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神秘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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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撰写《异物志》的人,应该是一个和我一样,曾经陷入过吸血鬼纷争中的人。
而且,如此一想,我便觉得这本杂志的文笔……和民国时期一个文学大家的文笔……好像!
想到这里,我从网上快速搜出这个大家的作品,仔细阅读起来。
像……太像了……尤其是每句话结尾的习惯,标点运用的习惯,还有文字运用的习惯,以及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感……
简直就是一个人写的!
有了这个新发现后,我彻底被震惊了,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如果《异物志》真的是这个人写的,那是不是说明,这个人,也曾经和我一样,和吸血鬼,以及各种特殊生物有过交集?
想想那人坎坷的一生,再想想他那些看似荒诞不经的作品,我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如果特殊生物一直存在的话,民国时期社会动荡,应该正是这些特殊生物活跃的时候。所以这个文学大家知道一些内幕,并不奇怪。
只不过他迫于某种压力,不能直接写出来,所以匿名刊印了一本杂志,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后人发现蛛丝马迹。
然而,在刊印到第三期的时候,《异物志》终究还是被人发现,所以便停刊了。
一直到民国二十七年,也就是一九三八年,这本书才得以再次刊印,不过用的名字也不是《异物志》,而是《第四刊》。
只是……
我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在历史记录中,那个人,在一九三六年就死了!
仔细想想第四刊里刊登的内容,那些文字,分明就是那个人的文笔。莫非说,那个人并没有真的死?或者说,他人虽死了,但那篇文章是他生前写的,死后,被人刊登了出来?
前前后后的发现彻底颠覆了我的价值观,没想到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人,被卷入吸血鬼的纠纷之中。
如果真的如此,那几本《异物志》里,说不定还藏着一些重要的信息,上次我并没有发现。
正想着,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突然搭在我肩头。
猛地回头,我看到了一双精神奕奕的眼睛。
是胖爷。
“嘿嘿,老李,你也醒了啊,趁还没天黑,快给我找几个片看……”
我无奈的撇撇嘴,轻轻打开电脑,给我找了一个韩国的片子。
这是一个读者给我推荐的,相对于岛国的那些千篇一律的东西来说,很多韩国片子更加唯美,剧情也颇有新意。
片子一打开,片头的刺激剧情已让胖爷目瞪口呆。
我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它静静的看着片子。
一直到天黑。
李承烨打电话过来,声音很是急促,说事情有变,让我们晚一点再去鬼楼,等他的通知。
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电话那边很是嘈杂,不知他在做什么。
从哈尔滨回来的时候,他的表现就很异常,似乎有一件大事要做。
阳阳在厨房里做饭,我把李承烨的电话告诉她,她哦了一声,并没有惊讶。
不管我怎么追问,她都说不知道李承烨在做什么,只是让我无条件的相信李承烨。
回到房间,我心里惴惴不安。李承烨杀死财爷父母后,精神变得十分不稳,我怕他出事。
当我把自己的担心告诉胖爷时,这色鬼竟似没有听到,依旧死死的盯着电脑屏幕。
我威胁它要把电脑关掉,它才不耐烦的抬头看看我,说:“能有什么事,他搬救兵去了呗……”
救兵?
我对李承烨的身份更加好奇,不停的追问胖爷,它撇撇嘴:“李承烨的身份没什么好说的,一直为ZF服务,现在ZF正在为他们洗白,估计再过个几十年,便没人知道还有他们这一种族吧。”
说罢,它自己跳到电脑旁,打开了电脑。
自始至终,这家伙的丁丁都是jian挺的。
我把这句话记了下来,没再问他,呆呆的坐在凳子上,等待着。
转眼,已经九点了。
客厅里,老聃正在看欧洲杯,他买了许多鸡爪和鸭脖,地上放着一捆燕京啤酒,正喝得开心。
coco还在房间里呆着,没有出来。
而老聃,已经把自己喝嗨了,仍了一桌子鸡骨头。
胖爷在屋里看片,我和阳阳在尴尬的等待,各怀心事。
接近十点的时候,一个陌生人加了我的微信,给我发来了一条微信。
“把窗户打开,轻声。”
因为职业的原因,每天都有许多人加我微信,可当我看到这条微信时,瞬间便明白,那是宛初发来的。
站起来,走到客厅的窗边,我发现,之前一直开着的窗户,不知被谁关上了。
刚要推开窗户,身后突然发出一阵剧烈的响动。
猛地回头,原来是老聃支持的球队输球了,老聃发酒疯,把啤酒瓶子全部打碎了。
就这么一错愕的功夫,客厅的防盗门突然开了。
李承烨站在门口,阴沉着脸,身后跟着好几个人。
“快,跟我走。”
他用命令的口吻说。我的手正摸在窗边,还没来得及打开窗户。
“老李,快!别墨迹。”
他催促着,鹰一般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抿抿嘴,只好点点头,松开了窗户。
等我走到门口时,大家都穿好了衣服,连coco都出来了。唯独老聃躺在沙发上,已经打起了呼噜。
嘴里还叼着一只鸡爪。
“让他睡吧,咱们走。”
李承烨说着,抓住我的手,强行拽着我往外面走去。
出门时,我撇了一眼窗口,仿佛听到了宛初的一声叹息。
我没有按照宛初的要求去做,一方面是因为李承烨打扰了我,另外一方面,是我不想。
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我喜欢宛初,并不代表着我会帮她。
她的恩怨与我无关,我爱的,只是她这个人,不管是人是吸血鬼,不管她活着还是死亡。
出门,我才看清楚李承烨身后跟着的几个人。
这几个人全部人高马大,西装革履下面包裹着健硕的身材,光头,墨镜,皮鞋明亮。
我见过他们几个,昨天在哈尔滨,我卓越的视力便看到他们几个在隔壁楼上往这边瞧,不过在我们动手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动手。
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老太太。
老太太个头很低,最多一米五,一身灰布衣衫,裹头布,小脚,双手插兜,低垂着头。
不知为何,一看到这个老太太时,我瞬间就确定,昨晚的那些人里,一定没有她!
那个撰写《异物志》的人,应该是一个和我一样,曾经陷入过吸血鬼纷争中的人。
而且,如此一想,我便觉得这本杂志的文笔……和民国时期一个文学大家的文笔……好像!
想到这里,我从网上快速搜出这个大家的作品,仔细阅读起来。
像……太像了……尤其是每句话结尾的习惯,标点运用的习惯,还有文字运用的习惯,以及那种悲天悯人的情感……
简直就是一个人写的!
有了这个新发现后,我彻底被震惊了,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如果《异物志》真的是这个人写的,那是不是说明,这个人,也曾经和我一样,和吸血鬼,以及各种特殊生物有过交集?
想想那人坎坷的一生,再想想他那些看似荒诞不经的作品,我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如果特殊生物一直存在的话,民国时期社会动荡,应该正是这些特殊生物活跃的时候。所以这个文学大家知道一些内幕,并不奇怪。
只不过他迫于某种压力,不能直接写出来,所以匿名刊印了一本杂志,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后人发现蛛丝马迹。
然而,在刊印到第三期的时候,《异物志》终究还是被人发现,所以便停刊了。
一直到民国二十七年,也就是一九三八年,这本书才得以再次刊印,不过用的名字也不是《异物志》,而是《第四刊》。
只是……
我发现了另外一个问题,在历史记录中,那个人,在一九三六年就死了!
仔细想想第四刊里刊登的内容,那些文字,分明就是那个人的文笔。莫非说,那个人并没有真的死?或者说,他人虽死了,但那篇文章是他生前写的,死后,被人刊登了出来?
前前后后的发现彻底颠覆了我的价值观,没想到历史上曾经有一个和我一样的人,被卷入吸血鬼的纠纷之中。
如果真的如此,那几本《异物志》里,说不定还藏着一些重要的信息,上次我并没有发现。
正想着,一个软乎乎的东西突然搭在我肩头。
猛地回头,我看到了一双精神奕奕的眼睛。
是胖爷。
“嘿嘿,老李,你也醒了啊,趁还没天黑,快给我找几个片看……”
我无奈的撇撇嘴,轻轻打开电脑,给我找了一个韩国的片子。
这是一个读者给我推荐的,相对于岛国的那些千篇一律的东西来说,很多韩国片子更加唯美,剧情也颇有新意。
片子一打开,片头的刺激剧情已让胖爷目瞪口呆。
我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它静静的看着片子。
一直到天黑。
李承烨打电话过来,声音很是急促,说事情有变,让我们晚一点再去鬼楼,等他的通知。
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电话那边很是嘈杂,不知他在做什么。
从哈尔滨回来的时候,他的表现就很异常,似乎有一件大事要做。
阳阳在厨房里做饭,我把李承烨的电话告诉她,她哦了一声,并没有惊讶。
不管我怎么追问,她都说不知道李承烨在做什么,只是让我无条件的相信李承烨。
回到房间,我心里惴惴不安。李承烨杀死财爷父母后,精神变得十分不稳,我怕他出事。
当我把自己的担心告诉胖爷时,这色鬼竟似没有听到,依旧死死的盯着电脑屏幕。
我威胁它要把电脑关掉,它才不耐烦的抬头看看我,说:“能有什么事,他搬救兵去了呗……”
救兵?
我对李承烨的身份更加好奇,不停的追问胖爷,它撇撇嘴:“李承烨的身份没什么好说的,一直为ZF服务,现在ZF正在为他们洗白,估计再过个几十年,便没人知道还有他们这一种族吧。”
说罢,它自己跳到电脑旁,打开了电脑。
自始至终,这家伙的丁丁都是jian挺的。
我把这句话记了下来,没再问他,呆呆的坐在凳子上,等待着。
转眼,已经九点了。
客厅里,老聃正在看欧洲杯,他买了许多鸡爪和鸭脖,地上放着一捆燕京啤酒,正喝得开心。
coco还在房间里呆着,没有出来。
而老聃,已经把自己喝嗨了,仍了一桌子鸡骨头。
胖爷在屋里看片,我和阳阳在尴尬的等待,各怀心事。
接近十点的时候,一个陌生人加了我的微信,给我发来了一条微信。
“把窗户打开,轻声。”
因为职业的原因,每天都有许多人加我微信,可当我看到这条微信时,瞬间便明白,那是宛初发来的。
站起来,走到客厅的窗边,我发现,之前一直开着的窗户,不知被谁关上了。
刚要推开窗户,身后突然发出一阵剧烈的响动。
猛地回头,原来是老聃支持的球队输球了,老聃发酒疯,把啤酒瓶子全部打碎了。
就这么一错愕的功夫,客厅的防盗门突然开了。
李承烨站在门口,阴沉着脸,身后跟着好几个人。
“快,跟我走。”
他用命令的口吻说。我的手正摸在窗边,还没来得及打开窗户。
“老李,快!别墨迹。”
他催促着,鹰一般的眼睛盯着我看。
我抿抿嘴,只好点点头,松开了窗户。
等我走到门口时,大家都穿好了衣服,连coco都出来了。唯独老聃躺在沙发上,已经打起了呼噜。
嘴里还叼着一只鸡爪。
“让他睡吧,咱们走。”
李承烨说着,抓住我的手,强行拽着我往外面走去。
出门时,我撇了一眼窗口,仿佛听到了宛初的一声叹息。
我没有按照宛初的要求去做,一方面是因为李承烨打扰了我,另外一方面,是我不想。
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我喜欢宛初,并不代表着我会帮她。
她的恩怨与我无关,我爱的,只是她这个人,不管是人是吸血鬼,不管她活着还是死亡。
出门,我才看清楚李承烨身后跟着的几个人。
这几个人全部人高马大,西装革履下面包裹着健硕的身材,光头,墨镜,皮鞋明亮。
我见过他们几个,昨天在哈尔滨,我卓越的视力便看到他们几个在隔壁楼上往这边瞧,不过在我们动手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动手。
引起我注意的,是一个老太太。
老太太个头很低,最多一米五,一身灰布衣衫,裹头布,小脚,双手插兜,低垂着头。
不知为何,一看到这个老太太时,我瞬间就确定,昨晚的那些人里,一定没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