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万事具备,只等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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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万事具备,只等开张
事后谢磊对远之说,当时他简直以为远之是上天派来打救于他的天使。
远之闻言,一径微笑,并不说话。
究竟谁是打救谁的天使,也还未可知。
谢磊同远之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言明远之想离开的话,随时可以离开。
远之觉得谢磊实在不适合做老板。
盖因其心肠不够黑之故。
远之与谢磊相约,次日开始上班。
回到家里,父母都已经上班。
盛家私房菜馆并没有正式开在盛家四房两厅的复式公寓当中,而是选在了离盛家现在住的房子不太远的盛家老房子里。
盛家的老房子是一幢为数不多的,留存下来的,位处于幽深弄堂里的两层楼石库门房子,有着石头制的门框,乌漆实心厚木制的门扇,保留了“亭子间”、“客堂间”、“厢房”、“天井”等一切石库门文化中所特有的符号象征,与遥遥的外滩马路一侧,一幢幢哥特式、罗马式、文艺复兴式、巴洛克式中西合璧、风格迥异的巍峨大厦相呼应,别有一番风情。
盛家发达以前,就住在这幢石库门房子里,楼上是一家老少的居所,楼下就是私房菜馆的店面。
只有懂得吃晓得吃的老饕,才循香而来,口耳相传,复又介绍朋友过来。
彼时盛远志盛远之两兄妹还没有出生。
后来私房菜馆的生意日渐兴隆,忙得简直应付不过来,在国营百货商店做仓储管理的盛爸爸索性辞职回家,帮助盛爷爷盛奶奶料理家里的小馆子。
盛妈妈就在那时候嫁给了盛爸爸。
盛妈妈是北方女子,有着大马金刀大开大阖的爽朗性格,愿意全力支持丈夫。盛家在城中开了第一家外送餐点的馆子,盛妈妈即使身怀六甲,也在店里打下手。
后来,盛家的生意越做越大,终于成就了现在的盛氏餐饮集团。
盛远志大学毕业,便接了父母的班。
而远之,并不想借父母的光。
远之不希望进了某个企业,然后有人在后头戳着她的脊梁说,喏喏喏,伊是盛建国同柳折眉的女儿,盛氏的太子女。伊的一切成就都靠伊的爹爹姆妈,伊无须努力。
远之也不打算同谢磊说明自己的背景。
远之想看一看,当自己没有被服盛氏太子女的身份时,能不能,成就一个合格的厨师盛远之。
远之脱去为了应聘所穿的职业套装,换回居家衣服,穿戴上围裙,进厨房去,为一家人准备晚饭。
即使已经发达,盛家总还是尽量在一起吃晚饭,除非有不可推脱的应酬。
远之在厨房里忙碌,父母年纪大了,要保肝养心,所以做一个玫瑰野菌煨鱼头,一个香椿拌豆腐,哥哥远之常在公司上班,办公室的环境嘈杂干燥,要润肺养胃,做一个竹笋鸡最好,另焖一锅杂粮米饭,只等家人回来。
过了六点,远之爸爸妈妈先到家里,一进门便闻见扑鼻而来的香味。
“咦?远志今天倒比我们早到家。”盛妈妈一边款去薄外套,一边对丈夫说。
盛爸爸微微吸了吸鼻子,略摇了摇头。
“这味道,不像是远志的手艺。”
盛妈妈仔细闻了闻,点头附议。
“那会是谁?难道——”
两老对望一眼,齐齐换了拖鞋,往厨房方向去。
远之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父母,微笑起来。
“爸爸妈妈你们回来了?洗洗手就可以吃饭了。”
说完,远之将做好的菜端进饭厅里去。
远之妈妈洗了手,跟在女儿身后,“女儿啊——这都是你烧的啊?”
远之看了母亲一眼,要笑不笑地点了点头。
“你现在——不介意了,哦?”远之妈妈小心翼翼地问。
当年女儿多喜欢跟在他们后头,哪怕摘个菜叶子给她玩,都是好的。
可是进了高中,有一年,突然就不喜欢进厨房里,闻见油烟味儿都要绕道而行,简直视如虎狼。
女儿不肯说为什么,他们做父母的旁敲侧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好放弃了培养女儿做接班人的想法。
那之后,远之高考考去了外地,毕业又直接找了一间物流公司当秘书,盛家爸爸妈妈全以为女儿从此只怕就跟盛家的这门手艺说永别了。
不料今次辞职回来,竟然肯再进厨房,这是不是意味着,那萦绕在远之心底深处的某些事,终于散去?
其实二老不知道,远之在外地读大学,已经开始自己给自己做饭,只是做饭的时候,头上要包着围巾,身上要穿着围裙,免得沾染了油烟味儿。
当年那个叫程宏的少年无心的一句话,到底还是给年轻爱美的远之留下了阴影。
“介意什么?”远之又进厨房去将煨鱼头端上了桌。
见女儿仿佛浑不在意的样子,远之妈妈暗暗悠悠地叹息一声。
既然过去了,那就好。
这时盛远志也下班回来。
推门,看见父母妹妹都在,又闻见香味,便笑。
“烧了什么好吃的?果然偏疼小的,烧了一桌好菜。”
盛妈妈拍了儿子一掌,“瞎说什么?这都是你妹妹烧的。”
远之看见母亲足斤足两的一掌拍在哥哥背上,惹得远志一阵呲牙,笑得半死。母亲当年在北方可是插过秧犁过地挑过水的,气力过人。
“我找到工作了。”远之布好碗筷,盛出饭来,“所以亲自下厨,庆祝一下,也谢谢爸爸妈妈哥哥这两个月来对我的包容忍让。”
一直沉默看报纸的盛爸爸移开报纸,看了女儿一眼,脸上露出一点微笑来,终于是长大了,懂得为家人着想。
“找到了什么工作?”远志比较关心这件事。
“一个还没有正式运营的小单位。”远之说了个地址,虽然父母不会做那种跑去实地勘察的事,可是保不齐哥哥远志却会去突然袭击,远之不打算骗他。
远志只听地址,已经挑起一边眉毛。
他做的就是餐饮生意,城中哪里餐馆最多,商机最多,他一清二楚。
远之说的这个地址——
远志看了看妹妹,远之则坦然回望。
“我去取一瓶红酒出来,为远之找到新工作庆祝。”
万家灯火的夜色里,透过巨大透明玻璃窗,可以看见一家人,举杯庆祝的温馨场面。
谢磊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纳闷,怎么就那样冲动地,聘请了远之呢?
远之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厨师资格,更加没有一个从事服务性行业人员应有的健康证,伊人走进来的时候,甚至穿了一套价格不菲的名牌职业套装。
可是,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真是奇也怪哉。
也许,是因为远之身上那种温和淡定煦暖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远之身上,那份家的气息?
谢磊不得而知。
可是当远之次日真确地来上班时,谢磊心里却是再高兴不过的。
谢磊的店面虽然已经装修好了,可是谢磊打算再放一放有害气体,然后才开业。
远之举双手赞同谢磊的决定。
谢磊说铺面装修他全程参与,所有装修材料由他一手把关,装修结束之后还请了专业空气质量检测队来进行过测试,室内有害气体含量远低于最低标准。
然而谢磊愿意再等一等。
远之瞟了一眼谢磊的手,那并不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
谢磊的手干净修长,指甲修剪得十分圆润,中指同食指之间有一层薄而又薄的茧,分明是一双拿笔的手。
谢磊看见远之的眼神,也望向自己的手,随后失笑。
“我是学建筑出身的,可是原来学建筑并不能使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的一双手甚至救不了我最爱的人。”他趴在半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上,两眼望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眼神里有淡淡的忧郁。
远之想,这个斯文的男人,心里一定有一些伤心往事罢?
所以放下了自己的笔,跑到这闹市的一隅,开一间小小馆子,只为了,摆脱过去在他心里划下的,过于浓墨重彩的一抹痕迹。
两人隔着流理台一人在厨房里,一人在厨房外,研究菜式。
谢磊打算开粥馆,主营各色粥品,搭配营养美味的各色小菜,以及小巧可爱的小点心。
远之对于这个点子,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远之记忆最深刻的,是读大学时候,一次被重感冒击倒,躺在宿舍床上。宿舍里的同学看远之病歪歪的样子,自告奋勇替远之到食堂打了饭上来。同学是好心,可远之闻见那油腻的味道,便吐了个稀里哗啦,把同学吓个半死。
另一个同学回来见了,叹息,一个是病得稀里糊涂,一个是没有一点照顾病人的经验,凑在一起,后果很严重。打扫了房间,又取出一个碗来,倒了一点即食粥在里头,用开水一冲,盖上盖子闷五分钟。等揭开盖子,一股淡淡的粥香飘了出来。虽然不及家里熬的粥那么香,可是,也好过红烧大排骨和卤蛋的那股子油腻味道。
同学又用凉开水洗了一点萧山萝卜干,盛在碗里,一起端给远之。
远之强撑着病体,接过粥碗,竟然一口气将粥和萝卜干都吃了个干净。
小时候,远之生病的时候,妈妈也会给远之熬一锅粥,炒一个清淡的小菜下粥。可是,关于粥的记忆,却远没有这一次来得强烈。
只觉得胃里暖暖的,嘴巴里的苦涩全都被萝卜干的味道驱走,人即刻有了精神。
打那以后,远之在疲倦到骨子里,难受到极点的时候,都喜欢喝一碗热腾腾的粥,佐以一两个清脆爽口的小菜。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觉得舒坦了。
远之相信,这座深深的都市森林里,劳累忙碌的人,吃惯了各色美食,会得走进粥馆里,放松和抚慰一下自己的胃部,享受一刻属于家的温馨的。
第七章 万事具备,只等开张
事后谢磊对远之说,当时他简直以为远之是上天派来打救于他的天使。
远之闻言,一径微笑,并不说话。
究竟谁是打救谁的天使,也还未可知。
谢磊同远之签了三个月的试用合同,言明远之想离开的话,随时可以离开。
远之觉得谢磊实在不适合做老板。
盖因其心肠不够黑之故。
远之与谢磊相约,次日开始上班。
回到家里,父母都已经上班。
盛家私房菜馆并没有正式开在盛家四房两厅的复式公寓当中,而是选在了离盛家现在住的房子不太远的盛家老房子里。
盛家的老房子是一幢为数不多的,留存下来的,位处于幽深弄堂里的两层楼石库门房子,有着石头制的门框,乌漆实心厚木制的门扇,保留了“亭子间”、“客堂间”、“厢房”、“天井”等一切石库门文化中所特有的符号象征,与遥遥的外滩马路一侧,一幢幢哥特式、罗马式、文艺复兴式、巴洛克式中西合璧、风格迥异的巍峨大厦相呼应,别有一番风情。
盛家发达以前,就住在这幢石库门房子里,楼上是一家老少的居所,楼下就是私房菜馆的店面。
只有懂得吃晓得吃的老饕,才循香而来,口耳相传,复又介绍朋友过来。
彼时盛远志盛远之两兄妹还没有出生。
后来私房菜馆的生意日渐兴隆,忙得简直应付不过来,在国营百货商店做仓储管理的盛爸爸索性辞职回家,帮助盛爷爷盛奶奶料理家里的小馆子。
盛妈妈就在那时候嫁给了盛爸爸。
盛妈妈是北方女子,有着大马金刀大开大阖的爽朗性格,愿意全力支持丈夫。盛家在城中开了第一家外送餐点的馆子,盛妈妈即使身怀六甲,也在店里打下手。
后来,盛家的生意越做越大,终于成就了现在的盛氏餐饮集团。
盛远志大学毕业,便接了父母的班。
而远之,并不想借父母的光。
远之不希望进了某个企业,然后有人在后头戳着她的脊梁说,喏喏喏,伊是盛建国同柳折眉的女儿,盛氏的太子女。伊的一切成就都靠伊的爹爹姆妈,伊无须努力。
远之也不打算同谢磊说明自己的背景。
远之想看一看,当自己没有被服盛氏太子女的身份时,能不能,成就一个合格的厨师盛远之。
远之脱去为了应聘所穿的职业套装,换回居家衣服,穿戴上围裙,进厨房去,为一家人准备晚饭。
即使已经发达,盛家总还是尽量在一起吃晚饭,除非有不可推脱的应酬。
远之在厨房里忙碌,父母年纪大了,要保肝养心,所以做一个玫瑰野菌煨鱼头,一个香椿拌豆腐,哥哥远之常在公司上班,办公室的环境嘈杂干燥,要润肺养胃,做一个竹笋鸡最好,另焖一锅杂粮米饭,只等家人回来。
过了六点,远之爸爸妈妈先到家里,一进门便闻见扑鼻而来的香味。
“咦?远志今天倒比我们早到家。”盛妈妈一边款去薄外套,一边对丈夫说。
盛爸爸微微吸了吸鼻子,略摇了摇头。
“这味道,不像是远志的手艺。”
盛妈妈仔细闻了闻,点头附议。
“那会是谁?难道——”
两老对望一眼,齐齐换了拖鞋,往厨房方向去。
远之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走出来,看见父母,微笑起来。
“爸爸妈妈你们回来了?洗洗手就可以吃饭了。”
说完,远之将做好的菜端进饭厅里去。
远之妈妈洗了手,跟在女儿身后,“女儿啊——这都是你烧的啊?”
远之看了母亲一眼,要笑不笑地点了点头。
“你现在——不介意了,哦?”远之妈妈小心翼翼地问。
当年女儿多喜欢跟在他们后头,哪怕摘个菜叶子给她玩,都是好的。
可是进了高中,有一年,突然就不喜欢进厨房里,闻见油烟味儿都要绕道而行,简直视如虎狼。
女儿不肯说为什么,他们做父母的旁敲侧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只好放弃了培养女儿做接班人的想法。
那之后,远之高考考去了外地,毕业又直接找了一间物流公司当秘书,盛家爸爸妈妈全以为女儿从此只怕就跟盛家的这门手艺说永别了。
不料今次辞职回来,竟然肯再进厨房,这是不是意味着,那萦绕在远之心底深处的某些事,终于散去?
其实二老不知道,远之在外地读大学,已经开始自己给自己做饭,只是做饭的时候,头上要包着围巾,身上要穿着围裙,免得沾染了油烟味儿。
当年那个叫程宏的少年无心的一句话,到底还是给年轻爱美的远之留下了阴影。
“介意什么?”远之又进厨房去将煨鱼头端上了桌。
见女儿仿佛浑不在意的样子,远之妈妈暗暗悠悠地叹息一声。
既然过去了,那就好。
这时盛远志也下班回来。
推门,看见父母妹妹都在,又闻见香味,便笑。
“烧了什么好吃的?果然偏疼小的,烧了一桌好菜。”
盛妈妈拍了儿子一掌,“瞎说什么?这都是你妹妹烧的。”
远之看见母亲足斤足两的一掌拍在哥哥背上,惹得远志一阵呲牙,笑得半死。母亲当年在北方可是插过秧犁过地挑过水的,气力过人。
“我找到工作了。”远之布好碗筷,盛出饭来,“所以亲自下厨,庆祝一下,也谢谢爸爸妈妈哥哥这两个月来对我的包容忍让。”
一直沉默看报纸的盛爸爸移开报纸,看了女儿一眼,脸上露出一点微笑来,终于是长大了,懂得为家人着想。
“找到了什么工作?”远志比较关心这件事。
“一个还没有正式运营的小单位。”远之说了个地址,虽然父母不会做那种跑去实地勘察的事,可是保不齐哥哥远志却会去突然袭击,远之不打算骗他。
远志只听地址,已经挑起一边眉毛。
他做的就是餐饮生意,城中哪里餐馆最多,商机最多,他一清二楚。
远之说的这个地址——
远志看了看妹妹,远之则坦然回望。
“我去取一瓶红酒出来,为远之找到新工作庆祝。”
万家灯火的夜色里,透过巨大透明玻璃窗,可以看见一家人,举杯庆祝的温馨场面。
谢磊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纳闷,怎么就那样冲动地,聘请了远之呢?
远之甚至不具备最基本的厨师资格,更加没有一个从事服务性行业人员应有的健康证,伊人走进来的时候,甚至穿了一套价格不菲的名牌职业套装。
可是,他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真是奇也怪哉。
也许,是因为远之身上那种温和淡定煦暖的感觉,也许,是因为远之身上,那份家的气息?
谢磊不得而知。
可是当远之次日真确地来上班时,谢磊心里却是再高兴不过的。
谢磊的店面虽然已经装修好了,可是谢磊打算再放一放有害气体,然后才开业。
远之举双手赞同谢磊的决定。
谢磊说铺面装修他全程参与,所有装修材料由他一手把关,装修结束之后还请了专业空气质量检测队来进行过测试,室内有害气体含量远低于最低标准。
然而谢磊愿意再等一等。
远之瞟了一眼谢磊的手,那并不是一双劳动人民的手。
谢磊的手干净修长,指甲修剪得十分圆润,中指同食指之间有一层薄而又薄的茧,分明是一双拿笔的手。
谢磊看见远之的眼神,也望向自己的手,随后失笑。
“我是学建筑出身的,可是原来学建筑并不能使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的一双手甚至救不了我最爱的人。”他趴在半开放式厨房的流理台上,两眼望着巨大的落地玻璃窗外,来来往往的行人,眼神里有淡淡的忧郁。
远之想,这个斯文的男人,心里一定有一些伤心往事罢?
所以放下了自己的笔,跑到这闹市的一隅,开一间小小馆子,只为了,摆脱过去在他心里划下的,过于浓墨重彩的一抹痕迹。
两人隔着流理台一人在厨房里,一人在厨房外,研究菜式。
谢磊打算开粥馆,主营各色粥品,搭配营养美味的各色小菜,以及小巧可爱的小点心。
远之对于这个点子,也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
远之记忆最深刻的,是读大学时候,一次被重感冒击倒,躺在宿舍床上。宿舍里的同学看远之病歪歪的样子,自告奋勇替远之到食堂打了饭上来。同学是好心,可远之闻见那油腻的味道,便吐了个稀里哗啦,把同学吓个半死。
另一个同学回来见了,叹息,一个是病得稀里糊涂,一个是没有一点照顾病人的经验,凑在一起,后果很严重。打扫了房间,又取出一个碗来,倒了一点即食粥在里头,用开水一冲,盖上盖子闷五分钟。等揭开盖子,一股淡淡的粥香飘了出来。虽然不及家里熬的粥那么香,可是,也好过红烧大排骨和卤蛋的那股子油腻味道。
同学又用凉开水洗了一点萧山萝卜干,盛在碗里,一起端给远之。
远之强撑着病体,接过粥碗,竟然一口气将粥和萝卜干都吃了个干净。
小时候,远之生病的时候,妈妈也会给远之熬一锅粥,炒一个清淡的小菜下粥。可是,关于粥的记忆,却远没有这一次来得强烈。
只觉得胃里暖暖的,嘴巴里的苦涩全都被萝卜干的味道驱走,人即刻有了精神。
打那以后,远之在疲倦到骨子里,难受到极点的时候,都喜欢喝一碗热腾腾的粥,佐以一两个清脆爽口的小菜。一碗粥下肚,整个人都觉得舒坦了。
远之相信,这座深深的都市森林里,劳累忙碌的人,吃惯了各色美食,会得走进粥馆里,放松和抚慰一下自己的胃部,享受一刻属于家的温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