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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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侍蹑手蹑脚,紧紧随着魏渊和毓秀的身后,仔仔细细,从上到下的打量着魏渊的模样,心中的猜测到越发肯定起来。
辽王乃是先王的长子,如今已经五十出头,可是登基上位,却只有十几年的光景。辽国先王很是长寿,亦是多子,辽王的兄弟,只论一母同胞的便有四个,那些个异母,更是多不胜数!!
——足有二十几个。
辽国先王身体极好,到得七十出头时,亦还有能力让女子受孕,他曾有个侍妾李氏,貌美如花,温柔多情,很是得先王喜爱,李氏盛宠后宫,竟压下当时的辽后,如今的辽太后,又幸而有孕,生下一子,先王宠之爱,视若珍宝。
那时的先王都七十多岁了,喜爱的宠妾又生下小王子,他怎么可能不爱!!
出生宴,洗三宴,满月宴……其规模完全不比如今的辽王,当时的辽太子差,甚至,在小王子满月之时,先王亲封其为巴鲁王——地位可比楚国的亲王了,辽太子又怎么可能忍得下!!
彼时,先帝已经七十多岁,辽太子亦四十出头,眼见父王身体健康,还能令女人受孕,生下健康孩子,想必定然还有无数年头可活,起码能等到小王子长大成人。
帝王老迈,本能的都会警惕壮年继续人,辽先帝自然不在其外,对辽太子颇为苛刻,尤其是上了七十岁后,更是频频打压,辽太子本就害怕被废,可以说在崩溃的边缘……
如今突然出个小兄弟,又被先帝如此盛宠,才周岁就封了巴鲁王!!
辽太子怎么能忍?
合伙着亲娘辽后,辽太子直接下了慢性毒,意欲害死小王子和李妾,可谁知李妾性情敏锐,竟然发现了不对,本想禀告先王,可谁知,先王被辽太子带去游猎,她求救无门,又被辽后发现,竟欲直接杀了……无奈,只得在心腹的保护下,一路逃出皇宫,欲寻先王保护,又被辽太后追杀,只得将逃将奔,最终出了辽国,来到大楚一处小村庄中,落下脚来。
本待休整自身,寻找机会回到辽国,揭穿辽后和辽太子的阴谋,可谁知,先帝在痛失爱妾和爱子之后,竟然一病不起,最后直接驾崩,辽太子登基,成了如今的辽王!!
而李妾本人,她本就中了辽后的慢性毒,又被追杀,没有休养的机会,能顺利逃到楚国,就是靠着一股子心劲儿强撑着。在先王驾崩,在没有希望回归本归,见家人讨回身份……李妾便如油尽灯枯般,很快就病逝了。
只留下刚刚断奶的小王子,独自留在异国的土地上,挣扎求生。
好在,李妾本身就是个辽楚混血儿,相貌又随其母,纯纯的楚国人长相,小王子虽然辽国血统过多,但也能瞧出些许楚人的影子,她们留停的村庄,便未将两人当做旁国奸细,只当是被辽人强迫的可怜女人,反而容下了他们。
不过后来,李妾死了,小王子小小年纪独自生活,他又是混血儿,生长在纯楚国人的村庄里,自然百般艰难,村人多厌他恶他,连口剩饭都不愿舍给他,好在有个年迈的守林人,瞧他可怜,收容了他,这才保他长大。
小王子身体强壮,天生神力,艰难归艰难,但也顺利成长,但守林人年迈,终在他七岁那年,无疾而终了。
偏那年,楚国大旱,村人多愚昧,见他七岁便虎背熊腰,两眼湛蓝,便言他是妖怪,要烧死他以祭天,多得一位路过的善心小姐,将他解救下来,教他武艺,养他长大。
而他,亦爱慕上了这位善心小姐,不管有多好的前程,亦是不离不弃!!
这位辽国小王子,不用多言,自然便是魏渊,而善心的小姐,便是毓秀无疑。
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们两人都不知魏渊的身份,就连魏渊本人,因为李妾病逝前年纪太小,对自己的身世亦不得知,只当是普通的辽楚混血罢了。
紧紧跟在魏渊和毓秀身后,魏侍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魏渊,却看他却觉得像辽王。其实,辽王的相貌,半点未随辽太后,反而跟先王一模一样。而魏渊……他的长相,在跟辽王相似的同时,却多少有些微妙的柔和,综合了辽国人太过粗旷的相貌,显得‘精致’起来。
英武,英俊,身姿矫健却不显笨重,很明显,是融合了楚国的血脉。
这一点,魏渊很像楚人。
——亦,像极了李妾!
以魏侍的年纪,他自然是经过先帝时期的,只不过,未见过先帝年轻的时候模样,但……没见过先帝,却不代表,他没见过李妾。
魏侍敢肯定,若先帝和李妾的小王子还活着,那么,他定然是长成魏渊这个模样。
实在是,长相代表了一切——实在是像的让人无话可说。
如今的辽王,强势归强势,但亦不是没有半点可攻之处,当今辽王年迈,其子嗣们又很是无能,哪怕嫡子亦只知争权夺势,偏又手段低下,连庶出兄弟们打压不下去,辽国后继无人……
若他能把小王子接回去,是不是会能正值内斗关头的辽国……添上一丝变化呢!!
魏侍盯着魏渊的背景,脸上神情神有所思。
——
并不知道身后有人偷窥,魏渊的所有注意力都在毓秀身上。
方才战乌畏,到底耗了他不少心血,又经告白之事,情绪过于激动,且魏侍轻身功夫亦是了得,到让魏渊忽略了身后的些许动静。
“魏渊,你……”面对魏渊如此直白的誓言,毓秀心中当真不知如何是好,哪怕面对一国太子楚晖的告白,她都可以断然拒绝,不露丝毫的意动,可面对魏渊,她却……“我,我去整理一下衣衫,你且等一会儿!”
罕见的,毓秀犹豫,有些动摇了!!
魏渊的两世深情,不离不弃,为她宁愿放弃前程,哪怕没有回应亦要终身守护……面对这样的情意,毓秀怎么可能不感动?
在是‘心如铁,意如刀’,她亦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在受尽伤害之后,也想找个坚挺的肩膀,靠上一靠。也想有个爱她疼她,将她视为珍宝的人,对她说一句,‘莫怕,一切都交给我’。
难得的软弱,让她不敢直接拒绝魏渊的告白,哪怕只享受这么一刻,让她知道,亦是有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
匆匆转进离她最近的殿宇之内,毓秀回头望了眼守在门边,双眼直视瞧着她的魏渊,幽幽叹了口气!!
她知道,这是她的错,但……就让她这么一回!!她不会永远拖着魏渊,她会为他寻个好前程,可是,不暂时,暂时让她软弱一会儿。
方才,为清平公主和亲之事担忧不已,几经风波,毓秀出了一身的汗水,早就湿透了内衣,沾在身上极为不舒服,好不容易,清平之事暂了,毓秀亦是托了出来换衣衫的借口,这才得以脱身的。
进得内殿,自有宫女上前妥善伺候她。
毓秀时常入宫小住,钟皇后那里放着她不少衣衫,派人去寻了几件过来,毓秀换了衣服,又整理了妆容,照过铜镜,觉得一切都妥当了,这才深吸口气,准备出门。
——面对让她不知所措的魏渊。
可谁知,一步迈出内寝,脚步还没站稳呢,一个如竹般淡雅的身影便上前,挡住了她,“毓表妹……”来人低低唤着。
“太,太子殿下!”毓秀一怔,抬头望去,果然——拦住她的人便是太子楚晖,“您怎么没在御花园陪着万岁和皇后娘娘?”
“难不成,是那辽使又起了什么坏主意?”她眉头一蹙,抓住太子衣袖,急急问道。
按理,在两国交见之时,楚晖身为太子,等闲不该离开宴会的……他如今出来,脸色又是泱泱,很没精神的模样。联想到前世清平的下场,毓秀怎能不急?
“不是的,毓表妹,你别误会!”太子连忙开口解释,“宴会很正常,有外祖父方才查出一日醉之事,那宋凝在不敢放肆,只老实饮酒,在未做出什么惊人之举!”
“那太子您为何离席?”毓秀微怔,不解的问,“辽国来使,两国宴会……何等重要的场景,太子既无事,为甚要离开?”
“孤,我……”太子语塞,突然垂下头,一脸沮丧无力的道:“毓表妹,我,我是不是太没用了?”
“母后是我生母,清平是我的妹妹,方才,那狗贼宋凝逼我妹,辱我母,我身为堂堂一国太子,却束手无措,前不能为母分忧,后不能保护幼妹……”
“还要靠着老迈的外祖父出面,行医药之事,才得以压下局面,甚至……”他抬头,撇了毓秀一眼,低声道:“我这一国太子,甚至还不如毓表妹你一个女儿家。”
“你都能为了清平出头,不顾艰险,而我,身为清平的哥哥,一国太子,却是如此无能!!”太子一改文弱模样,握紧拳头,狠狠砸向门框。
魏侍蹑手蹑脚,紧紧随着魏渊和毓秀的身后,仔仔细细,从上到下的打量着魏渊的模样,心中的猜测到越发肯定起来。
辽王乃是先王的长子,如今已经五十出头,可是登基上位,却只有十几年的光景。辽国先王很是长寿,亦是多子,辽王的兄弟,只论一母同胞的便有四个,那些个异母,更是多不胜数!!
——足有二十几个。
辽国先王身体极好,到得七十出头时,亦还有能力让女子受孕,他曾有个侍妾李氏,貌美如花,温柔多情,很是得先王喜爱,李氏盛宠后宫,竟压下当时的辽后,如今的辽太后,又幸而有孕,生下一子,先王宠之爱,视若珍宝。
那时的先王都七十多岁了,喜爱的宠妾又生下小王子,他怎么可能不爱!!
出生宴,洗三宴,满月宴……其规模完全不比如今的辽王,当时的辽太子差,甚至,在小王子满月之时,先王亲封其为巴鲁王——地位可比楚国的亲王了,辽太子又怎么可能忍得下!!
彼时,先帝已经七十多岁,辽太子亦四十出头,眼见父王身体健康,还能令女人受孕,生下健康孩子,想必定然还有无数年头可活,起码能等到小王子长大成人。
帝王老迈,本能的都会警惕壮年继续人,辽先帝自然不在其外,对辽太子颇为苛刻,尤其是上了七十岁后,更是频频打压,辽太子本就害怕被废,可以说在崩溃的边缘……
如今突然出个小兄弟,又被先帝如此盛宠,才周岁就封了巴鲁王!!
辽太子怎么能忍?
合伙着亲娘辽后,辽太子直接下了慢性毒,意欲害死小王子和李妾,可谁知李妾性情敏锐,竟然发现了不对,本想禀告先王,可谁知,先王被辽太子带去游猎,她求救无门,又被辽后发现,竟欲直接杀了……无奈,只得在心腹的保护下,一路逃出皇宫,欲寻先王保护,又被辽太后追杀,只得将逃将奔,最终出了辽国,来到大楚一处小村庄中,落下脚来。
本待休整自身,寻找机会回到辽国,揭穿辽后和辽太子的阴谋,可谁知,先帝在痛失爱妾和爱子之后,竟然一病不起,最后直接驾崩,辽太子登基,成了如今的辽王!!
而李妾本人,她本就中了辽后的慢性毒,又被追杀,没有休养的机会,能顺利逃到楚国,就是靠着一股子心劲儿强撑着。在先王驾崩,在没有希望回归本归,见家人讨回身份……李妾便如油尽灯枯般,很快就病逝了。
只留下刚刚断奶的小王子,独自留在异国的土地上,挣扎求生。
好在,李妾本身就是个辽楚混血儿,相貌又随其母,纯纯的楚国人长相,小王子虽然辽国血统过多,但也能瞧出些许楚人的影子,她们留停的村庄,便未将两人当做旁国奸细,只当是被辽人强迫的可怜女人,反而容下了他们。
不过后来,李妾死了,小王子小小年纪独自生活,他又是混血儿,生长在纯楚国人的村庄里,自然百般艰难,村人多厌他恶他,连口剩饭都不愿舍给他,好在有个年迈的守林人,瞧他可怜,收容了他,这才保他长大。
小王子身体强壮,天生神力,艰难归艰难,但也顺利成长,但守林人年迈,终在他七岁那年,无疾而终了。
偏那年,楚国大旱,村人多愚昧,见他七岁便虎背熊腰,两眼湛蓝,便言他是妖怪,要烧死他以祭天,多得一位路过的善心小姐,将他解救下来,教他武艺,养他长大。
而他,亦爱慕上了这位善心小姐,不管有多好的前程,亦是不离不弃!!
这位辽国小王子,不用多言,自然便是魏渊,而善心的小姐,便是毓秀无疑。
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们两人都不知魏渊的身份,就连魏渊本人,因为李妾病逝前年纪太小,对自己的身世亦不得知,只当是普通的辽楚混血罢了。
紧紧跟在魏渊和毓秀身后,魏侍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魏渊,却看他却觉得像辽王。其实,辽王的相貌,半点未随辽太后,反而跟先王一模一样。而魏渊……他的长相,在跟辽王相似的同时,却多少有些微妙的柔和,综合了辽国人太过粗旷的相貌,显得‘精致’起来。
英武,英俊,身姿矫健却不显笨重,很明显,是融合了楚国的血脉。
这一点,魏渊很像楚人。
——亦,像极了李妾!
以魏侍的年纪,他自然是经过先帝时期的,只不过,未见过先帝年轻的时候模样,但……没见过先帝,却不代表,他没见过李妾。
魏侍敢肯定,若先帝和李妾的小王子还活着,那么,他定然是长成魏渊这个模样。
实在是,长相代表了一切——实在是像的让人无话可说。
如今的辽王,强势归强势,但亦不是没有半点可攻之处,当今辽王年迈,其子嗣们又很是无能,哪怕嫡子亦只知争权夺势,偏又手段低下,连庶出兄弟们打压不下去,辽国后继无人……
若他能把小王子接回去,是不是会能正值内斗关头的辽国……添上一丝变化呢!!
魏侍盯着魏渊的背景,脸上神情神有所思。
——
并不知道身后有人偷窥,魏渊的所有注意力都在毓秀身上。
方才战乌畏,到底耗了他不少心血,又经告白之事,情绪过于激动,且魏侍轻身功夫亦是了得,到让魏渊忽略了身后的些许动静。
“魏渊,你……”面对魏渊如此直白的誓言,毓秀心中当真不知如何是好,哪怕面对一国太子楚晖的告白,她都可以断然拒绝,不露丝毫的意动,可面对魏渊,她却……“我,我去整理一下衣衫,你且等一会儿!”
罕见的,毓秀犹豫,有些动摇了!!
魏渊的两世深情,不离不弃,为她宁愿放弃前程,哪怕没有回应亦要终身守护……面对这样的情意,毓秀怎么可能不感动?
在是‘心如铁,意如刀’,她亦不过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在受尽伤害之后,也想找个坚挺的肩膀,靠上一靠。也想有个爱她疼她,将她视为珍宝的人,对她说一句,‘莫怕,一切都交给我’。
难得的软弱,让她不敢直接拒绝魏渊的告白,哪怕只享受这么一刻,让她知道,亦是有人愿意为她付出一切的……
匆匆转进离她最近的殿宇之内,毓秀回头望了眼守在门边,双眼直视瞧着她的魏渊,幽幽叹了口气!!
她知道,这是她的错,但……就让她这么一回!!她不会永远拖着魏渊,她会为他寻个好前程,可是,不暂时,暂时让她软弱一会儿。
方才,为清平公主和亲之事担忧不已,几经风波,毓秀出了一身的汗水,早就湿透了内衣,沾在身上极为不舒服,好不容易,清平之事暂了,毓秀亦是托了出来换衣衫的借口,这才得以脱身的。
进得内殿,自有宫女上前妥善伺候她。
毓秀时常入宫小住,钟皇后那里放着她不少衣衫,派人去寻了几件过来,毓秀换了衣服,又整理了妆容,照过铜镜,觉得一切都妥当了,这才深吸口气,准备出门。
——面对让她不知所措的魏渊。
可谁知,一步迈出内寝,脚步还没站稳呢,一个如竹般淡雅的身影便上前,挡住了她,“毓表妹……”来人低低唤着。
“太,太子殿下!”毓秀一怔,抬头望去,果然——拦住她的人便是太子楚晖,“您怎么没在御花园陪着万岁和皇后娘娘?”
“难不成,是那辽使又起了什么坏主意?”她眉头一蹙,抓住太子衣袖,急急问道。
按理,在两国交见之时,楚晖身为太子,等闲不该离开宴会的……他如今出来,脸色又是泱泱,很没精神的模样。联想到前世清平的下场,毓秀怎能不急?
“不是的,毓表妹,你别误会!”太子连忙开口解释,“宴会很正常,有外祖父方才查出一日醉之事,那宋凝在不敢放肆,只老实饮酒,在未做出什么惊人之举!”
“那太子您为何离席?”毓秀微怔,不解的问,“辽国来使,两国宴会……何等重要的场景,太子既无事,为甚要离开?”
“孤,我……”太子语塞,突然垂下头,一脸沮丧无力的道:“毓表妹,我,我是不是太没用了?”
“母后是我生母,清平是我的妹妹,方才,那狗贼宋凝逼我妹,辱我母,我身为堂堂一国太子,却束手无措,前不能为母分忧,后不能保护幼妹……”
“还要靠着老迈的外祖父出面,行医药之事,才得以压下局面,甚至……”他抬头,撇了毓秀一眼,低声道:“我这一国太子,甚至还不如毓表妹你一个女儿家。”
“你都能为了清平出头,不顾艰险,而我,身为清平的哥哥,一国太子,却是如此无能!!”太子一改文弱模样,握紧拳头,狠狠砸向门框。