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番外五:请你拽我进入地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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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林默是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夜店里。
彼时我还在一家中学实习,那天晚上,和我同寝室的李老师接到家长的电话,说是他们班的一个学生不见了,有人看到他进了“明珠”,但是直到现在都没出来。
这个“明珠”我还是知道一点的,那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不缺,一个学生去了那里还消失了那么长时间,保不齐就出事了。
李老师自然心急的很,挂了电话便往外跑,我担心她一个女人去那种地方出事,就披了件衣服跟着去了。
我没有来过这种晚九朝五的地方,加之里面又黑,没多长时间我就和李老师走散了,我有些害怕,想往外走,没曾想,一转身就撞到了人,那男人人高马大的,我只能赶紧道歉,他倒没有为难我,只是给了我一杯酒,说,喝了它当作赔罪,小事化了。
虽说我这人是个滴酒不沾的,但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嘛,一杯酒而已。
我接过杯子,刚想喝下去便被另一个高个儿男人拦了下来,他夺过我手中的酒杯,一伸手,将杯子甩到了那个男人面前,笑着说:“你先喝一口。”
那个男人瞬间脸色刷白,连忙求饶:“默哥,我不敢了,您放小的一马,我再也不敢了。”
高个子手腕一翻,将酒杯摔在了地上,他的笑容也随之消失,取而代之的一丝狠绝。
“你要做点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尽管去做,但这里是我的场子,你就要守这里的规矩,这女的一看就是那种人,你要把那下了药的东西给她喝了,惹上了麻烦是小事,拖累了东兴……你应该知道后果吧?”
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见那高个要走一把揪住了他的袖口。
“默哥是吧,你给我说说清楚,我是哪种人啊?你们才是那种人吧?怎么,小小年纪学人家当老大,混黑.社会,挺能耐的啊!”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如果当初我遇到的不是林默,而是别人,想必现在我已经人用被乱刀砍死,扔到乱葬岗喂狗了。
林默转身看我,痞痞的笑,十分坦荡的说道:“是,我就是黑.社会,你能拿我怎么样?”
说完,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捂住了我的嘴,我怎么挣扎都没用,最后就这样被他拖了出去。
站在路边,他问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当然。”
我又不是小孩子。
林默轻笑出了声:“知道还敢一个人来,你胆子倒是挺大的。”
说着,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让我坐了进去,关上车门之前他同我说,以后不要再一个人在这种地方出没。
我点头答应,可是没多久就食言了。
上次的那个学生又出事了,而且情况更加严重——他跟人家打起来了。
向李老师通风报信的是和他一起去的一个同学,他跟李老师说让她去救救他,我听后觉得荒谬极了,这人有没有脑子,那都是些什么人,是我们这些弱女子能招惹得起的吗?你怎么不去报警呢?再不济,去找他的家长啊。
可李老师却想都没想,又往上次的那个地方去了,我很佩服她的勇气,但是并不赞同她的做法,她却对我晓以大义,说什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怪理论,然后她反过来问我,说,她当了他那么多天的老师,得当他几辈子的妈啊?所以,她不去救他,谁能救他?
她是个语文老师,很是能说会道,当下确实把我绕晕了,但是事后我又仔细想了想,如果按照她这个理论,那个学生这一辈子得有多少生生世世的爹妈啊!
于是,被一把大爱之火点燃了内心的我,再一次来到了那个夜店……的后巷。
彼时,后巷里全是人,站着的、坐着的、蹲着的、瘫着的、跪着的……应有尽有。
如果我没看错,那个被五花大绑跪在众人中间的就是我们的那学生,那个瘫着的,唔,瘫坐在那个学生面前,拽的二五八万的,好像是那天在我酒里下药的那个人。
那男人见我们两个女人只身前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说了一句“果然信守承诺”后,他一脚蹬开了眼前的人,摸着下巴猥琐的向我们走来,那双脏手还在李老师的腰上捏了一把。
“你们这两个娇滴滴的小女人还敢来救人?”
这时候我才彻底清醒,我在心中暗骂,李老师,你就是有勇无谋,人头猪脑!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不敢动,然后就见那男人转过身看向了我,他伸出手,眼瞅着他照着我的胸袭来却毫无办法。
就在这时,我忽然被谁往后一带,然后就掉入了一只坚实的手臂中,我抬头一看,哟,这不是那位默哥么?
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我只记得我花痴一样的仰视着他的侧脸,直到那帮人作鸟兽散。
与那日一样,他将我们送上了车,关门时我下意识的挡住了车门,他疑惑的看向我,我把心一横,对他说:“我叫孙颜,你叫什么?”
他愣了愣,然后笑了,月光下,他笑的格外温柔,与黑.社会这个词一点边都不沾。
他告诉我,他叫林默。
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一样,我霎那间羞红了脸,好在夜色够浓,看不清楚。
李老师说我是堕入情网了,她再一次的对我晓以大义,说我与林默不是一路人,还是不要感情用事的为好,我表面上点头称是,心里却并不这么想,因为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我决定这回不再相信她的晓以大义。
被我们救回来的那个学生似乎是被我们感动了,之后的日子里,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再也没有惹过事,李老师很欣慰,我却有些郁闷,心想,同学,你不惹事我们还怎么去救你?我怎么还能在见到他?
我终于懂得了什么叫做“坠入爱情里的女人智商为负”,眼见着实习期即将结束,我马上要调到市一中去了,所以我狗急跳墙了。
一天下课,我脑袋一热的把那个学生叫来了办公室,没有丝毫铺垫的问了他有关林默的一切,那学生也被我问傻了,我估摸着他心里一定在想:我这几天没犯错吧?老师你怎么会问我这些问题的?
不过,我没工夫去抚慰他那颗疑惑不解的心,从他嘴里,我知道了林默的身份背景,以及......电话号码。
晚上回到家,我将腹稿温习了又温习,终于鼓足勇气给他打了电话,那漫长的等待音更是让我紧张万分,我在不经意间瞥到了墙上的石英钟,竟然已经到了11点,无暇去想这个时间给他打电话是否礼貌,电话就接通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电话那头很安静,难道今天他没有去看场子?
“喂?”
他似乎很疲惫,我刚想开口便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没听清楚她说了些什么,心头忽然一紧,慌张的挂掉了电话。
他……有女朋友了吗?又或者,那个女人只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我想我一定是小说电影看多了,我不断地安慰自己却又忍不住的胡思乱想,而后,一夜未眠。
我觉得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刚刚好——迷途知返。
一直没见过世面的小羊羔,在看到大灰狼威风凛凛的样子后一见倾心,一时间竟忘了,之前狼没吃羊不过是因为心情不错,一旦它没了兴致,羊便会被他一口吞下,连骨头都不剩。
似乎,我需要谢谢他给我浇的这一盆冷水,在我头脑最热的时候,让我瞬间清醒。
我想,也许我们该是两条相交的直线,本就不在同一个轨道,偶然的短暂相遇后,又将越走越远。
但,事实似乎却这样的。
一个月后,我到了市一中上班。好吧,我承认,我是靠走后门进去的,市一中的副校长是我舅舅。为了给我提升业绩,他把我安排成为了高一八班的代理班主任,他告诉我,市一中的学生一向品学兼优,好管得很,我是个音乐老师,也是闲到不行,不如做做学生工作,有了班主任的经验对以后的职称评选也有帮助。
新生们来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xx部队军训,为了表现我的认真负责,我开车跟着大巴去送了送他们,他们似乎也为我的这个行动而感动不已,直夸我是中国好老师,我羞愧难当,是真的羞愧,因为我之所以会毅然决然的跟他们过来,不过是因为在那一天我妈给我安排了一个相亲宴。
回来的时候,起了沙尘暴,黄沙漫天,像是黄风怪驾临一般。
车窗玻璃上蒙了一层灰,我有种想开雨刮器的冲动。
又开了没多久,我看到有人在路边挥舞着衣服,好像是在叫车,离得近了点,我又看清楚了些,竟然是个男人。
最近我看了不少新闻,说有妙龄少女在荒郊野外被人劫财劫色,虽然我不是少女,但至少……算是妙龄吧?
我抓紧踩了两脚油门,提了速度,从他身边开了过去,在擦他身而过的一瞬间,我有些吃惊,那人竟然是林默。
未等我思考,我已经踩下了刹车,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向我这边望了望,迈开了步子,走了过来。
今天的太阳很大,阳光格外刺眼,他的衬衣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了结实的小臂,领子也大大咧咧的开着,实在是放荡不羁的紧。
容我修辞手法学得不好,我只觉得此刻的他好像是阿波罗下凡。
啊,难道这就是现在的小女生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男神?
我的心跳的有些快,眼见着他越走越近,我赶紧大口呼吸了两口空气。
走到我的车旁,他敲了敲我的车窗玻璃,我打开了车窗。在看到我的那一刻,林默好像有些意外,但片刻之后就勾起了唇角,他单手撑在我的车顶,弯着腰,对我说:“好巧。”
语气如同许久未见的好友。
第一次见到林默是在一个灯光昏暗的夜店里。
彼时我还在一家中学实习,那天晚上,和我同寝室的李老师接到家长的电话,说是他们班的一个学生不见了,有人看到他进了“明珠”,但是直到现在都没出来。
这个“明珠”我还是知道一点的,那里鱼龙混杂,三教九流的什么样的人都不缺,一个学生去了那里还消失了那么长时间,保不齐就出事了。
李老师自然心急的很,挂了电话便往外跑,我担心她一个女人去那种地方出事,就披了件衣服跟着去了。
我没有来过这种晚九朝五的地方,加之里面又黑,没多长时间我就和李老师走散了,我有些害怕,想往外走,没曾想,一转身就撞到了人,那男人人高马大的,我只能赶紧道歉,他倒没有为难我,只是给了我一杯酒,说,喝了它当作赔罪,小事化了。
虽说我这人是个滴酒不沾的,但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嘛,一杯酒而已。
我接过杯子,刚想喝下去便被另一个高个儿男人拦了下来,他夺过我手中的酒杯,一伸手,将杯子甩到了那个男人面前,笑着说:“你先喝一口。”
那个男人瞬间脸色刷白,连忙求饶:“默哥,我不敢了,您放小的一马,我再也不敢了。”
高个子手腕一翻,将酒杯摔在了地上,他的笑容也随之消失,取而代之的一丝狠绝。
“你要做点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尽管去做,但这里是我的场子,你就要守这里的规矩,这女的一看就是那种人,你要把那下了药的东西给她喝了,惹上了麻烦是小事,拖累了东兴……你应该知道后果吧?”
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见那高个要走一把揪住了他的袖口。
“默哥是吧,你给我说说清楚,我是哪种人啊?你们才是那种人吧?怎么,小小年纪学人家当老大,混黑.社会,挺能耐的啊!”
我想我一定是疯了,如果当初我遇到的不是林默,而是别人,想必现在我已经人用被乱刀砍死,扔到乱葬岗喂狗了。
林默转身看我,痞痞的笑,十分坦荡的说道:“是,我就是黑.社会,你能拿我怎么样?”
说完,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捂住了我的嘴,我怎么挣扎都没用,最后就这样被他拖了出去。
站在路边,他问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
“当然。”
我又不是小孩子。
林默轻笑出了声:“知道还敢一个人来,你胆子倒是挺大的。”
说着,他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让我坐了进去,关上车门之前他同我说,以后不要再一个人在这种地方出没。
我点头答应,可是没多久就食言了。
上次的那个学生又出事了,而且情况更加严重——他跟人家打起来了。
向李老师通风报信的是和他一起去的一个同学,他跟李老师说让她去救救他,我听后觉得荒谬极了,这人有没有脑子,那都是些什么人,是我们这些弱女子能招惹得起的吗?你怎么不去报警呢?再不济,去找他的家长啊。
可李老师却想都没想,又往上次的那个地方去了,我很佩服她的勇气,但是并不赞同她的做法,她却对我晓以大义,说什么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怪理论,然后她反过来问我,说,她当了他那么多天的老师,得当他几辈子的妈啊?所以,她不去救他,谁能救他?
她是个语文老师,很是能说会道,当下确实把我绕晕了,但是事后我又仔细想了想,如果按照她这个理论,那个学生这一辈子得有多少生生世世的爹妈啊!
于是,被一把大爱之火点燃了内心的我,再一次来到了那个夜店……的后巷。
彼时,后巷里全是人,站着的、坐着的、蹲着的、瘫着的、跪着的……应有尽有。
如果我没看错,那个被五花大绑跪在众人中间的就是我们的那学生,那个瘫着的,唔,瘫坐在那个学生面前,拽的二五八万的,好像是那天在我酒里下药的那个人。
那男人见我们两个女人只身前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说了一句“果然信守承诺”后,他一脚蹬开了眼前的人,摸着下巴猥琐的向我们走来,那双脏手还在李老师的腰上捏了一把。
“你们这两个娇滴滴的小女人还敢来救人?”
这时候我才彻底清醒,我在心中暗骂,李老师,你就是有勇无谋,人头猪脑!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不敢动,然后就见那男人转过身看向了我,他伸出手,眼瞅着他照着我的胸袭来却毫无办法。
就在这时,我忽然被谁往后一带,然后就掉入了一只坚实的手臂中,我抬头一看,哟,这不是那位默哥么?
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已经记不大清楚了,我只记得我花痴一样的仰视着他的侧脸,直到那帮人作鸟兽散。
与那日一样,他将我们送上了车,关门时我下意识的挡住了车门,他疑惑的看向我,我把心一横,对他说:“我叫孙颜,你叫什么?”
他愣了愣,然后笑了,月光下,他笑的格外温柔,与黑.社会这个词一点边都不沾。
他告诉我,他叫林默。
像个情窦初开的小女生一样,我霎那间羞红了脸,好在夜色够浓,看不清楚。
李老师说我是堕入情网了,她再一次的对我晓以大义,说我与林默不是一路人,还是不要感情用事的为好,我表面上点头称是,心里却并不这么想,因为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我决定这回不再相信她的晓以大义。
被我们救回来的那个学生似乎是被我们感动了,之后的日子里,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再也没有惹过事,李老师很欣慰,我却有些郁闷,心想,同学,你不惹事我们还怎么去救你?我怎么还能在见到他?
我终于懂得了什么叫做“坠入爱情里的女人智商为负”,眼见着实习期即将结束,我马上要调到市一中去了,所以我狗急跳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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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没工夫去抚慰他那颗疑惑不解的心,从他嘴里,我知道了林默的身份背景,以及......电话号码。
晚上回到家,我将腹稿温习了又温习,终于鼓足勇气给他打了电话,那漫长的等待音更是让我紧张万分,我在不经意间瞥到了墙上的石英钟,竟然已经到了11点,无暇去想这个时间给他打电话是否礼貌,电话就接通了。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电话那头很安静,难道今天他没有去看场子?
“喂?”
他似乎很疲惫,我刚想开口便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没听清楚她说了些什么,心头忽然一紧,慌张的挂掉了电话。
他……有女朋友了吗?又或者,那个女人只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个?
我想我一定是小说电影看多了,我不断地安慰自己却又忍不住的胡思乱想,而后,一夜未眠。
我觉得用一个词语来形容我现在的状态刚刚好——迷途知返。
一直没见过世面的小羊羔,在看到大灰狼威风凛凛的样子后一见倾心,一时间竟忘了,之前狼没吃羊不过是因为心情不错,一旦它没了兴致,羊便会被他一口吞下,连骨头都不剩。
似乎,我需要谢谢他给我浇的这一盆冷水,在我头脑最热的时候,让我瞬间清醒。
我想,也许我们该是两条相交的直线,本就不在同一个轨道,偶然的短暂相遇后,又将越走越远。
但,事实似乎却这样的。
一个月后,我到了市一中上班。好吧,我承认,我是靠走后门进去的,市一中的副校长是我舅舅。为了给我提升业绩,他把我安排成为了高一八班的代理班主任,他告诉我,市一中的学生一向品学兼优,好管得很,我是个音乐老师,也是闲到不行,不如做做学生工作,有了班主任的经验对以后的职称评选也有帮助。
新生们来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去xx部队军训,为了表现我的认真负责,我开车跟着大巴去送了送他们,他们似乎也为我的这个行动而感动不已,直夸我是中国好老师,我羞愧难当,是真的羞愧,因为我之所以会毅然决然的跟他们过来,不过是因为在那一天我妈给我安排了一个相亲宴。
回来的时候,起了沙尘暴,黄沙漫天,像是黄风怪驾临一般。
车窗玻璃上蒙了一层灰,我有种想开雨刮器的冲动。
又开了没多久,我看到有人在路边挥舞着衣服,好像是在叫车,离得近了点,我又看清楚了些,竟然是个男人。
最近我看了不少新闻,说有妙龄少女在荒郊野外被人劫财劫色,虽然我不是少女,但至少……算是妙龄吧?
我抓紧踩了两脚油门,提了速度,从他身边开了过去,在擦他身而过的一瞬间,我有些吃惊,那人竟然是林默。
未等我思考,我已经踩下了刹车,在十米开外的地方停了下来。
他向我这边望了望,迈开了步子,走了过来。
今天的太阳很大,阳光格外刺眼,他的衬衣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了结实的小臂,领子也大大咧咧的开着,实在是放荡不羁的紧。
容我修辞手法学得不好,我只觉得此刻的他好像是阿波罗下凡。
啊,难道这就是现在的小女生们经常挂在嘴边的男神?
我的心跳的有些快,眼见着他越走越近,我赶紧大口呼吸了两口空气。
走到我的车旁,他敲了敲我的车窗玻璃,我打开了车窗。在看到我的那一刻,林默好像有些意外,但片刻之后就勾起了唇角,他单手撑在我的车顶,弯着腰,对我说:“好巧。”
语气如同许久未见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