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小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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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田走进书房,觉着雷督理应该是在二楼,就一路走了上来。
果不其然,雷督理确实是在二楼的屋子里,和他在一起的是林子枫。林子枫是个自视甚高的读书人,总有一种气定神闲的冷淡劲儿,然而张嘉田此刻从门口向内看,斜斜的看见他一个半侧影,就发现他今时不同往日,一张小白脸居然变成了红白不定的古怪颜色。
雷督理靠着写字台站着,见张嘉田来了,也不理会,自顾自的继续说话:“账房里的那些账,既然叶春好说她看不懂,那么我就把这差事再交还到你手里。你跟了我好几年,应该总比那个毛丫头强。”
林子枫垂着头,嘴里仿佛是咕哝了一个“是”字。
雷督理盯着他,又道:“你要是也看不明白,那没法子,我只好把叶春好打发过去给你帮忙了。我一直当你是个好的,你对我要是还不如那个毛丫头忠心,那可真是打了我的脸。”
然后他伸手一拍林子枫的肩膀:“去吧!”
林子枫一言不发的转身走了出来,见了张嘉田,也没搭理。张嘉田见他那张小白脸已经彻底胀成了茄子皮颜色,便是心中纳罕。等他走得远了,张嘉田进了门,小声问道:“大帅,林秘书办错事了?”
雷督理转过脸看着他:“谁告诉你的?叶春好?”
张嘉田连忙摇头:“不是不是,我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就没瞧见过春好。我是听您方才好像在拿话敲打他,就猜他大概办了什么让您不高兴的事儿。”
雷督理转身走回写字台后,坐了下来:“听出来了?”
张嘉田向前走了两步,笑道:“那怎么听不出来?对我们这些身边的人,您一贯都是没什么脾气的,所以您今天稍微动一点儿怒,我就听出来了。”
雷督理答道:“知道我今天闹脾气,你还这么多废话!”
张嘉田听了这话,心里却是不怕——他是诚心诚意的爱戴着雷督理,他相信雷督理也一定知道自己这一份爱戴。他和雷督理是互相心照的关系,所以自己就是偶尔说错了话,雷督理也不会真记恨。
“大帅,恕我多嘴,我再问一句,春好那个秘书,是不是干得还挺好?”
雷督理抬眼望向了他:“是挺好,比你好。你趁早收起你那份痴心妄想,另找个姑娘当媳妇吧!”
张嘉田知道他今天闹脾气,听了他这番话,一点儿也没往心里去,依旧是嬉皮笑脸:“她再好,也是个女流,做点儿小事还行,办大事,可就靠不住了。”
雷督理抬手一叩桌面,眉毛拧了起来:“你来有什么事?”
张嘉田看他真变了脸,立刻昂首挺胸,朗声说道:“报告大帅,洪师长明天就要离京回驻地去了。”
雷督理这回真的要生气了:“屁话!他钱也拿到手了,不回去还死在这里不成?况且他回不回去,和我有什么相干?难不成我还得送他一程?”
张嘉田听了这话,却是愣了一下:“您不是——不是挺恨他的吗?”
“所以他滚得越远越好!”
张嘉田疑惑的看着雷督理,像是没理解这话:“那您就这么放他走了?”
雷督理迟缓的抬眼注视了张嘉田,眼珠转得迟滞,像是很惊讶,不知道是哪里的野小子跑到了自己眼前。
“什么意思?”雷督理问。
方才雷督理听了张嘉田的话,惊讶;现在张嘉田听了雷督理的话,也惊讶:“再不动手,他可就跑了——您真打算白给他一百万?”
雷督理沉默了片刻,末了做了个深呼吸,因为觉得面前这个野小子身上,有一股子清新的亡命徒气息。
官位越高,他越怕死,尤其和他的同僚们相比,他算是少年得志,越发的要珍惜富贵人生。他怕死,他的心腹也没有活腻歪了的,也都怕死。唯有张嘉田是个异类——他还没尝过权势荣华的真味,他身上还有初生牛犊不怕虎式的鲁莽与血性。
只是,不知道他够不够狠毒,够不够残忍。
想到这里,雷督理向他招了招手,声音忽然变得和悦起来:“过来,说说你的主意。”
张嘉田在雷督理的书房里,逗留了一个多小时。
他在来时,本来有两个目的,一是想求雷督理行行好,赶紧把叶春好开除出去,万万不要让她再有追求事业的机会;二是想建议雷督理暗地里“阴”洪霄九一下子,要不然等洪霄九走了,那雷督理不是只能吃哑巴亏了?
他终究还是天真的,当雷督理是自己的大哥,大哥被人欺负了,弟弟当然要凑过来,和大哥合计合计如何报仇。然而在一个多小时之后、他离开书房时,他发现自己竟是已经惹火烧了身。
雷督理让他去把洪霄九“做掉”。
雷督理对洪霄九一直示弱,所以这洪霄九是嚣张惯了的,此次进京,戒备不会太严。但难就难在张嘉田不能带帮手——洪霄九在雷督理身边安插了不少密探,雷督理虽然已经把卫队整个的换了一遍血,可还是不肯轻易的信任旁人。
不信任旁人,就只信任张嘉田。他让张嘉田去为自己卖命杀人,反倒像是他给了张嘉田面子。
张嘉田在街头混了若许年,若说打架,他是一把好手,而且身手不赖,多来几个对手也不惧。可让他拿着手枪去杀人,他没干过,甚至也从来都不曾想过。然而事到如今,哪还有他的退路?
他不是早就赌咒发誓、把自己这条命送给雷督理了么?他不能怯,这要是怯了,雷督理纵是体谅他,他也不是好汉了,没脸做人了。
士为知己者死,雷督理对他真不赖,算得上是他的知己,他真为他死了也不算冤,只是放不下叶春好——他这么喜欢她,可她心里却是光明磊落,真只拿他当个二哥看待。
既然放不下,那就得活着出去、活着回来。
张嘉田离了雷府,也不带随从,独自一人走回了家。
他关门闭窗,找出一张纸来,用蘸水的钢笔一笔一划写遗嘱,全部的家产依旧是留给叶春好。他其实也隐约看出来了,叶春好是被她家里的人伤透了心,所以才会谁也不等谁也不靠,甚至连姻缘都不要,宁愿自做自吃、当老姑娘。
所以他想自己把家产都留给她,她手里多攥些积蓄,将来当老姑娘也能当得从容些。
他是一笔的烂字,写得满篇张牙舞爪,那字是越写越大,最后简直好像鬼画符。把这么一篇东西折好了塞进信封里,他把信封放在桌子上,用一把大茶壶压了上。
然后他展开了一张地图——说是地图,其实是雷督理用铅笔草草画出来的宅院格局。洪霄九在北京的房子,也是向雷督理硬讨过去的,所以对于洪宅的结构,雷督理算得上熟悉。把这潦草地图摊在桌子上,他低头用手指头勾画道路,一边勾画,一边想象自己若是身临其境了,应该怎样潜进去、怎样溜出来。
自己觉着大概是想明白了,他吃了顿饱饭,本来还想喝点酒——大牢里的死刑犯临到了要杀头的时候,不是都能得几口酒喝吗?他这一趟去杀洪霄九,死的不是洪霄九就是他,他提前足吃足喝一顿,也不为过。
可他终究还是没喝,怕有了醉意,会耽误事。
吃饱喝足,捱到天黑,他换了一身黑衣裳,带着一把手枪和一把匕首,出了门。
他先回了自己那个荒废许久的旧家。
推开院门走进去,那院子里破破烂烂的——他先前从来没觉出自家破烂过,如今开过了眼界,才发现这个家实在不成个家。他钻进柴房,从柴堆里往外掏东西。柴堆里藏着不少犯禁的家伙,其中有好几把生了锈的破片刀,是他带着兄弟们斗殴时的兵器。把片刀等物翻出来扔到一旁,他从柴堆伸出抻出了一条挺长的粗麻绳。
麻绳尽头拴着个十字花形的铁钩子,钩尖锋利。这东西有个名目,叫做飞天钩,乃是飞贼用来翻墙越户的工具。张嘉田不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这东西还是当年侯三不学好时弄回来的,后来侯三发觉自己实在不是做贼的材料,这东西就被他扔到了张嘉田这位于柴房内的兵器库里了。
张嘉田进屋找了块四方布,把这飞天钩盘起来包成了小包袱,然后也不留恋,转身就走。
出门之后他叫了一辆洋车。等洋车夫把自己拉过三条大街了,他付账下车,低头自己又走出了二三里远。在一处胡同口停了脚步,他借着路灯光芒向深处望,就见胡同里有背着步枪的大兵来回溜达,可见那胡同里的某间宅子里,定然是住了个大军官。
这让他的情绪稍微镇定了一点,知道自己这第一步路是走对了方向。迈步向前继续走,他兜了个大圈子,兜到了一面高墙之下。
这高墙乃是红砖所砌,明显的高出左邻右舍,,一瞧就有森严壁垒的气派,所以张家田敢笃定这就是洪宅的后墙。洪霄九不常在京,宅子收拾得也就稍微马虎一些,张嘉田仰起头往上看,发现墙头并没有拦上铁丝电网,心里越发松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见并没有卫兵巡逻过来,他火速打开包袱取出了飞天钩。手握一段麻绳将那钩子抡了几圈,他找准方位向上一送,那钩子脱手而出向上飞去,正好就勾住了高墙的边沿。
他扯扯绳子,见那铁钩勾得很结实,便拽着绳子向上一跃,无声无息的爬上了第一步。
他忘记了戴手套,粗糙麻绳勒着他的手,飞快的磨去了他掌中的一层皮。他咬牙切齿忍痛,两只脚交替着向上蹬墙,一鼓作气就蹬到了墙头上。骑着墙头坐住了,他不敢琢磨自己这两只手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只把那钩子换了位置重新勾住,然后把绳子往高墙内侧一甩,扯着绳子又悄悄的溜了下去。
宅子不大,后半部有些花木,还是因为没有主人久住的缘故,花木无人修剪,郁郁葱葱的长出了一副野相。张嘉田一路走得分花拂柳,没走多远便见了房屋。
房屋里头还亮着灯,依稀听见里面有男女的笑语声。张嘉田在那树丛草窠里蹲下了,抱着膝盖静静的等,心中空空荡荡的,一点想法也没有。蚊虫轰轰的叮咬着他,他没知觉——不是他坚忍,他是真的没知觉。
他不敢有知觉,因为知觉一旦苏醒,他会立刻吓得屁滚尿流。天下哪有他这样稚嫩的杀手?他甚至连下一步怎么走都不知道!反正,他是带着刀与枪来了!
白雪峰上过战场,对他讲过:“上了战场就什么都不想了,光顾着冲和杀,连怕都忘了。”他当时听了,不以为然,直到今天,他也上了战场。
他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上战场,敌军的先锋队居然是一大群黑蚊子。
张嘉田走进书房,觉着雷督理应该是在二楼,就一路走了上来。
果不其然,雷督理确实是在二楼的屋子里,和他在一起的是林子枫。林子枫是个自视甚高的读书人,总有一种气定神闲的冷淡劲儿,然而张嘉田此刻从门口向内看,斜斜的看见他一个半侧影,就发现他今时不同往日,一张小白脸居然变成了红白不定的古怪颜色。
雷督理靠着写字台站着,见张嘉田来了,也不理会,自顾自的继续说话:“账房里的那些账,既然叶春好说她看不懂,那么我就把这差事再交还到你手里。你跟了我好几年,应该总比那个毛丫头强。”
林子枫垂着头,嘴里仿佛是咕哝了一个“是”字。
雷督理盯着他,又道:“你要是也看不明白,那没法子,我只好把叶春好打发过去给你帮忙了。我一直当你是个好的,你对我要是还不如那个毛丫头忠心,那可真是打了我的脸。”
然后他伸手一拍林子枫的肩膀:“去吧!”
林子枫一言不发的转身走了出来,见了张嘉田,也没搭理。张嘉田见他那张小白脸已经彻底胀成了茄子皮颜色,便是心中纳罕。等他走得远了,张嘉田进了门,小声问道:“大帅,林秘书办错事了?”
雷督理转过脸看着他:“谁告诉你的?叶春好?”
张嘉田连忙摇头:“不是不是,我从昨天到现在,一直就没瞧见过春好。我是听您方才好像在拿话敲打他,就猜他大概办了什么让您不高兴的事儿。”
雷督理转身走回写字台后,坐了下来:“听出来了?”
张嘉田向前走了两步,笑道:“那怎么听不出来?对我们这些身边的人,您一贯都是没什么脾气的,所以您今天稍微动一点儿怒,我就听出来了。”
雷督理答道:“知道我今天闹脾气,你还这么多废话!”
张嘉田听了这话,心里却是不怕——他是诚心诚意的爱戴着雷督理,他相信雷督理也一定知道自己这一份爱戴。他和雷督理是互相心照的关系,所以自己就是偶尔说错了话,雷督理也不会真记恨。
“大帅,恕我多嘴,我再问一句,春好那个秘书,是不是干得还挺好?”
雷督理抬眼望向了他:“是挺好,比你好。你趁早收起你那份痴心妄想,另找个姑娘当媳妇吧!”
张嘉田知道他今天闹脾气,听了他这番话,一点儿也没往心里去,依旧是嬉皮笑脸:“她再好,也是个女流,做点儿小事还行,办大事,可就靠不住了。”
雷督理抬手一叩桌面,眉毛拧了起来:“你来有什么事?”
张嘉田看他真变了脸,立刻昂首挺胸,朗声说道:“报告大帅,洪师长明天就要离京回驻地去了。”
雷督理这回真的要生气了:“屁话!他钱也拿到手了,不回去还死在这里不成?况且他回不回去,和我有什么相干?难不成我还得送他一程?”
张嘉田听了这话,却是愣了一下:“您不是——不是挺恨他的吗?”
“所以他滚得越远越好!”
张嘉田疑惑的看着雷督理,像是没理解这话:“那您就这么放他走了?”
雷督理迟缓的抬眼注视了张嘉田,眼珠转得迟滞,像是很惊讶,不知道是哪里的野小子跑到了自己眼前。
“什么意思?”雷督理问。
方才雷督理听了张嘉田的话,惊讶;现在张嘉田听了雷督理的话,也惊讶:“再不动手,他可就跑了——您真打算白给他一百万?”
雷督理沉默了片刻,末了做了个深呼吸,因为觉得面前这个野小子身上,有一股子清新的亡命徒气息。
官位越高,他越怕死,尤其和他的同僚们相比,他算是少年得志,越发的要珍惜富贵人生。他怕死,他的心腹也没有活腻歪了的,也都怕死。唯有张嘉田是个异类——他还没尝过权势荣华的真味,他身上还有初生牛犊不怕虎式的鲁莽与血性。
只是,不知道他够不够狠毒,够不够残忍。
想到这里,雷督理向他招了招手,声音忽然变得和悦起来:“过来,说说你的主意。”
张嘉田在雷督理的书房里,逗留了一个多小时。
他在来时,本来有两个目的,一是想求雷督理行行好,赶紧把叶春好开除出去,万万不要让她再有追求事业的机会;二是想建议雷督理暗地里“阴”洪霄九一下子,要不然等洪霄九走了,那雷督理不是只能吃哑巴亏了?
他终究还是天真的,当雷督理是自己的大哥,大哥被人欺负了,弟弟当然要凑过来,和大哥合计合计如何报仇。然而在一个多小时之后、他离开书房时,他发现自己竟是已经惹火烧了身。
雷督理让他去把洪霄九“做掉”。
雷督理对洪霄九一直示弱,所以这洪霄九是嚣张惯了的,此次进京,戒备不会太严。但难就难在张嘉田不能带帮手——洪霄九在雷督理身边安插了不少密探,雷督理虽然已经把卫队整个的换了一遍血,可还是不肯轻易的信任旁人。
不信任旁人,就只信任张嘉田。他让张嘉田去为自己卖命杀人,反倒像是他给了张嘉田面子。
张嘉田在街头混了若许年,若说打架,他是一把好手,而且身手不赖,多来几个对手也不惧。可让他拿着手枪去杀人,他没干过,甚至也从来都不曾想过。然而事到如今,哪还有他的退路?
他不是早就赌咒发誓、把自己这条命送给雷督理了么?他不能怯,这要是怯了,雷督理纵是体谅他,他也不是好汉了,没脸做人了。
士为知己者死,雷督理对他真不赖,算得上是他的知己,他真为他死了也不算冤,只是放不下叶春好——他这么喜欢她,可她心里却是光明磊落,真只拿他当个二哥看待。
既然放不下,那就得活着出去、活着回来。
张嘉田离了雷府,也不带随从,独自一人走回了家。
他关门闭窗,找出一张纸来,用蘸水的钢笔一笔一划写遗嘱,全部的家产依旧是留给叶春好。他其实也隐约看出来了,叶春好是被她家里的人伤透了心,所以才会谁也不等谁也不靠,甚至连姻缘都不要,宁愿自做自吃、当老姑娘。
所以他想自己把家产都留给她,她手里多攥些积蓄,将来当老姑娘也能当得从容些。
他是一笔的烂字,写得满篇张牙舞爪,那字是越写越大,最后简直好像鬼画符。把这么一篇东西折好了塞进信封里,他把信封放在桌子上,用一把大茶壶压了上。
然后他展开了一张地图——说是地图,其实是雷督理用铅笔草草画出来的宅院格局。洪霄九在北京的房子,也是向雷督理硬讨过去的,所以对于洪宅的结构,雷督理算得上熟悉。把这潦草地图摊在桌子上,他低头用手指头勾画道路,一边勾画,一边想象自己若是身临其境了,应该怎样潜进去、怎样溜出来。
自己觉着大概是想明白了,他吃了顿饱饭,本来还想喝点酒——大牢里的死刑犯临到了要杀头的时候,不是都能得几口酒喝吗?他这一趟去杀洪霄九,死的不是洪霄九就是他,他提前足吃足喝一顿,也不为过。
可他终究还是没喝,怕有了醉意,会耽误事。
吃饱喝足,捱到天黑,他换了一身黑衣裳,带着一把手枪和一把匕首,出了门。
他先回了自己那个荒废许久的旧家。
推开院门走进去,那院子里破破烂烂的——他先前从来没觉出自家破烂过,如今开过了眼界,才发现这个家实在不成个家。他钻进柴房,从柴堆里往外掏东西。柴堆里藏着不少犯禁的家伙,其中有好几把生了锈的破片刀,是他带着兄弟们斗殴时的兵器。把片刀等物翻出来扔到一旁,他从柴堆伸出抻出了一条挺长的粗麻绳。
麻绳尽头拴着个十字花形的铁钩子,钩尖锋利。这东西有个名目,叫做飞天钩,乃是飞贼用来翻墙越户的工具。张嘉田不干那偷鸡摸狗的事儿,这东西还是当年侯三不学好时弄回来的,后来侯三发觉自己实在不是做贼的材料,这东西就被他扔到了张嘉田这位于柴房内的兵器库里了。
张嘉田进屋找了块四方布,把这飞天钩盘起来包成了小包袱,然后也不留恋,转身就走。
出门之后他叫了一辆洋车。等洋车夫把自己拉过三条大街了,他付账下车,低头自己又走出了二三里远。在一处胡同口停了脚步,他借着路灯光芒向深处望,就见胡同里有背着步枪的大兵来回溜达,可见那胡同里的某间宅子里,定然是住了个大军官。
这让他的情绪稍微镇定了一点,知道自己这第一步路是走对了方向。迈步向前继续走,他兜了个大圈子,兜到了一面高墙之下。
这高墙乃是红砖所砌,明显的高出左邻右舍,,一瞧就有森严壁垒的气派,所以张家田敢笃定这就是洪宅的后墙。洪霄九不常在京,宅子收拾得也就稍微马虎一些,张嘉田仰起头往上看,发现墙头并没有拦上铁丝电网,心里越发松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见并没有卫兵巡逻过来,他火速打开包袱取出了飞天钩。手握一段麻绳将那钩子抡了几圈,他找准方位向上一送,那钩子脱手而出向上飞去,正好就勾住了高墙的边沿。
他扯扯绳子,见那铁钩勾得很结实,便拽着绳子向上一跃,无声无息的爬上了第一步。
他忘记了戴手套,粗糙麻绳勒着他的手,飞快的磨去了他掌中的一层皮。他咬牙切齿忍痛,两只脚交替着向上蹬墙,一鼓作气就蹬到了墙头上。骑着墙头坐住了,他不敢琢磨自己这两只手已经变成了什么样,只把那钩子换了位置重新勾住,然后把绳子往高墙内侧一甩,扯着绳子又悄悄的溜了下去。
宅子不大,后半部有些花木,还是因为没有主人久住的缘故,花木无人修剪,郁郁葱葱的长出了一副野相。张嘉田一路走得分花拂柳,没走多远便见了房屋。
房屋里头还亮着灯,依稀听见里面有男女的笑语声。张嘉田在那树丛草窠里蹲下了,抱着膝盖静静的等,心中空空荡荡的,一点想法也没有。蚊虫轰轰的叮咬着他,他没知觉——不是他坚忍,他是真的没知觉。
他不敢有知觉,因为知觉一旦苏醒,他会立刻吓得屁滚尿流。天下哪有他这样稚嫩的杀手?他甚至连下一步怎么走都不知道!反正,他是带着刀与枪来了!
白雪峰上过战场,对他讲过:“上了战场就什么都不想了,光顾着冲和杀,连怕都忘了。”他当时听了,不以为然,直到今天,他也上了战场。
他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上战场,敌军的先锋队居然是一大群黑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