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众里寻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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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声一团一簇,因为在这样的酒吧里唱歌儿,即使你唱得再好,也很少会有人鼓掌,可是萧远山一行人却噼里啪啦一阵猛拍,让掌声显得格外突兀。
我回到位置上时,萧远山给了我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并没深没浅地猛拍我的后背。
萧远山,你以为你在拍桌子吗?
差点儿把我拍背过气去。
“晓虞,太好听了,你比王菲唱得还好呢!你以后就是我的百度音乐盒了。”他激动地说。
我推开他,他立刻跌在了沙发上,看来已经完全醉了。
气氛越来越热烈,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统共喝了几杯,或者是喝了几瓶,总之,只要有人举杯,我就场场不落,酒杯碰撞,一饮而尽的感觉很豪,很爽,我很喜欢。
于是,我醉了。
醉得很彻底。
我缓缓站了起来,周围的景物像空中的漂浮物般摇摆不定,我用残存的意识告诫自己,不能再喝了,可是身体已经变得轻飘飘的,那种感觉,仿佛置身于九重天上,脚下踩着软绵绵的云彩。
我尽量挺着脊背,尽量不要盯一个地方看很长时间,尽量不要撞到任何人,尽量不要露出醉态。
通往洗手间的走廊,漆黑而狭窄,此刻,我的脚不但踩着棉花,脑袋也开始眩晕了,因为头顶的那几盏猫眼灯已经出现了重影,两侧的墙壁也变得歪七扭八,而这时,我又偏偏撞到了一堵墙,我心里清楚,那并不是什么墙,而是一个人。
和我一样的醉鬼。
“对不起。”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
“呦,你不是刚刚那个唱歌的女孩儿?你的歌儿唱得真好,我都没听过,再唱一遍吧!再唱一遍吧!”
我闻不到他身上的酒气,因为我身上的气息盖过了他的气息;我也看不清他的脸,可却能从那抑扬的语调中辨析出那声音中的龌龊。
我是真醉了,而他究竟有几分真醉几分假醉,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把身体靠上了墙壁,这样我既不会跌倒,也不会碍着别人走路,可那人却伸手去拉我的胳膊,虽然我醉着,我也知道他的举动不怀好意。
我用力地推他,可是却像一个面团打在了一朵棉花上,以柔克柔,软绵绵轻飘飘的,不起任何作用,然后,我感觉到一双手臂突然抱住了我,然后一股恶臭迎面扑来。
那一瞬间——
我怕了!
真的怕了——
远山远山,快来救我,我遇到坏蛋了。
我想通过呼喊来自救,可喊声却微弱得像海滩上涌起的一朵浪花,顷刻间就淹没在一片嘈杂的海洋里。
了无踪迹。
就在我惊惶失措的时候,又一只铁钳般有力的大手,突然捏住了我的胳膊,然后,我感觉到环绕在我身上的那双手臂正在松开,自己的身体正在快速地向后倾斜倒去,再然后,我又跌进了另一个胸膛里。
今天是怎么了?坏蛋组团儿来1913了?还是1913的坏蛋都让我遇到了!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着、颤栗着,仿佛预示着我今天的劫数难逃。
朦朦胧胧中,我隐约地听到一个低沉肃穆的声音:“你这个女人,你就不能让人省点儿心。”
那声音有些耳熟,仿佛似曾相识,我想通过那声音,辨析出那声音的主人,可头却像坠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块,思维更像一团凝滞胶着的浆糊,怎么也清明不起来,我无能为力。
我缓缓抬头,想看清那张脸,看看他到底是谁?可是他的脸在我眼前,就像被高斯模糊过的图片,什么也看不清晰。
突然,当眼球的焦距调整到最合适的位置上时,终于有一秒钟的清晰,那一瞬间,我却只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漆黑的,带着如鹰般锐利光芒的眼睛,那里分明写着——愤怒、愤怒和愤怒。
我甩了甩头,我想再看他一眼,可是却怎么也看不清楚,眼泪忽然就涌了上来,因为那双眼睛,怎么那么像向啸天。
醉酒的感觉,最初是轻飘飘的,像一朵随风飘荡的浮云,当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又感觉像坠入海底,开始不断地下沉,这是我第一次醉酒,我充分地享受着醉酒带给我的美妙享受,当然,等待我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沉睡。
我以为醉酒是酒精麻痹了神经,既然神经被麻痹,那自然是不会有梦的,可是——不是那样,我做梦了。
我梦到一双有力的手臂一直紧紧地抱着我,然后轻柔地抚摸我的脸颊,我的眉眼,我的嘴唇,和我冻伤未愈的双手,那怀抱格外温暖,也格外温柔,让我留恋,让我喜欢。
于是,我更紧地靠近他的胸膛,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腰。
这个梦真好,竟然还带着味道,淡淡的烟草的味道。
好一场真实的春梦!
当我醒来时,已经是清晨七点钟,我揉了揉阵痛的太阳穴,回想着昨天发生的一切,昨天我真的喝多了,我的记忆停留在去卫生间的路上,在那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醉鬼,其他的全都不记得了,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怎么开的门,怎么上的床。
我终于体会到了醉酒的最高境界——失忆。
我缓缓坐了起来,头还是沉甸甸的,胃部发出一种空牢牢的信号。
我掀开被子准备下床,却发现自己除了外套和袜子以外,什么衣服都没有脱,我把双腿移到床下,发现床边没有拖鞋。
我环视着四周,窗帘挂得严严实实,窗前的书桌上放着我昨天的背包,书桌前面的椅子上搭着我的外套和袜子,床头柜上还摆着一杯清水,和我的玛瑙手串。
我拿起手串,自从那天它断了以后,就丢了几颗珠子,虽然串起来勉强能带,可是总会把我的手腕勒出一圈小坑,但我依旧戴着它,不分昼夜,而它此刻怎么会放在这儿,我全无印象。
我的嗓子很干,我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居然还是温的,这让我疑惑了一下。
我赤脚下地,狐疑地朝客厅走去,客厅依旧规规矩矩,完全没有被醉鬼破坏过的痕迹,我开始默默地佩服自己的酒品,在醉得连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的情况下,还能把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
掌声一团一簇,因为在这样的酒吧里唱歌儿,即使你唱得再好,也很少会有人鼓掌,可是萧远山一行人却噼里啪啦一阵猛拍,让掌声显得格外突兀。
我回到位置上时,萧远山给了我一个热情洋溢的拥抱,并没深没浅地猛拍我的后背。
萧远山,你以为你在拍桌子吗?
差点儿把我拍背过气去。
“晓虞,太好听了,你比王菲唱得还好呢!你以后就是我的百度音乐盒了。”他激动地说。
我推开他,他立刻跌在了沙发上,看来已经完全醉了。
气氛越来越热烈,我已经记不清自己统共喝了几杯,或者是喝了几瓶,总之,只要有人举杯,我就场场不落,酒杯碰撞,一饮而尽的感觉很豪,很爽,我很喜欢。
于是,我醉了。
醉得很彻底。
我缓缓站了起来,周围的景物像空中的漂浮物般摇摆不定,我用残存的意识告诫自己,不能再喝了,可是身体已经变得轻飘飘的,那种感觉,仿佛置身于九重天上,脚下踩着软绵绵的云彩。
我尽量挺着脊背,尽量不要盯一个地方看很长时间,尽量不要撞到任何人,尽量不要露出醉态。
通往洗手间的走廊,漆黑而狭窄,此刻,我的脚不但踩着棉花,脑袋也开始眩晕了,因为头顶的那几盏猫眼灯已经出现了重影,两侧的墙壁也变得歪七扭八,而这时,我又偏偏撞到了一堵墙,我心里清楚,那并不是什么墙,而是一个人。
和我一样的醉鬼。
“对不起。”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
“呦,你不是刚刚那个唱歌的女孩儿?你的歌儿唱得真好,我都没听过,再唱一遍吧!再唱一遍吧!”
我闻不到他身上的酒气,因为我身上的气息盖过了他的气息;我也看不清他的脸,可却能从那抑扬的语调中辨析出那声音中的龌龊。
我是真醉了,而他究竟有几分真醉几分假醉,我就不得而知了。
我把身体靠上了墙壁,这样我既不会跌倒,也不会碍着别人走路,可那人却伸手去拉我的胳膊,虽然我醉着,我也知道他的举动不怀好意。
我用力地推他,可是却像一个面团打在了一朵棉花上,以柔克柔,软绵绵轻飘飘的,不起任何作用,然后,我感觉到一双手臂突然抱住了我,然后一股恶臭迎面扑来。
那一瞬间——
我怕了!
真的怕了——
远山远山,快来救我,我遇到坏蛋了。
我想通过呼喊来自救,可喊声却微弱得像海滩上涌起的一朵浪花,顷刻间就淹没在一片嘈杂的海洋里。
了无踪迹。
就在我惊惶失措的时候,又一只铁钳般有力的大手,突然捏住了我的胳膊,然后,我感觉到环绕在我身上的那双手臂正在松开,自己的身体正在快速地向后倾斜倒去,再然后,我又跌进了另一个胸膛里。
今天是怎么了?坏蛋组团儿来1913了?还是1913的坏蛋都让我遇到了!我的每一根神经都紧张着、颤栗着,仿佛预示着我今天的劫数难逃。
朦朦胧胧中,我隐约地听到一个低沉肃穆的声音:“你这个女人,你就不能让人省点儿心。”
那声音有些耳熟,仿佛似曾相识,我想通过那声音,辨析出那声音的主人,可头却像坠着一块沉甸甸的石块,思维更像一团凝滞胶着的浆糊,怎么也清明不起来,我无能为力。
我缓缓抬头,想看清那张脸,看看他到底是谁?可是他的脸在我眼前,就像被高斯模糊过的图片,什么也看不清晰。
突然,当眼球的焦距调整到最合适的位置上时,终于有一秒钟的清晰,那一瞬间,我却只看到了一双眼睛,一双漆黑的,带着如鹰般锐利光芒的眼睛,那里分明写着——愤怒、愤怒和愤怒。
我甩了甩头,我想再看他一眼,可是却怎么也看不清楚,眼泪忽然就涌了上来,因为那双眼睛,怎么那么像向啸天。
醉酒的感觉,最初是轻飘飘的,像一朵随风飘荡的浮云,当飘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又感觉像坠入海底,开始不断地下沉,这是我第一次醉酒,我充分地享受着醉酒带给我的美妙享受,当然,等待我的最后一个阶段,就是沉睡。
我以为醉酒是酒精麻痹了神经,既然神经被麻痹,那自然是不会有梦的,可是——不是那样,我做梦了。
我梦到一双有力的手臂一直紧紧地抱着我,然后轻柔地抚摸我的脸颊,我的眉眼,我的嘴唇,和我冻伤未愈的双手,那怀抱格外温暖,也格外温柔,让我留恋,让我喜欢。
于是,我更紧地靠近他的胸膛,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腰。
这个梦真好,竟然还带着味道,淡淡的烟草的味道。
好一场真实的春梦!
当我醒来时,已经是清晨七点钟,我揉了揉阵痛的太阳穴,回想着昨天发生的一切,昨天我真的喝多了,我的记忆停留在去卫生间的路上,在那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醉鬼,其他的全都不记得了,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的家,怎么开的门,怎么上的床。
我终于体会到了醉酒的最高境界——失忆。
我缓缓坐了起来,头还是沉甸甸的,胃部发出一种空牢牢的信号。
我掀开被子准备下床,却发现自己除了外套和袜子以外,什么衣服都没有脱,我把双腿移到床下,发现床边没有拖鞋。
我环视着四周,窗帘挂得严严实实,窗前的书桌上放着我昨天的背包,书桌前面的椅子上搭着我的外套和袜子,床头柜上还摆着一杯清水,和我的玛瑙手串。
我拿起手串,自从那天它断了以后,就丢了几颗珠子,虽然串起来勉强能带,可是总会把我的手腕勒出一圈小坑,但我依旧戴着它,不分昼夜,而它此刻怎么会放在这儿,我全无印象。
我的嗓子很干,我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居然还是温的,这让我疑惑了一下。
我赤脚下地,狐疑地朝客厅走去,客厅依旧规规矩矩,完全没有被醉鬼破坏过的痕迹,我开始默默地佩服自己的酒品,在醉得连怎么回的家都不记得的情况下,还能把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