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我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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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问题李淳早就想提出来了,但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经过了这一场乱糟糟的狩猎之后,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
“制度?”
所有人都是懵懵懂懂。
李淳咳嗽了一声,“首先,就是要选举一个队长!”
现在小队之中这些自行其事的情况不能再出现了,当务之急,必须要统一政令,当然得有个说一不二的队长。
“平时行进中也就算了,要是遇到什么魔兽,一切行动都要听队长的指挥!”
对付赤目白鹿压力不大,但若是大翅角魔,这么乱七八糟的攻击,只怕是无法将其击杀,最好的结果也肯定是让它跑了——而要是遇上虎类魔兽,只怕他们不但拿不下对方,甚至有可能有伤亡。
说实在他也不在乎信隐君和元信这样的白痴会不会被魔兽吃掉,但是如今既然是一个队伍,怎么也想着能够前路顺利,再说他们要真出了什么事,他回到庆丰城更不好交代。
“对对!”
信隐君连连点头,一拍手恍然大悟状,“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果然是少了我的英明领导。”
他咳嗽一声,“在这里我身份最高,我来做这个队长,你们没什么意见吧?”
信隐君是诸侯之子,也曾参加过郊猎,当然是以在场身份最高之人作为领导,他觉得顺理成章。
李淳气得脸都黑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信隐君,你斩浪剑不想修复了?”
这一下直指软肋,信隐君立刻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他哀怜地瞧了李淳一眼,弱弱地开口,“大哥,你想当这个队长?”
“废话!”
李淳拍了拍胸脯,“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又是这次收集修复斩浪剑材料的主导,我不当这个队长,谁来当?”
他扫视众人一眼,范东流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吉祥虽然别扭,但终究是个丫头,也不能当真违拗他,元信唯信隐君马首是瞻——再说他现在的注意力还是在周围环境的清洁上,对于队长人选毫无意见。
于是全票通过,李淳成了这支临时队伍的队长。
当了队长,就得定规矩。
李淳的规矩很简单,第一,行进的速度要加快,要保持队形,不能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第二,就是在遭遇魔兽之时,必须要无条件服从队长的命令。
——其它时间,他也不能指望这些家伙能够老老实实听话。
这两条规矩,大家总算勉强通过,李淳心下大定,好不容易当上了个小头目,登时沾沾自喜,豪气顿生。
“好了,前进吧!我们的征途,就是那无尽的荒野!”
“咳……小朋友们很有活力啊!”
就在此时,只听前面的树林中传来一声咳嗽,有几个黑衣人从树丛中钻了出来,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们几人。
“什么人?”
李淳一凛,拔剑在手,伸手将众人拢在身后,大义凛然,颇有队长的气势。
“别担心,我们也是猎人,听到你们狩猎赤目白鹿的声音,正好路过就过来看看,没想到你们小队当中,竟然都是新晋猎人,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为首的黑衣人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大叔,看上去倒甚为和善,他亮出猎人的身份,向李淳等人表示并无恶意。
在荒野中遇上其它的猎人小队,也是时常发生之事,一般来说,同为人类,都会守望相助,互相帮忙合作,有时候还能交易收获,交换给养,总之不算是坏事。
李淳这才松了口气,与那黑衣中年大叔攀谈起来。
这支队伍是长期在荒野区狩猎的高级猎人队伍,那胡子大叔叫江大元,在庆丰城猎人中心也有些名声,是曾经去伏波郡城测试过的四星猎人,他率领的小队人数不多,每一个实力却都不弱。
江大元这几个月都在荒野区,未曾回过猎人中心,自然不知道为什么风九红会安排一支全部都是新人的队伍,这几个年轻人的实力都不弱,在不了解他们来历的情况之下,他倒是起了爱才之心,颇有招揽之意。
“你们都是新人,不熟路径,刚好我们要在这外围休憩几天,稍作休整再进入荒野深处,这几天你们不如跟着我们一起行动吧?”
他好意兜揽。
李淳大喜,他一直就指望抱大腿混材料,压根儿没打算自己艰苦去狩猎——没想到原本这计划已经失败的情况下,居然瞌睡还有人送上枕头,自然是一口答应。
“那就要麻烦江大叔了!”
“小意思!”
江大元哈哈大笑,此时天色已晚,他们就地扎营,就打算在这儿休息。他分派人手,四处采集清水和食物,又安排生起火扎起帐篷,烧水洗漱,将那头被李淳打晕的赤目白鹿剥皮剔骨,烹制晚饭,此外还有人在树林外侧设置警戒,以免有什么厉害的魔兽突然接近。
一切井井有条,李淳等人看得羡慕之极。
“这……才是猎人小队啊……”
相比之下,这几天他们风餐露宿,全靠干粮和酸涩的野果子度日——前几天食物的分量还多尚且不碍事,再过几天他们只怕吃都是一个大问题。
幸好遇上了江大元,李淳也在旁默默学习《荒野生存指南》上学不到的经验,怎样才能当好一个狩猎小队的队长。
鹿肉肥美,在江大元手下队员巧手烤制之下,滋滋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的香气,他们也不是白吃,另拿出许多滋味甜美的野果,还有各种肉干——他们在荒野生活,早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食物丰富。
除了有洁癖的元信之外,其他人都吃得不亦乐乎好——即使是他,也忍不住鹿肉的诱惑,挑了最干净的一块一口吞下,双目放光。
江大元大笑数声,拿出珍藏的酒葫芦,吝啬地给李淳倒了一杯。
“来,喝一杯,你们来荒野区居然不带酒,真是……”
他啧啧摇头,显然甚是惋惜。
碰上新进小队,最期待就是他们会多带美酒,可惜李淳他们压根儿没人有荒野的经验,也无人提点,又都不是特别好酒之人,哪有储备。
荒野中什么食物都有,但是酿酒的条件却实在不具备,酒是越喝越少,所以是猎人们最珍视的东西。
李淳接过酒杯,一口饮尽,只觉得像是一条火线沿着食道蜿蜒而下,在胸腹之间燃起一团火啊!
“好酒!”
——他大喊一声,旋即就不停地咳嗽起来。
酒性极烈,这才是男儿的酒。
江大元笑着拍他的肩膀,正要取消几句,却听身后树林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他脸上警觉的神色一闪即没,也不回头,只是信手一指。
“闻到香味,这畜生也来了——小兄弟,你们不是要狩猎它们么?谁上去试试?”
制度问题李淳早就想提出来了,但一直没有一个合适的机会,经过了这一场乱糟糟的狩猎之后,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
“制度?”
所有人都是懵懵懂懂。
李淳咳嗽了一声,“首先,就是要选举一个队长!”
现在小队之中这些自行其事的情况不能再出现了,当务之急,必须要统一政令,当然得有个说一不二的队长。
“平时行进中也就算了,要是遇到什么魔兽,一切行动都要听队长的指挥!”
对付赤目白鹿压力不大,但若是大翅角魔,这么乱七八糟的攻击,只怕是无法将其击杀,最好的结果也肯定是让它跑了——而要是遇上虎类魔兽,只怕他们不但拿不下对方,甚至有可能有伤亡。
说实在他也不在乎信隐君和元信这样的白痴会不会被魔兽吃掉,但是如今既然是一个队伍,怎么也想着能够前路顺利,再说他们要真出了什么事,他回到庆丰城更不好交代。
“对对!”
信隐君连连点头,一拍手恍然大悟状,“我就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果然是少了我的英明领导。”
他咳嗽一声,“在这里我身份最高,我来做这个队长,你们没什么意见吧?”
信隐君是诸侯之子,也曾参加过郊猎,当然是以在场身份最高之人作为领导,他觉得顺理成章。
李淳气得脸都黑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信隐君,你斩浪剑不想修复了?”
这一下直指软肋,信隐君立刻就像泄了气的皮球,他哀怜地瞧了李淳一眼,弱弱地开口,“大哥,你想当这个队长?”
“废话!”
李淳拍了拍胸脯,“我是注定要成为剑圣的男人,又是这次收集修复斩浪剑材料的主导,我不当这个队长,谁来当?”
他扫视众人一眼,范东流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吉祥虽然别扭,但终究是个丫头,也不能当真违拗他,元信唯信隐君马首是瞻——再说他现在的注意力还是在周围环境的清洁上,对于队长人选毫无意见。
于是全票通过,李淳成了这支临时队伍的队长。
当了队长,就得定规矩。
李淳的规矩很简单,第一,行进的速度要加快,要保持队形,不能想走就走,想停就停;第二,就是在遭遇魔兽之时,必须要无条件服从队长的命令。
——其它时间,他也不能指望这些家伙能够老老实实听话。
这两条规矩,大家总算勉强通过,李淳心下大定,好不容易当上了个小头目,登时沾沾自喜,豪气顿生。
“好了,前进吧!我们的征途,就是那无尽的荒野!”
“咳……小朋友们很有活力啊!”
就在此时,只听前面的树林中传来一声咳嗽,有几个黑衣人从树丛中钻了出来,饶有兴致地瞧着他们几人。
“什么人?”
李淳一凛,拔剑在手,伸手将众人拢在身后,大义凛然,颇有队长的气势。
“别担心,我们也是猎人,听到你们狩猎赤目白鹿的声音,正好路过就过来看看,没想到你们小队当中,竟然都是新晋猎人,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为首的黑衣人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中年大叔,看上去倒甚为和善,他亮出猎人的身份,向李淳等人表示并无恶意。
在荒野中遇上其它的猎人小队,也是时常发生之事,一般来说,同为人类,都会守望相助,互相帮忙合作,有时候还能交易收获,交换给养,总之不算是坏事。
李淳这才松了口气,与那黑衣中年大叔攀谈起来。
这支队伍是长期在荒野区狩猎的高级猎人队伍,那胡子大叔叫江大元,在庆丰城猎人中心也有些名声,是曾经去伏波郡城测试过的四星猎人,他率领的小队人数不多,每一个实力却都不弱。
江大元这几个月都在荒野区,未曾回过猎人中心,自然不知道为什么风九红会安排一支全部都是新人的队伍,这几个年轻人的实力都不弱,在不了解他们来历的情况之下,他倒是起了爱才之心,颇有招揽之意。
“你们都是新人,不熟路径,刚好我们要在这外围休憩几天,稍作休整再进入荒野深处,这几天你们不如跟着我们一起行动吧?”
他好意兜揽。
李淳大喜,他一直就指望抱大腿混材料,压根儿没打算自己艰苦去狩猎——没想到原本这计划已经失败的情况下,居然瞌睡还有人送上枕头,自然是一口答应。
“那就要麻烦江大叔了!”
“小意思!”
江大元哈哈大笑,此时天色已晚,他们就地扎营,就打算在这儿休息。他分派人手,四处采集清水和食物,又安排生起火扎起帐篷,烧水洗漱,将那头被李淳打晕的赤目白鹿剥皮剔骨,烹制晚饭,此外还有人在树林外侧设置警戒,以免有什么厉害的魔兽突然接近。
一切井井有条,李淳等人看得羡慕之极。
“这……才是猎人小队啊……”
相比之下,这几天他们风餐露宿,全靠干粮和酸涩的野果子度日——前几天食物的分量还多尚且不碍事,再过几天他们只怕吃都是一个大问题。
幸好遇上了江大元,李淳也在旁默默学习《荒野生存指南》上学不到的经验,怎样才能当好一个狩猎小队的队长。
鹿肉肥美,在江大元手下队员巧手烤制之下,滋滋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的香气,他们也不是白吃,另拿出许多滋味甜美的野果,还有各种肉干——他们在荒野生活,早就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食物丰富。
除了有洁癖的元信之外,其他人都吃得不亦乐乎好——即使是他,也忍不住鹿肉的诱惑,挑了最干净的一块一口吞下,双目放光。
江大元大笑数声,拿出珍藏的酒葫芦,吝啬地给李淳倒了一杯。
“来,喝一杯,你们来荒野区居然不带酒,真是……”
他啧啧摇头,显然甚是惋惜。
碰上新进小队,最期待就是他们会多带美酒,可惜李淳他们压根儿没人有荒野的经验,也无人提点,又都不是特别好酒之人,哪有储备。
荒野中什么食物都有,但是酿酒的条件却实在不具备,酒是越喝越少,所以是猎人们最珍视的东西。
李淳接过酒杯,一口饮尽,只觉得像是一条火线沿着食道蜿蜒而下,在胸腹之间燃起一团火啊!
“好酒!”
——他大喊一声,旋即就不停地咳嗽起来。
酒性极烈,这才是男儿的酒。
江大元笑着拍他的肩膀,正要取消几句,却听身后树林之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声。
他脸上警觉的神色一闪即没,也不回头,只是信手一指。
“闻到香味,这畜生也来了——小兄弟,你们不是要狩猎它们么?谁上去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