埃感兴趣吧,但如果那颗尘埃会发光,那就不一样了。

    所以越闪亮的东西,巨龙越喜欢,至于玻璃还是钻石,在它们眼中的差别其实不大。

    而做为物种延续的关键,繁衍自然是每个生物的至关重要的大事,这是铭刻在基因里面的本能,任何生物都需要通过生育,把自己的物种延续下去,而身为一头雌性巨龙,天生的母性更让她对孩子的热爱远超雄性的巨龙,甚至到了不顾一切的程度。

    但是列娜菲的第一次生育却是以悲剧收场,她产下的龙卵是个死卵,无法孵化。

    巨龙是一个生育率超级低的种族,产下的蛋,孵化需要整整一百年的时间。一百年啊,普通蛋放这么久,早就臭了。就算保存的好,不臭,孵出的幼龙还要经过五百年的幼生期,在幼生期里,幼龙十分脆弱,不耐冷也不耐热,漫漫长五百年时间,有什么头痛发热的话,随时就会挂了。

    所以能幸运的长大到成年非常不容易,十不存一。如此低下的存活率,导致巨龙一族的数量一直不多。也幸亏是这样,否则天生巨大的优势,数量再多的话这个世界就没有人类生存的空间了。

    列娜菲的孩子并不是被幸运之神眷顾的那十分之一,一百年的孵化期过去了,直到龙卵彻底失去生命的气息,也没孵出幼龙。

    一百年的漫长孵化期,幼龙在卵中的时候,意识就逐渐成形了,虽然没法交流,但还是能感受到那幼小却慢慢成长的意识,每天感受着自己孩子的成长,这是列娜菲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可惜最困难的一关还是没有撑过去,孵化期就要结束了,卵里的孩子却仍然没能够成长到足以挣脱卵壳独立存活的程度。孵化期的长短是由卵内的养分决定的,没孵化之前的幼龙在龙蛋里就是靠那些物质存活的,养分耗尽还孵化不了,幼龙就必死无疑。

    感应到幼龙的生命气息逐渐消失,列娜菲的心都碎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笑过了,至今又是两百年过去了。

    像巨龙这种强悍的生物,视线早就不是感知环境的唯一手段,格里斯以为躲在树后别人就看不见,可是列娜菲在发现格里斯的那一刻,就通过感知把他扫得清清楚楚,自然‘看’到了格里斯脱掉盔甲,躺下装死,又爬起来拆掉手脚再装死的整个过程,看到这里,列娜菲实在是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

    茫然不知自己所作所为全被别人看得一清二楚的格里斯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身上骨骼凌乱,除了干净了点外,和那些常见的人类骸骨并没有差别,如果没看到他装死的那一幕,恐怕很多生物都不会对一堆骨头感兴趣,很有可能就给他蒙混过关了。

    列娜菲硕大头颅绕到树干后面,斗大的眼睛在地上那堆骨头上扫了一遍,血盆大嘴裂开一个弧度。然后,一个清脆但十分洪亮的声音从列娜菲的嘴里传出来:“咦,什么东西?怎么不见了?”

    格里斯一动不动。

    “咦,地上有堆骨头?”列娜菲装做刚发现的样子。

    格里斯还是一动不动。

    “不知道这堆骨头会不会动呢?它挡住我的路了,如果不会动就被我踩碎了。”这明显是逗人玩的了。

    格里斯动了,他用最快的速度接上手脚的骨头,连爬带滚的滚到一边,让出了那根本不存在的路。

    “咯咯咯……”列娜菲发出一串很很清脆的笑声,震得四周的树木都颤抖了起来。

    “有趣的小家伙。”边笑着,列娜菲边给格里斯下了定义。然后问到:“你会说话吗?”

    “不会。”两个火焰化成的人类文字燃烧在空气中。

    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群居生物,所以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也是最复杂最严谨最实用的,高贵如龙族,如今在日常生活中也抛弃了晦涩难明的龙语,改而使用人类的语言和文字,毕竟吃喝拉撒这些还能用龙语,但像‘今天天气哈哈哈’这类复杂点的交流,龙语的词汇量就明显不足了。

    所以列娜菲能看得懂格里斯的字,不过这也让她惊讶了一下:“会写字?好聪明的小骷髅嘛。”死亡世界中蝼蚁般卑微的白骨骷髅竟然会写字,带给她的震惊不亚于看到一只蚂蚁在唱歌。

    有智慧又懂写字的不死骷髅,想到格里斯的种族,列娜菲猛的一震,双眼明显泛起了激动的神彩。

    “小家伙,你站好。”列娜菲不容置疑的吩咐到,完全不给格里斯拒绝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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