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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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迷迷糊糊地睡到了下午,隐隐约约听见好像有人在敲门。我翻了个身,继续蒙住头不想搭理,可是敲门声一直在持续,似乎非要等到我去开门不可。
我等了一会儿,敲门声依然在继续,让我无法入眠。我没奈何,只得从床上爬起来,眯着眼睛伸出脚在地上找到我的拖鞋,出去开门。
站起来才发觉头晕眼花浑身无力,我好像一天之内忽然就变得虚弱起来了。
手放到门把手上,我正要开门,忽然想起了什么,迟疑了片刻,打开猫眼看了看,看到外面站着的是唐一平,这才打开了门。
他打着一把大黑伞,头发上都带着氤氲的水汽,西装外套也湿了好大的一片。原来外面下着大雨,我连忙在门口让出道来,“你进来吧。”
唐一平站在门口尴尬地摇摇头,然后温和地看了我一眼,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递给我,“打你电话总是关机,只好找过来了。想着你应该是没吃饭的,给你带了吃的过来。”
我这才想起早上换上了另一张手机卡,就没有换回去,难怪唐一平打不通我的电话。
秦公子的习惯,任何人没经过他的亲口允许,都是不能进入他的家门的,哪怕是唐一平他们几个最亲近的也只能在楼下等着。唐一平实在联系不上我,上了楼,直接来敲门已经是逾越了。
我从他手里接过东西,顺手放在桌上,唐一平并没有马上走,而是站在门外说道:“我替你买了乌鸡汤,趁热喝吧。还有几样小菜都是清淡的,奕哥吩咐,必须看着你吃完。”
他马上就要大婚了,还记着我。
此时我说不上心里到底是欢喜还是悲伤,只觉得喉咙里梗得慌,完全说不出话来。我打开包装,里面的饭菜汤水都是热的,一口汤喝下去,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可我的眼泪,却不争气地大颗大颗落到了汤碗里。
唐一平静静地站在门口看着我,没有出言安慰,也没有任何举动。
我喝了几口汤,可饭菜却实在没有胃口吃下去。
我看着门口的唐一平,“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你们都瞒着我一个人。”
唐一平默认了我的猜测,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叶小姐,你别这样,奕哥也会难受的。”
“他难受,他大婚之喜百年好合,有什么好难受的!我怎么样,关他什么事!”
哪怕是明明知道他并不愿意娶许素菲,可这些话还是脱口而出,我忍不住难过啊,我奢望得太多,而他就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我这些真的都是奢望。
“既然不关他的事,那你现在饿着自己,又是为谁?”
第三个人的声音响起,我透过迷蒙的泪眼愕然抬眸,在门口看到了同样手里拿着一把黑伞的林砾,他也来了。
他大概想进屋来,但被唐一平伸手拦住。这是秦公子的规矩,他自己不能进来,别人也不能进来。他出手十分果决和凌厉,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林砾当然不是他的对手。
我答不上话来,林砾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道:“既然你也觉得和他没什么关系,那么你不觉得,你应该像个优雅的名媛一样站在他和许素菲的面前吗?你把自己弄得这样病歪歪的,弱不禁风,你又是做给谁看,谁又愿意看?”
我抽了一张面巾纸,捂在脸上。
“如果这份饭菜不合胃口,那么现在去换衣服化妆,我带你出去吃。不要把自己闷在家里,既然你明知道,这跟他没什么关系。”
唐一平锐利的眼神落在林砾的脸上,林砾不闪不避地迎上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碰撞,火星四溅,但又很快沉寂下去。
林砾说得对,我现在不适合一个人待在家里。我把面巾纸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深吸一口气,站起来,语气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诧异,“我去换衣服。”
唐一平看了林砾一眼,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话。
我朝唐一平点点头,“现在秦公子自己走不开,一定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做,你去忙吧,你放心,我——没事。”
唐一平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抓起靠在墙角的大黑伞,然后下了楼。
我换上一件黑色的大衣,花了一些功夫来修饰我浮肿的眼睑和苍白的脸,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直到自己都看不大出破绽,才出了门。林砾偏头看了我一会儿,似笑非笑,“叶小姐果然不是一般人,状态调整得很快。”
我朝他笑,“是,林医生煞费苦心想叫我崩溃,我要真崩溃了,不就中了林医生的计么。”
外面下着雨,林砾一手撑起大黑伞,一手揽住我的肩膀把我护在怀里,车子就停在楼下,他替我拉开车门送我坐到车里。我记得曾听见人说过,婚礼的时候下雨,这婚姻注定波折不断,不会幸福。
他们的婚礼是三天以后,不知道天气会不会好转。我心里很矛盾,一面希望着秦公子过得好,可一面又并不愿意他和许素菲冰释前嫌和和美美。
我脚上黑色缎面高跟鞋刚才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已经雨水浸透,还沾上了零星的泥点。但泥水很快都渗进鞋面里,其实也不大看得出来。这是秦公子给我买的鞋子,他很喜欢买缎面的质地。这黑色的缎面,就像是我注定的人生,香噬了所有的磨难和苦楚,最终都必须了无痕迹。
因为雨下得太大,雨刷不停地刷依然视线模糊,林砾没有马上发动车子。他偏头看着我,“婚礼的时候我也会陪着你一起去,你必须去。有些事情你必须明白,不是你逃避,就能避免事情发生的。既然没有办法避免,不如抬起头去迎接。”
秦公子订婚的那一天,是林砾陪着我,现在他要结婚,还是林砾陪在我身边。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看着窗户上凝结起一层氤氲的雾气。
“从你出现在他身边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有前妻,有很复杂的过去。他容忍了你忽然的出现,容忍了这个意外出现在他生活中,已经是最大限度的让步。”
我默然。
“你在这里,并不来寻找爱情的,你应该记得自己的目的,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用手捂住脸,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沙哑,“不要说了,林医生……谢谢你。”
秦公子和许素菲婚礼的那一天并没有下雨,天气只是阴沉,阴沉得像我的阑珊心绪。我挽着林砾的胳膊出现在许家的大厅里。林砾说得对,我必须去面对,才知道我能够承受得起这一切的痛楚。
秦公子依然是一身黑色西装,似乎根本没有为着结婚刻意打扮过,除了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胸花表示了一下新郎官的身份,几乎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而许素菲穿的是一件香槟色的鱼尾婚纱,勾勒得身材玲珑有致,很美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这算是二婚了,本应该穿粉色婚纱才对。可结婚的对象还是原来的人,所以取了折衷的办法,既不穿白色,也没有穿粉色。
那天我穿的是林砾替我挑选的浅蓝色礼服裙,踩了一双白色绣流云纹的缎面高跟鞋,看起来安静而雅致。我走进大厅的时候,几乎所有认得我的人都愣了一瞬,看向我的目光意味深长。
也许,没有人想到,在这场感情追逐中的失败者叶兰心,居然还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挽着别人的胳膊来参加情郎的婚礼。
我朝着目瞪口呆的许素菲微笑,但是避开了秦公子探究的目光。
那天许老爷子并没有全程出场,仅仅是在把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中的时候坐着轮椅露了个面,他甚至没有说话,就很快被护理人员推着进去了。我眯着眼睛盯着那个苍老的背影,从他身上已经看出了死亡的腐朽气息。
如果我没猜错,正是因为老爷子的病情已经很沉重,病入膏肓,秦公子才会答应在这个时候和许素菲正式复婚的。
即使他这一场婚姻有着明确的目的,我依然如鲠在喉。我可以察觉到他的目光频繁而短暂地落在我的身上,可是隔着人群,我离他那样遥远。镁光灯明亮地照在他身上,有许多的记者来替他拍照,他揽着许素菲的腰对镜头微笑,脸上的面具厚到连我都分辨不出真假,满脸天作之合的满足。
新郎新娘向诸多的宾客敬酒,可是我躲开了。我一点都不想戴着厚重的面具站在他们面前,还要口是心非地说一句“百年好合”。
我坐在大厅角落的沙发里,灯光照不到我身上的时候,我脸上微笑的面具倏然隐去。强颜欢笑很累,很痛。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忽然有一点喜欢那种芬芳的味道。喝一口,才知道其实是很烈的酒,酒精似刀子一样从口腔一直灼热到胃里,却莫名地让我心头好过了一点。
宾主尽相欢,我尽管用尽全身的力气撑着自己的躯壳来面对,可我知道,今天我始终都是一个多余的人。我的笑容看起来很坚强,可是我的心里,早已溃不成军。
秦公子,如果当初我是真的准确地找到了豹三爷的车子,也许我就不会遇见你,也就不会这么难过了。
我迷迷糊糊地睡到了下午,隐隐约约听见好像有人在敲门。我翻了个身,继续蒙住头不想搭理,可是敲门声一直在持续,似乎非要等到我去开门不可。
我等了一会儿,敲门声依然在继续,让我无法入眠。我没奈何,只得从床上爬起来,眯着眼睛伸出脚在地上找到我的拖鞋,出去开门。
站起来才发觉头晕眼花浑身无力,我好像一天之内忽然就变得虚弱起来了。
手放到门把手上,我正要开门,忽然想起了什么,迟疑了片刻,打开猫眼看了看,看到外面站着的是唐一平,这才打开了门。
他打着一把大黑伞,头发上都带着氤氲的水汽,西装外套也湿了好大的一片。原来外面下着大雨,我连忙在门口让出道来,“你进来吧。”
唐一平站在门口尴尬地摇摇头,然后温和地看了我一眼,把手里提着的东西递给我,“打你电话总是关机,只好找过来了。想着你应该是没吃饭的,给你带了吃的过来。”
我这才想起早上换上了另一张手机卡,就没有换回去,难怪唐一平打不通我的电话。
秦公子的习惯,任何人没经过他的亲口允许,都是不能进入他的家门的,哪怕是唐一平他们几个最亲近的也只能在楼下等着。唐一平实在联系不上我,上了楼,直接来敲门已经是逾越了。
我从他手里接过东西,顺手放在桌上,唐一平并没有马上走,而是站在门外说道:“我替你买了乌鸡汤,趁热喝吧。还有几样小菜都是清淡的,奕哥吩咐,必须看着你吃完。”
他马上就要大婚了,还记着我。
此时我说不上心里到底是欢喜还是悲伤,只觉得喉咙里梗得慌,完全说不出话来。我打开包装,里面的饭菜汤水都是热的,一口汤喝下去,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可我的眼泪,却不争气地大颗大颗落到了汤碗里。
唐一平静静地站在门口看着我,没有出言安慰,也没有任何举动。
我喝了几口汤,可饭菜却实在没有胃口吃下去。
我看着门口的唐一平,“你早就知道了对不对,你们都瞒着我一个人。”
唐一平默认了我的猜测,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叶小姐,你别这样,奕哥也会难受的。”
“他难受,他大婚之喜百年好合,有什么好难受的!我怎么样,关他什么事!”
哪怕是明明知道他并不愿意娶许素菲,可这些话还是脱口而出,我忍不住难过啊,我奢望得太多,而他就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我这些真的都是奢望。
“既然不关他的事,那你现在饿着自己,又是为谁?”
第三个人的声音响起,我透过迷蒙的泪眼愕然抬眸,在门口看到了同样手里拿着一把黑伞的林砾,他也来了。
他大概想进屋来,但被唐一平伸手拦住。这是秦公子的规矩,他自己不能进来,别人也不能进来。他出手十分果决和凌厉,戴着眼镜文质彬彬的林砾当然不是他的对手。
我答不上话来,林砾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说道:“既然你也觉得和他没什么关系,那么你不觉得,你应该像个优雅的名媛一样站在他和许素菲的面前吗?你把自己弄得这样病歪歪的,弱不禁风,你又是做给谁看,谁又愿意看?”
我抽了一张面巾纸,捂在脸上。
“如果这份饭菜不合胃口,那么现在去换衣服化妆,我带你出去吃。不要把自己闷在家里,既然你明知道,这跟他没什么关系。”
唐一平锐利的眼神落在林砾的脸上,林砾不闪不避地迎上来,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碰撞,火星四溅,但又很快沉寂下去。
林砾说得对,我现在不适合一个人待在家里。我把面巾纸揉成一团丢进了垃圾桶,深吸一口气,站起来,语气平静得连我自己都觉得诧异,“我去换衣服。”
唐一平看了林砾一眼,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话。
我朝唐一平点点头,“现在秦公子自己走不开,一定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做,你去忙吧,你放心,我——没事。”
唐一平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抓起靠在墙角的大黑伞,然后下了楼。
我换上一件黑色的大衣,花了一些功夫来修饰我浮肿的眼睑和苍白的脸,对着镜子看了很久,直到自己都看不大出破绽,才出了门。林砾偏头看了我一会儿,似笑非笑,“叶小姐果然不是一般人,状态调整得很快。”
我朝他笑,“是,林医生煞费苦心想叫我崩溃,我要真崩溃了,不就中了林医生的计么。”
外面下着雨,林砾一手撑起大黑伞,一手揽住我的肩膀把我护在怀里,车子就停在楼下,他替我拉开车门送我坐到车里。我记得曾听见人说过,婚礼的时候下雨,这婚姻注定波折不断,不会幸福。
他们的婚礼是三天以后,不知道天气会不会好转。我心里很矛盾,一面希望着秦公子过得好,可一面又并不愿意他和许素菲冰释前嫌和和美美。
我脚上黑色缎面高跟鞋刚才踩在湿漉漉的地面上,已经雨水浸透,还沾上了零星的泥点。但泥水很快都渗进鞋面里,其实也不大看得出来。这是秦公子给我买的鞋子,他很喜欢买缎面的质地。这黑色的缎面,就像是我注定的人生,香噬了所有的磨难和苦楚,最终都必须了无痕迹。
因为雨下得太大,雨刷不停地刷依然视线模糊,林砾没有马上发动车子。他偏头看着我,“婚礼的时候我也会陪着你一起去,你必须去。有些事情你必须明白,不是你逃避,就能避免事情发生的。既然没有办法避免,不如抬起头去迎接。”
秦公子订婚的那一天,是林砾陪着我,现在他要结婚,还是林砾陪在我身边。我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看着窗户上凝结起一层氤氲的雾气。
“从你出现在他身边的时候,你就知道,他有前妻,有很复杂的过去。他容忍了你忽然的出现,容忍了这个意外出现在他生活中,已经是最大限度的让步。”
我默然。
“你在这里,并不来寻找爱情的,你应该记得自己的目的,你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用手捂住脸,深吸了一口气,声音沙哑,“不要说了,林医生……谢谢你。”
秦公子和许素菲婚礼的那一天并没有下雨,天气只是阴沉,阴沉得像我的阑珊心绪。我挽着林砾的胳膊出现在许家的大厅里。林砾说得对,我必须去面对,才知道我能够承受得起这一切的痛楚。
秦公子依然是一身黑色西装,似乎根本没有为着结婚刻意打扮过,除了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胸花表示了一下新郎官的身份,几乎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而许素菲穿的是一件香槟色的鱼尾婚纱,勾勒得身材玲珑有致,很美丽。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这算是二婚了,本应该穿粉色婚纱才对。可结婚的对象还是原来的人,所以取了折衷的办法,既不穿白色,也没有穿粉色。
那天我穿的是林砾替我挑选的浅蓝色礼服裙,踩了一双白色绣流云纹的缎面高跟鞋,看起来安静而雅致。我走进大厅的时候,几乎所有认得我的人都愣了一瞬,看向我的目光意味深长。
也许,没有人想到,在这场感情追逐中的失败者叶兰心,居然还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挽着别人的胳膊来参加情郎的婚礼。
我朝着目瞪口呆的许素菲微笑,但是避开了秦公子探究的目光。
那天许老爷子并没有全程出场,仅仅是在把新娘的手交到新郎手中的时候坐着轮椅露了个面,他甚至没有说话,就很快被护理人员推着进去了。我眯着眼睛盯着那个苍老的背影,从他身上已经看出了死亡的腐朽气息。
如果我没猜错,正是因为老爷子的病情已经很沉重,病入膏肓,秦公子才会答应在这个时候和许素菲正式复婚的。
即使他这一场婚姻有着明确的目的,我依然如鲠在喉。我可以察觉到他的目光频繁而短暂地落在我的身上,可是隔着人群,我离他那样遥远。镁光灯明亮地照在他身上,有许多的记者来替他拍照,他揽着许素菲的腰对镜头微笑,脸上的面具厚到连我都分辨不出真假,满脸天作之合的满足。
新郎新娘向诸多的宾客敬酒,可是我躲开了。我一点都不想戴着厚重的面具站在他们面前,还要口是心非地说一句“百年好合”。
我坐在大厅角落的沙发里,灯光照不到我身上的时候,我脸上微笑的面具倏然隐去。强颜欢笑很累,很痛。
我给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忽然有一点喜欢那种芬芳的味道。喝一口,才知道其实是很烈的酒,酒精似刀子一样从口腔一直灼热到胃里,却莫名地让我心头好过了一点。
宾主尽相欢,我尽管用尽全身的力气撑着自己的躯壳来面对,可我知道,今天我始终都是一个多余的人。我的笑容看起来很坚强,可是我的心里,早已溃不成军。
秦公子,如果当初我是真的准确地找到了豹三爷的车子,也许我就不会遇见你,也就不会这么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