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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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煜心情很不好。
他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梦,可惜醒了之后全忘了。
但基本的常识他还能判断出来——那是一个十分香艳的梦,证据就是此刻寝宫里女孩子们服侍他起床,收拾了被褥后,看他时的那种含了羞涩的,又躲闪又频繁荡过来的微妙目光。
随着他年纪渐长,来自漂亮女人和男人的类似的目光越来越多,司马煜早熟视无睹。
这一天与往常唯一的不同之处,只是他对自己的身体也多了一份好奇。
皇宫里某方面的启蒙教育很及时,对这种事他十分坦然,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惭和难言。因此他只是带着不知从何而来的烦闷,熟睡后的神清气爽,和初醒时一点未消除的懒散,在一众人或者如水或者如火的目光围观下,吩咐备水沐浴。
泡在热水里的感觉很舒坦,司马煜张开手臂靠在木桶沿上。
常年锻炼,他的身材很好,手臂修长,肌肉结实,胸膛宽厚。朦胧水汽里,他明明意态懒散着,却又像一只凶猛的鹰隼展开了羽翼。
剥去贵族闲雅衣装修饰出的温文含蓄,少年身上有一种赤_裸的饱含力道的美。那风流与传言中不同,令人面红耳赤。一旁服侍的女孩子们都有些心神动荡。
对少年皇子身边的宫女而言,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机会。
事实上本朝每一个太子在迎娶太子妃之前都已经有了庶子。如果不是司马煜太迟钝,詹事府选送来的宫女现在大概已经有人先于太子妃,在东宫里有了名分。
一步登天的机会就在面前,少有人不会心动。
但是没有人能弄明白太子心里究竟有些什么弯弯道道。就算是从小服侍他的忠仆,幸运的躲过了他全部闲来无事的、或者刻意令人丢饭碗的整蛊,不时从他哪里得到赏赐和褒奖,也没有一个敢说真正明白他的喜好。
但这个人确实有自己的喜好,并且他的喜好明确又顽固。
当他不喜欢一样食物时,哪怕你饿他一天再端过来,他也绝对不会碰一下。但是就算他喜欢,他也未必肯吃——他好像连喜欢的食物也要分成玩赏的和实用的。
之于女人也是一样,他不吝于欣赏和发现。似乎还很乐于观察,但让他有冲动,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詹事府送来教他人事的宫女也曾试图挑逗他,在朦胧灯火下当着他的面脱去原本就不怎么蔽体的纱衣,露出丰腴性感的肌体。彼时他就安静在一旁看着,虚心并且细致,简直可以称得上饶有趣味。
可是当那宫女将衣服脱尽了,上前宽解他的腰带时,他十分明确的说了一句不君子的话,“别碰我,站远点。”
——他只是好奇,求知欲驱使他想要看。恰好有人免费大放送,他就顺便看了。
看了还不想负责。那宫女白赔了名声,被送走时目光有多哀怨,东宫的姑娘们至今记忆犹深。
此乃前车之鉴。
太子面皮虽好,但真心不是她们可以交托的良人。纵然是摆在面前的金山,也不是谁都能染指的。
而司马煜完全不把女孩子们的心事放在眼里。
因为他在回忆前一夜的梦。
他知道那梦里必然有一个女孩子令他心动。她必然就是说起太子妃时令他憧憬的人。可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所回忆的全是之前看到过的,绣在锦屏上的图案。他想,究竟是怎样的姑娘,可以让他愿意去做出那么……那么不自然的事?
他心神散漫的,不那么在意的搜索着。
直到在清晨浮动着的似梦似醒的雾气里,他意识到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面孔,其实全部都是同一个人。
司马煜迅速的从水里站起来,带起不小的水花。水珠顺着肌肉的纹理滚落下来,他就这么湿漉漉的赤裸着从水里走出来。
殿里女孩子们下意识的红了脸。
而司马煜镇静的开始更衣。
他一点都不喜欢她,他想。但是不可否认,这姑娘正是太子妃最合适的人选。他没有必要过于抗拒,反正他又不用见天儿的耗在后院里,跟谁还不能过一辈子。
尽管不承认但愿意屈服于自己的渴望,这很好。
可惜司马煜好像忽视了一件事——就算他愿意了,也得姑娘能跟他过一辈子才行。
卫琅要回来了。
这个不靠谱的孩子外出游历了近三年,只在头半年的时候写了一封信,通过阿狸镇守益州的叔祖寄回来,其余时间音信全无。但偏偏就在阿狸将及笄出嫁的时候,他再次传信回来,并且宣称将在九月重阳随阿狸四叔返回建邺。
最高兴的要数阿狸家老太太。
老太太高兴并不单单因为她喜欢卫琅这孩子,还因为她不想将阿狸送进东宫。
而她不愿意阿狸当太子妃,也不单单是因为“王家不稀罕太子妃”,实在是因为这孙女儿就在她膝下长大,她什么秉性本事老太太都一清二楚。
生了只羊,就别指望她能在狼窝里呼风唤雨——老太太的人生哲学很诚实,也很实在。
那就是,不要送羊入狼口。
在阿狸从台城回来的第二日,老太太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阿狸。
“阿丑是个好孩子。”老太太说,老人家的眼光总是毒辣的,“你们两个很般配。等他回来,你们就定亲吧。”
阿狸懵掉了。
这转折来得太突兀,在她弄明白祖母说的是什么之前,她就已经在老太太跟前跪下了。
这似乎还是除了不得不跪的情形外,她第一次在什么人跟前跪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跪下了,真跟无数小说电视剧所描述的那样一般,当你明确的知道自己要忤逆一个长辈的时候,当你明确知道自己要辜负她的善意的时候,你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跪下领受惩罚。
因为你必定是要忤逆和辜负她的。
阿狸甚至什么话都没说,老太太就已经明白了什么。
“怎么回事?”
阿狸的蠢笨和不知变通,就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了,“我不想……”
“先别急着回答。”老太太面色立刻便严肃起来,打断了她的话,“你回去仔细想想再说。”
入了夏老太太身上就不怎么爽利,秋天又犯了旧疾,咳嗽的厉害。
这实在不是个让她生气的好时候。
因此老太太发了话,阿狸便安静的闭了嘴,上前帮她顺气。
——她是真的不想嫁给卫琅。并不是卫琅不好,而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太根深蒂固了,已经无法拔出。
爱情是一种宿命。一旦爱上了哪怕明知道不合适,明知道在一起就是互相折腾,明知道结局十有八_九是bad ending,你也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
女人总是本能里留存着这么一份飞蛾扑火的冲动。哪怕它并不经常显露出来。
阿狸已经不年轻——或者说她被迫一直年轻着,就好像生命不停的用一种不能长久的方式旺盛燃烧,枯竭了也要不停的抽取出来。所以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倦怠。
她已经没有办法再想二周目里对谢涟那样,以一种平淡却真挚的心态,去经营一份也许不热烈旺盛却温润长久的感情。
她没有多余的感情和力气给卫琅了,就算嫁给他也只会无声无息的枯萎。
还不如诚实的面对自己,遵从内心真正的渴望,在最后这段时光里拼一把,不成功便成仁。死活也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不必牵连旁人。
司马煜心情很不好。
他隐约记得自己做了个梦,可惜醒了之后全忘了。
但基本的常识他还能判断出来——那是一个十分香艳的梦,证据就是此刻寝宫里女孩子们服侍他起床,收拾了被褥后,看他时的那种含了羞涩的,又躲闪又频繁荡过来的微妙目光。
随着他年纪渐长,来自漂亮女人和男人的类似的目光越来越多,司马煜早熟视无睹。
这一天与往常唯一的不同之处,只是他对自己的身体也多了一份好奇。
皇宫里某方面的启蒙教育很及时,对这种事他十分坦然,并不觉得有什么羞惭和难言。因此他只是带着不知从何而来的烦闷,熟睡后的神清气爽,和初醒时一点未消除的懒散,在一众人或者如水或者如火的目光围观下,吩咐备水沐浴。
泡在热水里的感觉很舒坦,司马煜张开手臂靠在木桶沿上。
常年锻炼,他的身材很好,手臂修长,肌肉结实,胸膛宽厚。朦胧水汽里,他明明意态懒散着,却又像一只凶猛的鹰隼展开了羽翼。
剥去贵族闲雅衣装修饰出的温文含蓄,少年身上有一种赤_裸的饱含力道的美。那风流与传言中不同,令人面红耳赤。一旁服侍的女孩子们都有些心神动荡。
对少年皇子身边的宫女而言,这是所有人心知肚明的机会。
事实上本朝每一个太子在迎娶太子妃之前都已经有了庶子。如果不是司马煜太迟钝,詹事府选送来的宫女现在大概已经有人先于太子妃,在东宫里有了名分。
一步登天的机会就在面前,少有人不会心动。
但是没有人能弄明白太子心里究竟有些什么弯弯道道。就算是从小服侍他的忠仆,幸运的躲过了他全部闲来无事的、或者刻意令人丢饭碗的整蛊,不时从他哪里得到赏赐和褒奖,也没有一个敢说真正明白他的喜好。
但这个人确实有自己的喜好,并且他的喜好明确又顽固。
当他不喜欢一样食物时,哪怕你饿他一天再端过来,他也绝对不会碰一下。但是就算他喜欢,他也未必肯吃——他好像连喜欢的食物也要分成玩赏的和实用的。
之于女人也是一样,他不吝于欣赏和发现。似乎还很乐于观察,但让他有冲动,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詹事府送来教他人事的宫女也曾试图挑逗他,在朦胧灯火下当着他的面脱去原本就不怎么蔽体的纱衣,露出丰腴性感的肌体。彼时他就安静在一旁看着,虚心并且细致,简直可以称得上饶有趣味。
可是当那宫女将衣服脱尽了,上前宽解他的腰带时,他十分明确的说了一句不君子的话,“别碰我,站远点。”
——他只是好奇,求知欲驱使他想要看。恰好有人免费大放送,他就顺便看了。
看了还不想负责。那宫女白赔了名声,被送走时目光有多哀怨,东宫的姑娘们至今记忆犹深。
此乃前车之鉴。
太子面皮虽好,但真心不是她们可以交托的良人。纵然是摆在面前的金山,也不是谁都能染指的。
而司马煜完全不把女孩子们的心事放在眼里。
因为他在回忆前一夜的梦。
他知道那梦里必然有一个女孩子令他心动。她必然就是说起太子妃时令他憧憬的人。可是他什么都想不起来。
他所回忆的全是之前看到过的,绣在锦屏上的图案。他想,究竟是怎样的姑娘,可以让他愿意去做出那么……那么不自然的事?
他心神散漫的,不那么在意的搜索着。
直到在清晨浮动着的似梦似醒的雾气里,他意识到出现在自己脑海中的面孔,其实全部都是同一个人。
司马煜迅速的从水里站起来,带起不小的水花。水珠顺着肌肉的纹理滚落下来,他就这么湿漉漉的赤裸着从水里走出来。
殿里女孩子们下意识的红了脸。
而司马煜镇静的开始更衣。
他一点都不喜欢她,他想。但是不可否认,这姑娘正是太子妃最合适的人选。他没有必要过于抗拒,反正他又不用见天儿的耗在后院里,跟谁还不能过一辈子。
尽管不承认但愿意屈服于自己的渴望,这很好。
可惜司马煜好像忽视了一件事——就算他愿意了,也得姑娘能跟他过一辈子才行。
卫琅要回来了。
这个不靠谱的孩子外出游历了近三年,只在头半年的时候写了一封信,通过阿狸镇守益州的叔祖寄回来,其余时间音信全无。但偏偏就在阿狸将及笄出嫁的时候,他再次传信回来,并且宣称将在九月重阳随阿狸四叔返回建邺。
最高兴的要数阿狸家老太太。
老太太高兴并不单单因为她喜欢卫琅这孩子,还因为她不想将阿狸送进东宫。
而她不愿意阿狸当太子妃,也不单单是因为“王家不稀罕太子妃”,实在是因为这孙女儿就在她膝下长大,她什么秉性本事老太太都一清二楚。
生了只羊,就别指望她能在狼窝里呼风唤雨——老太太的人生哲学很诚实,也很实在。
那就是,不要送羊入狼口。
在阿狸从台城回来的第二日,老太太便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阿狸。
“阿丑是个好孩子。”老太太说,老人家的眼光总是毒辣的,“你们两个很般配。等他回来,你们就定亲吧。”
阿狸懵掉了。
这转折来得太突兀,在她弄明白祖母说的是什么之前,她就已经在老太太跟前跪下了。
这似乎还是除了不得不跪的情形外,她第一次在什么人跟前跪下——就那么自然而然的跪下了,真跟无数小说电视剧所描述的那样一般,当你明确的知道自己要忤逆一个长辈的时候,当你明确知道自己要辜负她的善意的时候,你就这么自然而然的跪下领受惩罚。
因为你必定是要忤逆和辜负她的。
阿狸甚至什么话都没说,老太太就已经明白了什么。
“怎么回事?”
阿狸的蠢笨和不知变通,就在这个时候表现出来了,“我不想……”
“先别急着回答。”老太太面色立刻便严肃起来,打断了她的话,“你回去仔细想想再说。”
入了夏老太太身上就不怎么爽利,秋天又犯了旧疾,咳嗽的厉害。
这实在不是个让她生气的好时候。
因此老太太发了话,阿狸便安静的闭了嘴,上前帮她顺气。
——她是真的不想嫁给卫琅。并不是卫琅不好,而是她心里的那个人太根深蒂固了,已经无法拔出。
爱情是一种宿命。一旦爱上了哪怕明知道不合适,明知道在一起就是互相折腾,明知道结局十有八_九是bad ending,你也还是想要和他在一起。
女人总是本能里留存着这么一份飞蛾扑火的冲动。哪怕它并不经常显露出来。
阿狸已经不年轻——或者说她被迫一直年轻着,就好像生命不停的用一种不能长久的方式旺盛燃烧,枯竭了也要不停的抽取出来。所以很多时候她都觉得倦怠。
她已经没有办法再想二周目里对谢涟那样,以一种平淡却真挚的心态,去经营一份也许不热烈旺盛却温润长久的感情。
她没有多余的感情和力气给卫琅了,就算嫁给他也只会无声无息的枯萎。
还不如诚实的面对自己,遵从内心真正的渴望,在最后这段时光里拼一把,不成功便成仁。死活也只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不必牵连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