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红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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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雨一行人走的速度并不怎么快,只是慢悠悠的走着,也不着急,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反正他们这次去也不是要赚钱,也不怕在路上耽搁时间,相反,萧雨这一路上更加注意观察一路上的地形,看如果将来和云蒙作战,应该是怎么个进攻法。
不过,他看了几天之后,直接就不看了。
这边的地形都非常的开阔,没有任何的险要之地,只适合骑兵这种兵种的奔驰。应对云蒙的策略,看来只有一条,就是和当年卫青霍去病对待匈奴的军事策略一样,打长途奔袭战。
只是,要想打这样的长途奔袭,也是需要一个优秀的将来领导的。如果没有合适的将领,那么纵然有强大的狼骑兵,也没用任何的用处。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一个好的将军,可以带领一万人辗转千里,杀敌无数,而一个差的将领,几十万人也会全部葬送出去。
一场战役的胜利,和一个将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汉武帝当年如果没有卫青和霍去病的话,纵然国力强大,也无法对抗匈奴。
有人说霍去病能够取得那样的成就只是运气,真是可笑,在那么复杂的大草原上,能够驰骋几千里,斩首数万,自损只有三成,这是怎么样的战绩?
区区一句运气就可以诋毁的?
如果没有敏锐的判断,如果没有事先周全的准备,如果没有临敌随机的应变,能够取得这样的战果?
这些在战场上看似一瞬间的决定,其实就决定了几万人的性命。这种一瞬间的灵光一闪,就是天赋。
不要不相信天赋,很多人说,如果我是霍去病,我也可以取得那样的战绩,那绝对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现在,萧雨就是缺少一个卫青或者霍去病这样的人才,所以暂时对于云蒙,无能为力。
要想平定云蒙,至少要三年之后才行,那个时候,把骑兵培养出来,还必须得打造出一个擅长长途奔袭的将领。
将领啊,不好找啊。
萧雨看着茫茫的草原,知道在这种环境下作战,是极其艰难的,面对的突发情况太多,面对的生存状况太恶劣,一个不小心,几万骑兵就会全部葬送在这里。
就好像后来汉武帝宠幸的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十几万人全部扔在了沙漠里,只剩下他自己逃回来。
当年霍去病面临的也是这样的环境,那个十八岁的少年,是怎么带着骑兵可以纵横驰骋,却可以所向披靡,无往不胜,斩杀十数万众。
萧雨不禁对当年霍去病的时代有些憧憬。
萧雨自付,如果是他,在这种环境里,带着一万普通的骑兵,想要辗转数千里,击杀数万人,然后安然返回,损失不超过三成,他绝对做不到。
一路上风沙铺面,环境极其恶劣,还好萧雨有空间戒指,坐在马车里有吃有喝,十分惬意。
这次萧雨并没有使用那辆八匹天马拉的豪华马车,因为那辆马车很多人都已经知道是萧雨的座驾,云蒙难免没有得到消息。
如果要是被人因为一辆马车而识破了,那就悲催了。
这辆马车虽然没有那辆马车那么豪华,但是也绝对不差,四匹马稳稳的拉着车,宽大的车厢可以容纳十几个人而丝毫不拥挤。
萧雨和奥西莉亚,雪纱在马车里下棋,喝着红酒,好像完全不是来做侦查的,而只是到云蒙去旅游的。
奥西莉亚已经习惯了萧雨这副样子,越是面临大困难的时候,萧雨表现的就越加的轻松写意和镇定。
而萧雨这副样子,往往也能够让她的心神安定下来。
自己的老板既然如此胸有成竹,什么都不怕,自己有什么好怕的,一切有他顶着呢。
雪纱却是有些不习惯,觉得这次去云蒙,是肩负着很重的任务,所以有些吃不好睡不好的。
走了十多天之后,萧雨已经接近了云蒙的地界,而在这里,他也碰到了一些强盗,不过很快就被剿灭了,没有造成任何的威胁。
虽然在狮王领的强盗基本上都已经被萧雨给剿灭了,但是这里距离狮王领已经很远,处于边界地带,还是难免会有一些强盗出现的。
也不是只有在狮王领才有强盗,在云蒙,也有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成为强盗掠夺过往客商的财物。
实际上,云蒙人为了能够和天狮王朝交换物品,对于来云蒙的客商,是给予保护的,不允许云蒙人随意掠夺。
虽然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强盗的民族,经常大规模的出动去劫掠一些国家。
这云蒙之地,极其的开阔,而在这附近,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并不是只有云蒙一个国家。
只不过云蒙十分强大,在这一带是绝对的老大,其他的那些国家,都不敢与之抗衡。
这些东西,都是韦明在一路上和萧雨说的。韦明来过云蒙,对于这些事情自然是比较清楚一些。
“在过不多久,就可以到云蒙和狮王领交界的第一个城镇,乌河镇了。乌河镇是云蒙和外界交流的一个重要的城镇,虽然不大,但是过往的客商都要经过这里,所以鱼龙混杂,经常会出现一些斗殴杀戮,抢夺财物等事件。所以,在这里,要小心一些。过了乌河镇,再往里就是云蒙的一座大型城市,哈巴斯城,在那里,就可以贩卖货物了。那些云蒙人买了货物之后,会再带到云蒙的其他城市去贩卖,利润很高。”韦明给萧雨解释着这些知识。
以前的时候,韦明来了云蒙几次之后,便是不怎么来了。因为来这里的确是太过危险了,一路上面临那么多的强盗,到了这里,还到处都是危险,随时可能丧命。
虽然利润很丰厚,但是小命才最重要。
只有那些没有怎么走过这条路,怀揣着发一笔就不干心思的人,才会冒着极大的危险不断的前来。
当然,也有一些有实力的商会,会常年走动,不过他们一般都有强大的背景和强大的护卫,所以有足够的信心可以自保。
现在,萧雨他们这一批力量,就是一股极其强大的势力了,四百重骑兵,外加五十名人族精锐步兵,一般的匪盗都得掂量掂量。
“在云蒙边界这一带,有一个匪盗很出名,叫做红胡子,他在这附近横行多年,云蒙军方也奈何他不得,据说他的旗帜,就是个绘有大胡子标志的旗帜。每个商会见了他们,要么纳上孝敬,要么就是被他们全部杀掉。”
韦明给萧雨解释着,但是,他刚刚说完,远处便是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传来,而在那马队中间,竖立着一杆大旗,上面就是绘画着一个巨大的红胡子标志。
说什么来什么。飘天 文学注册会员推荐该作品
萧雨一行人走的速度并不怎么快,只是慢悠悠的走着,也不着急,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
反正他们这次去也不是要赚钱,也不怕在路上耽搁时间,相反,萧雨这一路上更加注意观察一路上的地形,看如果将来和云蒙作战,应该是怎么个进攻法。
不过,他看了几天之后,直接就不看了。
这边的地形都非常的开阔,没有任何的险要之地,只适合骑兵这种兵种的奔驰。应对云蒙的策略,看来只有一条,就是和当年卫青霍去病对待匈奴的军事策略一样,打长途奔袭战。
只是,要想打这样的长途奔袭,也是需要一个优秀的将来领导的。如果没有合适的将领,那么纵然有强大的狼骑兵,也没用任何的用处。
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一个好的将军,可以带领一万人辗转千里,杀敌无数,而一个差的将领,几十万人也会全部葬送出去。
一场战役的胜利,和一个将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汉武帝当年如果没有卫青和霍去病的话,纵然国力强大,也无法对抗匈奴。
有人说霍去病能够取得那样的成就只是运气,真是可笑,在那么复杂的大草原上,能够驰骋几千里,斩首数万,自损只有三成,这是怎么样的战绩?
区区一句运气就可以诋毁的?
如果没有敏锐的判断,如果没有事先周全的准备,如果没有临敌随机的应变,能够取得这样的战果?
这些在战场上看似一瞬间的决定,其实就决定了几万人的性命。这种一瞬间的灵光一闪,就是天赋。
不要不相信天赋,很多人说,如果我是霍去病,我也可以取得那样的战绩,那绝对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现在,萧雨就是缺少一个卫青或者霍去病这样的人才,所以暂时对于云蒙,无能为力。
要想平定云蒙,至少要三年之后才行,那个时候,把骑兵培养出来,还必须得打造出一个擅长长途奔袭的将领。
将领啊,不好找啊。
萧雨看着茫茫的草原,知道在这种环境下作战,是极其艰难的,面对的突发情况太多,面对的生存状况太恶劣,一个不小心,几万骑兵就会全部葬送在这里。
就好像后来汉武帝宠幸的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十几万人全部扔在了沙漠里,只剩下他自己逃回来。
当年霍去病面临的也是这样的环境,那个十八岁的少年,是怎么带着骑兵可以纵横驰骋,却可以所向披靡,无往不胜,斩杀十数万众。
萧雨不禁对当年霍去病的时代有些憧憬。
萧雨自付,如果是他,在这种环境里,带着一万普通的骑兵,想要辗转数千里,击杀数万人,然后安然返回,损失不超过三成,他绝对做不到。
一路上风沙铺面,环境极其恶劣,还好萧雨有空间戒指,坐在马车里有吃有喝,十分惬意。
这次萧雨并没有使用那辆八匹天马拉的豪华马车,因为那辆马车很多人都已经知道是萧雨的座驾,云蒙难免没有得到消息。
如果要是被人因为一辆马车而识破了,那就悲催了。
这辆马车虽然没有那辆马车那么豪华,但是也绝对不差,四匹马稳稳的拉着车,宽大的车厢可以容纳十几个人而丝毫不拥挤。
萧雨和奥西莉亚,雪纱在马车里下棋,喝着红酒,好像完全不是来做侦查的,而只是到云蒙去旅游的。
奥西莉亚已经习惯了萧雨这副样子,越是面临大困难的时候,萧雨表现的就越加的轻松写意和镇定。
而萧雨这副样子,往往也能够让她的心神安定下来。
自己的老板既然如此胸有成竹,什么都不怕,自己有什么好怕的,一切有他顶着呢。
雪纱却是有些不习惯,觉得这次去云蒙,是肩负着很重的任务,所以有些吃不好睡不好的。
走了十多天之后,萧雨已经接近了云蒙的地界,而在这里,他也碰到了一些强盗,不过很快就被剿灭了,没有造成任何的威胁。
虽然在狮王领的强盗基本上都已经被萧雨给剿灭了,但是这里距离狮王领已经很远,处于边界地带,还是难免会有一些强盗出现的。
也不是只有在狮王领才有强盗,在云蒙,也有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人,成为强盗掠夺过往客商的财物。
实际上,云蒙人为了能够和天狮王朝交换物品,对于来云蒙的客商,是给予保护的,不允许云蒙人随意掠夺。
虽然他们本来就是一个强盗的民族,经常大规模的出动去劫掠一些国家。
这云蒙之地,极其的开阔,而在这附近,还有一些其他的国家,并不是只有云蒙一个国家。
只不过云蒙十分强大,在这一带是绝对的老大,其他的那些国家,都不敢与之抗衡。
这些东西,都是韦明在一路上和萧雨说的。韦明来过云蒙,对于这些事情自然是比较清楚一些。
“在过不多久,就可以到云蒙和狮王领交界的第一个城镇,乌河镇了。乌河镇是云蒙和外界交流的一个重要的城镇,虽然不大,但是过往的客商都要经过这里,所以鱼龙混杂,经常会出现一些斗殴杀戮,抢夺财物等事件。所以,在这里,要小心一些。过了乌河镇,再往里就是云蒙的一座大型城市,哈巴斯城,在那里,就可以贩卖货物了。那些云蒙人买了货物之后,会再带到云蒙的其他城市去贩卖,利润很高。”韦明给萧雨解释着这些知识。
以前的时候,韦明来了云蒙几次之后,便是不怎么来了。因为来这里的确是太过危险了,一路上面临那么多的强盗,到了这里,还到处都是危险,随时可能丧命。
虽然利润很丰厚,但是小命才最重要。
只有那些没有怎么走过这条路,怀揣着发一笔就不干心思的人,才会冒着极大的危险不断的前来。
当然,也有一些有实力的商会,会常年走动,不过他们一般都有强大的背景和强大的护卫,所以有足够的信心可以自保。
现在,萧雨他们这一批力量,就是一股极其强大的势力了,四百重骑兵,外加五十名人族精锐步兵,一般的匪盗都得掂量掂量。
“在云蒙边界这一带,有一个匪盗很出名,叫做红胡子,他在这附近横行多年,云蒙军方也奈何他不得,据说他的旗帜,就是个绘有大胡子标志的旗帜。每个商会见了他们,要么纳上孝敬,要么就是被他们全部杀掉。”
韦明给萧雨解释着,但是,他刚刚说完,远处便是一阵马蹄奔腾的声音传来,而在那马队中间,竖立着一杆大旗,上面就是绘画着一个巨大的红胡子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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